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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福祸相依(1 / 1)

牢门被开打了,王诩呆立在原地,嘴巴微张,一脸错愕的看着公孙长牟。本以为必死无疑,却不想又升官了。简直莫名其妙嘛。此刻他很想问问姬兰,到底发生了什么?

一帮官员拥入牢房,将他请了出来。各种道贺声,不绝于耳。

“恭喜诩野宰!”

“这么年轻便已授爵。诩野宰前途无量啊。”

大夫是爵位,分上、中、下三等。对应不同的爵位,国君会赐封食邑人口,来供养有功之臣。

王诩被众人推搡着出了地牢。明亮的光线有些刺眼,让他不禁闭上了眼眸。深深的呼吸着秋日凉爽的气息。

多日来被关在阴暗的地牢中,那霉变作呕的味道,王诩已然是习惯了。而此时重获自由,仿佛看清了世态炎凉。心中顿觉超脱与豁然,就连呼吸着的空气,亦觉清新与来之不易。

就在这时,耳边鼓乐齐鸣,一名胥吏大声宣读着国君赐封的礼单。

“君上封赏下大夫诩,菽一百石,麦一百石,金二十两,仆婢十人,美姬一人....”

王诩不可思议的看着满院的下人以及那满地陈放的樟木大箱,仿佛做梦一般。

与此同时,另有一个人亦是这般表情。不过,他看到的不是下人与礼物,而是满地的尸体。就在距离云梦与朝歌之间的一片荒原处,六十多具赤裸的男尸被堆叠在一起,触目惊心。这些人已经死了一段时间,虽说已是深秋,天寒地冻,但近来频繁的秋雨让尸体开始慢慢的腐烂。

错愕过后,庞忠拿着一方麻布掩住口鼻,快步走向尸堆。对着手下一摆手,命令道:

“验尸!”

这次他从司寇府带了一两的胥役来协助王城禁卫调查卫常失踪的案子。初时他很是不解,为何君上会如此在乎这籍籍无名的家宰。如今除了佩服,便是震撼了。

在士卒的协助下,尸体被一字排开。胥役们手忙脚乱的开始查验尸体。庞忠绕着尸体走了一圈,一眼便认出了那名叫卫常的家宰。

虽然尸体的面部已经有些腐烂的迹象,但是那苍白的面容以及两颊的长髯尤为醒目。他忍着恶臭,走向卫常的尸身,俯身细细察看。

许久过后,他皱了皱眉。继续察看着旁边的尸体。突然,庞忠猛地直起身来,朝着一侧快步行去,沿着一字排开的尸体,目光急速扫视,速度越来越快。

那名禁军的旅长见他如此匆忙,便也跟了过去。

“忠尹伯可是有所发现?”

庞忠点了点头。俯身将那侧卧的尸体扶起。尸体有些瘫软却能稳稳的坐在地上。

“亥旅帅!您久经战阵,不觉得奇怪吗?”

对方走进庞忠,弯下身,将尸体的一条腿抬起。那名男尸立即翻倒。军官看了看尸体的后脚跟。道:

“这人是在睡梦中被人一刀毙命。他挣扎过,你看这脚跟都磨破了。”

军官似乎很有经验。

“嗯!看样子已经死了七日左右。那您再看看这伤口。”

庞忠将尸体扶起。军官随即抽出佩剑,在尸体的脖颈处比对了一下。

“奇怪!”

然后,两人如此比对了十多具尸体后,庞忠开口说道:

“此为剑伤,但剑身很薄,不像是常用的短刃。亥旅帅可知何等兵刃能造成如此细长的切口?”

军官的眼眸向左上方偏了偏。突然说道:

“越人!”

庞忠迷惑的望了望对方,军官解释道:

“越人之剑长三尺,可造成此等切口。”

就在此时,那总头役慌张的跑了过来,对着二人一抱拳。

“大人!有发现!”

然后,领着他们朝另一侧快速走了过去。三具死相可怖的尸体,被挑出平整的摆放一旁。总头役忙向庞忠二人禀报验尸结果。

“大人您瞧!这具尸体面部凹陷,并有几处指印。凶手力气惊人,竟将此人颧骨都捏碎了。”

庞忠的目光停留在尸体的脖颈处。那里的血肉模糊不堪,看上去死者不止受到了一次重创。以至于脖颈都快断裂了。他蹙起了眉头,蹲下身来。

试想凶手杀人,为求一击毙命,选择对方脖颈也无可厚非。但是一击不中,居然连续刺出多剑。这完全不符合逻辑。死者又不是傻子,站在原地像个木桩一样等着对方来刺。正常行凶在一击不中时,凶手的反应必定会果决的一剑斩下对方头颅。又岂会这般凶残?

就在庞忠沉思时,军官说道:

“凶手选择正面直刺对方咽喉,想必武艺不凡。莫非是越人死士?”

庞忠身子一凛。

军官说的很有道理。在死相搏时,除非有十足的把握,不然又有谁人会去选择狭窄的喉咙下手?除非凶手的武艺已经精湛到完全无视对手的程度。从其他的死尸不能看出,那些人是在毫无防备的状况下被人一剑抹了脖子。而这三具尸体分明是在死前看到了凶手的样貌。

紧接着,恶心的事情发生了。军官与总头役差点干呕出来。只见庞忠探出两指,伸入死者的咽喉,在里面来回摸索。随后又将其余两具尸体的脖颈也摸了一遍。

庞忠觉得这事情太过诡异。若是凶手一击不中,死者必定会大声呼救。伤口这般可怕,只有两种解释。一是,那些人先被杀害,而这三人是最后死的。二是,这三人直接被杀,根本没有呼救的余地。不然,其中一人的面部也不会留下指印。从手指的角度判断,凶手的手掌是托起死者的下巴,用食指与无名指捏碎对方的颧骨。凶手这么做分明是想捂住死者的嘴巴,不让其发出声响。

庞忠站起身,回头向军官望去。对方虽是经历战阵,杀人无数,但当看到庞忠做出那样恶心的事情,满手粘稠的血污,已是毛骨悚然。

庞忠伸出被黏在一起的手指,笑着说道:

“他们是被箭矢所伤。凶手是为了掩人耳目。”

军官忙向他指尖望去,惊呼出声。

“翎羽!”

如发丝一般细小的羽毛沾染在庞忠的两指之上。军官恍然大悟。说道:

“我明白了。凶手是为了取走箭矢,才将尸体的脖颈破坏。”

随即又迷惑起来。单纯为了取走箭矢,何必要如此麻烦?大可以折断箭矢,将两端拔出,还不会留下线索?再说了,留下支羽箭对案情没有丝毫的帮助。他们到底在掩饰什么?庞忠笑了笑,说道:

“这凶犯恐怕是大意了。他自作聪明,将箭矢推入死者的咽喉,如此便能快速的取出。却不料,留下这翎羽。”

军官眼前一亮。

“不错!”

片刻又皱起了眉头。

“不过为何要带走箭矢?”

庞忠接着说道:

“只有一种可能。箭矢会暴露他们的身份。亥旅帅难道没看出来,这箭矢是有箭头的吗?”

这时的军队中,用的箭矢是没有箭头的。用青铜铸造的箭头来射箭与射钱无异。正是因此,导致箭矢头部过轻,只能平射200步的距离,而有效的杀伤距离则不足80米。带箭头的羽箭,一般是贵族在狩猎时使用,或者国主的亲卫会装备些。以青铜铸箭着实奢侈,纵观整个卫国的军队中,尚未配备这样的箭矢。

军官猛地一惊。失声说道:

“越国死士!”

随后,握了握拳,有些紧张。

“我听闻,不久前范蠡被刺身亡。宋侯因此而追查此事,且闭关锁国缉捕凶犯。后来那帮歹人被驱赶至曹地向北逃亡。极有可能已经进入我卫国境内。”

宋国灭曹后便与卫国接壤。那帮越国死士若是北上必定会进入卫国。两人不禁同时捏了把汗。

他们可都是勾践的人,而南王勾践乃春秋霸主。即便在卫国行凶,他们亦是无可奈何。万一因此得罪了勾践,引越人来伐。卫国不就又重蹈八年前的惨事了吗?

庞忠嘘了口气,说道:

“此事关系重大,还是稳妥一些。愚以为你我各领两卒兵马,沿荒野小路追查。亥旅帅向南,在下一路向北。留一卒甲士在此,搜查附近,最好能寻到案发当晚出事的地方。不知亥旅帅意下如何?”

这些尸体都被扒光了衣服,显然凶手是准备乔装掩人耳目。庞忠先前便知道,与卫常随行的还有六辆马车以及大批财货。当下这些东西皆不见踪影。他猜想这帮歹人有了粮食必定会藏匿在哪儿处荒村中。等风头过去,再将马匹与货物进行销赃。从目前的形势上推测,那帮人极有可能北上去了戚城。因为那里是最好的销赃地点。待到做完这些事后,再以护卫的身份混入去越国的商队中,便能神不知鬼不觉的逃离出境。

眼下已是深秋,所料不差的话,应该几日内便能追查到凶手的行踪。因为商队在冬季就不会往来了。凶犯想要搭乘末班车逃走,只有这一次机会。

庞忠对自己的判断信心十足。他很爱这个国家,绝不允许那帮越人破坏卫国的安定。他之所以支开那名军官,便是看出对方有所顾忌,且毫无战意。而他庞忠是不会对那帮越人心慈手软的。他唤来那名总头役,嘱咐道:

“你速回司寇府遣人来此收敛尸体。然后发出讣告,通知死者亲眷认领尸身。切记!细诘备录。尤其是那三名死相可怖之人。若有必要,拘提、施刑亦可。”

随后,总头役在两名士卒的护卫下离开了队伍。庞忠带着一众人马朝着北方快速追去。

画面回到云梦,就在一刻钟前,野宰府的大堂房门被一名身材妙曼的女子轻轻掩上。公孙长牟与王诩分主客位坐下,堂中寂静无声,气氛变得诡异起来。公孙长牟支开了所有的下属,唯独留王诩与那名卫侯赠送的美姬作陪。

待到那女子奉上两碗热汤后,公孙长牟才徐徐开了口。

“诩大夫!尝尝这香敬。”

王诩迷惑的端起茶碗。

只见碗中汤色黄亮,泡着的叶片外型扁直,色泽嫩黄,芽毫毕露。这才恍然,原来是茶啊。这时的人们习惯把香茗称之为香敬。

王诩大喜,他还是第一次在这时代品茶。只不过品尝用瓷碗,总觉得怪怪的。随即他轻抿了一小口,惊讶道:

“蒙顶?”

公孙长牟很是意外,放下茶碗。

“噢?诩野宰识得此茶?”

因为茶叶在春秋时极为珍贵。只有身处于巴蜀茶乡的贵族们才会饮茶,而号称礼仪之邦的中原人则很少有接触茶的机会。即便是偶得些茶叶,也只是将其作为供品用于祭祀。所以司士大人才会这般惊讶。

王诩喝过这绿茶。不过,他只知道,此茶是从蒙顶山采摘而来。其余的则一概不知。他摇了摇头,望着对方。老者这才收敛了惊讶的表情,笑着解释道:

“此茶源于巴蜀。相传乃神农尝百草时无意发现,后武王克殷,取巴蜀之地。此茶便流入中原。”

“司士大人博学,卑下受教了。”

“卫诩!君上对你如此礼遇。你可知晓其中涵义?”

老者突然直呼其名,显然是没把他当外人看。

“还请大人明示。”

不敢驳了对方的好意,王诩连忙喊起大人来。

“哈哈哈。”

老者大笑几声,将手指在茶碗中轻轻一蘸。随后在铜案上龙飞凤舞的写下四个大字。紧接着,抖了抖袍袖,起身向着王诩行去。

王诩连忙起身作揖,老者在他肩头轻拍几记。小声说道:

“此女名为子静,莫要辜负君上的美意。”

“卑下不敢!”

对方转身对着王诩摆了摆手,示意他不要跟着。随后又是一阵大笑,老者推门而出。王诩急忙行至铜案一旁。只见光洁的桌面上赫然写着“君国为重”四个大字。他顿时目光一凝,不寒而栗。

此时,那名为子静的女子,快步行至王诩身旁,双膝下跪,双手交叠于地,轻轻的俯身顿首。额头抵在手背上,一动不动。

女子姿色极佳,身着一袭粉色裙装。下拜时,裙摆平铺于地面向四周散开,如同一朵鲜艳的牡丹。

王诩知道这事情闹大了。得君主赏识,赐封财货于臣下他是可以理解的。然而既送下人又送美女的,这性质显然不是赏识而是拉拢,或许还有监视的意味。他很纳闷,姬兰谋逆的事极为隐秘,为何会被君上察觉?司士大人如此明白的提点,他若是再看出来卫侯的意思,那基本也活到头了。王诩一介庶人,只想安安稳稳的过日子,不求闻达于诸侯。却不想被卷入这是非之中,是福是祸已然难以预测。

他轻叹一声,看着那恭敬下拜的女子,过了许久才缓缓说道:

“起来吧!你叫什么名字?”

“婢子!仇由氏,子静。”

随后,仇由子静将自己的出身来历向王诩禀明。女子年芳十五,因战争被俘,后被安置在朝歌的女闾。由于面容娇好,十岁时,被女官选出,成为舞姬,学习歌舞礼仪并听用于司士府。

这时的舞姬,受官府指派,参与各类贵族间的社交活动。她们被当做礼物,要么由王室赐封给有功的大臣,要么赠送外邦权贵加强邦交。倘若运气好,受到主家恩宠,被纳为小妾便是飞上枝头变凤凰。而运气不好,便会被主家赠来赠去,待到年老色衰时,沦为奴婢从事繁重的劳役。不过,这样命运亦是很多人求都求不来的。至少能活命。做到以色侍人,衣食无忧的程度。而那些身在女闾中的女子则一生,看不到希望。

“哎!都是可怜人。以后你就跟着夫人。”

仇由子静泫然欲泣。

“大人可是嫌弃婢子?”

王诩摇了摇头。

“婢子乃君上所赐,请大人将婢子纳为妾室。以谢君恩。”

王诩一翻白眼,心想。

“呃...派人监视,也不用这么明显吧?哎!”

随后将那女子扶起,挠了挠头。有些尴尬的说道:

“我...怕老婆。”

仇由子静柳眉倒竖,眨巴着眼睛,问道:

“大母不允大人纳妾吗?”

“婆”一般称呼妇女。“大母”是指祖母。女子认为这“老婆”一次,应是这么理解。

王诩干咳两声。

“咳...咳...惧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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