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这个部落的食人魔这样的多。”乔治忍不住回头问道。他发现,南荒部落之中,大部分的食人魔萨满,似乎都是这个部落的!
对于乔治的话,索拉娅与米迦尔也极为好奇。他们当初只在南荒呆了十几年,后来便前往了其他地方,部落后来发生的事情,也就都不知晓了。更是不知道,那斯莫克是凭着什么,成为了太阳王。
“因为正是部落的一位古代英雄,接纳了这些在食人魔帝国覆灭之后,无家可归的食人魔们。”阿瓦利一脸郑重的说道:“传言之中,他是一名弃儿,被食人魔收养长大。而这个人,也是部落历史之中,最为出名的一位人类英雄...他并不是太阳王,但却将太阳神的光辉,播撒在了阳光曾经没有照耀到的土地上...”
在七神陨落之后的那个时代,许多神明都一起陨落了。然而也有一些神明,在陨落之后重生,并在那重生的沉睡之中,成为了更为恐怖的混乱体。
在食人魔帝国崩塌之后,索拉娅等人也误以为,食人魔的神明与自己一样,都已经陨落了。但这个食人魔所崇拜的神明,却最终在她们离开南荒的一百年之后突然苏醒。
这个恐怖的混乱体,犹如大地的疮斑。它的精神力能够感染一切生灵,食人魔与南荒的许多部落,一度处于祂的奴役之中。
阿瓦利所言的那位古代英雄,便带领着南荒人与食人魔,共同消灭了这个混乱体。而在这位英雄与那邪神同归于尽之后,被彻底解放的食人魔,与部落也化干戈为玉帛,彻底融入进了部落。
那些曾经被这位英雄所带领的食人魔们,都信奉太阳神。而它们认为,这太阳神,便是它们那无可匹敌的战神——这个太阳战神,在食人魔们的心中,便是那位人类英雄。
在阿瓦利的话语之中,乔治等人的脸色古怪了起来。他们怀疑,那个人类英雄,便是亚历山大的某一次轮回。
虽然,在历史之上,普通人类英雄,也做出过许多类似于这样的伟大事迹。但那些食人魔萨满认为那个人类便是太阳战神的这件事,却应该不止是巧合这样简单。
“...后来这位英雄所在的部落分裂,食人魔部族分散到了格格部落之中。直到太阳王的出现,使得食人魔部族大多聚集在了他的麾下。但可惜,太阳王在利用了这些食人魔之后,没有真正的接纳他们。而是将它们抛弃。不过太阳王的弟弟却是将这些食人魔接受了——也就是雄鹿了。”
‘还真是一个背信弃义的家伙...’乔治点了点头,不由再一次的看向了那个部落。
此时他看到,有一支狩猎队,经过了那里。
那是雄鹿部落的狩猎队,他们返回得最晚。而且乔治注意到,这些人都没有马匹。
在这支狩猎队伍之中,主要的队员竟然都是食人魔。并且都穿戴着人类的铠甲——看起来还极为合身。因为它们的身体,极为匀称。甚至可以说看起来都是高高瘦瘦的样子!
实际上这个狩猎队伍,是第一个返回的。只是他们回来之后,换了好长时间的装扮。
不知道这些食人魔是什么种类,皮肤竟然是蓝色的。而且它们都挎着弓箭与长矛,似乎都是神箭手。而且相比于其它食人魔,它们身高稍矮。
这种体态与装扮,让乔治第一个想起来的便是‘蓝莓’。他忍不住仔细看向了那些食人魔的脚,这才不由松了一口气。
他们的脚,都是人类的这种脚。而不是‘蓝莓’小姐的那种‘反弓足’。如果仔细注意的话,会发现,这些食人魔都弓着腰,但即使弓着腰,也有两米六七之高!
这个队伍中的每一个食人魔,都没有犄角——不知道是这个部族本身就部长犄角,还是被自己锯掉了。
乔治曾经听沙尔曼说过,在南荒之中,锯掉犄角的食人魔,都是食人魔精英。许多人认为,这些食人魔锯掉犄角的行为,是因为对人类酋长的崇拜。
还有一种说法,是这些食人魔,都是南荒部落的‘勇士’,因此锯掉了犄角以与其它低阶级的食人魔作为区分。
但真正了解南荒情况的人,便知道。这两种说法虽然都有一定的根据。但最大的根据,还是因为这些食人魔,在模仿着‘红牙氏族’中的‘红牙猎杀者’。
在‘蓝莓小姐’充当沙尔曼角斗场的王牌之前,沧澜角斗场的冠军,便是一位强大的红牙猎杀者勇士。
红牙猎杀者是食人魔中的另类,他们天生没有犄角。而且耐力与爆发力都极为恐怖,并且不光极其擅长攀爬,在山林之中跑起来的时候,比马还快!
‘红牙猎杀者’极其擅长追踪任务,是部落之中最好的斥候。
相比于其它的食人魔,这些食人魔的眼睛都十分的清澈灵动,看起来好像非常聪明的样子...
如果不是它们的身高太过恐怖,那穿上全身式札甲,带上有面罩的头盔的样子,几乎一度会让人认为,那是人类——也难怪七国中有许多人认为,南荒人都是兽人了。
南荒公主便在这队伍之中,在这些高大的食人魔的拥簇之中,她的身高竟然显得娇小可爱了起来...
与各个食人魔一样,她身上穿的不是猎装,而是极为正式的骑士铠甲。因为她与这一百多名食人魔一样,将在这场仪式之后,与黎明商队随行。
南荒公主进献而来的,是一头剑齿虎——这头剑齿虎不光身材极其强壮,而且浑身毛色纯白!
在乔治看来,这似乎是白化病的表现,又或者是一种基因变异。但在这个时代的人看来,这才是真正的祥瑞。
这场进献,是最后的一场进献。而这场进献,与南荒公主的这个豪华队伍,也引来了会场上的一个高潮。
在热闹之中,许多人都围拢了过来,乔治也走下了会场,进行起了他离开之前,最后的一个册封。
有关于这个册封,乔治与阿瓦利已经事先商量好了。
他没有将南荒公主册封为什么爵位,而是册封为了‘黎明神殿骑士’。并询问是否愿意跟随自己。
答案自然是肯定的。因为这预示着南荒的彻底投靠。而乔治也需要商队返回穹鹰的时候,让这位跟班押运东西。
“白色的剑齿虎,嗯,好东西。”好事凑热闹的莫斯憨憨的说道:“巴娜你用心了。能找到它,你们真厉害。还是你亲手杀死的对吗?嗯,只有最强壮的女人,才配得上我们的小个子大酋长!”
“闭上你的狗嘴,莫斯。”巴娜低声叱骂了起来。
‘的确是狗嘴,人家是来工作的,有不是来卖身...’乔治的嘴角抽了抽,他与巴娜对视了一眼,不由都感到有点尴尬。
‘还有,谁他娘的是小个子!服用戈隆药剂之后,我已经长到一米九十多了好吗?!’
显然,莫斯口中‘小个子’这三个字,被老板狠狠的记了下来。
他耿耿于怀的想到:‘等今天晚上航班回来,在我的亚历山大面前,你们全都是小个子!’
亚历山大比巴娜还要高两头,足有两米八九。两米六七的食人魔在他的面前,的确是小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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