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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58章 地狱皇后(二十九)(1 / 1)

第1758章地狱皇后(二十九)

最早的欧洲移民在到达纽约时候和蒙西族人保持着一定距离,印第安人热情好客,却不是傻瓜,欧洲人奇怪的外表和他们所乘坐的大船让他们保持警惕,随着欧洲与印第安人越来越熟悉,他们提出想和印第安人住在一起,并且只要求菜园那么大的一块土地就好了。

这块土地用牛皮就能覆盖或包围,而这块牛皮就摆在印第安人的面前,于是印第安人呢就欣然同意了。

但就在这时,移民取出一把刀,从皮的一端开始把它切割成长绳,宽不过孩子的手指,这样当整张牛皮被切好后牛皮变成了一堆皮绳,然后他们把绳子的一端拉了出来,慢慢地走,小心谨慎,避免把皮绳弄断。

最终皮绳围成了一个圆形,两端封闭,包围出一大块土地,印第安人惊讶于移民的机智,却也懒得和他们在一块小小的土地上斤斤计较,毕竟他们自己还有足够多的土地。

印第安人和欧洲人和平地生活了一段时间后,欧洲人总是时不时地提出交易的要求。贝壳珠是一种用牡蛎壳做成的珠子,斯塔滕岛和长岛东部海岸出产贝壳,这些珠子被视为是大自然的神圣礼物。它一开始并没有货币功能,而是被当作结婚礼物、友谊的象征、交换信物、悼念的物品。然而缺乏金银的荷兰人注意到当地人重视贝壳珠这一点,所以他们把贝壳珠作为货币。

早先印第安人制作贝壳珠的方法很简单,用石制的工具将贝壳磨成圆形或椭圆形的薄片,然后在上面打洞就行了,这需要花费大量的劳动力。荷兰人将欧洲的工具给了长岛的辛纳科克印第安人,让他们专门生产贝壳珠,这样一来贝壳珠就成了欧洲殖民地的一种货币了。

能制作贝壳珠的贝壳主要是两种,一种是白的,一种是黑的,白的是北大西洋内旋螺,黑的是一种蛤蜊的边缘。

在印第安人的信仰里多即是好,而松散的贝壳珠使用价值并不高,只有被制作成珠串或珠带的贝壳珠才被视为含有高价值。到了20世纪还有很多美国小孩喜欢玩一个游戏,就是将珠子串成手链,这算是早期移民留下来的传统。得到了欧洲的锥子和钻头后,贝壳珠的产量明显增加,男人也加入了这项以前专属于女性的工作,诸如打猎和织布的工作被放弃,结果就是印第安人越来越依赖荷兰人供给的货物。

认识到新工具对本身传统的影响后,一些年长的印第安妇女拒绝使用这些工具,然而她们拒绝了,欧洲妇女可以轻而易举地代替她们完成这项工作,以至于新阿姆斯特丹规定了官方价格,一般来说一个铜子能兑换六颗白珠子或三颗黑珠子。

后来因为生产了太多的贝壳珠,到了1659年时16个白珠子才值1个斯图弗,这次通货膨胀给当地经济带来了严重破坏,使得毛皮价格一路飙涨,日常交易也变得一片混乱。

当时的人们想用以往的办法控制通货膨胀,即行政干预,但效果忽略不计,后来一些聪明人将大量的贝壳珠低价买进,又将贝壳珠埋在地里,这样市场上流通的贝壳珠就少了,几周后贝壳珠的价格就得到了个控制,到了1666年3颗贝壳珠就相当于1个斯图弗,这些商人凭此获得了利润,而其他商人则损失惨重。

欧洲人的精明让印第安人不断失去土地,直到印第安人发现欧洲人想要他们所有的土地。

殖民地扩张影响了印第安人内部的战争,就像古老的谚语中说的,两个竞争的魔鬼胜过一个天使,为了满足欧洲市场对毛皮的需求,荷兰人、英国人、瑞典人、法国人想尽一切办法收买他们,即便荷兰人拒绝向蒙西族售卖枪支,他们还是有了,因为那个时候莫霍克族有枪了,而蒙西族迁徙合并到了莫霍克族。

这算是印第安人的一种传统,易洛魁人会通过战争来掳掠人口,弥补他们因为疾病和战争大量失去的人口,小部族也会依附大部族,获取他们想要得到的资源,但依附和掳掠是不一样的,掳掠来的战俘通常是奴隶。

不仅印第安人学欧洲人学得快,欧洲人学印第安人也学得快,随着印第安人与欧洲人之间的冲突变多,欧洲人也有被印第安人掳走当奴隶的。

被掳走的欧洲人通常都是要被赎回来的,约翰·奥尔登就被指派负责这件事,这笔钱作为保护国王子民的马萨诸塞州总督必须给,条件是可以商谈的。

被掳走的人终归当过一段时间奴隶,通常来说会被没有被掳走的居民瞧不起。有一个牧师列举了《圣经》中《利未记》的章节,凡是从异国购买的男仆和女仆要“永久为奴”,是他们和他们孩子的继承财产,那些被购买的异国人不能像那些被人购买的希伯来人那样在千禧年得到自由,这样一来就和从非洲来的奴隶区别开了。被奉为至善的约伯也是个奴隶主,在《创世纪》中也有诺亚醉酒的故事,那可能是最早的一起关于奴隶的判决了,米开朗基罗在西斯廷礼拜堂的天顶上还画了这个故事,当诺亚的儿子们为不着寸缕的父亲盖上长袍后,诺亚诅咒了小儿子:“你将成为你兄弟的奴隶。”

南方的亲奴派神职人员征引《圣经》以证明奴隶制的正当性,有了上帝做靠山,奴隶制也就有了压倒一切的道德优势,自然南方也就没有“人人平等”了。

上帝让一些人为王,一些人为男女主人,一些人做商人和劳动者,其他人做仆人和奴隶,这是传教士们为社会不平等和等级制进行辩说的。南方种植园的棉花要送到英国的工厂加工,南方的美国人与英国的关系比北方更为亲密,如果奴隶制都是道德的了,那世间还有什么邪恶的制度?

奴隶主们辩解道,奴隶制是一种仁慈的制度,圣经中的四个世界帝国也进行了连绵不断的征战,正是奴隶制拯救了战俘的生命。南方奴隶主不像北方资本家那么没日没夜地压榨劳工,如果奴隶遇到了一个好主人那个奴隶会过得比农民还要舒适。

在美洲大陆上有一种响尾蛇,它发出警告时会摇自己的尾巴,发出清脆的声音,它的响环每脱皮一次就会增加一个,刚生出来的响尾蛇只有一个响环,年龄越大响环越多,发出的声音也就越大,它与眼镜蛇一样都是毒蛇。

这样一来那个说人生来不平等牧师倒更像是魔鬼假扮的了。

推翻父权当然是恐怖的,需要一点点“冒犯”的行为,英国的罗伯特·菲尔默是《父权论》的作者,他说到:君主们就如同亚当一样,对于生灵有着绝对的权威。

对于国王的拥护者们来说,君主有着不可侵犯的权利,那是神授的君主制而来的。

当1688年“光荣革命”到来时,辉格党人需要一种政治理论,使得他们的革命政党合理,摆脱君权神授的观念,而趋向于这一种新思想的就是洛克所修改的契约论。

以前人们遇到昏君时只能无计可施,契约则要求国王们正当得行使统治,否则臣民就有权解除对他们的效忠。

17世纪之前的人们普遍认为只有通过教皇才能解除效忠,因为教皇是尘世的代表,新教徒则认为他们能与教皇平等得共沐神恩,教皇也就失去了解除臣民对国王效忠的权力了,这也导致了教会对异端比异教徒打压得更狠了。

在《论反对暴君》里说,王权包含了两项契约,第一项契约时上帝为一方,人民和国王为一方,他们维系着上帝原来与他的选民所订立的古老契约,即摩西十诫,在第二项契约中国王向人民保证施行公正的统治,而人民则服从于他,因此国王们要受到契约的约束施行公正的统治,而臣民们则与上帝有约看守他们,使之统治公正,君主立宪要求国王在宪法上签字。路易十六接受了宪法,但他逃走的时候在桌上留下了一份声明,谴责制宪会议夺走了王室的权力。

从17世纪晚期起,上帝就已经从与人类的直接接触中抽身了,人们不再跟古代先知一样能听到它说什么,或者看到幻觉、神迹,而是隐藏了起来。

它成了设计师、宇宙的第一推动者,人们通过理解他创造的宇宙结构来明白它,这也是开普勒和伽利略所开创出来的奥妙无穷的结构法则。

也许艾萨克·牛顿并无自然神化的心,不过自然神化的决定性一步却起源于他,1692年的时候他的《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已经问世六年了,但以新大陆和欧洲两年一次的接触速度,可能它并没有被普及。

把自然神化后就可以轻松得把教会给踢走了,君权神授就更没人信了。

牛顿揭示的是自然与上帝的和谐奥秘,可很多事并不是如设计初衷那样发展的,塞勒姆巫术审判一开始是揪出害人的巫师,恢复小镇的正常秩序,巫术指控反而成了秩序的威胁。

上一个对马萨诸塞湾的正常秩序构成威胁的是安妮·哈钦森,她出生在波士顿一个殷实的家庭,聪慧迷人,1634年随着丈夫来到马萨诸塞,与当地官员进行了激烈争辩,她认为马萨诸塞的神职人员并非“被神选中的人”,即那些曾经改变信仰的人,这种人无权担任神职,除了社区领袖约翰·科顿以及她的姐夫除外。

安妮挑战了当时妇女在清教徒中的地位,即服从、谨慎、谦虚、勤勉,她经常在波士顿的家中布道,在女性群体中出现了大批追随者,还吸引了一些商人、年轻人以及与殖民政府政见不一的人。

当时的马萨诸塞在温斯洛普总督的率领下正在扩张,康涅狄格河谷距离纽约其实不远了,只要英格兰那边一个命令,纽约就可以与纽泽西合并,马萨诸塞也可以和新罕布什尔合并,但国王却特许新罕布什尔成为独立的皇家殖民地,并且由国王指派总督。

马萨诸塞也想吞并普利茅斯、罗德岛、缅因,尤其是缅因,那是法国的地盘,想要占领需要军事行动,纽约一直避免军事行动带来的复杂局势,想要和平得挣钱,追随安妮的商人里很多事没有选举资格的,当哈钦森的影响力扩大,温斯洛普以异教徒的罪名对她进行审讯,将她定为“与社会格格不入的女人”流放。

她带着全家和一些追随者去了罗德岛,之后迁入纽约,1643年在一次印第安人的暴动中遇难身亡。

20岁的本杰明·哈钦森其实是她的孙子,和他有名望的祖母相比她的子女们都很低调,本杰明的父亲也是在菲利普王战争中战死的,但这个年轻人并不理会约翰·印第安。

约翰·印第安为客人端盘子,本杰明则在吧台后面,虽然在一个酒馆里却很少说话,大家各忙各的,他们的共同点是英格索尔夫妇。

法官们为自己找好后路了,帕特南家却没有,英格索尔夫妇正巧有很多朋友,包括牧师帕里斯和帕特南,谁能知道现在那么辉煌得势的人会落败呢。

祸害有时是自己引进家门的。

如果普洛克特没有收留玛丽·沃伦,那个漂亮女孩又会是什么命运呢?

一个人如果能不被吓到,这种状态证明他要么精神迷乱,要么愚蠢,要么两者都有。

玛丽只是被吓坏了,虽然她只被关了一天。

她美丽如玫瑰,也娇嫩如玫瑰,如果当时能有个“律师骑士”保护她就好了,可惜法庭不允许请律师,乡下人也很难说有这个法律概念,更何况当时能有什么好律师。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就像那块印第安人面前的牛皮,持刀人想怎么割就怎么割,地想怎么圈就怎么圈。

安德罗斯上台后实行詹姆斯二世颁布的《航海法》,它前前后后改了三次,第一个航海法规定禁止殖民地与其他国家进行任何贸易,只能与英国商船进行商业往来,烟草只能向英国和英属殖民地出口,第二个航海法规定凡是从欧洲运往殖民地的货物必须经过英国,以便英国对其征税,第三个航海法规定英属殖民地之间的沿海贸易也要纳税。官僚们以为这样会提高殖民地收益,其实执行起来麻烦无比,当波士顿人知道国王被“光荣革命”推翻后立即罢免了安德罗斯,这位傲慢的总督想要男扮女装逃出城,结果还是被逮捕入狱了。

1691年英国新政权将普利茅斯和马萨诸塞合并,新的特许状不仅把任命总督的权利给了皇室,还恢复了大法庭。

安德罗斯也有个副总督弗朗西斯·尼科尔森,他通过尼科尔森管理纽约,尼科尔森很得当地富商和毛皮商人的支持,而农场主、工匠、小贸易商和店主就对他积怨很深,这些反对派的首领是雅各布·莱斯勒,他是个德国人,与荷兰富商联姻,富有但从未得到统治阶层,当波士顿的安德罗斯倒台的消息传来时莱斯勒占领了总督岛,驱逐尼科尔森自立为纽约总督,两年时间一直试图巩固自己的势力,最后失败了,1691年威廉和玛丽安排了新的总督,莱斯勒进行了短暂抵抗,尽管他不久就屈服了,他的政敌们还是控告他叛国罪,将他和一个女婿绞首后五马分尸了。

从此以后纽约政坛里就有了莱斯勒派和反莱斯勒派,在这种情况下纽约新总督也不向马萨诸塞臣服,当然也就不认波士顿北美第一城的封号了。

巫术让大脑高速运转,脉搏重重跳动,脑汁绞尽、血液轰鸣。

巫师其实很容易成为国王副手,比如亚瑟王与梅林,遗憾的是菲普斯选择了牧师当顾问,他为什么不去多问问哈佛的科学家们对审判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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