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启臻醒过来的时候是第二天早上七点。
他无法动弹,滕明的手臂紧紧的抱着他,像是对待最重视的珍宝一般,这让陆启臻哑然失笑。他能很明显的感觉到自己的下半身以及腿边,有一大片的潮湿、滑腻的感觉。
陆启臻费了很大的,抬起头来,好奇的望向自己腿的方向。
那一刻,陆启臻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自己的感觉。
他感觉,自己可能就这样死了也说不定。
满床单的血。
颤抖着从床头柜上摸索着找到自己的手机,找到路易斯的电话:“是我,陆启臻,我想我需要你的帮助。”
路易斯是陆启臻昨天下午去见的朋友,知道他住在这家酒店,是他念研究生的时候认识的决不罢休人,毕业后就全家移民到了澳洲。
陆启臻这次来拜访的第一个老朋友就是他,此人在医学方面也有极高的造诣,主攻精神科和神经科、心理科,对陆启南和那个林延的病也有自己独立的见解,陆启臻一直觉得和他见面的时间太短,想要再和他见一次,却没想到会是在这种情况下打电话向他呼救。
倒在血泊里的陆启臻,嘴唇早已经退成白色,连指甲也不再是粉红色,而且非常不健康的苍白。路易斯按照陆启臻说的门房号,去酒店前台说明了情况,祟了自己的医生执照后,比较顺利地来到了他们所在的房间。
进门之后就能闻到的浓重血腥味让路易斯为之震撼,若不是之前陆启臻已经暗示他昨夜发生了什么,他真要以为这里是个凶案现场。
大致看了一下陆启臻的伤势,打电话让助手带着400CC的AB型血液赶来酒店。陆启臻的后庭被严重的撕裂,肛粘膜几乎完全破裂;加上陆启臻身体原本虚弱,血液凝固的极其缓慢,一直到现在还在不断的失血。
路易斯在清理陆启臻后穴的时候,不住的叹气,滕明怎么会把他伤成个样子。虽然年轻人精力旺盛、做那件事的时候粗鲁点也无妨,可再怎么样有激情,也要顾及承受方才对。如果真的是受人,怎么可能这么狠?
难道他们不是爱人?
虽然心里有诸多疑问,路易斯顾及到陆启臻现在的状况,还是没有继续开口提这个事情。
“陆启臻,他睡了多久了?”
“唔……不知道……我是晕过去的,大概两三点吧。”
陆启臻趴在滕明房间的床上,接受路易斯的治疗,并不明白路易斯为什么要这样问。
他在心里想着滕明最好永远都不要醒,死了最好!竟然把自己伤的这么严重,昨天晚上虽然有感觉到疼痛,但陆启臻完全没有想过事情会演变成这样可怕的境地。
“一直在睡?嗯……我大概明白了,陆启臻,我等会儿要抽一点你的血,拿回去进一步化验,你的身体情况不是很好。这几天不能米饭和肉类,蔬菜也尽量少吃。你只能吃流食,白粥最好,弄稀一点,不然的话,排泄会很痛苦。”
“Shit!!!”原本想来澳洲大吃一顿的陆启臻听到路易斯的吩咐,顿时连杀了滕明的心都有了。
他千不该万不该,就不该为了那笔可观的酬劳答应这个男人跟他一起来澳洲。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陆启臻知道自己一定不会来这里的!
可是时光不能倒流,他已经来了,而且被滕明强奸了,现在身受重伤,完全应该接受别的医生的照顾。如此这般,回去之后一定要好好地和滕明算算账,反正他们家应该有的是钱,酬劳要变成10倍,外加精神损失费和身体赔偿费——处男应该很昂贵吧?!
可是这也不是什么光荣的事情,后面被人家强奸了,还向人家索赔,怎么有点出来卖的感觉?
想到这里陆启臻不禁觉得一阵恶寒,赶紧止住脑海中漫无边际的胡思乱想。
“唔,启臻,你的外伤倒不算太严重,我已经给你上了药。相比之下,身体里面的毛病可能还大一点。等一会儿血液输完之后,我给你换上营养液,晚上我还会过来。你在这里这段时间,就由我来照顾你的身体吧。”
老外素来客气,说话也都是这么中听,陆启臻向来喜欢与路易斯相处,十分温和体贴的医生,不像他自己,时常板着一张脸。
路易斯给陆启臻清理完之后就一直在看手机,似乎是医院里有事,不能在这里久留的样子。
“路易斯,你要是忙就先走吧,我可以的。”
路易斯没有料到陆启臻竟然是如此善解人意的,医院确实还有重伤患等着他回去处理,可他还没有帮陆启臻处理好其他的事。
陆启臻此时也正在想这个问题,思索了一下还是开了口:“那个……能不能麻烦你把滕明转移到这个房间里来?那个房间太乱了,我去沙发上挂点滴就好。”
路易斯闻言,深深看了陆启臻几眼,点点头之后,路易斯向一旁的助手示意拿起吊瓶,自己则抱着陆启臻,把他挪到了客厅的沙发上。
路易斯完全不明白在这几年之内陆启臻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和大学时代相比,他的体重轻了很多,完全达不到健康的状态,不过好在精神还不错,不然真该强迫他接受治疗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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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易斯和助手走了以后,房间里又恢复了安静,滕明还在房间里睡着,丝毫没有要醒过来的痕迹。
陆启臻抬头看着点滴瓶里的营养液,透明的液体,缓缓地从上面的塑料瓶里流到下面的袋子里,再一滴一滴,顺着输液管,流进自己的身体里。
点滴打完,陆启臻拔掉针头,在沙发上恍惚了一会儿。
空气里有血腥的味道,陆启臻感到晕眩,他从来不晕血,这时候不知道为何对血液的味道感到如此恶心。他站起来,走向那个像凶案现场的房间,动手收拾残局。
那米白色的床单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的,竟然没有让血液渗透到下面的床垫上,这让陆启臻有几分感慨,不愧是六星级的酒店么?!
陆启臻放了许多有处理血迹功能的洗衣液,把床单放进了洗衣机——如果等下酒店的人来看到这些,那么这家酒店上上下下应该都会知道这间房里昨天晚上发生了多么精彩的事情。
陆启臻可不希望自己成为这些人茶余饭后八卦中的主角,只好自己先动手把这些东西简单地处理一下。床单是必须要处理掉的,那么多的血,正常人看了都会觉得惊慌。
就在他忙着把柜子里备用的床单拿出来铺的时候,背后一个沙哑的声音响起:“怎么换这里的床单?别弄了,出来吧。”
陆启臻难以置信地瞪大了眼睛。
这男人是在命令他?!他在以什么身份命令他?!说话的语气那么恶劣,他以为他是什么人?!巨大的愤怒让陆启臻很想破口大骂,但他现在没有力气,连说话的力气都快没有了。
于是他只能先铺好这边的床单,那边那个房间的暂时不去理会,反正也没有把房间都打扫一次的必要,他只要把这里收拾得不那么吓人就OK了。
整理完床铺出来,发现滕明已经在餐厅坐着了。陆启臻望了一眼,西式早餐,他看着那些东西,虽然看起来有些诱人,但他还是没有多少要吃的胃口。
没有多说什么便想直接回卧室补眠,身后传来某个男人陌生的询问:“你不吃么?”
陆启臻困惑的看着眼前的滕明。
似乎这是第一次,有人用带点关心的语气和他说话,问他要不要吃早餐。
陆启臻回过神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鬼使神差地拿着勺子,对着碗里的玉米浓汤发呆。太腥了,厨师应该放了某种鱼子酱或者海鲜调料,海鲜的腥味很浓烈。
看对面的滕明似乎吃的津津有味,陆启臻忍着强烈的恶心的感觉,往嘴里送了一口。
“唔……!”
才一口而已,陆启臻就立刻难以忍受地捂着嘴直奔卫生间——他恶心、反胃,根本就吃不下那腥味浓重的东西。
陆启臻从卫生间出来的时候,滕明已经换好了衣服——他要赶着去要去参加会议。
看到陆启臻惨白的脸色,滕明心里有几分酸楚,可他对着陆启臻,就是没有办法做出一副关心的样子来。
到前台询问了一下才知道早上有医生来自己的房间里进行抢救了,对昨晚的事情已经完全没有印象的滕明知道自己很有必要找那位医生谈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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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结束后,滕明和路易斯在餐厅里谈了很久。
“滕先生,启臻的身体状况很不好。血常规没几项是正常的,尤其是血小板,极低,所以他才血液不止。有轻微的营养不良和贫血症状,初步断定是睡眠不足是、休息太少造成的。以后要在饮食上加以改善,多给他吃些补的。”
说到这里,路易斯不解的看了看滕明,又接着说:“他不是和你在一起么?难道你们平时都没有一起吃饭?”
“他很忙。很多时候都是在外面吃的,我有我自己的事情。”滕明有点心不在焉的说,他知道这个医生误会他和陆启臻的关系了,但心里就是不想揭破事实,将错就错地让他继续误会下去,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抱了什么心思。
“那你也不至于那样对他,不过也不能怪你。你知道你昨天晚上被人下了烈性春药么?早上我给陆启臻处理伤口的时候,简直是惨不忍睹。你大概是没有看到你们房里的那件床单。乍一看,绝对和凶案现场没有什么差别。我给他输了400CC的血,后来又输了点营养液,不然这会儿应该躺医院里了。”
“烈性春药?”
“呃……你昨天有没有做什么事情你自己没意识了?”
做了什么?做了个春梦,以为自己终于找到了自己苦苦等待多年的爱人,还和她发生了关系。
滕明这会儿已经完全清醒过来,同时也被路易斯说的话彻底震撼到。原来昨天晚上那个人不是别的什么人,正是陆启臻!
他竟然因为被下了药而强上了陆启臻?
这个认识,完全让他浑身僵硬得没有办法动弹,头脑中第一反应是陆启臻瘦弱不堪的身躯还有他苍白着脸从卫生间出来的样子。
原来那个时候,他那么难受,自己却完全没有察觉到……
“路易斯,我不知道我什么时候被下的药,也许是昨天下午酒会的时候喝了不该喝的东西。昨晚的事我回去后会和他解释的,请你放心。”
“嗯,这方面你以后一定要注意。至于陆启臻,他是真的被伤的很严重,任何一个人,不管男女,在遭遇这种事情的时候,无论是心理还是身体都是非常脆弱的,不管你们是什么关系。我希望过几天你们回去之后,能让他去医院做一个全面的检查。他的胃部似乎也有问题,但他一直不太注意这些,你以后多叮嘱他一点,他今天吃饭了么?”
“没……早上喝汤,但是吐了。”
“吐了?什么汤?”
“玉米浓汤。”
“唔……暂时我也下不了结论,反正情况不容乐观,你们回去后尽快带他去医院一趟吧。一定要你带他去,他自己肯定不会去的,虽然自己是院长,可这人对自己的身体,从来都是不怎么在意的。我想这一点你是知道的。”
路易斯十分担忧陆启臻的情况,作为医生,他的救死扶伤精神一直很坚定。陆启臻是他大学时代的好朋友,虽然在医学方面有着极高的天赋和造诣,但那人也是出了名的不爱惜自己的身体。
身为医生的他们最应该懂得早餐的重要性,可陆启臻大学四年几乎吃过早餐,不是因为什么特别的原因,仅仅是因为他不想吃……
这次陆启臻来探望他让睡易斯非常高兴,但是他绝对不想看到那个年轻有为的昔日同窗因为这次的事情而承受太大的痛楚。
滕明坐在原地思索了一会儿,看了看表,时间也不算很早了,便向路易斯告辞:“今天的事情谢你,我回去会好好和他谈谈的。他的身体我也会叮嘱着的,我先回去了。”
“好的。”
卷二第10章
滕明回到酒店后并没有直接回房间。
刚才路易斯的话让他非常震惊,他知道自己对陆启臻做了不可原谅的事情,但事情演变成这样,似乎全是他一个人的责任,他没有办法逃脱,但一句无力的“对不起”并不是陆启臻所需要的。
这次来澳洲,让他作为随行医生,也许是个巨大的错误。如果换作别人,任何一个其他的医生,说不定凭着滕家的财力,几下子就可以摆平了,毕竟T市现在没有什么人和钱过不去——滕家最不缺乏的就是钱。
可陆启臻并不是一般人,且不说他是陆氏的少爷,就单单从他那个人来讲,他作为陆启臻这个个体,他的性格,想法还有行为,所有属于他的一切,都让滕明觉得,如果用钱解决这次的事情,是对他的极大侮辱。
可除此之外,还能有什么办法?
以陆启臻的脾气,道歉之类的,他是根本不屑于接受的吧。至于钱,虽然看得出来那个人非常爱钱,也许给他一笔钱他也会很开心,但滕明也很明白,用金钱解决这件事,有点太过于卑劣了。
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是他被陆启臻无意间强上了,随后陆启臻提出用一笔钱来赔偿他,数额再怎么巨大,也会让人感到不舒服,像是酒吧里的某些MB——初夜总是异常地昂贵。
虽然知道自己是喜欢女人的,以前交往过的对象也都是女性。T市的上流社会里玩男人的不少,某几家会所的MB更是出了名的抢手。
那些MB都是各个名校的高材生,不但身体好,脸蛋好,更重要的内涵非常高,出口成章是完全不在话下,他们都极具个人思维,一定程度上也给上流社会的圈子注入了一种崭新的、不同于以往任何一种的新鲜血液。
他们往往没有非常雄厚的家庭背景,没有傲人的人际关系,所有的一切都是靠自己打拼而来。
他们从各个乡下小城来到T市这个国际大都会,从一无所有、一无所知的少年蜕变成追求高质量生活的青年——做MB接触各类上层社会的人群,并以此为跳板直接进入到上层社会,哪怕只是在这里被人指指点点的一个角色,他们也乐意。
T市的繁华背后,每天死在街头的人也是不计其数。这座城市在一种非常扭曲的趋势发展着,如果继续这样下去,滕明很清楚这座繁华的都市很可能在未来的某一天成为泡影。
最近股市已经越来越有泡沫经济的趋势,T市的金融业和房地产业在以一种完全脱离正常轨道的速度、朝着让市场更加难以控制的方向发展。
所有的一切都很畸形,城市、社会、经济以及人类。
滕明没有闲工夫去考虑人类的生存问题,他只知道这座城市还有非常大的商机可以利用。
至于其他的,虽然道理和走向所有人都心知肚明,但大家也都还是十分安逸地在这里生活、工作,因为这里有他们的机会,有他们所向往的大都会的气息。
在车里坐了一会儿,最后不是决定收起那些烦恼的情绪,抽了几根才下车上楼。
房间里一片黑暗,一看就知道里面没有人。
滕明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心里不禁有些恐慌,脑海中闪过一个可怕的想法,随即他有些颤抖地伸手打开了房间的所有的灯。
客厅里面空无一人,豪华的装饰此时此刻只显得整个房间看起来更加落寞、毫无生气。
这里没有人气,没有人的味道。
“陆启臻。陆启臻?陆启臻?!”
他叫了半天也没人应答他,难道陆启臻出门了?
滕明很快就否定了自己的猜想。陆启臻不可能是出门了,按照路易斯刚才说的,他现在除了能够躺在床上静养,不会有第二种可能。他受伤了,重伤,不会到处乱走的!
心里这样想着,滕明尝试着朝房间的里面走去。
自己的卧房里人,陆启臻的房间也是空的,浴室、书房、阳台都是空空如也,整个房间里确实没有他的影子。
下意识地走到衣柜里面,打开之后滕明立刻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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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启臻下了飞机之后就被欧阳连尚一把抱进了车里。
回来之前他请欧阳连尚帮忙订了机票,虽然他没有开口让欧阳来接他回去,但欧阳还是来了。这个男人永远都是那么贴心,不用你开口他就会知道你需要什么,以最体贴的方式呵护你、照顾你,甚至让你感觉不到他的存在——一切都像是理所当然的,丝毫不需要理由。
身体的伤瞒不过他,陆启臻在欧阳连尚订完机票之后就告诉他实情,让他做好治疗自己的准备。
这种情况他能依托的人只有欧阳连尚一个人。
虽然陆启南是他的亲哥哥,可这件事若是被他知道,立刻会闹得T市满城风雨不说,说不定陆启南自己在陆氏的地位都难保——陆启臻看得比陆启南还要透彻一些,他知道陆氏虽然还姓陆,但主人却是他们的叔叔,与他们没有直接的关系。
陆氏以后八成是要移交给与他年纪差不多的陆森杨管理的,陆启南应该不会成为陆氏的CEO,但是成为总经理却是没有问题的。
让自己有着大好前途的哥哥因为这件事而失去美好的未来,这在陆启臻看来是荒诞可笑的,他选择了保持沉默,不告诉陆启南任何事。
一般他们只会偶尔见面、打电话,亲兄弟之间并不需要那些联系来保持关系。他们身上流淌着同一对父母的血液,对彼此而言都曾经是生命里的唯一。
现在陆启南有了那个叫林延的人,注意力基本上都放在他身上,这个时候再打扰他、耽误他的事业和终身幸福,那就太不应该了。
欧阳连尚平时话挺多的,在朋友聚会的时候一直属于非常活跃的人,但是和陆启臻在一起的时候,后者都能感觉到他的安静和沉默。
那是一种忍耐着的沉默,像是一个人很想要发脾气但是最终还是咬紧牙关把所有的怒气吞回到自己肚子里,不再吭声——因为对象是自己所在乎的,因为没有办法对那个人发火,所以只好忍耐。
这一点陆启臻没有看透,在不久的将来成为他生命中的又一大教训。
欧阳连尚没有把陆启臻送进陆氏的医院,毕竟那里人多口杂,虽然陆启臻已经尽力把T市各个家族安插进来的人悄悄地弄出去,可总还是有些人浑水摸鱼地进来了,让人防不胜防。
这一次陆启臻跟着滕明一起去澳洲是陆氏医院上上下下都知道的事情,陆启臻提前这么多天回来,一回来就进了自己的医院,伤的又是那种地方——任何有点思考能力的人都会知道发生了什么。
为了避免那些潜在的隐患,欧阳连尚了带回了自己租住的公寓里。
欧阳家也是T市的上流阶层,他的父亲在政治方面有很高的威望,母亲在T市文化界也相当有影响力,书香世家出生的他选择了医生作为自己的职业,尽管也取得了一些成就,但远远不到让父母满意的地步。
因为家庭的一些因素,他最终也只能选择暂时逃避,从家里搬了出来,独自在陆氏医院附近买了间公寓先住着。
那间房子当初也是陆启臻和他一起选的,现在陆启臻被带进这间自己只来过一两次的房子,不禁觉得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来。
他的伤口因为长时间坐飞机,现在已经再次裂开了,必须马上处理。在这种情况下,陆启臻也不再有自己的矜持,大大言方方地让欧阳连尚帮他检查、清理、上药,连身体都是欧阳连尚帮他擦的。
欧阳看到他那处伤得那么严重的时候,拳头握得紧紧地,就差一拳打在墙上。
。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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