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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65(日月同辉)(1 / 1)

在国外待了好些年,刚回到国内,还是从没去过的城市,总要熟悉一阵子,可顾智杰第一次开车带她上天文台时,看着山道两旁整齐参天的梧桐树,姜暮就爱上了这座城。

顾智杰告诉她,南京的梧桐树由来已久,说法也众多,比较准确的说法是为了迎接孙中山先生的奉安大典栽种下的,但流传最广的却是,当年宋美玲女士喜欢法国梧桐,蒋先生为了讨妻子欢心将整座城种满了梧桐树,姜暮刚去的时候是南京的夏天,顾智杰告诉她,等到秋天的时候,梧桐树叶连城金色的项链能将美龄宫环绕,这浪漫的说法让姜暮的目光流连在这冠大的树群上,粗壮的树干承载着历史的厚重,也见证了这座城市的百年沧桑。

姜暮想起了最后一次见靳朝时,他穿着白色衬衫坐在二楼的窗边,那时窗外也有一棵桐树,微风摇晃时,桐树叶影落在靳朝白色的衬衫上,直到现在每当想起他时,脑中映出的还是他那副样子。

所以没来由的,她对这里也产生了一种很特别的情怀。

姜暮决定在城东落脚,离研究所有一点距离,顾智杰问她会不会开车?姜暮一直没有学驾照,也动过几次念头,可总会想起靳朝出神入化的驾驶水平,习惯坐他的车,总想着再放一放,一放就放到了今天。

顾智杰本来想帮她解决住房问题,姜暮还是婉拒了,从递交材料到简历,再到入职安排已经够麻烦他的了,还要他解决住房怎么也有点说不过去了。

虽然她租的小区不算多新,但地处钟灵毓秀的紫金山附近,休息的时候她总会一早起来沿着爬山道走到天文台,兴致高的时候就爬到头陀岭,然后再回到出租屋洗个澡,把没完成的工作拿出来继续做。

她早已戒掉了睡懒觉的习惯,一个人的时候往往会把时间充分利用起来,也爱上了喝咖啡,每次工作前都要来杯咖啡才能进入状态。

她去过很多地方,喝过很多杯咖啡,可始终喝不到那杯带有淡淡肉桂味道的香草拿铁,而现在她几乎已经忘记那个味道了。

只是每次在一个地方落脚后,她还是习惯搜索附近的咖啡店,点过几家附近的店,后来在外卖软件上看到一家叫“oon”的咖啡店,评分还挺高,好多小姑娘都说店里的小哥哥很帅,姜暮也是抱着试试看的心理点了一杯香草拿铁,没想到味道很合她口。

就这样,每次她需要咖啡续命的时候就点这家,陆续点了两个月,从夏到初秋,有次周六早晨回单位加了半天班,没坐地铁回去,坐了公交车,下车后离出租屋还挺远的,她干脆刷了辆共享单车往回骑。

入秋时分,南京的桂花开了,暖风和煦,四处飘香,这是一座可以治愈人心的城市,每当想起靳朝那种深深的无力感也渐渐融化在这座有着人文情怀的城里。

两旁是蔓蔓枝丫交叉缠绕的梧桐树,空气中弥漫着桂花的芳香,她骑行在悠长的小道上,耳机里放着一首叫“秋”的轻音乐,悠哉悠哉地往回骑。

渐渐的,道路两旁出现一些灰砖的建筑,暖阳洒落在店铺门前,吸引了姜暮的视线。

她住在附近已经将近三个月了,但上班大多乘坐地铁,还没来过这条街,感觉新鲜便也放缓了速度。

直到视线停留在一处被梧桐枝桠遮挡的招牌上,店门周围绿树成荫,不大的小店淹没在漂亮的鲜花和植被中,招牌是星空蓝的色彩,一下子吸引了姜暮的注意,为了看清招牌上的字她还特地绕了一圈伸长脖子,然而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招牌上是一种手写的英文字体,只有一个单词“oon”,店里传来的浓浓咖啡香气让姜暮瞬间就笑了。

没想到这么巧会找到她点了快两个月的咖啡店,既然路过了,她自然是要把单车停下进去买杯咖啡的。

推开有格调的木质大门,响起了一串铃铛的叮叮声,有个可爱的单眼皮女孩抬起头来对她笑着说:“欢迎光临oon,请问喝点什么?”

姜暮看着黑色的价目表觉得挺新奇,上面是一幅宏大的星球图,而每一种咖啡代表的便是一种星球,她之前常喝的香草拿铁在价目表的标识上是水星。

姜暮觉得设计很有意思,告诉店员:“我经常点你家外卖,没想到你们在这里,从门口都看不到招牌。”

一边的店长是个比姜暮大几岁的已婚女人,听见这话转过身眼睛弯了起来:“是啊,很多顾客都这样说,但是老板不愿意把院子里的树砍掉。”

姜暮也跟着笑了起来:“你们老板真佛系,对了,我每次都喝香草拿铁,有什么其他推荐吗?”

单眼皮女孩对她说:“要么你试试这款oon吧,我们这里的热卖,很多顾客都喜欢这款。”

姜暮望着那款咖啡在价目表上的名字,其他咖啡的名字都是打印体,唯独这款咖啡的字体和门口招牌上的字体一样,她记得每次点这家外卖都有一张黑色的小卡片,右下角也是这样一个手写的“oon”,她不禁说道:“这款oon就是每次点外卖卡片上的吧?字体挺特别的。”

店员告诉她:“这是我们老板自己写的。”

姜暮有些诧异,笑道:“那来个大杯吧。”

等待的过程中,她环顾了一下这家咖啡店,院子里有几张黑色的腾编桌椅,支着很大的阳伞,一楼店里也有几圈沙发,不算太大,但装修得很舒服,不知道老板是不是天文爱好者,落地窗前居然还放置了一架超大口径的折射式天文望远镜,姜暮走了过去看了看,挺想上手的,但不太好意思碰。

那个胖胖的店长告诉她:“没事,这就是给顾客玩的,不过上次被个小孩弄乱了,我们都不会调。”

姜暮放下包,调节赤尾杆和经纬仪,然后启用寻星镜,对准目标完成校准,单眼皮女孩凑过来问:“你会用天文望远镜吗?”

姜暮笑了笑没说话,她把咖啡递给姜暮的时候,姜暮对她建议道:“想要白天看的话让你们老板加个巴德膜,可以观察太阳黑子。”

说完她接过咖啡对她说了声谢谢便离开了。

出了咖啡店后她的共享单车被人骑走了,姜暮愣了下,好在离出租屋不算远,她打开咖啡喝了一口,抬步刚准备往回走,脚步突然顿住了。

人有大约一万个味蕾,每一个味蕾都是有记忆的,是了,她已经忘掉了当年那杯咖啡的味道,但是她的味蕾记得。

桐叶飘落,枫林尽染,一连串铃铛的叮叮声再次响起,店员看见刚才那个漂亮的女人又回来了,问道:“怎么了吗?”

姜暮径直走到她面前,踌躇了一下,问道:“你们这里是不是有个长得很好的小哥哥?”

店员被她问得微愣,姜暮补充道:“哦,我是看外卖评价上别人说的。”

店长在旁笑道:“他今天休息,你下次来应该能看见他。”

姜暮紧紧握着咖啡杯问道:“他叫什么?”

店长告诉她:“姓顾。”

姜暮那颗悬着的心突然又落了下去,再次问了句:“他明天上班吗?”

“上的。”

出了咖啡店,姜暮又喝了口手中的咖啡,顿了几秒摇了摇头离开了。

第二天下班的时候姜暮还特地绕到咖啡店买了杯oon,也顺利见到了那位姓顾的小帅哥,长相很白净,个子也挺高,但不是她要找的人,多少有些失望。

昨天那个单眼皮女孩走到顾涛旁边对他窃窃私语道:“就是那个美女打听你的。”

所以顾涛在做咖啡的时候,几度打量姜暮,天色渐暗,姜暮再次走回天文望远镜前观测了一番。

却在这个时候,换衣间的帘子后面突然冲出来一条狗径直朝姜暮跑去,姜暮感觉到动静回过身,面前的是一只纯黑的拉布拉多,十分谨慎地凑到她身边不停用鼻子闻她,围着她转。

姜暮弯下腰看着面前的大狗,渐渐皱起了眉,太像闪电了,好像那种熟悉感一下子就回来了,在遥远的南京,和铜岗隔着一千多公里,这种莫名的熟悉感让姜暮也很懵。

顾涛赶忙跑出来制止道:“闷蛋,别瞎闻。”

姜暮直起身子问道:“它叫闷蛋啊?”

顾涛抱歉道:“对,叫闷蛋,平时不理人的,我们叫它都不出来,今天不知道怎么了,可能喜欢美女吧。”

姜暮无心理会顾涛的恭维,摸了摸闷蛋的大脑袋对他说:“没事,我以前也养过一只这样的拉布拉多。”

她轻轻拍了拍闷蛋的脑袋,闷蛋居然很乖地在她脚边趴了下来,顾涛看得很咋舌,诧异道:“看来它挺喜欢你的。”

说完他去拿咖啡了,姜暮则蹲下身翻开闷蛋的肚皮,她记得闪电原来动手术的地方留了疤,好了后那里有一块是不长毛的,可闷蛋的肚皮上却长着细软的黑色皮毛,她本想再把毛扒开来看一看,但是闷蛋不乐意了,站起身对她摇着尾巴。

顾涛把咖啡给她送来,姜暮说了声谢谢,临走的时候,闷蛋一直跟她到院子里,顾涛他们怎么喊它就是不回去,只不过姜暮踏出院子后,它便停下了,只是站在院门口遥遥地望着她,一直到她走了很远回过头看它,闷蛋耷拉的尾巴在她回过头的瞬间又竖了起来。

姜暮心里的弦突然被触动了,她想起了闪电,从前她每次离开车行,闪电也会这样把她送到路边看着她上车,如果她故意跟它躲猫猫,藏在站牌后面再跳出来,闪电耷拉下去的尾巴就会忽然摇晃起来。

后来,她再也没养过宠物了,怕一旦动了感情,分别的那天会更难受。

第三天的时候,姜暮下班后又情不自禁去了那家叫“oon”的咖啡店,厚重的木门才推开,换衣间里的闷蛋就跑了出来,摇着尾巴凑到姜暮面前,单眼皮店员叫小柯,很奇怪地说:“闷蛋怎么就粘上你了?”

姜暮蹲下身摸了摸它,笑道:“不知道啊,我身上又没吃的,这是你们店养的狗吗?”

小柯回道:“不是,这是我们老板的狗,他经常出差,不在的时候狗就丢在店里。”

姜暮侧过头脸上挂着淡笑:“咖啡店老板也要经常出差吗?”

小柯告诉她:“咖啡店是副业,他有主业的。”

一旁的顾涛纠正道:“应该说咖啡店是主业,他还有副业的。”

姜暮没明白过来两种说法有什么不同,拿完咖啡又撸了会闷蛋便离开了。

再来的时候闷蛋已经不在店里了,应该是他们老板回来把它接走了。

周末的时候姜暮爬山出了一身汗,回去洗完澡拿上笔记本来到oon,点了一杯咖啡和一块蛋糕,见就小柯一个人在,问她另外两人呢?

小柯说:“店长今天休息,顾涛去老板家接闷蛋了。”

姜暮打开电脑,翻出工作文档顺口问道:“你们老板又出差啊?”

小柯回:“好像不是出差,是要去学校准备开题报告。”

姜暮在键盘上打了一会字,小柯把咖啡给她送来,她端起咖啡说:“那你们老板挺拼的。”

小柯笑了起来:“我们老板是超人,还要赚钱养店。”

姜暮靠在椅背上小口喝着咖啡,问道:“你们店不赚钱吗?”

小柯和她闲聊着:“听说头两年一直在亏,老板得从其他地方挣钱养店,不过现在回头客多了起来,今年还不错。”

姜暮抿了下唇:“了不起。”

说完她便专心投入到工作中了。

大约半个小时后,顾涛带着闷蛋回来了,周末店里人流比平时多,也不止姜暮一个客人,可闷蛋一进店看见姜暮还是跑了过来,一下午都不肯回换衣间,就趴在姜暮不远处,大脑袋搭在两只爪子中间盯着她,虽然没有粘上来,但也没有走远,就好像在那守着她一样。

好几次姜暮停下来喝咖啡的时候总有些错觉,仿佛回到了高三那年,自己闷头刷题,闪电就待在她身边,莫名有种踏实感。

眼睛看累了,她把眼镜拿下来放在一边,抬起头还能透过落地窗看见远处金陵毓秀的紫金山,她记得很久以前和靳朝说过,以后想和他找个山下开家咖啡店,那时候觉得这样的日子很美满很安逸,现在才知道那个提议有多天真,例如这家咖啡店亏了两年才挣钱,也不知道自己当年提的什么馊主意。

天色渐暗的时候,她收起电脑伸了个懒腰,走过去摸了摸闷蛋准备回家了,闷蛋慢吞吞地跟在她后面把她送到院门口,姜暮走了几步突然回过头来,一个奇怪的想法窜了出来,她对着闷蛋冷不丁地叫了声:“闪电。”

原本坐在门口的闷蛋渐渐站了起来,就那样睁着一双浑圆的眼睛看着她,下一秒冲出院子朝她狂奔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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