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他走回山洞中央,捡起刚才当作长木剑使用的树枝。
闫胜看了树枝一会,双手握着两端,用大腿一口气将之折断。
闫胜握着断成两截的树枝在他眼中,它仍然是一柄剑在两个断口之间的虚空处,他似乎看见了些什么。
他轻松把两截断剑抛进火堆。火焰又烧得更旺。
在幽暗与死寂中,谭洙的身体完全被冷汗湿透了,强烈的恐惧像打开了他身上每个毛孔,任何轻微的空气流动,对他而言都像刮过一阵切入骨头的寒风。
他在暗角里瞪大眼睛,想用房间外仅仅透来的稀微月光看清一切;然而他心底里又害怕得宁愿什么都看不见。
谭洙并不是容易惊吓的人—一个靠赤手打下江山、占据得江西袁州城三分一货运生意的豪商,当然不是没有胆识的人物。
他现在也不是孤独一人:跟他一起站在暗室中的,还有府中两个身手最强的护院武师,每个都比谭洙高一个头以上,虎背熊腰撑得衣衫膨胀,而且手上都提着凶厉的单刀,其中一个左手还带着厚厚藤牌。
但是这未能令谭洙感觉半点安全。
因为不久之前,他才听见外头后院和厅堂接连发出的惨叫声。
不过相当于喝几口茶的时间,惨叫就从此起彼落转为寂静,如今连半点声音也再听不见。
也就是说,守在外头那八名护院,已经全数死亡或昏迷。
这么可怕的人,谭洙能够联想到的,只有近来道上传得旺盛的那个外号。
是真的!那“妖锋”的传闻……是真的!
谭洙是个见过风浪的人。这样的人很少不谨慎。当他从生意朋友口中听说近期有人要对他不利后,他并未掉以轻心,马上请托江湖上的熟人雇来六名好手,连同他手下原有的四个护院,总共十人全日贴身跟随,那排场不下于袁州府任何一位大官,心想已是绝对安全。
然而此刻在这座别馆里,他才知道自己多么愚蠢。敌人已然接近到一墙之隔的距离。
守着谭洙的最后两人,是十人当中武艺最高的:正门前架起单刀、头顶已经半秃的中年汉名叫方胜,曾是著名的南昌“仁威镖局”老练镖师,走镖生涯十三年来,与各地绿林剧盗交手无数,四年前想过一点安定生活,到来袁州府落户,获谭洙招聘为护院,兼教子弟武艺,甚得信任;另一个提着藤牌单刀较年轻的秦日通,是本地罗家地堂门弟子,武功在门内甚出众,但因生性好赌流落江湖,出卖一身过硬功夫,近日才被谭洙招入府中。
两人实战经验都极丰富,包括像此刻的暗室夜战。他们一前一后,迎着房门作准备伏击的状态,前头的方胜在门内左侧,架起刀锋同时左手暗扣着飞镖,准备敌人破门而入即上路出击牵制;而右后方的秦日通身体半蹲,藤牌几乎盖着全身,准备趁方胜迎击的同时,仗着盾牌保护滚抢对方下路,以单刀破其腿膝,再由方胜从上出招结果敌人。
两人刚共事不久,其实互相并不熟悉,但此刻处在生死关头,凭着经验自然构成合作阵式,极有默契。
阵势虽严谨,两人心里却没有半点把握,刀柄和掌心之间渗满了汗,呼吸异常急促。
只因他们都隔着门墙,感受到敌人散发而来的奔腾杀气。他们在江湖上打滚这些年,从未遇过。
见鬼了……
谭洙虽然不是武人,但一样感受得到这股杀气的压迫。他杀过人无论是亲手还是下令也被人多次迫入过死地。他嗅过死亡的气息许多次。
但从未有一次这么浓。
对方已经站在房门后没有迂回偷袭的必要
谭洙在黑暗中盯着房门,勉强张开又干又苦的嘴巴,高声说:“这位好汉,我俩往日无怨,近日无仇;谭某没什么本事,银两还是有一些。不管是谁雇用阁下的,谭某出双……不,三倍!”
在旁听着的方胜和秦日通,仍目不转睛盯着房门,精神不敢有半丝松懈,同时在心里祈求对方响应谭老板的价钱这已是避免交手的最后机会。
门外并无动静,似乎正在考虑。秦日通心底升起一丝希望。但方胜却皱眉。江湖经验较丰富的他知道,厉害的杀手,不易被这种反收买打动。
厉害,只因为他们有原则。
何况这等待之间,门外杀气未有半丝减弱。
谭洙正要再说话时,感觉到迎面空气流动。
房门向内打开了。
方胜握着单刀与飞镖的双手蓄劲欲发。可是就在这剎那,他感受到门外的杀气瞄准了自己。
对方隔着门板已然察觉方胜所在,不必使用眼目。
相比我那十三年刀锋舔血的走镖生涯,此人必是从更凶险的生死深渊活过来!
在这震慑之下,方胜做了一件他习武三十余年都没有做过的事情:他害怕得一动不动。
秦日通却不知道方胜意志已经崩溃,仍照预定的战术,迅速一滚身抢向那打开的房门,以藤牌保护头颈和身体,右手刀预备砍向那门前黑影的腿部!
就在刀招未发动之前,秦日通却感到左手的藤牌传来一股极强烈的冲击!
那是一柄刃身宽阔的短剑,极强力砍在藤牌的左上方边缘,那冲击令秦日通左臂无法承受,架盾的姿势变形,藤牌降了下来,露出秦日通的颈部。下一瞬间,藤牌上端飞散出碎屑。
另一柄长剑擦过藤牌顶缘,斜斜而进,刺穿秦日通的咽喉。
黑影拔出带血的长剑,轻巧越过秦日通尸身,直捣房间后头谭洙所在。
“等”谭洙惶恐中举起手掌
但他就只来得及说出这一个字。长剑另一次发动,在谭洙的食、中二指间刺进。
剑尖从谭洙的喉眬里拔回来时,他仍然维持着同一个站姿,半点不似已失去生命的样子。
黑影身后的方胜,只是僵硬地呆站着。他没有看清楚那连杀二人的剑招不是因为太暗,而是因为太快。
这时黑影回过身来面对方胜。后面传来谭诛尸体崩倒堕地的声音。方胜瞧着面前这个长短双剑的杀手。他没有后悔自己刚才并未出击根本毫无分别。
知道自己必死,方胜心里反而有些坦然,这时竟敢直视杀手的脸。
杀手以黑布巾包藏头发及脸孔,只露出一双眼睛。奇怪的却是:那双眼的左边竟肿得像颗乌黑的鸡蛋,只能勉强睁开一线,眉心处也有新鲜的伤痕。
好像不久前才刚刚被人狠狠揍过一顿。
即使如此,那完好的右眼散发的凶焊杀气,仍足以令方胜背脊发寒。虽然杀气是如此浓烈,但见惯了各种恶人的方胜又隐隐感受到,对方并不享受杀戮。他只不过像一头狼,为了生存而狩猎食物而已。
方胜没有猜错。杀手的下一剑也很快,并未给他太多恐惧或痛苦。
在谭洙那座城南别馆的四条街外,一家小小的豆腐店里点着一盏孤灯。蔡庆独自坐在店内,手里握着一个小杯,正在耐心地等待。
他浅浅呷了一口,让那液体停留在喉间,滋润了一会才呑下去。那并不是酒,而是清水。工作时蔡庆绝不喝酒。即使确定所有的安排万无一失,他都不会冒险,影响自己任何时刻的判断。
因为在他这危险的行业里,所谓“万无一失”只是假象。他的工作处理的是人;是人就会有意外。
只是这次看来也没出意外了。因为不久后蔡庆就听到脚步声。那步音非常轻,只有留神才会察觉。
只得一人的脚步声。但蔡庆知道其实回来了两个人另一人的脚步,比那更轻更静。
豆腐店的门敞开来。先进入的是个廿来岁青年,身材很健壮,步姿举动敏捷,在这样的冬夜里也只穿着粗布薄衣,样貌一脸憨厚平凡,但眼神里有一种异样的专注。
跟着他进来那个脚步更轻的人,全身都包裹在黑衣中,头脸亦包着黑巾,手上提着一个长状的黑布包。他比前面那青年瘦削矮小,但无论谁第一眼看过去就能肯定,二人若是打起来,黑衣人杀掉青年只会是一眨眼间的事情。
就像猛虎与羔羊的分别。但此刻虎却跟着羊走。
黑衣人进入后,青年立刻将门关上。店门一关起来,黑衣人身上的血腥气味就显得更浓烈了。
蔡庆早就站起来迎接。他与黑衣人对视,瞧着对方一边肿伤的眼睛,略点点头招呼。
黑衣人却毫无反应,只是将手上的长布包交给青年,然后将蒙面黑巾扯下来。
侯英志的脸带着一贯的傲气,只是相比两年前在巫丹山上,增添了不少风霜与怨忿。那眼瞳像吿诉世人:你们这世界亏欠了我太多。
蔡庆跟侯英志平日见面不多,一个月里最多才两、三次,但每一次都忍不住留意他的脸。每次都不一样上面的肿瘀和伤痕时多时少,有时是鼻梁骨给打歪了正在痊愈,有次则喉颈紫青了一大片说不出话来。蔡庆至今都不知道侯英志受伤的原因,也并未理会只要这些伤不影响他的工作就行。
侯英志无视蔡庆的注目,将头巾也取下,并开始脱去身上的夜行黑衣。另一边那青年接过长布包之后,放在平日切豆腐的木桌上摊开来,露出内里长短双剑。两柄剑的造工都非常粗糙,没有任何修饰,就只是两片磨得锐利的钢铁装上了护手和木柄,再缠上黑布条,予人感觉像工具多于兵刃。虽说是“工具”,这双剑采用的钢材和铸工都是第一流的,剑锋也打磨得非常仔细。
青年将沾满血的双剑拿起来,在旁边的木桶里取水清洁剑刃。他洗剑的态度十分专心,好像世上再没有其他比这更重要的事情。
这青年叫阿木,是蔡庆手底下宝贵的人才。阿木是个哑巴之外,脑筋也有问题,出生长大后一直不懂跟别人相处,爹娘不管怎么打他也教不会他做任何事情。他很小就被父母遗弃,要不是天生一副健壮的体格,能够出卖劳力,早就死在街头。在阿木十五岁时,蔡庆在临江城一个贫民窟中发现了他,并且改变了他的人生。
蔡庆是世上第一个有耐性跟阿木沟通的人,并且找到了方法。而他也发掘出阿木在体力之外的另外两个长处:专心,而且记性很好。
这就够了。他能够为我工作。
自此每次工作,阿木都负责带引杀手往返目的地、藏身处和逃走出口。阿木从来没有出错过一次。
阿木把双剑上的血渍冲洗去后,拿来自己准备好的几块布巾和灰粉,将剑仔细弄干。蔡庆吿诉过他:“工具”清洗后一定不可残留水渍,否则会长锈。因此阿木每次都极仔细作业和观察,确定“工具”每一分寸都彻底干透。令蔡庆失望,是阿木人生里最不想发生的事情。
这时侯英志已将全套衣衫都脱光,塞进一个厚布袋里,准备交给阿木拿去烧掉。在蔡庆和阿木面前赤条条一丝不挂,侯英志却毫不在乎,彷佛把他们当作木头人。
他从水桶拿起瓢,自头顶往身上淋水,冲洗残留的血腥。冬夜里的冷水浴,令侯英志精神一振。脑海中死者的脸,彷佛一下子被冰般冷的水洗去了。
就像他的脸一样,侯英志身上各处同样满布伤痕。蔡庆瞧着他那有如钢丝缠成的强韧躯体,没有半点赘肉,形状完美的胸肩就像工匠巧手雕刻的作品。蔡庆看了很羡慕,但同时也知道侯英志锻炼出这样的体魄,绝不是为了外表好看。
从样貌和身体看来,蔡庆断定侯英志还很年轻,大概只有二十出头。这样的年纪,却有这般可怕的剑法,蔡庆一直没有问原因。他心里有几个猜想,只是他从不试图向侯英志打听或验证。没有这样的必要。
只要他能一直为我赚钱就好。
看见侯英志那不满现状的饥饿眼神,蔡庆知道他仍会留在自己旗下好一段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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