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他的心里,却是开心的。
是那种心上密密匝匝的开心,他能感觉到自己的心脏跳得无比地快,也前所未有的响亮,可这与他那不堪的病症发作不一样,那种感觉让人生不如死,可他现在,竟有种鲜活活着的感觉。
这世上,第一次有人把他看得这般重要,虽然这很卑劣,但他确实因此而开心。
“你救了我,那我可就要一直跟着你了。”
傅红雪稳定了一下心绪,他有些不太明白:“为什么?”
“你是我儿子,我是你老子,天经地义的事情,我只是想让你过得好而已。”
“我现在就过得很好。”傅红雪尝试着辩驳。
谭昭这时已经蹭着边缘站了起来,语气有点儿莫名:“小雪,你不知道,这世上有一种不够好,叫做你爹觉得你过得不够好。”
这对话,就没办法继续谈下去了。
但谭昭还是成功地赖上了便宜儿子傅红雪,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晚上的草原还有野狼出没,经历了方才一遭,傅红雪已没有那么抵触,甚至还吃了谭昭递过去的吃食。
“这么多年,你一直是一个人吗?”
夜晚总是容易滋生一些毛茸茸的小情绪,傅红雪并不是一个喜欢探求别人生活的人,但一个突如其来的父亲,着实打得他有些措手不及。
或许明日睁开眼睛,这一切都会回归本来吧,所以他顺遂地问了。
谭昭却有些欣喜若狂,妈耶,是他终于融化小冰山了吗:“嗯。”
“你没有其他亲人?”
傅红雪以为对方会点头,可对方偏偏却摇了摇头:“有,而且还不少。”
“那你为何不去找他们?”
“你若是知道他们做了什么,或许会想杀了他们。”谭昭想想石小福的经历,就有些难过,“不过杀人不好,我还是希望小雪能过得快快乐乐。”
傅红雪就不问了,他闭上了眼睛,草原上的夜风轻轻拂过他的眉间,就像吹散了久久不散的阴郁一样,他说只希望他过得快乐。
他唇边忽然扯出一个弧度,忽然又全部放了下去,傅红雪想起自己的任务,他不该这般掉以轻心的。
“我曾经有一个朋友,他名字里也带雪,他爹总叫他雪儿,我朋友就会拔剑。”
傅红雪:……说实话,他也挺想拔刀。
“很多人说他为剑道而生,他出剑时必见血,所以他不该有朋友。”
傅红雪不禁有些惊讶:“所以他有?”
“他不光有,甚至不止一个。”谭昭见人果然有兴趣,便接着讲下去,“所以小雪,不要管他人怎么想,你要自私一些。”
没头没尾的鸡汤,傅红雪自然不吃,即便他已经有七八分相信石小福的身份,但他还是要去复仇的。
谭昭也没法子了,傅红雪已经不是五六岁给块糖就能轻易骗骗的小孩子了,他已经十七,有了自己的世界观,不论好坏,对方都有权利决定自己该做什么,而他能做的……大概只能跟着便宜儿子捣捣乱?
天边,不知几时开始透亮,等热气球完全降落之时,太阳已经从地平线整个跳了出来,红彤彤的,看着就令人开心。
“走,爹带你去吃好吃的。”
傅红雪有些不大习惯,他挣开了谭昭的手,人倒是跟了上去。然后,他才知道这世上……有人能过得这么精致。
没错,读书不太多的傅红雪大概只能用这个词来形容新跳出来的便宜父亲了。不过半个时辰,他全身上下就换了一身行头,连头发都被修剪了一下,如果不是他的表情太多苍白冷峻,走路的姿势又太过奇怪,俨然是一位翩翩少年郎了。
当然,在谭昭看来就是,至于跛脚就等系统分析的体检报告了。
“你怎么这么有钱?”傅红雪忍不住小声问了一个问题。
谭昭一楞,继而才笑了起来,这小子不会是在担心他撒钱撒太多没钱了吧,他立刻超小声宽慰道:“没事,咱家超有钱的。”
傅红雪:“……”默默吃饭。
这算是两人之间的第一顿饭,吃的是边城小镇的粗犷美食,硕大的扁食配上喷香的胡饼,谭昭吃了一个,忽然就有些想念开封府的臊子面。
“等你办完了事,我就带你去开封如何,那里的面食特别好吃,你定会喜欢的。”
跟他完全不一样,热气氤氲,傅红雪紧了紧手中的黑刀,胡乱吞了一个扁食,烫得他舌头发麻,却到底没舍得吐出来。
这孩子内秀,谭昭忽然有些心疼对方,他并不知道对方是如何长到这般大的,但从系统寥寥数语的概括,已初见其经历有多困苦。
“前辈,我们又见面了,你们和好啦?”
一个年轻欢快的声音忽然响起,此时正是早市,便是关外之地,也显得格外热闹,充满了生活的味道。
叶开不由地有些羡慕,心道有爹就是好,这昨日还一身破烂,今日就拾掇得这般光鲜亮丽了,只可惜他爹早死了,养父母也……一瞬的悲伤,但他很快就又笑了起来,“前辈,我又饿了。”
这是赖上他了不成?他记得石小福就一个孩子,没生双胞胎吧?
但最终,谭昭还是请这个奇怪的少年又吃了一顿饭,少年吃完又踩着他破破烂烂的鞋子离开,感觉像是把他当冤大头宰了。
谭昭回过头来,忽然对上便宜儿子的目光,莫名的,怎么觉得这目光有点儿幽怨?错觉吧,他摸了摸自己的小心脏,刚要开口说话,难得被对方截了话头:
“你一定很想要这样的儿子吧。”而不是像他这样冷硬、卑劣,身体残疾,还带着难以言说的隐疾。
“可是我觉得小雪比较可爱诶。”
傅红雪、傅红雪无话可说,他气得转头就走,谭昭眼尖,一眼就看到了对方红红的小耳尖。怎么莫名有种欺负老实孩子的感觉,有点小内疚。
“小雪,你走慢些。”
“小雪,阿雪,阿红,雪雪……”
喊道第四个小名的时候,傅红雪终于有些气急败坏地停了下来:“不要这么叫我!”
“好的,小雪。”
“……”真的,圣人都能给逼出脾气来。
关东万马堂,位于一座不太大的边城山城之中,这里大半个城的人都仰仗万马堂生活,万马堂堂主马空群就是这里的土皇帝,他可以在这里呼风唤雨,无所不能。
石小福从未踏足江湖,自然也没听过万马堂的名声,倒是曾经他随石父上任,在边疆听说过神刀堂的名头,只是如今似乎已没有了神刀堂。
江湖尔虞我诈,便是天下第一都会无端陨落,谭昭对此早已并不稀奇,他有些新鲜地打量着这一座山城,忽然问了一个问题:“小雪,你怕不是要来杀马空群的?”
系统还是那个很抠门的系统,谭昭倒是想知道事情的始末,然而系统说那是另外的价钱,他除了知道傅红雪是被一个叫做花白凤的女人养大之外,其他……一律不知。
系统:宿主,收费标准严格按照规矩,合情合理,从不店大宰客。
傅红雪深深看了人一眼,轻微地点了点头。
谭昭:“为什么要杀他?”
傅红雪不说话了,他总不能说是杀父之仇,相处也有些日子,这种说辞倘若说了,他定是要被这人烦死的。他一直觉得这人比别人多生了两张嘴巴,只要醒着就能不断地同他说话,都不知道累的。
两人进了城,作为土豪爸爸,谭昭立刻找到了当地最大的客栈。
客栈无名,可招牌却做得老大,谭昭进去一楼,不少马师与江湖人都在此喝酒吹牛,而在一楼楼梯口,有一位坐在轮椅上的男人,他手里抚弄着骨牌,眼睛不知道盯在何处。
“小二,住店!”
两人就住了下来,直到晚间,谭昭才知道原来这无名小店还兼职做风月生意,可以可以,关东民风彪悍,了不得了不得。
所以想了想,他还是敲响了便宜儿子的房门。
傅红雪刚好沐浴完,他披散着头发,手里仍然握着那把黑刀,谭昭都怀疑这把刀是不是长在对方的手上。
西门吹雪也号称剑不离手,但据某只陆小鸡冒着性命偷窥所得,据说西门庄主洗澡时,剑是放在旁边的。
“什么事?”
“没什么事,就不能来找你谈谈心吗?”
傅红雪忍不住直言:“你都烦了我一整天了,竟还有话要讲?”
虽说如此,但傅红雪还是把人放进来了,大概越多了某个底线,他就对人实在没法子了。他并不迟钝,甚至在人对他的感官上,异常地敏感,石小福对他并无歹意,甚至拼了命地对他好,他便是铁石心肠,也难以招架。
更何况,他并不是。
作者有话要说:系统一日手札:宿主,我发现你不要脸起来,简直天下第一,不会陨落的那种→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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