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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7章 还有封神演义和洪荒(1 / 1)

“什么西游记?不,我只看魔法战记……”

格里高利发现,在天涯论坛上面,讨论那个什么西游记的人,似乎很多。

但是很可惜,格里高利对此并不感冒。

他更喜欢萌系的存在。

简而言之,也就是类似于奈叶、菲特、saber这样的人物。

最不济的话,也要和《神雕侠侣》里面的杨过一样,是可♂爱的男孩纸啊!

嗯……动漫化的人物。

可惜,这个时候的“宅男”一词还没有兴起,要不然的话,这名字放在对方身上,可却也是恰好合适……

而正好在这个时候,格里高利突然发现,在自己的qq群里面,有一个人发言了。

id名为“爱尔奎特”。

格里高利认识这个id,因为之前这个id在改名之前叫做“安吉拉”,在最早的时候,就是她资助格里高利完成了最初的积累的。

而这个id的主人,格里高利也知道……

凯瑟琳.埃德森。

自己的顶头boss。

“封神演义?”

正在这个时候,格里高利发现,对方正在讨论一个这个东西。

西方,一开始的时候,就是将《西游记》作为中国文学的一部分,由汉学家翻译的。

这样,对《西游记》的介绍大都经历了片断译文——百回选译——全译的过程,译文虽杂,但在注目于小说本身的意蕴时,却已大致把握了“西游”故事的脉络,并逐渐突出了孙悟空的故事。

可以说,在西方世界。只要对中国文化感兴趣的,可以说,都能够了解《西游记》。

西方人大致是这样理解这《西游记》的整个故事的:“中国的《西游记》故事说的是一个中国的和尚去西方的印度取经的故事。他骑着一匹白马。带着一名叫沙僧的仆人为他挑担。路上,为了消遣,他还带了一只猴子和一只宠物猪。听说他带的那只猴子本领很大。一路上为他打死了一只蝎子、两只蜈蚣、五只黄鼠狼、七只蜘蛛……和尚带的宠物猪没什么本事,但特别能吃,听说它一口气能吃四只西瓜,把和尚、仆人、猴子的那几份都吃了;它还很好色,路上碰到小姐,它就色迷迷的……但和尚很喜欢它,因为它一路上能为和尚解闷。那仆人最没用了,一天到晚就挑着那破担子。听任摆布……”

而其他人在听到这个故事的时候,则会感慨“啊,中国的和尚真潇洒,去取经探险还带着猴子和宠物猪,太有味,太刺激了……”

而美国阿瑟.韦理则更干脆的将《西游记》书名译为《猴》(monkey),这个译名在西方颇为通行。

相对而言。《封神演义》了解的人,却少了许多。

凯瑟琳这个时候,就正在讲解《封神演义》。

呃……好吧,凯瑟琳原本是想要将《人生长恨水长东》的治愈故事说出来的,但是想了想之后。凯瑟琳决定,这样一个故事就应该和《悟空传》一样,放在后面再黑……

如果一开始的故事就是黑掉了的,那就太没品了。

再怎么不济,也应该先让人们接受一个健康、向上的故事,然后一口气的将他们一起黑掉吧?

这样才是最有意思的了……

凯瑟琳向中国推销经过凯瑟琳改造的美国文化,而凯瑟琳在美国则像他们推销自己改良的中国文化。

这样的文化交融、交汇的感觉,对于凯瑟琳来说,是一个挺不错的体验。

这个时候,自己的车子还在前往赣区的路上,而在美国,现在也是晚上,所以凯瑟琳现在也只能在网络上打酱油了。

至于去英国、苏联之类的计划……凯瑟琳的身体可还都在实验室呢,这些计划似乎不那么简单……

当然,凯瑟琳在给美国人讲述《封神演义》的时候,是按照西方人能够接受的故事——也就是加大冒险和战争。

英国大百科全书介绍《西游记》时说:“十六世纪中国作家吴承恩的作品《西游记》,即众所周知的被译为《猴》的这部书,是中国一部最珍贵的神奇小说。”美国大百科全书介绍说:“在十六世纪中国出现的描写僧人西行取经故事的《西游记》,被译为《猴》,是一部具有丰富内容和光辉思想的神话小说。此书经过许多人参加创作,最后是由吴承恩在比较粗糙的基础上,经过很大的加工提高而写成的。”

而《法国大百科全书》写道:“《西游记》是关于著名僧人唐玄奘的历险故事。这位高僧西游的目的是精研印度佛教的宗旨,他的同行者有被他收为门徒的魔猴、猪精、沙妖怪。他们师徒四人经过许许多多奇幻的地域,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妖、魔、鬼、怪,有朋友,有敌人。全书故事的描写充满幽默和风趣,给读者以浓厚的兴味。”

换而言之,他们都认为这部小说最新奇的,就是这种感觉,换句话说,他们喜欢冒险。

当然,也有比较文艺范儿的解释,就比如严谨的德国人。

德国迈耶大百科全书认为:“吴承恩撰写的幽默小说《西游记》,里面写到儒、释、道三教,包含着深刻的内容,它是一部寓有反抗封建统治意义的神话作品。”

西方人在翻译、介绍的同时,开始了对《西游记》的研究。韦利——就是那个翻译成猴的——在其序言中就追索了《西游》的寓言,他认为三藏代表普通人,孙悟空代表天才,猪八戒代表肉.体的欲.望,沙僧代表诚。

当然,在凯瑟琳看来。这种解释,就是让人风中凌乱了。

而在西方文化圈内,则普遍认为西游记更多地是一部奇幻的神魔历险记,而不是宗教作品,它的主角是一只神通广大的猴子。

而在凯瑟琳看来。他们的解释真的是很囧。

至于中国人的解释嘛,现在还是“好看”。但是到了21世纪,他们就会觉得。这里面能够弄出很多的意义。

什么佛教斗争啦,什么官员后台啦,什么嘲讽啦、什么隐语啦,总而言之,他们将西方的解释,甩出了n条街。

而美国人则也是不需要了解这些的。

西方人、美国人,他们需要的是一个精彩的冒险故事。

对于他们而言,一个故事就是一个罗曼司。一个罗曼司落幕了,就会延续到另外一个罗曼司。

在这样的故事之中,除非是刻意的去追求,否则的话,人们都很少看到有那种意义深刻的东西存在。

其实很多影片也都是这样的——这些影片在一开始的时候没有意义。只是当他变得出名了,人们才开始追求它的意义。

这就好像是一个暴发户,在暴发了之后。才会考虑到“格调”什么的。

在西方,一部好作品是因为受欢迎而有意义,而不是因为有意义而受欢迎。

他们追寻的只是那一个个的罗曼司、那一个个浪漫的冒险和故事,有时候,他们也会带入自己。然后感受那种快慰的感觉。

呃……在凯瑟琳看来,这就和网络小说其实是没什么差别的,只不过是美国人的“网络小说”更多而已。

凯瑟琳不介意改造所有的故事,就好像现在这样。

网络是一个方便的东西,通过自己的大脑,凯瑟琳瞬间就能够将整篇文字的大概给拿了出来。

基本上,也就是“所想即所得”。

(说起来,这样的能力拿给那些写网络小说的,他们一定会笑疯了吧?)

有了这种神奇,每小时更新五万字,那绝对不是梦想啊!你的思想有多远,你就能够写多远……

“听起来还行,但是不萌就没有意义了。”

这是格里高利的回答。

虽然知道埃德森是自己的老大和boss,但是他还是这样说了一句。

“没有萌就没有意义+1。”

这是艾库尔,也就是格里高利现在的妻子。

“唔……萌啊,也不是不可以。”

凯瑟琳设定的《封神演义》的主角,就是哪咤。

至于哪咤是谁?

这还要问么?

自然是可♂爱的男孩子啊!

这是一个绝对的大萌点!

“嗯,对了,说起来,我还有一个想法……”

虽然觉得和中国人讨论会更好,但是凯瑟琳也是打算将自己改造过的文化到处传播,现在自己给这些美国人看,也没啥所谓是不?

如果到时候不受欢迎而逼急了凯瑟琳,凯瑟琳也有办法——发给bane看。

到时候自己就用自己改造过的故事给bane们洗脑歌一百遍啊一百遍……

“唔,说起来,bane可以加入一个阅读福利吧,让他们看看书也好……”

以后他们个个出来都能当基督山伯爵了……

话题回过来,凯瑟琳将盘古开天辟地到洪荒的发展,都讲述了一边,基本就是按照洪荒流的概念来说。当然,里面也加入了凯瑟琳的私货……

“主角是谁?”

格里高利问了一句。

“呃……”

对啊,洪荒的话,拿谁当主角呢?

……

嘛,今天暂时就这么多更新了,保底1w字,而且以后也是保底1w字,绝对不会少。

话说,对于赛博躯体的程度,乃们最多能够承受肿么样的程度呢?就比如穿着暴露、穿环什么的……

明天四更!(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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