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的掺杂着血腥的雨水一片冰凉,顿时浸湿了他的全身。不断有骑在战马上的金兵或者辽兵来来往往地厮杀,所幸一时还没有马蹄踩踏到他的身上。
他紧张地站起身来,跌跌撞撞地往前走。由于天黑,躲躲闪闪地来回兜了几个圈子,就再也辨不清方位了。大雨下得正紧,四下里虽然人喊马嘶地厮杀个不休,但是漆黑一片,谁还能分得清哪里是东,哪里是西,哪里是南,哪里是北?
在这一刻里,张梦阳真正地感觉到了死亡的威胁,也真正地感觉到了死亡的恐怖。不,他感觉到自己此时此刻或许已经死亡,正深深地陷入到无边黑暗的地狱之中。
他曾经想要竭尽所能地保护小郡主,想要毫发无损地保护她的周全,可在这样的情境之下,真是谈何容易。耳闻目睹着这一番惊心动魄的混战,他第一次亲密接触到了战争的激烈和残酷。他现在根本就不知道小郡主身在哪里,是否还生存于这个世界上。他也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做大军所至,玉石俱焚。
看来,今天夜里,他张梦阳的死期到了,想要冲破金兵的重重绞杀,是万万不可能的了。但是就算是死,也要很跟金兵拼个鱼死网破,电影中的英雄好汉们面临险境之时,不是经常说: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不就是一条命吗?有什么好怕?
深度的恐惧和绝望,此刻打碎了他求生的欲望,反倒激发出了他男子汉身上本有的那一丝血性来。
他取出弓箭,隐在一棵粗大的树桩之后,朝混乱之处盲目地射去,管他前边是金兵还是辽兵,“嗖!嗖!嗖!”地一箭又是一箭。一声声惨呼自前边传过来,也不知那惨呼之人是金兵还是辽兵,是被他的弓箭所伤,还是被那些人互相之间的刀剑戈矛所伤。
身后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响,一声呼叱,一声惨叫,紧接着一束滚烫的鲜血溅到了他的半边脸上和脖颈上,竟然使他激灵灵打了个冷战。随即,一个人的头颅如一个皮球般地从一侧砸到了他的身上,砸得他的肩膀半天都抬不起来。
眼前的厮杀愈来愈是激烈。他站起身来,抽出了腰间所佩的钢刀,正准备加入战团,紧接着有一个人被从马上砍了下来,正好撞在了他的后背上。又是一个狗吃屎,这一次他的脸孔重重地磕在了地上,立刻鼻血横流,只觉得整个面庞都是热乎乎火辣辣地,竟然感觉不到如何疼痛。
撞击到他身上的那个人,横趴在他的身上,发出了几声凄厉的怪叫,便即不动了。
一匹失了负重的马往前激射而去。
他弓起身子,把横压在他身上的尸体掀在一边,艰难地爬了起来。
这时,那匹刚刚失了负重跑过去的马又折返回来,像是回来寻找它的已经死去了的主人。
这真是一匹好马。只是不知道它的刚刚死去了的主人是谁,是金兵还是辽兵。
张梦阳瞅准时机,见那马近了身,便一把抓住了马鬃,一个翻身越上了马背。
他把手里的长刀高高地举起来,向着厮杀声最密集的地方冲过去。还是那句话,反正今夜是难逃一死了,杀一个够本,杀俩赚一个。
也许,小郡主也在这漆黑的雨夜里干着杀人的勾当呢,或许,她已经死在了金兵的刀剑之下也说不定。
一想到小郡主,他感到全身立马充满了能量,他感到小郡主的那一双会说话的妙目,此时正在某一个角落里盯着他看。
杀!杀!杀!张梦阳像一个真正的勇士那样,冲入了真正的战团里面。
……
张梦阳现在真正的感觉到了,打仗可真的是一件力气活儿,没有充盈的体力,没有足够的爆发力,在刀砍斧劈枪刺的战团里,压根儿就坚持不了多长时间。幸运的是,虽然他在学校里的课堂成绩并不理想,但在体育方面的成绩还是颇为可圈可点的。
长跑短跑是他的强项,篮球足球比赛训练也经常参加。长跑练得是耐力,短跑练得是爆发力,他所欠缺的只是格杀的技能而已。但是时间一久,爆发力和技能就慢慢的退居次要地位,在战场上能坚持下来的,多是以耐力和运气见长的将士。
正所谓平时若不多流汗,战时就得多流血,在那个年代里,绝对不仅仅只是一句空话。
还不到小半个时辰,这个自以为体育成绩和身体条件还算差强人意的张梦阳同学,就已经累得连举刀的力气都没有了,身上也接连地带了好几处伤。
他知道今夜是决然无幸了,自己带着这一百多斤的身体,迷迷糊糊地来到了这个一千多年前的世界里,仅仅只一个多月的时间,就要交代到这里了。
没有出现电影电视剧里的那些诱人的桥段,没有出现小说里面的那些醉人的温香旖旎,他只在逐渐疲软和模糊的肉体与精神之中,在马匹不断地左右冲突的颠簸之中,看到了鬼门关前的小鬼在朝他招手。
战场上瞬息万变的风云,就是喜欢如此地捉弄人,你虽然抱定了必死的决心,不一定就必然收获必死的命运。就在天色即将黎明的时候,就在张梦阳筋疲力尽,准备好做金兵的刀下之鬼的时候,他居然已经杀到了那团混战的最外围。那匹战马,也似乎下一子从血肉的泥潭里跳了出来,看到了一线生机。因此,它载着张梦阳,朝前一地里飞奔起来。
张梦阳还不知道自己已经从死亡的泥潭里逃脱了出来,还不知道刚才的呼叱哀嚎,断臂、短腿、断头颅四下乱飞滚动的战场,已经在他的身后渐渐地远去了。他也不知道,那些个在鬼门关前朝他招手的,也并不是什么小鬼,而是先他一步逃到某地的一些辽兵战友。
小郡主和她的父王耶律护思等人,在一众护卫的拼死保护之下,终于在黎明之前杀出了重围,仓皇躲进了这个叫做玉女关的地方。
这个关口虽说不大,但如果组织得当,一时之间还足以抵挡住金兵的冲击。他们派在关城之上哨望的士兵,惊慌失措地等了半天,没有等来凶狠的金兵,却等来了一个从头到脚全都被鲜血浸染了的“红人”。远瞧此人的着装,居然还是自己军中的校尉服色。
张梦阳经此一役,成为了辽军之中的响当当的勇士,再加上他还有着卫王府校尉的身份,卫王耶律护思也是一力地抬举,军中简直把他渲染成了如赵子龙在长坂坡曹营中杀得个七进七出的英雄人物。
可他自己却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之所以身处乱军之中而不死,几乎全是靠了运气的缘故。当然,他在那最后时刻里的亡命拼杀,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他甚至想到“置之死地而后生”这句话的最根本出处,也许就是根基于这样的战场上吧!
第二天晚上,乔买驴来到了他在玉女关内下榻的一所房子里,告诉他:“张校尉,卫王青眼有加,对你很是有几分赏识,想要请你过去说几句话呢。”
“哦,知道了买驴大叔。需要我立马就过去对吗?”他恭敬地回答。
乔买驴说:“嗯,卫王刚刚送走了皇上派来的人,这会儿正有空闲。”
“好的。”他答应了一声,顾不得身上的伤痛,折起身来,跟着乔买驴便往外走。
自从来到了这个世界,身体的伤痛几乎就没有离开过他。距上次被马的后腿踢伤才多长时间,就又落了这么个遍体鳞伤的下场。
他一边自艾自怨着,一边来到了卫王所占据的一所较大的宅院里。
他觉得距离上一次见到小郡主,又过去了很长的时间了。也不知道小郡主在这次金兵的袭击中有没有受伤,或者伤的得是否严重。
张梦阳在乔买驴的带领下,来到了这所宅院的大厅上,朝着上边坐着的一个身材胖大的中年男子磕下头去。这个男子一身戎装,腰上束着明黄色的龙纹玉带,面目清秀,威武之中透露着一丝儒将的风范。此人便是卫王了。
居然没有看到小郡主,他的心下不由地微感失望。
卫王说道:“张校尉果然一副英武之相,站起身来,不必拘礼。”
正在这时,一个娇媚的声音响起在他的耳边:“殿下快来,屋里刚刚请到的这个人就是昨晚从金兵的围攻中,几乎单枪匹马地杀出重围的勇士。他还是我慧眼识珠,亲自收入到王府的亲兵里来的呢。”
是小郡主的声音,而且她在朝另一个人夸耀自己,而且那人还是一个什么殿下。
想到小郡主,他脸上不由地一燥热,一颗心在胸腔子里嗵嗵地直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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