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三登上城楼,手里提着一个包裹。整个人气喘吁吁。
“沈伯,你怎么来了?”沈烜起身上前。
“老朽来给明王殿下送战袍。”
沈三说完打开包裹,一件金丝镶边,火红色的战袍显露出来:“明王披上他,将会百战百胜。”
不管是古今,在战前说些吉祥话,想要讨个好彩头。
“沈伯,我会的。”
沈三点点头,给沈烜披上战袍系上颈带。就准备转身离开。
“沈伯,今晚我带部队全员出动,城内空虚。怕被有心人钻了空子。你安排人注意动向。”
“是!我会安排人彻夜巡逻。”
从小就跟随沈家,到现在还没有娶妻的沈三。
已经有些驼背的身影。沈烜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不过转念一想,只要自己能一步步的走下去,以后让他舒舒服服的安享晚年。
“许三多呼叫明王,许三多呼叫明王。”
“收到。请讲。”
“我们在离城大约10公里,一处占地很宽的大宅院岸边,发现白天停留的溧水河上的船只。”
“好!”
“明王。已经看清,这处地方门牌上写着溧水驿站。”成才的声音紧跟着传来。
“继续观察!”
“是!”
沈烜按下对讲机:“袁朗,集合所有小队成员,向北门汇合。”
“是!明王。”
上千人的队伍,像一条长龙穿过东大街,十字口。
最后汇成一股洪流,屯集北城门。
延绵的火把,像是一条穿城而过的摇曳光带,划破黑夜。
最后汇聚成一团,璀璨夺目。
街边,无数男女老少跟着队伍缓缓走着,想从队伍里看到自己的亲人。
其中有哭泣声,有呼喊声。
还有不舍的离别声。
沈烜骑在马上,身披红色战袍,尽显王者风范。
看着火把下,一张张激动兴奋的脸上,洋溢着青春热血。
也看到街边带着孩童的妇女,或者杵着拐杖的老人,他们有的正在暗暗擦泪,有的已是泣不成声。
虽然这是一场以多打少,小规模战斗。
但在清朝中叶。
绝大多数省份承平已久,地处江南的鱼米之乡,更是百多年来没有任何战事。
当然,这不代表就真的过得安居乐业。相反,他们很多人,都处在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境地。
主要原因就是贪官污吏的压榨。三年清知府,百万雪花银。可不是书上夸张的描述。
要不然,也不会刚一造反,还没招兵,就有上千青壮齐聚明王府,自愿割发加入明军队伍。
沈烜能够理解这种心情,特别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家人亲朋都在一起。
战争一旦发动,那是要受伤死人的。
他(她)们虽然不知道今晚的战斗会不会惨烈,但没有人出来喊着自己的孩子,丈夫,或是父亲兄弟离开回家。
从摊丁入亩,耗羡归公,到后来的养廉银。
官宦权贵穷奢极侈,尽竭力压榨之能,让民众不堪重负。
八旗清狗更是巧夺名目,栽赃陷害。
一句话,一个普通人就能看穿的馊主意,就能使人倾家荡产,家破人亡。
受够压迫,看到黑夜中的一盏明灯,为了一丝哪怕只是残存或幻想的希望,他们也会奋不顾身。
为的是能过上好日子,一家人能吃上一口饱饭。
人群中的种种,是每个时代变迁的真实写照。
沈烜沉声:“袁朗,人到齐没有?”
“报告!应到一千三百八十五人,实到一千二百九十人人。去除赶马回城没有在编的八十人,还有十五人没到。”
袁朗敬礼回答。
突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响起。
“报告明王殿下。一二一小队,许大娃,许小黑,归队。”
“报告明王。九十八小队,林二蛋,李才,杨先东,朱洪,林国安归队。”
“你们是什么情况?”
“都什么时辰了,怎么现在才来?”
九十八,一二一小队代队长,手拿长矛从队伍跑了出来大声喝斥。
“爹娘知道我们今夜要作战,死活不让我们来。怕我们战死。”
说到这里,兄弟俩委屈得,忍不住失声痛哭起来。
“你们几个呢?”九十八小队队长冷声问道。
“家里也是如此,怕这一去就回不来了。”
几名青年,也都低下头抽泣起来。
“闭嘴,这不是你们来迟的缘由,拖下去。”
咚!咚!咚,咚!咚……
七人猛的跪在沈烜面前:“明王,我等不是有意来迟,还请殿下饶恕。让我们上阵杀敌吧!”
一群人已经冲了上来,要将几人押走。
“明王殿下,您行行好。如今家里已是没有米粮了。还欠了不少债,要是不从军,我们一家人就活不下去了啊!”
沈烜感觉一丝心酸,挥挥手,示意人群归队,朗声说道:
“尔等父母心情,我能理解,人之常情。不过,这是军队,要求的是令行禁止。今晚初次出征,我就原谅你等。不过只此一次。以后凡违例者,通通开革!”
咚咚咚……
“多谢明王殿下。”
“今夜回来,家里有吃不上饭的。可以先预支饷银米粮。跟着我沈烜,绝不会让你们以及家人饿死街头。”
“明王万岁,明王万岁!”
这一刻,无论的兵士还是民众,齐声高喊。
海啸般的声音震彻四野。
沈烜举起手,声音戛然而止:“袁朗,毒牙小队留下三人,看守城门。”
“是!”
“大明武装部队所有小队成员。出城后,不许出声,交谈。听清楚了没有?”
“是!”
“现在,将手里的火把灭了,出城!”
守城兵,拉开城门。
吱嘎!
城门开启。
沈烜一骑当先走出门外。袁朗带着史今,骑马持枪走在队伍最后。
由于这个时代,大多数人营养不良。导致缺乏维生素A不少人患有夜盲症。
奔袭的话,显然不可能。还容易导致踩踏事故发生。
再加上一群没有受过训练的人,也跑不快。
十公里,也就是二十华里的路程并不远。
成年人一个小时能步行五公里,沈烜准备队伍步行接近100分钟的时候,原地休息。
啃一个带上的饭团,补充体力。
这些,袁朗在营房的时候,就安排好了。
溧水城。
一家客栈内。
几个血滴子的密探,正掌着蜡烛,认真看着桌上形式乌龟的城池地图。
“今夜,逆贼沈烜率众从北门出城,想必是去袭击溧水水路驿站。城内必然空虚。等子时一过。咱们就沿街放火,制造混乱。在贴出乱党造反,天道不容的标语。让其失去民心。等他回来溧水已是半城废墟,叛军便不攻自破。”
“大人此计甚好,可惜我等人手不够,不然放火后趁机夺取城门。到时候和嵩椿大将军里应外合,沈烜必然伏诛。”
“真没想到这沈烜,如此胆大妄为,居然敢不留守军就全员出动。如此年纪就敢孤注一掷,此种气魄,古今罕见。”
“所以,此人不除,势必成为我清廷心腹大患。”
“我认为放火之地,最好是以繁华闹市处……”
“谁?”
男子一步跨出,快速打开房门。袖中一把匕首落入手中。
“大爷,我是店小二,这大半夜了,看你屋里烛火未熄。天干物燥,生怕走水,准备提醒一声。”
“哦,我正准备就寝。”
“这样啊,那我就不打扰你了。”
店小二刚转身。
男子伸出大手,就从背后捂住店小二的嘴,手里散发寒光的匕首接连桶刺。
最后将其拖入房内。
随后又走出一人左右看了一眼,这才将房门关上。吹灭了蜡烛。
过了半晌,对面一间客房的才悄悄打开。
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蹑手蹑脚走出房门。
心中暗道:“明王沈烜和我一般大,曾经也一同私塾上学。如今人人奉若神明,我就算不能成为那样的人,至少也要做出一番事业,不让爹他总是小瞧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