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的风尤其大,桃林花瓣不断飘拂而来,连同地上的绿叶和尘埃,于天地沸扬。
地上的血水干得较慢,刺鼻气味和金八口中倒哺出来得喉中腥气,让他比窒息还难受。
更让他难受的,是瘫坐在竹阶上的金十一,他竟真的有什么说什么,知无不言。
金家先祖荣极,人才辈出,但越往后,人丁越多,才智出众者却越寥寥。
到他们这一辈,拿得出手的人才,十八个金氏同辈中,总共三个。
一个医术超群的金十五,一个能观天察地,通晓星象的金十二。
二人如今都惨死于屋中,所以金八才大悲。
还有一人,金十一不敢说,在断了金八两截手指后才哭着道出,是他们的金五哥,一个双手极巧的能匠。
夏昭衣问在哪,金十一实在不知:“金五哥神出鬼没,能联系上他的只有金十二,但是金十二……死了。”
除了他们几人,最大的金老大十年前在山上雕琢石像不慎摔死,金二金三都被乔家人杀害,金四死于酒后寻衅,被人当街打死。
金六金七身手最了得,现在都和金五在一起。
其他人的下落,金十一不知了。
夏昭衣道:“一二三四都死了,六七八九都有身手,夹在中间的老五是个人才。”
金十一抬手抹泪,没说话。
“你可认识绛眉?”夏昭衣话锋一转。
金十一一愣,下意识朝那边愤怒瞪着他的金八看去,忙收回目光。
“你看他干什么?跟他有关?”夏昭衣道。
金十一低着头,不敢说话。
“我数三。”夏昭衣道。
“我说,我说!就,就是八哥杀的!”金十一颤抖着道,“八哥把她带出去杀了。”
夏昭衣朝金八看去。
金八瞪着金十一,几乎要吃了他。
“为何杀她?”夏昭衣问道。
“因,因为金六金七都喜欢她,她出事后,金六和金七借着帮金五调度箱子出城,顺便将绛眉也带出来,就给养在了我们这。但是……”金十一皱眉,犹豫再三,道,“这个娘们长得实在太好看了,连我都爱去找她,就因为这个娘们,我们几兄弟吵了几日,八哥说红颜祸水……就一定要把她杀了。”
“自己贪图美色,却说别人红颜祸水,”夏昭衣道,“那么,箱子呢?”
金十一大惊,睁大眼睛看着夏昭衣。
一直她问什么,他答什么,这箱子,却是他自己漏嘴说了出来。
金八的情绪忽然变得激动,挣扎着要从地上爬起,朝金十一冲来。
沈冽飞快收剑,怕他自寻死路,同时抓着他的后领。
这几个金家兄弟个子都不高,最高的也才到沈冽肩膀,沈冽如此抓着金八,如拎小鸡一般。
夏昭衣从他们那收回视线,看着金十一,再问:“箱子呢?里面是何物?”
金十一唇瓣颤抖,忽地道:“你杀了我吧!你们杀了我吧!给我一个痛快,看在我说了这么多的份上!!杀了我吧!”
夏昭衣像是忽然失去了耐心,她一把揪住金十一的衣领,将他扯到自己跟前。
“想死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吗?”夏昭衣目光冰冷,寒声说道,“给我老实一点,不然剁得不是他们的手指,而是你的!别把我的客气不当一回事!”
金十一被她摔在地上,周身发颤。
“说!”夏昭衣声音沉厉,“箱子是什么,以及,你们姓金,那姓陈的,姓方的,和你们是什么关系?全部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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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暴雨,淋着大雨下山的好些官兵都染了风寒,一堆人咳嗽流涕。
王丰年晚睡早起,醒来头一件大事就是去大棚下远眺三拜山。
旁人都说大东家没回来,夏家军那边一直派兵马过来问,担心她出事。
直到叶正带消息回来,众人才松了口气。
不过叶正并未歇息,喝了一大碗水后,立即去调遣兵马。
半个时辰后,大量兵马冲进均内乡,要将整个均内乡封锁。
暗河庄中的百姓顿时慌乱,不少男丁聚众反抗,打人不手软的探州兵马把他们当众毒打了一顿,全部抓走。
小刀的妻弟也在这群人之中,他急急朝村西最整洁干净的小院跑去。
因昨夜大雨,门前的腊肉干已被收走,和才制好的咸鱼干一起,两排端端正正地晒在屋内。
屋中空无一人,跟先前每次过来一样,屋内整齐干净,不染纤尘。
“主人?”小刀叫道,“主人?”
出来站在院中,他又等半日,仍无动静。
渐渐的,远处传来声响。
小刀发现那些官兵挨家挨户搜来,快搜到这边了。
他不敢多留,往屋后跑去,翻过篱笆,准备抄近路离开。
这块土地却异常软,他一翻过来,踩中一块石板,那下面竟是空的。
耳听着声音快到来,小刀干脆下去,从里面伸出手,把石板盖好。
从怀里拿出火折子,小刀艰难适应视线。
空间不大,约有两间居室,空气里散着他极其熟悉的防腐膏药。
这膏药,他已多年未闻了。
寻到一个灯台,小刀点亮烛火,书桌对面的墙角摆着一个大柜子,柜子里边全是零碎的干尸块,以手脚居多。
好多手掌的五指被剁掉了,只剩光秃秃的掌心。
小刀翻了阵,朝其他地方看去,小声嘀咕:“这地方,主人为何不跟我说呢。”
以往,主人什么都告诉他,让他做的。
除却书桌,书柜,和这个盛满尸块的柜子,这暗室中再无其他。
小刀回到书桌前,拿开镇纸,空白的纸张下面,有一叠写满墨字的纸。
“荇菜半两,苍耳半两,蕨菜半两,蕈菌半两,莼菜半两,待凤入竹林,取其脖颈软肉,热油浇于诸菜之上。灵也,仙也。”
这些皆为野菜,小刀想到它们混煮在一起之味,不由面露难色。
风清昂喜欢吃东西,且他吃东西时除却必须要腌制的食物之外,几乎不放调料,不加盐,不加糖,不加醋,不加酱,而且,他喜欢野味。
野菜,野果,野生的动物,野生的虫子,不论煮、蒸、焖、煎、炒、滑、炙,他全部不加调料。
下面还有五张食谱,皆是野外之物,且每张都有“凤入竹林”四字。
凤表雄,但风清昂行事向来乖张,离经叛道,在他这里,凤一直只表王,无雌雄具象。
所以,小刀猜不出这只凤,到底是哪只。
除却食谱外,下面还有玩具。
竹娃娃、布娃娃、木雕娃娃、闹竿儿、弹弓、风车、单柄小瓶、腰鼓板儿、小风幡……
风清昂看似真诚风雅,但小刀知道,他是一个没什么耐心的人。
以往他寄来的那些书信,前面文字干净整洁,越到后面,越渐潦草,读信之人看不看得懂,风清昂不会管,由着去猜。
但是现在这些文字,密密麻麻,每个字却都写得认真,可见其热情和兴致。
“多年不见主人这样了……”小刀喃喃道。
上一次见风清昂有这么浓厚的兴致,是其受邀去晔山,还是三十多年前的事了。
风清昂回来之后成日在说,那些仙风道骨的老者分明年岁见长,为何身手还这么好,他若是打得过便好了。
因为,他想尝一尝他们的肉,虽然定是又柴又老,但绝对很仙,神仙的仙。
最后,还真让他暗算成功,尝了一顿所谓的“仙肉”。
至此,他的心愿了却。
过去这些年,除却紫河车让他有着些许兴致,小刀再没看到过他对旁物有如此大的热情了。
这个凤入竹林的“凤”,会是谁呢。
小刀翻到最后几张纸,忽地一惊,信首竟写着“小刀欣阅”四字。
小刀于是在案后坐下,不知为何,他觉得脑袋有点昏沉。
打了个哈欠,他一行行看去,信上说的,是他们主仆初遇之时。
风清昂在信上大夸其眼睛明亮,富有朝气,少见的伶俐。
从未被风清昂这样夸过,小刀四十多岁的脸上露出开心神情和几分不好意思。
但看着看着,他越觉得不对。
看到最后一张时,小刀眼睛大睁,望向桌上的灯油。
他立即起身,准备离开,手脚却已无力。
才起来的双腿一软,他跌了回去。
随后,脖子上的肌肉也支撑不住了,他的脑袋歪在了肩上。
巨大的惊恐袭来,因为害怕,他彻底无力的手脚出现短暂僵硬和抽搐。
他艰难地移动眼球,从极其困难的角度看向信纸。
上面说,现在的他沾染了一身俗气,令人失望。
所以,他不想要他了,但从来没有一个人这么了解他的过去,知道他去过哪里,最想去的地方又是哪里,所以,他不会容忍这样一个人活在这世上。
“汝且放心,汝之妻,汝之子,即刻便来陪汝,黄泉路遥,汝且慢行,等候她们。”
小刀口中吐出白沫,渐渐变为血沫,他的身体越抖越厉害,最后眼睛一翻,彻底咽气。
院子里的官兵们搜了一圈,因上面有不抄家,不乱碰财物的死命令,所以多余的东西他们也不敢乱翻,那些能藏人的床底和柜子都找去一遍,一看没人,他们便出来了,从地窖上的石板旁路过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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