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1 / 1)

虽然年纪长了一岁,但因敌不过爱玩的天性,以及昭阳公主及其党羽的有意引导,十一岁的天子萧启,在这一年,于学习理政上,依然没什么长进,单是对狩猎一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不仅在春秋时节,兴致勃勃地春猎、秋狩,到了寒天腊月、大雪纷飞之时,天子仍是兴致不减,浩浩荡荡地领着众臣冬巡,一壁往永宁行宫去,一壁沿途行围打猎,玩得不亦乐乎。

永宁行宫,是大梁朝最煊赫的皇家离宫,占地极广,其中除有华丽威严的宫殿群外,四周湖泊山野绵延不绝,是供天子围猎的好去处。

天子萧启,自来到可随时打猎的永宁行宫后,便如鱼儿入水、飞鸟入林,快活极了,恨不得天天领着朝臣侍卫,纵横于山野之间,将行宫周围的山野刨地三尺,将所有未冬眠的兽类,一网打尽。

他是一点都不疲倦,也不畏惧凛冬严寒,但陪行的朝臣,私下渐大半引以为苦。

也仅是为自己引以为苦罢了,忧心天子醉心玩乐而不理政的朝臣,忧心天子如此荒怠会江山不稳的朝臣,在大梁朝的朝堂中,已被昭阳公主,清理地几乎不存在了。纵仍有朝臣,一片丹心,私下忧虑,但也无人敢在面上展露半分,敢对天子谏言半句。

毕竟,御史苏淮就是前车之鉴。如苏御史那般赤胆忠心、深受天子信任礼遇之人,都仅因昭阳公主的几句话、一滴泪,就差点被斩首灭门,谁还敢拿自己的身家性命去赌?赌天子对昭阳公主的信任,会在他们的一面之词下,能有一丝动摇?!

毕竟,苏御史的独子,大梁朝最年轻的状元郎,如今正在昭阳公主身边为奴。常常他们在陪随天子狩猎时,可见昔日风姿如玉的清贵公子,如今正一身奴衣,为昭阳公主牵马执缰。眼看曾经的同僚,本该前途无量的少年,沦落到现下卑躬屈膝、贱若尘泥的地步,众臣心有戚戚,谁还敢再与昭阳公主对抗?!

因为年幼的天子,对昭阳公主的绝对信任,如今无人能撼动昭阳公主权势地位半分。而,不得不忍耐地,眼睁睁地看着局面如此坏下去,看昭阳公主及其党人,如蚁溃长堤,将大梁朝的朝堂侵蚀彻底,将所有的权势,从天子手中,一点点骗夺,纵有一日,长大的天子,对自己的亲姐姐不再信任、欲杀之而后快,那一天,恐怕也为时已晚了。

竟似是无解的死局了,只能看着天子荒怠朝政下去,看着昭阳公主手中权势愈发炽烈,余人要么与昭阳公主党同流合污、从中谋利,要么就故意闭目塞听,只陪着天子玩乐,对余事一概不管,一味自保。

大梁朝的朝堂,就如一艘正撞向暗礁的巨船,一匹落满了火星的绸锦。表面的华丽之下,越发腐烂,高楼下的地基,正被无数虫蚁蠹蚀,未来有坍塌之险。

凛寒的冬日里,苏珩将一切看在眼中,包括他这曾满心报效君主的天子门生,在以昭阳公主马奴的身份,再次见到天子时,天子神色上的淡漠,天子眸光之中,仅对玩乐之事的热衷,和对昭阳公主的关怀。

不过才一年多而已,天子就像已将苏家的惨事,忘得一干二净了。天子依然完全信任依赖昭阳公主,也没有丝毫上进之心。

曾经父亲的忠心耿耿,为涤清朝堂,向公主党卑躬屈膝,日日夜夜苦心孤诣的隐忍谋划,就像是一个纯粹的笑话。天子轻贱臣子的忠心,他只在意,自己玩得痛不痛快,只在意他的皇姐,过得快不快活。甚至,昭阳公主的快活,似是能压过他自己的痛快的。

当昭阳公主道今日雪大、出行或有危险,建议连日围猎的天子,休息一日时,天子纵玩心难耐,但还是因公主微一冷脸,乖乖地听从了皇姐的话。天子今日,没有再领着人往山里跑,而是就地立靶,一边习练箭术,一边过过手瘾。

在偶将一箭,射入箭靶鹄心,取得多日未有的成绩后,天子因心中高兴,而一时忘形地,笑对身旁的皇姐道:“还记得朕小时候,第一次射箭时,就正中鹄心!虽然那是因为有薛钰,手把手教朕的缘故。”

“薛钰”这两个字,平日里无人敢在昭阳公主面前提及的。苏珩想到自己曾经一时冲动,提及薛钰而惹怒昭阳公主,为家门招来灾祸的旧事,微抬眸光,悄看向这对姐弟。

他见天子在惊觉失言后,神色忐忑,小心翼翼地看着昭阳公主,而昭阳公主似并不在意,抬起一指,轻戳了下天子的眉心,淡淡笑嗔着道:“是很值得夸耀的事吗?还好意思拿来讲。”

天子见皇姐并没不悦,微吐了吐舌,笑嘻嘻地不说话了,只在心中暗想,那段旧事,其实有意思得很。

薛钰曾手把手教他射箭,也曾将皇姐围在身前,教皇姐搭弓放箭。薛钰不知道皇姐,其实私下里,一直有暗习箭术,还当要他教导箭术的皇姐,真是第一次学射。

当时的薛钰,既要用心地将皇姐围在身前教,又要因男女之防,得时时警醒自己,不能与皇姐真有体肤接触。他人在旁边看着,见那个人称玉面郎君的薛钰,看着似同平常沉静,其实耳根,早悄悄红了。

旧日之事,就似离弦之箭,过去了,就是过去了。天子心宽到一定境界,继续乐呵呵地在皇姐的陪伴下,搭箭连射时,一声“微臣参见陛下、参见公主殿下”,伴着男子上前行礼的矫健身影,高声响起。

天子因皇姐爱他护他的缘故,对他母家之人,俱有一定好感,见来人是表兄霍章,抬手就让他起来了。

霍章将猎得的虎皮献给天子后,又从随从手里,小心捧过一张上好的墨狐皮,讨好地献给昭阳公主道:“这是微臣亲手猎的。冬日严冷,而公主殿下双手娇嫩受不得寒气,若用这张墨狐皮,做成手笼随身带着,想来是极暖的。”

容烟指拈起那张墨狐皮,散漫地看了两眼,淡淡地道:“东西不错。”

霍章刚一心喜,就见昭阳公主,将这张她觉得不错的墨狐皮,丢给了苏珩。

“不过本宫不喜欢这个颜色,就赏给你了。这大冷天的,你为本宫牵马执缰,手都冻青肿了,也算是辛苦了”,似是关怀的话语后,昭阳公主又似笑非笑地对苏珩道,“也不是白赏你,你受了赏,得替本宫猎只白狐回来,去吧。”

从前看昭阳公主如此宠爱苏珩,霍章心里,早嫉恨地冒毒汁了。而今时此刻,他人还算淡定,只因苏珩,在他心中,已然是个死人。

今日,就要叫苏珩,死在他手里!!

本来,霍章还盘算着要设个人不知鬼不觉的陷阱,令苏珩死在所谓的“意外”下,既能干净利落地除了苏珩这个贱奴,他自己,又不会受到公主殿下的半点怀疑。

而现在,当听到昭阳公主命令苏珩去射猎白狐,霍章只觉是天助他也。在大雪天,于山间只身射猎一事,遭到意外的可能性,多了去了。他只需派人尾随苏珩,将他凌|虐至死,而后造成苏珩被野兽撕杀的假像就成了。

甚至,都不需要给苏珩留个囫囵身体,一个没几分武力的孱弱文人,因搏不过一头凶猛野兽,而被撕扯去胳膊腿儿什么的,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

仿佛已经见到苏珩惨死的情状,霍章心中快意,隐着满心快活恭声退下,步伐溜溜地准备杀人去了。

清正殿前,容烟命令内监给苏珩牵来白马、拿来弓箭后,吩咐苏珩道:“去吧,别叫本宫失望。”

苏珩低声应下。他背着弓箭、牵着马缰转身离开,才在雪中走了几步,就听昭阳公主,又在后方笑问他道:“就你一个人去打猎,这山野旷阔的,你不会趁机跑了吧?”

苏珩转过身来,低垂着静寂的眉眼,回答昭阳公主道:“奴的家人,俱身在岭南,奴怎敢……只身独逃……”

清低的回话,如冬日里的冰凌,听着似是恭卑,而又悄然,隐着几丝不甘为奴的悲辱,和对罪魁祸首昭阳公主的愤恨。这样的回话,听起来,似是极符合当下苏珩心境的,但了解原书的容烟知道,这样的语气用词,其实都是现在的苏珩,有意设计好的。

现在的苏珩,已经不是从前的他了。不是那个清澈明净、宛如琉璃的状元郎,也不是那个初初跪入公主府、满心耻恨不知伪装的玉奴。现在的苏珩,在世事的打击和长期的折辱之下,已愿为能一雪心中耻恨、为能还世道以清明,而不择手段。

任何手段都可以,只要能达到最后的目的。为此,他可以忍受有如抽筋剥皮的疼痛,只要能使他的所谓转变,看来自然,使昭阳公主不起疑心。为此,他可以去表演,在鬼门关真正走了一遭后,心态由此转变,一点点扭曲地爱上了,从前虐他却也救了他的昭阳公主,爱到不可自拔,有如入魔。

虽然这一年多来,她只是依原书而为,但眼前的苏珩,确实是她一手打造的。风雪中,容烟一步步地走向苏珩,抬手拂落他眉眼间沾落的白雪,淡淡笑着道:“好没良心,就只会说为了家人,也不想想,这些时日,本宫有多疼你。”

一旁的天子,看着皇姐为苏珩掸落白雪,不知怎的,又想起了薛钰。在与皇姐定下婚事后,未来的驸马薛钰,不必如从前时时守礼,在一次与皇姐于雪中漫步时,抬起手来,轻轻地为皇姐拂落沾睫的白雪。

皇姐在薛钰面前,素来是明艳大方的,但那一刻,皇姐微垂着眼沉默,就似现下的苏珩。如能听到每片雪花拂落的安静中,皇姐没有苛责苏珩的沉默,只是轻轻地道:“去吧,若猎不到白狐,本宫要罚的。”

漫天的飞雪下,牵马而去的身影,渐渐远了。容烟知道,苏珩此一去,是要遭大罪了,但,这也是他自己选的。他会将现下所受的苦痛,俱在来日报复回来,对霍章,也,对她。

凛冽寒风吹过,如是冰冷的刀锋,自颈部犀利地划过。容烟为那三四年后的一刀,暗觉骨冷时,又在心中,幽幽叹了口气。

三四年尚远,且还是先想想,这冬日的寒雪下尽后,如何使苏珩身上的牡丹,夜夜绽放吧。她与苏珩,醉生梦死、夜夜笙歌的日子,就要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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