来到大城市上学之后,就被城市里的灯红酒绿给深深的吸引了,他便下定决心一定要在这个大城市里生活,再也不要回自己那个一无所有的小农村了。
本来有这种志向是一件好事,但是这个孟广平确是一个极度虚荣的人,他是村里少见的大学生,放假回家后村里的人都是对他敬畏三分的,这种优越感让他很是受用,但是在大城市的学校里,条件比他好的人是多了去了,他根本就不会受到别人的任何重视,这本来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但是这个孟广平的心里却是接受不了。
于是他就想尽办法的去出人头地。孟广平长得是一表人才的,收拾打扮一下绝对算的上是帅哥一枚,但是其实孟广平在县里上高中时就已经交了一个女朋友,那个女生就是自己邻村的公认的村里的第一大美女,也就是白清清的亲生母亲宋子梅。
孟广平当时有这样一位女朋友是让人很羡慕的,因为毕竟对方是公认的大美女爱慕者也是很多的。这点也不是什么秘密,大家谁心里都很清楚的。
上大学之前,孟广平对着自己的女朋友信誓旦旦的说等自己毕业了在城里稳定了,就讲她接到城里生活,宋子梅对孟广平的话也是深信不疑,对他更是忠心耿耿,还经常自己打工攒钱给孟广平买衣服日用品寄到城里去。
本来大家都看好的一对,在孟广平大四毕业那年确变了样。
因为孟广平认识了一位新的女孩王美莎,王美莎是个土生土长的城里人,而且在当时也是可以算是一个小小的富二代了,因为王美莎的爸爸是个成功的商人,自己有好几家工厂。王美莎之所以会认识孟广平完全是个玩笑。
当时王美莎在寝室和自己的舍友一起聊天,说自己美术系的男生就没有几个特别帅的帅哥,感觉都不知道要和谁谈恋爱了,其中一个舍友说那个商务系的孟广平长得还行,就是不知道人家有没有女朋友,不过这马上就要毕业了,现在谈恋爱也有点晚了。
舍友本来就是随便那么说说,王美莎也没有把他当成一回事。后来有一天,王美莎去食堂吃饭,她端着餐盒四处看着找座位,结果不小心将一位同学的水杯给到了地上,那时的水杯大部分都还是玻璃的,所以摔到地上自然是碎了。
王美莎感觉特别不好意思,就说要赔这个孟广平一个新的,但是孟广平哪能接受呢,不就是一个杯子嘛所以就拒绝了王美莎的赔偿。
王美莎看着孟广平人长得还挺帅,而且还这么绅士,不由得就对孟广平产生了好感。但是这个王美莎长得并不怎么漂亮,但也不能说丑,反正就是不是那种男生的梦中情人的类型。所以孟广平也就没对王美莎怎么在意。
但是这个王美莎可就没有像孟广平这样安静了,而是频繁的向孟广平示好,给他送名牌手表,还给他送围巾,甚至给他送同学都极少有的电脑。
同寝室的同学都对孟广平羡慕的不得了,这大大满足了孟广平的虚荣心,所以他也没有对王美莎明确的拒绝过。
有一天,他和同学一起从夜市里逛完回学校,看到一辆很漂亮的轿车,当时的好车还是很少的,他们几个看到王美莎从那辆车上下来了,后来,孟广平从朋友的口中得知王美莎是个富家女,他的父亲很有钱是个大老板,更重要的是王美莎就是个独生女,可是父母名副其实的掌上明珠呢!
此时,孟广平的心再也不能平静了,因为他太想要出人头地了,之前王美莎给他送贵重的东西,他只是认为王美莎稍微富裕一点,但是没有想到王美莎竟然是个富二代还是个独生女,孟广平实在是太想就要出人头地了,他觉得如果自己能够和这个王美莎结婚就可以平步青云,少奋斗二十年。
有了这种想法,孟广平就开始对王美莎有了回应,因为之前的冷淡,王美莎认为孟广平肯定不是图自己的钱,是自己的行为把他给感动了,所以王美莎在心里也是认定了这个男人。
但是此时她不知道的是孟广平真正的女朋友宋子梅现在已经是怀孕快五个月了。这个孟广平是知道的,他是个农村人,虽然是个大学生,但是他的思想依旧不像是其他的大学生那样前卫,而是保守的很。
他认为传宗接待的任务不能耽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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