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太,你的眼睛?”莲妈忍不住问着。
花怜淡淡地笑着,捉着被子的手又紧了紧,哪怕莲妈是女人,她也不好意思在莲妈面前露出些许的肌肤。“我是盲人。”花怜的话也是淡淡的,听得莲妈的心又是一揪。
“太太,对不起。”莲妈的眼里染上了怜惜,昨天晚上先生拉着太太进来,她还没有留意到太太的异样,她压根儿就没想到太太会是个盲人,怪不得先生一直都拉着太太的手,是担心在陌生的环境里,太太会被东西绊倒吧。
莲妈对冷天煜了解不算很深,但也不算浅。在她的眼里冷天煜就是最优秀的男人,不管外界如何评论冷天煜,她觉得能镇得住庞大的冷氏集团,能让那么多人对他趋之若鹜,他就是强者。她一直认为冷天煜那般的优秀,将来娶的妻子必定是天下无双的。如今的太太是个盲人,看长相倒是不俗,身上总是流露出一股淡雅的气质,说话也是淡淡的,给人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感觉。能让优秀的先生娶为妻,莲妈相信先生必定很爱太太。
震惊过后,莲妈对花怜不敢有半点的不敬,赶紧扶着花怜回到床前坐着,瞄到床上的梅花烙,莲妈的脸上又堆起了笑。她扭身就进了衣帽间,谁知道她一进去就低叫一声:“遭了,这房间是先生的,先生一年之中也就回来几次,又从来没有带过女人回来,衣帽间里的衣服全是先生的。”
莲妈走出来,有点无措地说着。
花怜淡淡地笑着:“莲妈,把我昨天的衣服拿给我就行。”
莲妈一边走过来,拿起花怜昨天的衣服,看了看,有点不好意思地说着:“太太,你的衣服有点儿破了。”
衣服破了?
花怜微愣,随即脸又烧了起来。肯定是昨天晚上激情的时候,冷天煜嫌脱衣服慢,就把她的衣服撕破了吧。她意乱情迷的,压根儿就不知道衣服怎么了。
新衣服,没有,旧衣服,破了,怎么办?
总不能让她包着这张被子呆在这里吧?她得回家了,否则唐熙会担心死的。
唐熙?
对了,昨天晚上唐熙说等她回家的,她一夜不归,唐熙肯定急坏的了。
“莲妈,你看看有谁的衣服适合我穿的,能帮我借一套来吗?还有,我的手机在哪里了?”花怜心急着要离开,不管是谁的衣服,只要合身,她都穿,实在没有的话,她决定就穿着冷天煜的衣服离开。
莲妈一边应着:“我找找。”一边在房里环视起来,很快就找到了花怜的手机,便把手机递给了花怜,又安抚着:“太太,你先坐在这里,我去帮你找一套衣服来,我女儿和你差不多的年纪,差不多高,我拿她的衣服给你穿。”
说完,莲妈的脚步声便渐渐地消失在房里了。
花怜拿着手机,摸索着要打电话,耳边却听不到手机键的声音,才知道手机关了机。她没有多想,摸索着开了机,打电话给唐熙。
“花怜。”
唐熙的声音传过来,显得挺轻松的,听不出话里带着对她的关心。
“唐熙,昨天晚上……对不起,你等了很长时间吧。”花怜歉意地说着。从她失明之后,就一直拖累着唐熙,唐熙因为要照顾她,连恋爱都不敢谈,这一辈子,她欠唐熙的实在是太多了。昨天晚上她一夜不归,又让唐熙担心,花怜也只有面对唐熙的时候,才会觉得自己是个累赘。
“呵呵。”让花怜想不到的是唐熙竟然呵呵地笑了起来,那笑声充满了暧昧又带着挪揄,让花怜有点摸不着头脑。“花怜,总裁私底下告诉我了。”
闻言,花怜的脸又轰的一下红了起来,心里却划过了暖流,冷天煜其实也有细心的一面的。
“花怜,你起来了?吃东西了吗?有人照顾你吗?”唐熙担心的反倒是现在的花怜是否有人照顾。总裁告诉她,昨天晚上带花怜回他的家过夜了,让她以后都不用担心花怜了,说有他照顾着。在陌生的环境里,花怜不熟悉,又没有拿着盲人拐杖,唐熙担心她会摔倒。
“有,这里有佣人。”花怜老实在答着。
唐熙听到有佣人照顾,略略地放下心来,但还不忘叮嘱:“你还是要小心些,有钱人家的佣人也会狗眼看人低的,你眼睛不方便,别被人欺负了,要是谁欺负你,你一定要说出来,我替你讨还公道!”
花怜笑,“知道了,我的大小姐。”
“嗯,那我先上班了,晚上如果能回来,就回来,不能回来一趟,就给我打电话。”
“我等会儿就回去。”这里她不习惯,她还是喜欢她和唐熙的小家。
唐熙又嗯了一声,便让花怜挂电话,等到花怜挂电话了,她自己才挂断通话。
“太太,先生真体贴。”
莲妈这个时候回来了,手里捧着一沓崭新的衣服进来,眯眯地笑,笑得眼睛都成了一条缝。她把衣服拿进卧房,先摆在床头上,然后拿起了一套新衣服递到了花怜的手里,笑着:“我才下楼,就有人奉先生的吩咐,给太太送来了全新的衣服,送衣服的人说,这些衣服都是经干洗店洗过的了,很干净。”
闻言,花怜眨了几下大眼,恶少想得还真是周到。
不过她的衣服是他撕破的,他赔她几套,应该!
花怜腹诽着。
拿着衣服,花怜又面露尴尬,莲妈好像没有要出去的意思,她怎么穿衣服?
莲妈像是看透了她的心思似的,慈爱地说着:“太太,你眼睛不好使,就让我侍候你穿衣吧,以免穿错了。”
花怜笑了笑,说着:“莲妈,你只要告诉我,衣服的正反面就行,我自己可以穿的。”
看到花怜温和有礼,尽管眼睛看不到,还力求独立,莲妈的怜惜更深了。她的女儿和花怜差不多的年纪,要不是花怜顶着太太的身份,她都会忍不住把太太当成自己的女儿。
花怜不用莲妈侍候,莲妈也不坚持,告诉花怜,衣服的正反面后,便走出了卧房,让花怜穿衣服,免去了花怜的尴尬。
花了十几分钟时间,花怜穿好了衣服。
莲妈又拿来梳子想帮她梳头,她也拒绝了莲妈的帮忙:“莲妈,头发,我自己梳,还是可以的。”在家里,除了穿衣的时候,唐熙要告诉她衣服的正反面,以免她穿反了,其他的都是她自己来的。
莲妈又笑了笑,便把梳子递给她。
等到花怜穿着整齐,又绑起了头发后,莲妈忍不住多看了她几眼。昨天晚上的时候,她觉得太太的面容清秀,但衣服过于随便。现在太太穿着先生送回来的名牌衣服,马上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更加的俏丽,更加的淡雅,先生必定也是很喜欢太太身上流露出来的淡雅气质,才会替太太挑选了大方得体又不失高贵的衣服。
“太太,我扶你下楼去吃点东西吧,先生打了好几次电话回来,问你醒了没有,还叮嘱着,你醒来之后,一定要给你做吃的。”莲妈一边说着一边扶起了花怜,花怜让她拉着自己走就行,不用扶的。
扶字给花怜的感觉就是弱者。
莲妈拉着花怜走出了主人房,又把房门虚关而上,引导着花怜下楼去。
“太太,主人房是位于二楼的,出了房门往右走,走上大概两米左右,便是二楼的大厅,通往一楼的楼梯是在大厅的左面,穿过大厅,就能扶着楼梯的扶手,慢慢地下楼了。”莲妈一边走着,一边细心地告诉了花怜,大概的路线。
花怜被她拉着走,走得还是很慢,她需要用心去记住以她的步伐走路,需要走多少步才能到达大厅,又要走上多少步才能走到楼梯口。
这里既然是冷天煜的私人别墅,他必定会经常带她回到这里居住的,身为他的妻子,嗯,就算她还不适应,却改变不了她已经成了已婚女人的事实。他说过,他的家,便是她的家,他住哪里,她就住哪里。所以,她用心地记住这里的每一处地方的路线。
“妈,我回来了,她是谁?怎么上了二楼?”
楼下忽然传来了一道清脆的声音,花怜觉得说话的女孩子必定是个娇美的女子,因为那声音太动听了,就像黄莺唱歌似的,就连质问声,都是那般的悦耳。
“太太,是我的女儿林云回来了。她在外面上班,因为我在这里工作,她便经常回到这里住,不过她是不会上二楼的。”除了佣人之外,外人不能轻易上二楼,林云虽然是她的女儿,但不是这里的工人,所以她不敢让女儿上二楼。
“莲妈,你的女儿肯定很漂亮。”花怜笑着,在莲妈的牵拉下,一步一步地走下楼。很快,花怜就坐在一楼大厅的沙发上了。
“妈,她是谁?”林云看上去和花怜是差不多的年纪,其实比花怜大上一岁,她的身高比花怜稍微高了一点儿,有一米七的个子,高挑清瘦,睫毛又弯又长,一张瓜子脸美丽动人,比现在当红的一些女星还要漂亮几分。
她的声音很动听,但她的眼神却带着不善,质疑地瞪着花怜。
“林云,这是太太。”莲妈没有留意到女儿看花怜的不友善,笑着解释。
花怜站起来,凭着林云说话的声音,以及林云身上散发出来的玫瑰香水味确定林云的方向,她淡淡地笑着,朝林云伸出了她修长柔软的玉手,自我介绍:“林小姐,你好,我是花怜。”
林云不友善的眼神,花怜感受得到,想到是莲妈的女儿,又想到自己是被冷天煜突然带回来的,大家肯定还不知道她是谁,以为她是坏人,看她不友善,很正常。
“你是先生的太太?”
林云敛起了不友善的眼神,不相信地问着,在问话的时候,她还是和花怜握了握手。
花怜又笑了笑,笑容有几分的牵强,应着:“算是吧。”
算是吧?
这是什么答案?
林云微眯着漂亮的杏眸,细细地打量着花怜,觉得花怜似乎有点不正常,又想到冷天煜的身份及俊美,林云忽然明白过来,认为花怜必定是冷天煜的伴侣,并没有真正结婚的,所以花怜才会说“算是吧”。这样想着,林云心情有所好转,只要冷天煜还没有真正结婚,就是大好事。
“林云,你照看着太太,我通知其他人来见见太太,这是先生昨天晚上就吩咐过的了。”莲妈吩咐着女儿,就朝屋外而去。
林云应了一声,等到莲妈的身影消失在大厅里了,她又盯着花怜的眼睛看了一分钟,花怜坦然地接受着她的盯视,这种打量,这种盯视,她接受得太多了,早就有了免疫力。
摸索着,花怜重新坐了下来。
林云看到她是用摸索的,更加的确定了自己的猜测。
“花怜,沙发有点脏,你先起来,我擦拭一下,我妈是怎么回事,也不把沙发擦拭干净,就让你坐下了。”林云忽然叫着,自顾自地把花怜自沙发上拉了起来,故意把花怜拉离了好几步远,然后又把摆放在茶几上的一盘水果,往地上一摆,她自己站到了不远处去。
花怜不知道她说的是真是假,也来不及分辩,就被她拉开了,她只能站着。
“好了,擦干净了,你可以回到原位坐下了。”林云眨着美眸盯着花怜,轻松地说着,从她的口吻里一点都听不出她的心虚。
花怜冲她笑了笑,便摸索着往前走。
看到她摸索的样子,林云嘴角浮起了冷笑,眼里也有着嘲讽,先生那么帅气,那么优秀,她才不信先生会娶一个盲女做太太呢。
林云以为她能看到花怜踩中水果盘,然后被水果盘绊倒出丑的样子,谁知道花怜虽然是摸索着走,脚步很慢,走到水果盘面前的时候,花怜是一步跨过的,连水果盘的边都没有粘着,更别说跌倒了。
林云瞪大了眼,看着花怜神色自然地坐回了沙发上。
花怜不是盲人吗?
如果不是盲人,走路为什么用摸的?
偷偷地端起了水果盘摆放回茶几上,林云决定确认一下。
“花怜,你的眼睛很美。”
林云盯着花怜的双眸,故意赞着,不过花怜的眼睛很大,如果不是失去了光距,的确很美。
花怜淡淡地应着:“林小姐,我是盲人。”
林云话里含着杂质,花怜如此聪慧,她又怎么听不出来。
她对林云原先是有好感的,因为她觉得林云的声音很动听,可是刚刚她自己走回沙发前,她就知道了林云不喜欢她,不,应该是不喜欢她出现在这里,还顶着冷天煜太太的名称。
刚刚,林云整她了。
别以为她看不见,她的鼻子灵得很,那水果盘里装着的水果当中有几根香蕉,香蕉的味儿浓,她很容易就闻到了。林云拉开她的时候,是很急,她没有来得及反应,可等她站定之后,她通过回忆,还是确定了她站的地方距离沙发的步伐有多少步。
结合了这些,她才能安全地回到沙发前坐下。
她和林云不过是初次见面,按理说身为佣人女儿的林云,对她这个顶着太太身份的女人,是恭敬有礼的,但林云却对她极为不友善。为的是什么?
男人!
为的便是冷天煜这个恶劣的男人!
他还真是人见人爱呀。
花怜在心里冷哼着,他都有那么多爱慕者了,随便一拉,拉到的女人都会被她好,他何苦要招惹自己,还骗婚,霸道地逼着她一步到位,马上就接受冷太太的身份。
一个宋婷婷都够她受的了,还有蒙如歌介绍给他,她还没有见过的女人,现在又多了一个佣人的女儿,她这个身为太太的女人,到底要面对多少个情敌?
“盲人,天哪,你是盲人,那你还敢嫁给我们家先生,你不觉得你占了我们家先生的便宜吗?”看到花怜淡淡的样子,林云忍不住低叫起来,声音明明清脆动听,可她说出来的话却特别的刺耳。
“林小姐,请问你也是这里的佣人吗?”
花怜还是淡淡地问着,素净的脸上没有半点不悦,不,是她隐藏得很好,她给人的感觉就是容易欺负,真正知道她不易被欺负的人只有冷天煜和唐熙。
“我才不当佣人!”林云高傲地应着。
凭她出色的外貌,嫁个有钱人应该不难,她要做的是有钱人的太太,而不是有钱人的佣人。
“林小姐既然不是我家的佣人,又怎么把我家天煜说成你家的先生?”花怜淡笑着,淡淡的话如针一般,狠狠地刺回林云的身上。“我和我家天煜是夫妻,我们之间是平等的,不存在谁占谁的便宜,林小姐,这样说不觉得不妥吗?我是盲人,盲人又如何?盲人不是人了?”
林云脸红耳赤,没想到花怜淡然的外表下有一张利嘴。
“太太。”莲妈带着所有佣人都进来了,她的进来,马上就打断了林云和花怜之间的针锋相对。“太太……林云,你的脸这么红?发烧了?”莲妈带着大家朝花怜走过来,不经意间看到了女儿的脸红红的,有点疑惑地问着。
瞪了花怜一眼,林云连忙应着:“妈,我没事。”
莲妈狐疑,看看花怜,花怜一脸的淡然,又看不出什么,便不在意,招呼着大家过来见过花怜。
花怜淡笑着一一和大家认识,她也只能记住他们的名字,不知道他们长什么样子,或许是莲妈告诉了他们,花怜是盲人吧,那些人都没有流露出震惊来。
原本花怜是不想当这个太太的,但林云刚才的放肆,她心知在这里,她必须端起太太的架子,否则,她就会被人欺负。
在和其他佣人认识的时候,她便一直坐在沙发上,她态度温和,神情高雅,虽然眼睛无神,可无损她的高贵,她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轻易就折服了这些佣人。
林云看到她这副神情,眼里又射出了嫉恨。
花怜像是偶然看过去的样子,看向林云,林云欺她看不见,也不客气地瞪着她,眼里的嫉恨没有收敛半分,等到她察觉到不妥的时候,才知道花怜的视线让所有人的视线都往她身上盯来了。
她眼里的嫉恨那般的赤果果,傻子都看得出来。
能被冷天煜请到这里工作的人,都是忠厚老实的人,看到林云对花怜不敬,那些人眼里都流露出了责备,责备的眼神让林云站在那里浑身都觉得是刺,莲妈也因她而受到同事们的眼神质疑,莲妈脸上堆着笑,不动声色地说着:“林云,你爸刚才打电话来,说你好久没有回家看看了,你现在有空,就回去看看你爸了。”
林云感激地看了母亲一眼,然后冲大家胡乱地笑了笑,便赶紧往屋外溜去。
出了主屋,她又扭头狠瞪一下豪华的屋内,谁知道又被跟着出来的莲妈看到,莲妈马上就走过来,扯着她走到一边去,低低地责备着:“林云,你怎么回事?你怎么能对太太不敬?以后你要是没有救命的大事,别再来这里了。”
“妈,先生那么优秀,太太怎么配得起他,我就是不甘心!”林云嘟着红唇,低低地嚷着。
莲妈瞪着她,也是压低声音骂着:“死妮子,你忘了妈告诫你的话了吗?不要爱上先生!咱们是什么样的命,就要认什么样的命,不要一心往上攀,到头来只会害了你自己。”莲妈一生几乎都奉献在佣人这个工作岗位上,见多了豪门里的暗斗,她一点都不想自己的女儿嫁入豪门。
别看冷天煜对他们这些佣人都很温和,可她看得出来,冷天煜不喜欢女人的亲近,花怜能成为冷天煜的妻子,必定是得到了冷天煜的真爱,如果女儿因为暗恋冷天煜而对花怜不敬,触怒了冷天煜,还不知道是什么下场呢。
“妈,我不认命,我明明比那个盲女要漂亮,为什么要让我认命?妈,你一辈子都当人家的佣人,看人家的脸色,我可不想像你这样。”林云傲气地反驳着,甩开了母亲的手,扭头扬长而去。
莲妈气极,又无奈地看着女儿离开。
记起花怜还没有吃东西,莲妈又赶紧回到屋里,吩咐人把做好的饭菜摆上餐桌,照顾着花怜吃饭。
冷氏集团。
把今天最后一份要他签字过目的文件处理完了,冷天煜把笔一丢,人就站了起来,大步朝外面走去,想着马上回家去看看他的新婚妻子。
刚刚他又打了一次电话回去,得知花怜已经醒转了,也吃过了东西,不过花怜要离开,莲妈不敢让她离开。在电话里头,花怜骂了他一句:“腹黑狼!”
嗯,他老婆骂人的话就是有水平,就是贴切,他还真的是一头腹黑的饿狼,等会儿回去再把她带上床,狠狠地啃一次。
初尝**,冷天煜就上了瘾。
“总裁,宋氏的销售总监宋寻阳请求见你。”
冷天煜才走到办公室门前,秘书就进来通报。
宋寻阳?
还是为了宋婷婷的事吗?
那件事发生到现在已经第三天了,媒体天天都盯着事情的进展及结果,宋家肯定是心慌慌的了。偏偏花怜又被他藏在他的小家里,让宋寻阳想找花怜都找不到。就算宋寻阳有花怜的电话,花怜却不知道他的小家具体座落在什么地方,也是没用的。
呵呵!
冷天煜在心里得意地冷笑两声。
“他有说什么事吗?”冷天煜停顿脚步,淡冷地问着。
秘书小心地看了一下他的脸色,才应着:“宋总监说是关于花怜小姐的。”
宋寻阳对花怜有好感,冷天煜一直耿耿于怀,宋寻阳此刻找来,又是为了花怜,当下,冷天煜的俊脸一沉,冷冷地吩咐着:“让他上来。”
情敌找上门,他不狠狠地削情敌一顿,他就不叫冷天煜。
旋身,冷天煜回到了室内,在沙发前坐下。
宋寻阳很快就来了。
他今天也和冷天煜一样,一身笔直的黑色西装,斯文的外表总给人一种温文儒雅的感觉。
进来,看到冷天煜倨傲地坐在沙发上,他上前,自顾自地就在冷天煜的对面坐下。秘书想去沏茶,被冷天煜阻止了。
宋寻阳虽是来访的客,但是冷天煜眼里的情敌,小气爱计较的他,自然不愿意拿出他招待客人的名茶来招待情敌。
“给宋先生一杯开水便可,别太满,七分满便可。”连一杯开水都只给七分满,秘书觉得自家的总裁小气过头了。
宋寻阳没有生气,冷天煜小气爱计较是出了名的,他能给自己一杯七分满的开水喝已经是不错了。
“找我有事吗?我可是很忙的,你最好就是长话短说,要是浪费了我的时间,我可要你赔偿的。”冷天煜淡冷地睨着宋寻阳,刻薄地说着。
宋寻阳瞪着他,像是在压抑着不满似的,冷天煜看得过瘾,宋寻阳在商界里是以温和沉稳置称的,此刻宋寻阳明明心里有火,偏偏还要压着,力保他的外表形象,真的很好看,很过瘾。
“冷天煜,你爱花怜吗?”
宋寻阳沉沉地问着。
冷天煜神色一正,情敌是来宣战的?他坐正了身子,锐利的鹰眸冷冷地和宋寻阳对视着,冷冷地应着:“与你何干?”
“我把花怜当朋友,我希望她幸福,希望她安然无恙。”
宋寻阳还是沉沉地说着。
冷天煜俊目微眯,危险的气息散发出来,声音更显冰冷:“难道我爱花怜,她就不幸福,她就不能安然无恙?”
他的女人,他自然会保护周全,何须宋寻阳这个外人来担心?
宋寻阳和花怜见过几次?宋寻阳就敢以朋友来和他这个丈夫干涉!要不是他,宋寻阳能见到花怜吗?提到这个,冷天煜又是一阵的后悔,后悔自己当初利用了花怜,才会让宋寻阳看到花怜,对花怜有好感,那个女人特别,只要和她相处过的男人都会情不自禁地喜欢她的。
冷天煜此刻悔到肠子都青了,他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自己找痛受。
“如果你真的爱她,就请离她远远的,而不是借着她的信任,骗她进民政局登记领证。冷天煜,我不多说,你也知道我话中的意思指的是什么。花怜是个好女孩,虽然她眼睛看不到,但无损她的好。可也因为她是个盲人,身后又没有强大的娘家当靠山,哪经得起你们冷家的那些豺狼虎豹撕咬?”
冷天煜的冷冽,宋寻阳毫不畏惧,身为宋家的三少,又是宋氏的副总裁,掌管着宋氏销售系统,能力也是相当的强大,就算还是不及冷天煜,他也不怕冷天煜。
冷天煜微眯的眼,射出的危险气息更浓了。
他骗婚的事情,媒体都还没有报道呢,宋寻阳竟然就找上门来了,是宋寻阳查的,还是他的家人散布出去的消息?
不,他的家人不认可花怜,绝对不会散布这个消息,唯一的可能性便是宋寻阳查的。
“我有朋友在民政局上班。”
宋寻阳像是看透了冷天煜的心思似的,淡淡地解释了一句。
“那又如何?这些都是我的私事,宋寻阳,我自认和你没有深厚的交情,我的私事,我奶奶都干涉不了,你又凭什么来干涉我?”
“冷天煜,如果你要利用花怜……”
一杯温开水狠狠地泼向了宋寻阳。
冷天煜恶劣地连杯子都朝宋寻阳掷去。
他利用花怜?他曾经是利用过花怜,但骗婚绝对不是,他是真的爱花怜,要与花怜共度一生,不管她是正常人,还是盲人,他爱的就是她,不会因为她身有残疾就嫌弃,更不会利用花怜来对付他的家人。先别说花怜是盲人,根本就对付不了他的家人,就算花怜能帮他对付他的家人,他也不会让花怜冒险的。
他是坏,可他一旦懂情了,他在自己的爱人面前,他绝对是天下第一好男人!
温开水顺着宋寻阳的脸往下滑,不停地滴落在他身上那套已经湿了的西装服上,他定定地瞅着冷天煜,从冷天煜的表情里看到了狂怒及一片深情,他的心忽然划过了痛楚。
他终是迟了一步。
“滚!”
冷天煜暴怒地低吼着。
宋寻阳站了起来,抿了抿唇,终是什么都不再说,转身就走。
可他还没有走出办公室,冷天煜就先他一步掠出了总裁办公室,在秘书错愕的眼神下,如同闪电一般消失在他的面前。
另一端的冷家大宅里,老太太坐在院落里都快一天了,她手里拿着一台电话,视线一直盯着大宅的门口。隔上半个小时就打一次冷天煜的手机,可每次打通之后,她又挂断了。
冷天煜娶了花怜,老太太是不能接受的,可冷天煜的话又让老太太心痛,这件事,她还不知道该怎样决定。
昨天晚上,冷天煜一夜不归。
她让人查过了,知道冷天煜带着花怜去了墓园,知道冷天煜是去看他的母亲。从他的母亲去世到现在,十八年了,他除了每年扫墓的时候,只会在最痛苦,最受伤,最无助的时候,才会去看他的母亲。昨天,他不顾天色暗黑,前往墓园看望亡母,可见他的心是痛的。
是她这个抚养他成人的奶奶伤了他吗?
冷天煜离开墓园之后,就失去了踪影,连同花怜,这一段时间两个人去了哪里,在哪里过夜,发生了什么,她的人查不到。她猜测着估计是被冷天煜警惕地切断了他的行踪,不让她轻易查到。这个孙子,向来就是精明的,比起她,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今天打电话到公司里去,知道冷天煜如常回公司,她才松了一口气。
可花怜这根刺,还刺在她的心头上,一天不拔出来,她一天不安心。
因为花怜的出现,短短的时间里就发生了那么多的事情,明显那个盲女就是个灾星,只会带给她孙子灾难,是给不到她孙子幸福的。
“妈。”
蒙如歌端着一杯加热了的牛奶从屋里走出来,走到老太太的面前,体贴地把那杯加热了的牛奶递给老太太,说着:“喝杯牛奶吧,我加热了的。”看到老太太一直盯着大宅的门口,她又劝着:“妈,回屋里去吧,天煜这个时候是不会回来的。”
敛回视线,老太太淡淡地瞟了蒙如歌一眼,并没有接蒙如歌递过来的那杯牛奶,只是淡淡地说着:“我年事已高,不适合多喝牛奶。”
闻言,蒙如歌讪讪地笑着,缩回了递牛奶的手。
婆媳俩沉默了一会儿,蒙如歌忽然悠悠地说着:“妈,天煜的脾性你老人家最是清楚,他要是执意要娶花怜,就算你不喜欢,他还是会娶的,你不如就答应了吧,免得他和你闹下去,气到的只是你老人家,他依旧可以抱着他的娇妻快快活活。只是,婚礼就不要了,免得丢人现眼,要是让人知道我们冷家的大少爷娶了一个既是孤儿又是盲人的女人为妻,还不被人笑掉大牙,说我们家大少爷平时作恶太多,娶个盲妻就是报应。”
蒙如歌明是劝着老太太,实际上就是挑起老太太的怒火,让婆孙继续闹下去,闹得越僵,对她越是有利。
老太太眯起了老眼,抿紧唇。
蒙如歌也没有再说下去,在老太太面前说这些,可不能说得太多,免得老太太认为她是在挑拨离间。
反正老太太这个大家长,不认可花怜,是绝对不会妥协的,强了一辈子的人,忽然间想让她低头,有多难,谁都想得到。
起身,老太太把手里拿着的电话就往蒙如歌手里一塞,越过蒙如歌就往屋里而回。
蒙如歌眼里掠过了一抹暗喜,随即赶紧把牛奶放下,追上前想扶老太太进屋,老太太挥开了她的手,淡冷地说着:“我还没有到需要人扶着走路的地步。”
蒙如歌僵了一下,只得讪笑着:“妈身子骨硬朗得很,都不知道比我妈的身体好多少了。”
老太太冷哼着:“那是自然,我可没有生有你这样的好女儿,你妈有你这样的好女儿,身体能好得了吗?”
因为冷天煜,老太太心里对蒙如歌也有点不喜了。
昨天傍晚,如果蒙如歌不叫冷天煜“煜儿”,或许冷天煜不会狂怒,冷天煜不狂怒,就不会离家,一夜不归。
她担心,也是一夜未眠呀。
也是在那个时候,她才知道自己把冷天煜这个孙子看得比儿子们还要重。
蒙家太太因为蒙如歌不要脸,无耻地勾引了自己的姐夫,暗渡陈仓之后,又哄着姐夫与姐姐离婚,活生生地气死了生病中的姐姐,对蒙家太太这个当母亲的来说,是致命的打击。
可她身为母亲,两个都是她的女儿,手心是肉,手背也是肉,她能打死蒙如歌吗?打死蒙如歌又能让大女儿活过来吗?
她不能。
她只能独自伤心,身体一日不如一日,现在都行将就木了,虽然年纪比老太太要年轻点,却不及老太太身体硬朗。
这些都是蒙如歌害的。
蒙如歌顿住了脚步,脸上僵硬得如同大理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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