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中上官文心理学角度阐述了死者存在碰瓷的心态,但缺乏碰瓷的胆量。男子横穿马路不是一次两次,同一个路段每天都可以看见男子最少两次横穿马路。同事劝说男子,男子回答,万一被撞了,那就算司机倒霉。
第一次庭审结束后,法官希望本案和解。男子有错在先,这是肯定的,检方无法从过程中证明司机失误,只能从结果证明司机有失误。法官调解,请司机赔偿死者一定的金钱,把案子结了。
上官文询问白素意思,白素告诉上官文,老李给自己开车三十年,没有出过一点事。不能被一个混蛋毁了声誉。于是上官文不仅不接受调解,追诉死者家属赔偿车辆损失。
这个案子最后开了四次庭,最终上官文胜诉,司机不仅无罪,并且死者家属必须赔偿十五万的车损。更狠的是,超过六十天后,上官文申请强制执行,不接受延期调解,法院依法扣押和拍卖了死者还有二十七年房贷的房产。
可以看出上官文对白素很忠心。能担任直属总裁领导的部门负责人,高层管理者,忠心是必须有的品质。那点小钱对白素来说根本不算钱,她的目的是维护自己的司机,甚至不惜落人口实。毕竟上官文这种咄咄逼人的追杀,不符合社会主流道德观,很有为富不仁的意思。
曹云通过本案没有了解上官文,反而对白素有了更多的一些了解。不用了解上官文,宇宙集团法务部总监,实力肯定没得说。不过其庭辩次数不多,庭审期间能发挥出几分实力还不好说。可惜资料没有说明上官文参加徐父案的原因,对这点,曹云更为好奇。
再看徐父案资料,和警方、检方掌握的基本一致。不过多了徐父和包租婆的说明。
案发当天是去年入冬第一次寒潮袭来的第二天晚上,王侠死亡时间十点五十到十一点。徐父则称,那天晚上十点三十分他离开王家鱼汤后,去蹲守踩点包租婆,发现包租婆十一点五分从家对面的麻将馆回家。如果证据是真的,可以证明徐父不是凶手。
证人名单中,包租婆赫然在列,同时还包括了麻将馆的老板,也是包租婆的朋友。
证人中有个曹云很陌生的人,他叫冈崎,是王家鱼汤附近一家鱼汤店的老板,不算很近,两家店铺直线距离有三百多米。冈崎和徐父一样是一名二进宫人员,特别注明,他们是狱友,两人第二次出狱只相隔两个月。
难道冈崎才是凶手?
……
伙食质量明显下降,不再是自助餐,也不是点餐。而是盒饭餐。两荤一素,味道也下降了一个档次。
吃晚饭,休息了一夜,吃过早饭之后,徐父案第一次庭审开始。
听审的不仅有曹云,还有六七名年轻律师,都是年纪比曹云略大,刚刚或者即将独立办案的律师。一来也是追个曝光率,二来累积经验。同时也说明烈焰法庭最少在本次庭审中并没有把警察放在眼里。另外也解释了饭菜质量下降的原因。人太多了,而且多是无关人士。诸如陪审团就是没有必要存在的十一个人,难道你们同意无罪,真正法庭就会改判无罪?
一号法官:“考虑到警方的立场,本次庭审随时可能结束。这里也向警方说明,你们肯定想抓到我们,就算掌握了线索,也请等案子审完再说。不要打断本次庭审。因为我们在为一位被你们冤枉,并且判处死刑的人喊冤。”
一号法官:“庭审开始。”
司马落开始念读控诉书,曹云看辩护席,郭笑天,上官文都在列,徐娜也在其中。小姑娘,凑什么热闹呢。
司马落念完,郭笑天先站起来:“我叫郭笑天,是银河律师所的律师,这里说明一下,本人并非自愿到烈焰法庭。既然来了,我一定会全力以赴。言归正传,首先我对控方说的一个细节有疑问。控方说情侣在案发点天晚上十一点左右,在王家鱼汤附近见到了徐父。能请他们出席吗?”
一号法官道:“情侣男可以出席,情侣女已经是别人的妻子,人在国外。”
于是情侣男坐到证人席上,期间服务员一号拿了摄像机问曹云:“曹律师,你认为郭律师这个举动的原因是什么?”
曹云看摄像机一愣,而后回答:“证实徐父十一点左右还在王家鱼汤附近的一共有两组证人,一组是情侣,一组是对街的店主。辩方必须先打掉这两组人证词,才可能继续辩护。”
“打掉是什么意思?”
曹云道:“让证词存疑,存在疑点的证词是不被采纳的。”
“谢谢曹律师。”
一号服务员接着访问另外一位听审的年轻律师。
曹云一度怀疑烈焰法庭是不是得到了警方的允许,越来越嚣张。
情侣男入证人席。
郭笑天很镇定,走到证人席问:“证人,你是先和警方描述长相,还是警方先把照片给你认?”
情侣男回答:“警方征集目击证人,我案发前后时间经过那路段,于是就去了警局。警察把嫌疑人照片递给我,问是不是他。我和前女友没有马上回答,说人穿了雨衣。警方通过PS,把雨衣换上去,我觉得就是他。”
“觉得?”
“不,就是他。”
郭笑天问:“你和被告错身而过,证词说距离也就一米左右。你在路肩上,他在路肩下骑三轮摩托车错身而过。请问,你看见的被告头部有没有套雨衣的帽子?”
情侣男回答:“没有。”
郭笑天问:“他头发有没有染色?”
情侣男回答:“没有。”
郭笑天回到辩护席,将照片放大到投影仪上,是徐父被捕时候举牌,穿囚服的照片,其发型三七开,七的部分有一撮白色染发。郭笑天道:“警方给证人辨认的照片是半年前,有关部门拍摄的被告照片。被告的头发是案发前一个星期剪头发时候染的。也就是说,证人看见的并不是被告。”
司马落拿近话筒:“郭律师,请问,你怎么知道被告头发在案发前一个星期染的呢?”
郭笑天:“法庭给我的资料,大家请看视频。”
短视频,拍摄理发店,店主说明徐父在他这边染发。完了,郭笑天道:“案发当天是晚上十一点,被告凌晨三点去鱼市拿货,又回去开早市。即使没有视频说明,徐父也没有时间染发。”
司马落道:“下雨天,没有带雨衣头帽,头发粘在一起,这撮白发面积并不大,黑发很容易把白发遮盖。另外大家看,证人当时在左侧,证人证词中说,被告回头,按照当时模拟,被告回头不可能把整个头转过来。半个头,大半侧脸。恰巧侧脸部分头发是黑色的。郭律师所提出的质疑,完全站不住脚。”
郭笑天道:“司马检察官,你别忽视重点,警方有诱导认人的嫌疑。按照心理学来说,一面之缘,还是在恋爱状态的年轻人看了别人一眼,第二天认出的机率几乎为零。这是美国大学做的一份调查报告,一百对恋爱的年轻人和一位陌生人错身而过,陌生人回头叫了他们的名字,情侣回头看了陌生人一眼。第二天,让情侣从二十张照片中选出陌生人,只有两组情侣选对,并且承认自己是猜的。”
“美国大学报告?”司马落嘲讽问:”你也信?”
一号法官道:“是我们委托美国某大学做的专门研究调查,这是报告的具体内容。“
法官说完,服务员抱出一叠文件夹,向辩护席,控方席位还有陪审团,甚至连听审都发了一份。
曹云看了几眼,知道这材料是真的。因为学校是名校,上面有清楚的签名,真假事后一查,不可能是伪证。否则烈焰法庭就落了口实。说是郭笑天在辩护,实际上是烈焰法庭动用各种资源收集资料为徐父辩护。
司马落看了一会,合上了资料皱眉。
郭笑天满意一笑,道:“这就证明证人的证词并不可信。”
曹云听到这里,举下手,大家停顿了一会,似乎法官也在悄悄说什么。一号法官:“曹律师,听审者没有发言的权利。不过,因为曹律师你的能力有目共睹,所以可以给你一次机会。”
服务员送来话筒,曹云问:“请问,烈焰法庭一共就情侣证词做了几份实验报告?这份报告的背景是校园,人来人往的白天。以我对法庭的了解,我相信有模拟当时现场情况做的试验报告。我纯粹个人认为,也许有,也许没有。我认为如果有,也应该展示出来,供陪审团参考。”
数秒之后,一号法官回答:“没有,时间来不及,只有这一份试验报告。”
曹云:“不好意思。”
司马落被点醒后,立刻追击道:“这份报告没有价值,如同曹律师所说,当时的环境和试验报告完全不符。另外还有一个细节,被告驾驶三轮车噪音是比较大的,速度虽然不快,碾压水潭,水溅到情侣女的裤脚上,这让情侣很恼火。被告听见情侣女的哎呀一声,回头看了一眼,没有停留,没有道歉,这会让情侣留下更深的印象。”
郭笑天没有反驳,辩护席上的徐娜突然拿麦,怒而质问:“曹律师,你不帮我父亲辩护就算了,为什么还要害他?”
曹云叹口气:“我没有打算害谁,我只是希望庭审能公正一些。如果你认为我害你父亲,那我就不听了,不好意思。”
曹云刚站起来,二号法官道:“曹律师你现在离席,接下去任何有利被告的证据都会被人怀疑造假。不如留下来作为监督,监督本次庭审。”
上官文在徐娜耳边说了两句,徐娜很不情愿道:“对不起曹律师,是我太激动说错了话,请你留下来。”
曹云做个可有可无的手势落座。
厉害啊,这2号法官什么来头?能立刻看穿自己的想法,并且想到了后果。
曹云质疑了证物,很有道理,结果却被被告女儿赶出法庭。这样一来,庭审的公正性就大大降低。2号法官不退反进,留住曹云,并且给予监督权,这是非常加分的行为。
大家安静之后,郭笑天道:“证人的证词仍旧存疑,警方照片多少起到了误导的作用。证人刚才也说明,自己和女友看被告脸部时,没有下结论。警方P了雨衣才让证人下结论。证人的证词可信度是存疑的,我强烈建议陪审团和法官将证人证词列为参考证据,不作为判断被告是否有罪的证据。”
听审席一名年轻的律师举手,因为曹云,庭审模式都变了。年轻律师拿麦克风道:“我本人认同郭律师的说法,证人有一定可能是被误导了。”
3名法官互相交头接耳几句,一号法官道:“同意郭律师看法的听审席人员请举手。”卧槽了个去,他们心中骂娘。什么叫听审你们懂不懂?不过既然给曹云后门,不给别人后门说不过去。曹云不一样,曹云实际上是帮助司马落反驳了郭笑天。
这并不证明司马落没水平,因为这份证据是临时提出来的。
听审七人,有六人举手。一号法官道:“请除曹律师外的其他律师移驾陪审席,既然你们喜欢,那就当陪审好了。”
六人互相看看,警卫已经拔枪对准一名律师,律师立刻醒悟自己是在烈焰法庭,而不是真正法庭上,于是立刻移动到陪审席,其他人纷纷离席到陪审席。陪审员达到了十七人。
2号法官道:“曹律师提出了见解,见解影响了最终的判决。如果你们哪位能提出类似的见解,我们很欢迎。如果只会哗众取宠骗镜头,也别怪我们不客气。你同意?你能代表谁同意?如果你只能代表你自己同意,那就不要浪费大家的时间。继续开庭。”
郭笑天和上官文商量了几句,上官文站起来:“请本案的第二位目击人证,王家鱼汤街对面便利店的老板出庭。”
证人出庭期间,上官文说明了情况:“老板一直在追连续剧,连续剧是十一点结束,十一点正电视台会重播晚间新闻。老板自称习惯电视剧正片结束,一边听结尾曲,一边关门。就在关门时候看见了被告从王家鱼汤出来,并且和被告打了招呼。这是现场街道,很窄的街道,两边都有行人路肩,两店实际距离十二米,有路灯,视线不算很差。警方和检方认同了便利店老板的证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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