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01章红色饥饿(三)
兔子通常会给自己挖好几个洞,而且不会吃窝边草,避免自己的巢被发现。
它们不像群居动物,睡觉或休息的时候会有同伴警戒,所以它们必须自己谨慎小心。
狐狸总给人狡猾的感觉,那是因为它们以兔子为猎食对象,如果它们不狡猾的话,早就因为没有食物而饿死了。
在人类没有能力修建窝棚之前,峭壁下的洞穴是人类主要的隐蔽所,它是如此方便,以至于有些洞穴即使在文明社会也依旧在使用。
它既是藏身处,也是仓库,有时还是手工作坊。现代人在这些洞穴中发现加工的石器,以及岩壁上的壁画。绝大多数都是描绘的狩猎的场面,画面中不仅仅有猎物,还有人们手中拿着的武器。
那个时候的人类,与狩猎带来的愉悦、刺激相比,获得生存所需的营养是首要目的。由于狩猎能力的限制,并不是每次狩猎都能成功,相比起来采集更能获得稳定的食物来源。
“我还是搞不懂,为什么帕西会将一只老鼠当宠物。”
上草药课的时候,查理一边将新摘下的驭心梅关进笼子里,一边和匹帕麦克米兰说。
这种植物的果实并不像正常的果实那样下垂,而是像漂浮着一样上下颠倒,看起来有点像飞艇李。
“我觉得养老鼠都比养毛螃蟹正常。”匹帕说着,将一个试图溜走的驭心梅放进笼子里“至少宠物店有卖的。”
“不能因为店里有卖的,就代表正常吧。”查理说。
“我听说斯内普养过宠物,你觉得他会养什么宠物?”匹帕对查理说。
“你们的箱子快满了。”波莫纳对查理和匹帕说“把它们放在储藏室里。”
查理和匹帕抱起了装驭心梅的笼子,一边走还在一边说。
波莫纳暗暗叹了口气。
从巴纳比拒绝用索命咒杀死皮茨(Pitts),也就是那个为巴纳比求情的家养小精灵开始,他和父母就没有联系了,即使他当时只有6岁。
住在阿兹卡班那样的地方,就算不死也会疯,但巴纳比对父母的情况毫不关心。
要不是学校要求必须要有宠物,他连毛螃蟹都懒得养。他可能有点喜欢凯特尔伯恩的燕尾狗,毕竟它们很主动,只要巫师一摸它们,就把肚皮翻过来了。
但也有可能是“吸鼻子的利兹(sniffliz)”要求他们那么做的。
利滋的真名叫利兹图特尔,她是神奇动物保护课的优等生,她有一只叫阿特米斯的雪雕作为宠物,她喜欢那些动物们,就像第二个纽特斯卡曼德。由于凯特尔伯恩的腿脚不方便,有时她会成为他的助教,她要求所有人必须“平等”地对待那些神奇动物们。
谁都有小的时候,利兹因为总是流鼻涕,所以爱吸鼻子,这导致她有了“sniff”这个绰号。现在她已经不吸鼻子了,并且出落得还挺漂亮,但同年级的学生们还是那么称呼她。
正常来说漂亮女孩往往该有很多人邀请,却偏偏没有一个人邀请利兹参加天体舞会。
有时这样乏人问津也是挺烦人的。
等这帮三年级下课了,这一天的课也没有了,波莫纳开始将这些刚采摘的驭心梅打包。
海格曾坐在篝火旁,跟波莫纳说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天他在禁林里,看到一只孤独的狼,那时刚下过大雪,没有任何猎物的踪迹可供狼追寻。但是树上有一只乌鸦,它和狼成了盟友,兔子之类的小动物对乌鸦没有警惕,毕竟乌鸦不像鹰。在它放松警惕的时候,紧跟在乌鸦的身后的那只孤狼对兔子发起进攻,狼得到了食物,乌鸦也分得一杯羹。
人类最早驯化的动物之一是狗,狼在帮助人类捕猎的同时,也可以分一块肉骨头,这样狼也就变成狗了。
可是并不是所有的狼都会吃人抛给它们的食物,驭心梅的作用可以让吃了它的动物产生更强“接受”不可能的能力,是全世界神奇动物学者的最爱。
她听到了一阵青蛙的叫声。
野生青蛙这时候差不多都该进入冬眠了,她循着声音找了一会儿,在一个装驭心梅的笼子里,找到了一只发光的青蛙,它居然还系了领结,看起来像是个歌唱家。
她觉得很有意思,于是用泡泡囚笼将它给关了起来,等着以后有人来找它。
等太阳落山了,驭心梅也打包得差不多了,这时又有人来到了温室。
“都弄好了?”邓肯·豪斯问。
“好了。”波莫纳说。
邓肯看了一眼被包成圣诞礼物的驭心梅。
“今年的收获不错啊。”
“可能是因为我把肥料换成了龙粪。”波莫纳说。
“这只青蛙怎么了?”邓肯看着那只漂浮在泡泡里,发着光的青蛙。
“走失的宠物。”波莫纳说。
邓肯没有再说什么,将所有打包好的驭心梅都漂浮起来,像舞龙时手拿龙珠的人似的,带着长龙离开了温室。
夜骐马车就停在外面,这么多驭心梅不可能交给猫头鹰去送,它们的个头还没有这些包裹大呢。
很快邓肯就将所有的包裹塞进了马车,他坐上了车夫的位置,驾驶着它飞离了霍格沃茨。
波莫纳正准备回温室。
“那是什么?”西弗勒斯看着在夜色中远去的马车问。
“送货。”波莫纳说“要进来喝一杯吗?”
她说完不等他答复,直接回到了温室。
苏格兰的第一场雪已经降了,尽管还没有形成积雪,还是和温室里温暖如春的样子截然不同。
波莫纳来到了驭心梅树下的桌子边,给自己倒了一杯用驭心梅果汁酿的酒,大口将它给干了。
“那个驾驶马车的人是谁?”西弗勒斯在温室门口问。
“你是说邓肯?他是变形术研究办公室的。”波莫纳说。
“一个研究员去送货?”西弗勒斯问。
“他为邓布利多工作。”波莫纳笑着说“就像法庭上邓布利多为你辩护的那样。”
他露出了虚假的笑容。
“你也来一杯?”波莫纳举着手里自酿的酒问。
“你没有想过,成立自己的部门。”西弗勒斯说。
“想过,但我怕别人不乐意。”波莫纳说。
“谁?”
“你啊。”
他的精明算计,都被脸上无法掩饰的惊讶取代了。
“我想就土壤和肥料成分进行调整,我需要一个助手。”波莫纳说。
“你是说我?”
波莫纳是知道,斯拉格霍恩是肯定不会加入的,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斯内普好像也不愿意。
伟大的、高高在上的魔药大师,怎么会和粪便打交道。
波莫纳有点后悔,她该在他喝下了驭心梅酒后再跟他说的。
“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支持你?”她露出奸计得逞的样子。
他并没有展现明显的不快。
“卢修斯马尔福邀请我成为德拉科的教父。”西弗勒斯说“你觉得是因为什么?”
波莫纳没有立刻回答。
“谢谢你,如果没有你,不会有这一天。”他慎重而冷漠得说。
接着他离开了温室。
波莫纳又倒了一杯驭心梅酒,一口喝干了。
其实凡尔蒙子爵的心情不难理解,越是有挑战的“猎物”越有趣,相对于刚从修道院毕业,纯洁的15岁少女,杜薇院长夫人更有挑战。
但有一点他错了,动物的求生本能会让他们在真正被逼到绝境的时候反扑,猛兽会用牙齿和爪子,鹿会用角、野猪会用自己的獠牙,而不是他所认为的不知所措。
在面对生与死的搏斗中,错误的判断也会要了猎人的命,野兔一样会携带狂犬病,毕竟它是狼狗的猎物,兔子被有狂犬病的狼狗咬过了,也就携带狂犬病了。
波莫纳看着杯子里残存的红色酒液,伸出舌头,舔了一下嘴角的果汁。
它的尝起来又酸又甜,还有股特殊的香味,不仅动物喜欢,人也一样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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