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拦阻了六年,文森再好的理智也被磨损光了,别说是这几个混混,哪怕站在面前的是一群巨兽,他也毫不犹豫地厮杀到底。
周围的混混身体都抖如筛糠,被抢劫的人早在文森被砸时就逃跑了,到没看到这凶残的一幕。
混混们心里呐喊:快走吧,快走吧,刚才不是只想走的吗?
然而文森却不如他们的意,站起身后,面向了他们。
一瞬间混混们抖得更厉害,腿软得像面条,稍一松懈就会瘫软在地。
文森在混混们身上扫了一圈,最后目光落在了身材最高大的一名混混上。
他眼神一定,那混混身体顿时一抖,终于承受不住压力摊在了地上,裤裆迅速湿濡,一股骚臭污染了本就污浊的空气。
文森眉头紧紧一皱,这就是人类的雄性?比他平时捕捉的猎物还不如。
裤子已经脏了,他不得不把目光转到另一个胖子身上。
“把裤子脱了。”文森冷冰冰地道。
胖子傻傻地“啊?”了一声,但一瞬也没敢耽搁,手忙脚乱地脱掉了印着椰子树和海滩的蓝色沙滩裤,还准备文森拿走沙滩裤,嗅到人类身上的油脂味,又皱了下眉,最后还是穿上了,还挺合身。
以前他们捕猎总喜欢挑选肥胖的猎物,今天算是看到胖的了,但实在恶心。文森很不明白这么胖的猎食者是怎么存活下来的。
见那群人类不再招惹自己,文森就大步走出了出去。
巷子里的混混们又呆站了几分钟,然后面面相觑,渐渐回神。
光头的尸体还躺在水泥地上,脑袋位置炸开了一朵血花,还能看到肥肠般的大脑。
“死人了!报警啊!”
有人尖叫着跑了,其他混混也纷纷惊叫着跑开。一阵急乱的脚步声后,巷子里除了一具尸首,就空无一人。
很快有警察赶到,带走了尸体,并从报警电话查到了在场的几名混混,带到了警局里。
那些混混跑开后躲在一起商量过,决定死守真相。
敌在暗我在明,抓到那男人还好,要是抓不到,只要那男人想报复,他们绝对活不了。而且他们很可能是同行,更容易查到他们,如果可以,还是不要与那人为敌为好。
而那条巷子太老旧了,又没有监控,于是这起命案就成了一桩悬案,警局做完了基本流程,就不了了之了。
……
话说帕克,一个冲动直接冲上了大街,在密集的人群中飞窜。
见到的人彻底傻眼,驻足观看:“这谁家的大狗跑了?好大个啊。”
“你是猪吗?谁家狗长这样,这是豹子吧!”
人们刚意识到危险,帕克就跑出了他们的视线范围,再引起新的一批目光和轰动。
帕克跑了一段路后,发现地面除了人类,一种动物都没有,这才感觉自己的做法不妥。
街上响起警笛声,帕克能感受到从声源射来的视线——很多人正盯着他。
“嗤!”奔跑着的豹子一扯嘴角,做出类似嗤笑的声音和表情,一转弯钻进了人头攒动的商业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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