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健放下鼠标,扭头问季望舒:“你确定要告对方?”
“当然,”季望舒肯定地说,“我对中国的法律不熟,所以想咨询一下具体情况。”
周健摊手道:“说实话,官司你很难打赢。”
“Why?”季望舒惊讶之下,连英语都蹦了出来。
周健反问道:“这种网络翻唱,美国恐怕也普遍存在吧?”
季望舒辩驳道:“翻唱必须注明原唱和词曲作者,而且不能用于商业行为,否则就是盗版侵权!”
“OK,”周健指着电脑页面说,“这个叫陈天翔的网络歌手,确实没有标注原唱信息。但这在中国不算什么,最多只属于疏漏。只要你一起诉,对方马上就会补救,假模假样发个微博道歉,这事就算完了。”
“那非法商业行为呢?”季望舒问。
周健好笑道:“你在哪里看到对方有商业行为?人家唱歌免费发上网的,没有从中得到一分钱利益。”
“我又不是傻瓜,”季望舒无语道,“如果没有商业利益,他会花钱重新编曲,而且还做得那么精致?”
周健叹气说:“唉,证据呢?你告他盗版牟利,总要有证据才行。可对方在网上真没赚钱,他们只是想通过这首歌赚取名气,一切商业活动都在线下进行。”
季望舒道:“那就告他们未经允许,在线下舞台唱我的歌,并且从中收取演出费用!”
周健摇摇头:“这更告不赢,至少现在拿他们没办法。”
“为什么?”季望舒问。
周健解释道:“因为对方现在还处于网络炒作阶段,并没有进行线下表演。你要告他,恐怕还得过一阵子。而且我必须给你提个醒,以后就算打赢官司,也拿不到多少赔偿,只能要求对方不准唱你的歌。”
季望舒怒道:“什么破玩意儿!中国法律就这样保护版权的?”
“现实如此,我也没办法。”周健表示很无奈。
身位律师,周健之所以把事情说明白,并非是有多正直,而是不想打这种版权官司。
在中国打版权官司,过程无非各种扯皮,耗费精力不说,还拿不到什么律师费——因为获胜方得到的赔偿很少,跟侵权方获得的利益相比,几乎约等于无。
季望舒却是个认死理儿的,他说:“不行,我必须起诉!”
周健笑道:“你要告也可以,律师费我们得先商量好。”
季望舒问:“多少?”
周健伸出食指说:“一口价1万,我保证能赢,但不保证能获得多少赔偿。”
“没问题,就一万!”季望舒当即答应。
现在轮到周健惊讶了,民事诉讼案件,律师费一般是按标价比率收取的。比如10万元的案子,一般律师费能拿6000到8000,再往上比例就更小。
如果官司打赢却不能获得赔偿,那傻逼才会花1万块钱请律师。
毫无疑问,季望舒就是个傻逼。
既然遇到了冤大头,周律师自然不肯放过。他当即跟季望舒签署律师委托代理协议,并收取了3000元的首款,然后心情愉悦地讨论案子:“季先生,做为您的委托律师,我一定会尽全力维护您的利益。你希望得到对方什么样的赔偿?”
季望舒说:“禁止对方用我的歌曲,进行一切商业活动,并在公众平台道歉三天,以及赔偿损失1元钱。”
“这个容易,”周健一听要求那么低,瞬间轻松无比,建议道,“季先生,你可以借助网络舆论造势,给对方及其背后的经纪公司以压力,这有利于我们打赢官司。”
季望舒点头说:“没问题,我会配合的。”
周健起身和他握手道:“那就祝我们的官司大获全胜!”
……
陈天翔是老牌网络歌手,前些年红过好一阵子,大街小巷到处都能听见他的苦情歌。
可惜网络风云变幻无常,陈天翔转眼就被新人拍死在沙滩上,从演出一场拿5万表演费,沦落到跑去酒吧当驻场歌手。
借着《说唱脸谱》这首歌,陈天翔再次春风得意。因为他背后有经纪公司做推广,热度反而比季望舒还高,许多网友只听过陈天翔版本,还以为他才是真正的原唱,而季望舒莫名其妙就成了翻唱者。
不仅如此,陈天翔背后的经纪公司还在努力,希望他能够凭借《说唱脸谱》上春晚。
为此,经纪公司雇佣了大量水军,到处发帖造势。在那些宣传软文中,陈天翔就是个音乐天才,早年从一介草根变身网络歌王,在漫长的低谷中没有放弃,终于凭借着自身的努力,再次重回大众视野当中。
多励志啊,多积极向上啊!
无数不知情的网友,被感动得稀里哗啦,就此成为陈天翔的忠实粉丝。
季望舒的歌迷太少了,他们虽然主动发帖声讨,可瞬间就被对方的水军给杀得片甲不留,连个浪花都翻不起来。
许多网友虽然知道真相,可他们并不把这当回事,认为网络翻唱很正常,只要唱得好听就行,没必要过多计较。
“紫色的天王托宝塔
绿色的魔鬼斗夜叉
金色的猴王,银色的妖怪
灰色的精灵,笑哈哈
哈啊啊啊啊啊啊……”
北京世纪大舞台,陈天翔倾情演唱着《说唱脸谱》。他这场的演出费有3万,虽然要分70%给经纪公司,但也足以感到高兴了,因为这才仅仅是个开始。
“好!”
“这唱腔够味道。”
“再来一个!”
台下观众热烈响应,纷纷鼓掌叫好。
而在观众席中间,律师周健则端着手机,开启摄像功能全程录制。
等表演结束后,周健笑道:“有了这个视频,再加上陈天翔在电视节目里也唱了《说唱脸谱》,我们的官司稳赢。”
“有劳了。”季望舒并没感到多高兴,反而心里颇郁闷。
在美国,别说是歌手和经纪公司侵权了,就连个人使用盗版都会被重罚。
曾经过这样的案例,一名美国女子从网上非法下载和共享音乐,结果被版权方起诉侵权,最后判处万美元罚款。
中美两国对版权保护的反差太大,这让身处中国的季望舒非常不适应。
周大律师却没想那么多,他收起手机说:“季先生,你可以在网上发表申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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