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里,季渝一脚踢开卧室的房门,走到床边,将怀中沉睡的叶暮笙轻轻放在了床上。
立起身子双手环抱着胸,眯着血红的眸子,凝视着叶暮笙雪白脖子上的咬痕,以及周围如花瓣般凝固着的血迹,季渝情不自禁勾起唇角,伸出舌尖舔了舔唇瓣。
这孩子的鲜血甜甜的,简直美味至极!
真想再一口咬下去,喝光这孩子身体里流淌着的美味血液。
不过以这孩子的身体素质,恐怕他再咬一口,不用等二十四个小时,他会失去呼吸了。
算了,还是先把那件事做了再说吧……
留着这孩子的性命,他日后有的是时间喝到美味的血液。
想到这里,季渝再看了叶暮笙一眼,随即转过身走出了卧室。
过了一会儿,等季渝再次回到卧室的时候,手中多了一把锋利的水果刀和白色的马克杯。
被吸血鬼咬了的人类,在二十四小时之内,会慢慢衰老直至死去,加上他又是纯种的吸血鬼王,这反噬衰老的速度会增快许多。
如果不赶快采取措施,用不了二十四个小时,这个孩子就性命不保了。
而唯一能让被咬的人类活下去的办法就是,用施咬吸血鬼的鲜血,将被咬的人类变成半人半吸血鬼。
“啧……”盯着叶暮笙盯着了片刻,季渝把马克杯放在柜子上,随即举起了水果刀:“我咬你喝了你的血,现在该你喝我的血了……”
本来他最开始的打算是先刷他的好感度,然后在某一天彻底摧毁折磨他,看见他痛苦绝望地慢慢死去。
可是……
没想到此时此刻他却……
感觉到手臂传来的抽痛,季渝眉头都没有皱一下,目光触及到缓缓流淌的鲜血时,薄唇反而勾起了一抹隐晦不明的笑意。
他可还是第一次割自己的手臂,把自己的鲜血给人类喝。
不过……
将水果刀放在柜子上,季渝垂下眸子伸出一只手的手指,指尖沾了一滴鲜血,收回手臂将手指放在唇瓣,唇角噙着微笑,舔湿着指尖上的血迹。
虽然为了这个人类割了自己的手臂,可他心中却并没有不情愿不甘心。
反而很兴奋,很期待!
因为只要这个孩子喝了他的血,就跟他是一类了。
而且身上还会留下他的标记……
属于他的标记啊!
待鲜血溢满马克杯时,季渝把被割破的手臂凑到了唇瓣,伸出舌尖舔了一口,原本流淌着鲜血的伤口,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了。
端起马克杯走到床边,垂眸俯视着还在沉睡中的叶暮笙,季渝挑了挑眉,随即便在床边坐了下去。
这个孩子现在还没有醒,要怎么让他喝下这杯血呢?
难道以嘴对嘴的方式?
啧,这种方式还不错……
想到这里,季渝唇畔荡漾着笑意,把杯子凑到唇瓣,张开嘴喝了一口。
感觉差不多了,季渝这才把杯子拿开,弯下身子捏住叶暮笙的下颚,用力让那双微显苍白的唇瓣微微张开,然后俯下身将唇瓣贴了上去。想和更多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聊《快穿:反派男神,别黑化》,微信关注“优读文学”,聊人生,寻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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