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他拍了一下桌子,他就要她拍一百下的桌子。
抱怨他嘴刁,他就扣她一盘菜,还扫倒她花了一个下午烧出来的所有菜,弄得满地狼藉,逼着她打扫清理。
童熙觉得自己上辈子肯定和明枫有着杀父母之仇,夺妻之恨,这辈子,明枫这样报复她。
二楼的书房里,明枫坐在书桌内,又在画画。
这一次,他画的不仅仅是宝宝,还把他和若晴都画入画里,准备画一幅全家福。
陈叔端着托盘,敲门而入。
见到他又在画画,陈叔叹口气。
家主对慕二小姐真的是走火入魔了。
“家主。”
陈叔端着托盘走过来,温和地道:“家主,你不吃饭,也要喝碗汤,你身上还有伤呢,不吃不喝,很难恢复的。”
明枫头都不抬,拿着笔,认真地描绘着若晴的样子。
“家主。”
陈叔心疼地道:“家主,慕二小姐嫁人了,她是战爷的太太,家主死心吧。”
明枫不说话。
陈叔劝他:“家主,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家主,你做的梦,是梦,不是现实,你实在不必沉迷梦中之景,倾一生柔情对待慕二小姐的,她要是还未婚,我举双手双脚赞成家主追求慕二小姐,可她……”
明枫抬头,冷冷地地道:“陈叔,你想当个哑巴,我随时都能满足你。”
陈叔:“……”
他默默地把托盘上的那碗补汤放在书桌上。
“我不想喝,把汤端走。”
“家主,你这样子会饿坏身体的,你要是没有了健康的体魄,还怎么和战爷争?”
陈叔还真是懂得他家家主的心思呀。
一句话,就让明枫直接端起了那碗汤,一口气喝了个精光。
把汤碗放回托盘上,明枫看着陈叔,说道:“陈叔,我和若晴的事,你别管,我,欠她的,我,对不起她,总要偿还的。”
若晴那天晚上质问他时,那样痛苦,哭得那样伤心,诉说过往时的绝望,就像烙印一样,深深地烙在了他的心头,让他想忘都忘不了。
若晴是把他揍了一顿。
那点痛算什么?
跟若晴的痛苦比起来,不及千分之一。
说他偏执也好,说他霸道变态也罢。
他真的,只想有个机会赎罪,真的想让一家三口团聚。
哪怕,他们一家三口团聚需要付出很大很大的代价,他都会坚持下去,不达目的,不罢休!
陈叔叹气。
该说的,他都说了,家主还是一如以往。
“等会儿把童熙送出去,让她自己走路回家,她的包,不用还给她。”
上次童熙的包和手机都落在明家。
明枫捡到,但他不打算现在还给童熙,就让童熙又一次身无分文,又没有联系电话联系家人,这样步行回家吧。
“家主,晚上了,童小姐是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子,让她这样走回去,容易出事。”
“她出事与我无关!”
陈叔不说话了。
默默地收起托盘,离开了书房。
童熙在锋利的菜刀“监视”下,不停地拍打着桌面,拍一下两下,倒是没事,拍一百下,她的手掌心生痛,越来越红,渐渐肿了。
陈叔歉意地看了童熙好一会儿。
他的心是偏向家主的,只要能让家主分心,哪怕是折磨童小姐,他也会帮着家主的。
只希望有一天,家主能放下对慕二小姐的执念。
陈叔知道这一天,很难到来。
除非家主爱上了其他女人,那样才能放下对慕二小姐的执念。
家主长这么大,一般不允许家人以外的女性接近他,能接近他的也就是慕二小姐和童小姐了。
陈叔忍不住想着,要是有一天家主爱上了童小姐……
呃?
以家主现在对童小姐的态度,还是不要爱上吧,否则家主会追妻火葬场的。
陈叔赶紧甩开那突然涌出来的想法!
舍不得他的家主将来追妻火葬妻嘛。
家主对慕二小姐执念太深,想来也不会爱上其他女人。
汗!
他这是什么想法?
陈叔在心里直骂自己。
他该盼着家主爱上其他女人的!
……
夜深人静时。
童熙拖着疲倦的身体,被放出了明家大宅。
这栋大宅子,处处是风景,处处美,但对她来说却阴影重重。
如果可以,她希望此生都不用再踏进这里半步。
该死的明枫!
该死一百次的明枫!
右手红红肿肿,好痛呀!
扫地,拖地,花了几个小时,才算把地上的油渍完全拖干净,累得她腰都酸了。
要命的是,她从下午到现在,连杯水都没得喝,更不要说吃东西了。
明枫,绝对是上天派来克她童熙的。
童熙一走出明家大宅,身后那扇大门就被关上了。
她扭头,冲着大门口连呸了几声,自言自语着:“那么急着关门,以为我舍不得走呀?我巴不得一辈子都不用踏进去半步!”
骂了几句后,童熙才无奈地步行往前走。
四周围安安静静的,只有路两旁的路灯,像忠心的士兵,守护着这条路。
摸摸身上,发现手机没带,不,是还在明枫那个恶魔手里。
掏了掏裤袋,还好,她今天带了点现金,只要走出别墅区,她就可以拦辆计程车回家。
明天,她就去买新手机。
不,明天要想办法拿回她落在明家的包。
她的钱包,手机,都在包里,主要是,她的身份证在钱包里,不拿回包,她连身份证都没有了。
与此同时的战家。
初一把童熙被明家保镖请走后,到现在才被放出来,禀到了战博那里。
战博看看已经梦周公的爱妻,起身,换了个地方,才低沉地吩咐初一:“你现在就赶过去,送童小姐回家,深更半夜的,童小姐这样走路回家,很不安全,童小姐要是出事了,你们大少奶奶会心疼。”
初一:“……”
让他赶过去送童小姐回家?
童小姐每次看到他就两眼放狼光。
他过去送童小姐回家,真的好吗?
但大少爷的理由充分,初一还真不知道该怎么拒绝。
“好。”
最后,初一答应下来。
早知道就让其他人把这件事报给大少爷了。
千金难买早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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