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0章羡慕
“这有什么好羡慕的?各有各的缘法。馨姐儿也挺好的,你肚子里的孩子也挺好的……”
“那当然,他们可是我生出来的。”
“是是是,你生出来的,你是头功。”
姚大夫人的眼睛里浸满了笑意,星光点点。
在这一刻,她是幸福的。
——
叶茂盛说了来提亲,说话算话,果然没几日,就拜托他先生上门提亲了。
有白山书院的院长亲自主门,又是提前说好的,这门亲事说得十分顺利。
出来的时候,白山书院院长还语重心长地对叶茂盛说道:“茂盛啊,既然你做了这个决定,你就要好好珍惜。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在家大抵都是受宠的,人也娇了点,但只要本性不坏,你都要记着,人是你求回来的,有什么,也该你自己受着。”
到不是白山书院院长不看好这门亲事,实在是一个是高门大户,一个是寒门子弟,这种跨阶级的亲事没有那么容易。
看似叶茂盛得了利,但同样的他也要有所付出。
即使是庶女,人家姚家的女儿也不愁嫁,他们会把庶女嫁给叶茂盛,必然是看中了叶茂盛未来的潜力。
人家愿意提前投资,未来叶茂盛得了好处,腾云直上,就不能做出“忘恩负义”之事,否则就真的是白眼狼了。
“先生,学生记住了。”
叶茂盛恭敬一礼。
他知道先生的意思,也明了这一点。
只是,他家的底子真的是太薄弱了,先不说毫无根基,甚至是读书所需要的钱财……
唉,说句不好听一点,要不是他爹娘舍不得,为了供他读书,穷得都要卖孙女了。
还好这次他借着姚家的便利,考中了,要不然……
家里会是一个什么样子,叶茂盛也不知道。
叶茂盛也是抱上了姚大爷的大腿,才知道这大腿抱起来有多舒服。之前备考的时候,他都是一个人死读书,剩下的便是先生的资源。
可遇到了姚大爷,他和周宇生不仅在人家温暖的书店窝了一冬,还蹭了不少考题集。
因为有那些考量集的存在,他和周宇生重新梳理了知识脉络,对历年的考题范围,先生的出题偏好都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在做准备的时候也更加充分,准确率更高,押题率也更高。
如此,他俩的成绩也跟着往上拔高了许多。
这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事情。
要知道,他俩可都不知道第一次下场了,唯有今年……
这还只是院试,他俩蠢蠢欲动,欲抱着姚大爷的大腿,把下面的几场考试也给考了。
所以在姚大爷提出,他家里有一个还没订亲的庶妹,叶茂盛只略做考虑,便答应了。
他一个寒门子弟,没什么天纵之才,想要出人投地很难,但若上了姚府这条大船,只要过了乡试,做了举子,再差也能做个小官。
以姚府的能力,就算通过大挑,他也能被人选中,而不是被踢出来,年年选不中,只能靠着举子名头做个教习先生。
叶茂盛不想做先生,他想当官,想功成名就,想富贵荣华。
至于那位姚七小姐……
站在巷子里的叶茂盛收回了视线,他想,不管姚七小姐是什么人,只要她能坐好嫡妻的位置,他就给她应有的荣耀。
她不只是他未来的妻子,更是他与姚府的纽带。
——
姚大爷在忙着给家里的两位妹妹穿针插线,准备亲事时,姚二夫人也借着姚二爷的手和那位钱老爷联系上了。
姚二夫人是个聪明人,她知道如何诱惑别人上勾,直接送上了几份厚礼,让钱老爷把玩。
钱老爷呢,他确实知道百香阁的存在,也有进百香阁的货物,拿到自己的渠道出售。
不过可惜的是,他之前合作的门路都不是姚家,而是中间隔了几层。
就那么几层,就剥了好几层利润。
但即使是剥过的利润,因为量大,也让钱老爷名下的酒楼、茶楼、胭脂店赚了不少钱。
现在,姚二爷的一个管事(钱老爷不知道是姚二夫人的人,只以为是姚二爷的人)送了他几份百香阁的精品,高级十份,特级二份,数量不多,却是别处极难买到的好东西。
钱老爷知道百香阁的东西好,但他是一个男人,不可能用女人的东西,也只是听说罢了。
何况普通级的香皂、精油之类的,他都有进货,这次还是第一次拿到特别抢手,据说一上货就没的高级物品,以及在拍卖行里也不一定抢得到的特级。
正好他有一个受宠的女儿因小时候淘气,膝盖的地方留了疤,那个受宠的小妾得知钱老爷手里有特级冰肌膏以后,二话不说,就端着汤汤火火,一番诱哄,求了一瓶。
钱老爷本来就疼爱那个女儿,又见爱妾是为女儿所求,便应下了。
只是他没想到的是,事隔几天,那爱妾就一脸惊喜的告诉他:“老爷,莺歌腿上的伤消了!”
“什么消了?”
“莺歌膝盖上的疤啊,您忘了,莺歌小时候淘气,从磕到了假山上,膝盖上留了好大一个疤……妾身真的没想到,传说是真的,在香阁的特级冰肌膏竟然真的有治疗伤疤的作用,难怪那么多人抢,一瓶价值千金……”
钱老爷惊讶:“鸳娘,你说的是真的,那个冰肌膏真的有那么大的作用?!之前不是给你了一些吗,那些都不起作用,怎么这回突然就起作用了?”
鸳娘嗔了他一眼:“那能比吗?之前老爷给妾身的,都是普通级别的冰肌膏,这回妾身跟老爷求的可是特级的,特级……老爷难道没听说,这特级冰肌膏千金难求,只要一露面,就被人给抢了,一般人根本买不到。”
钱老爷表情讪讪的,他哪知道传言是真的啊。
当时冰肌膏出来的时候,鸳娘也求他买,他是给买了,但都是普通级的。普通级的冰肌膏也有一定的美白效果,让不少人惊为天人,他买来让鸳娘试用,效果确实不错。
只不过,这个效果也仅仅是有点美白罢了,到也不算特别稀奇。
用在钱莺歌的膝盖上,疤没去掉,就白了一点。
如此,钱老爷就觉得这东西夸大其实,估计也就有点美白效果,比一般的护肤品要好用,所以才传得那么神奇。
再加上特级冰肌膏有市无价,基本上一推出就被那些有权有势的给抢没了,他又不可能打着主子的旗号去弄这种东西(主子没成亲,不需要这种东西),也就没有用过,仅仅是听到一些传言罢了。
大概也是因为这个,主子找他过来跟姚家合作,拉姚家一把时,他完全没把姚家放在心上,没想到现在打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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