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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一步(1 / 1)

“来,向明,坐!”

6月8日的上午,电影学院有一场考试,考完之后,彭向明赶紧就打车,直奔大旗唱片,在十点半前后,赶到了何群玉的办公室,受到了他的热情接待。

昨天在电话里语速飞快地你来我往唇枪舌剑,其实已经把双方合作谈判的大致方向,和双方的底线,都逼出来个差不多了,剩下的东西,都是些细节的撕扯,在大家都有意促成合作的前提下,不算太难谈。

也或者说得直白一些,现在的彭向明音乐工作室,除了彭向明个人那一份算是被看好的创作能力,以及他目前已经握在手里的一部电视剧的三首歌曲合同之外,在其它的所有地方,其实都没有丝毫的议价权。

所以,基本上只能被动地接受大旗唱片的制式合同,小做争驳而已。

那自然就好谈。

于是,昨天谈完之后,孔泉带着修改过的副本回去,跟彭向明沟通过后,就通知这边,随时可以签约了。

而今天,彭向明就第一次来到了大旗唱片。

何群玉特别热情,全然没有了昨天那咄咄逼人的姿态,还郑重地把被叫过来签字的两位高管,介绍给彭向明。

都是刚刚被叫过来签合同的。

一个是制作部经理,负责签署双方在歌手调度、乐手调度等方面的合作协议。

另外一位是发行总监,负责签署八首单曲的代理发行合约。

孔泉是一大早上就过来了,把打印出来的合同文本,又仔仔细细地审读,等彭向明考试完了赶过来的时候,他已经审读完,随时可以签约了。

大佬们都忙,签完了合同,跟彭向明握握手,转身就走,但何群玉却表现得相当好客,等合同送去盖章生效的工夫,拉着彭向明坐下喝茶。

还特意招手,叫过不知何时出现在他办公室里的一个年轻女孩子,说:“小蒋,来,你负责给小彭老师冲茶!”然后还热情地跟彭向明介绍,“这是我们公司的签约歌手,蒋纤纤,是我打算接下来要好好捧一捧的,正在给她收歌!回头你听听她嗓子你就知道了,很有特色,她那个细腻的那个劲儿,拿捏得特别好!”

彭向明的脑子还停留在刚才签的合同上呢,一开始有些不太经意,这时候听见何群玉的语气,才回过神来,瞥了女孩子一眼,心里有些恍然。

女孩子看上去年纪不大,应该跟自己差不多,也就二十出头,个子不高,但挺漂亮的,手指纤细白净,动作轻柔,说出话来,也有种江南女子的婉约韵致,“何总一表扬,我就要不好意思……小彭老师,您喝茶!”却又大方自然。

好吧,彭向明虽然并没有怎么经历过这种事,但还是马上就明白过来,于是收回刚才散漫的思绪,笑着道了谢,说:“就这一嗓子,都不用唱,听说话都能听出来,唱歌肯定好听!……苏杭一带的人吧?”

女孩儿一脸惊喜,“哇,小彭老师……我口音有那么明显吗?我是航州人!”

何群玉也好奇地看过来,但他们哪里知道,彭向明完全就是蒙的。

甚至他觉得,猜一个女孩子是苏杭女子,本身也是绕着弯恭维的一种了。

谁想到居然猜中了。

但这个时候,该油腻的场合,也必须得油腻起来,“跟口音无关,是眉眼里的那种……那种感觉!江南女子的婉约!”

说着说着,貌似真诚地在恭维面前这个女孩子,但他却不由得想起吴冰来。

要说江南女子,她才是地道的江南女子。

纵然冷冽亦带幽,何况美人笑盈眸?

“哇!何总说您写的词特别大气,特别典雅,我这一见才发现,您真的是……好有那种大才子的感觉!古代那种大才子!而且小彭老师,您长得也好帅呀!”

何群玉在旁哈哈大笑。

等她冲完了茶,很乖觉地告辞出去了,何群玉说:“怎么样,回头试试她的嗓子吧,你不会失望的。”

彭向明心里已经明白,就点了点头,“好!”

显然,这是何群玉要推的人。

…………

不像彭向明音乐工作室这种草台班子,几个公章直接都装孔泉包里就拎出来了,签完字直接咔咔一盖就完事儿,人家大旗唱片是大公司,公章保管自有其法度在,哪怕执行总裁亲自见证签的合同,盖公章的手续也走了十几分钟。

正好几杯热茶喝下,孔泉带着盖好公章的合同回来了。

于是两人起身告辞。

何群玉再次展示出他对彭向明的看重,居然亲自送到了电梯间,甚至看着他们两个上了电梯,才调头回去。

电梯里,两个人都没有要说话的意思,只在电梯眼看快到一楼的时候,孔泉才忽然开口说:“角儿,你觉得……是不是太顺利了点儿?”

“嗯?什么意思?”

“就是……也不绝对啊,但我总是觉得……有种感觉,咱这边各种算计,可是到现在,都如愿达成了,我又忽然觉得,你说,是不是打从一开始,那位何总想要的结果,其实就是现在这个?”

彭向明愣住,电梯忽然停下,他才说:“你是说……”

孔泉点点头,但又摇摇头,俩人一起走出电梯,他说:“我也不确定,但你们刚才签字的时候,我看了那何总几眼,感觉上……是一种一切都在掌控中,或者叫……哎呀,很复杂的那个感觉……”

彭向明站住,脑海里下意识地开始从头回忆自己跟这位何群玉何总打交道的几次经历——难道说他一见了我就劝我出道发专辑,其实反倒是忽悠我?目的是以进为退?其实根本就没想过让我过去发专辑?

但很快,他又收回了思绪:我想这些干嘛?

或许孔泉猜的有可能是真的,也可能不是真的,但无论真假,最终的结果达成了,是何群玉也满意,自己也满意了,不是吗?

有了手里的合同,和接下来的合作,自己接下来的作品有了稳定的发行方,这才是最实打实的收获!

很关键的一步!

至于别的……想那么多干嘛!

他拍拍孔泉的包,那里放着刚签完的合同,说:“任他百般算计,咱的目的终归是达成了,这就行了!”

孔泉呵呵一笑,“那倒是!”

…………

彭向明刚才代表自己的个人工作室签订的这两份合作协议,各自规定了很多的东西,但其实严格来说,这两份合同,约定的是一件事的正反两面。

也即,付出和收获。

说得更直白些,就是资源的交换。

大略的东西,都在何群玉打过来的电话里基本谈妥,那是合作的前提,所以昨天孔泉跟大旗唱片的人主要谈的地方,其实就剩下一个了,那就是钱。

两个方面,分成比例,和账期。

最终谈下来的结果,彭向明音乐工作室将从发行单曲的全部销售额中,获得55%的分成,而双方将会以每年的5月15日和11月15日为结算账期,上市头三年,半年结算一次,三年以后,在11月15日,一年结算一次。

作品发行授权的期限,为20年。

55%这个比例,实话说,不算高,但也绝对不算低,除少数大牌之外,很多的个人工作室,基本上都是拿52%到56%的比例。

太低了,制作方就必须往下压歌手和创作人的分成,人家不干,不压的话自己收回成本的压力又太大。

但太高了的话,发行方的利润又会被压薄,人家更不干。

行业内磨合多年才定下的这个比例,自有他在生死存亡上的一番道理。

在这个分成比例之外,剩下的那百分之四十几,则是属于发行公司跟各大音乐APP之间博弈的范畴了。

55%,算是中间靠上,一个新人的工作室,几首单曲的发行合同,没什么太多可以挑剔的地方了。

当然,这个销售分成并不是全部属于工作室的。

作词人、作曲人、编曲、制作人等等,加在一起,大约要分12%到15%。

当然,彭向明如果全部都自己玩,词曲编曲制作人一肩挑,那这部分分成,就会是属于他个人的。

然后,是歌手的分成。

视歌手的强势与否,一般情况下,这个分成的比例会在15%到18%之间。

作为整个音乐产业流程中最突出的那一个,也即是站到台前的那一个,歌手一个人的收入,便可以压过词曲编曲等等所有人,就这还不包括后续的商演啊、成名之后的代言啊等等之类。

要不说能自己唱的都想自己站出来呢?

总之,这些人加在一起,大概一共是30%的总盘子。

一样的道理,你再牛逼,也是这个大概比例,顶不上去的。真想再多赚,好,你自己开工作室吧,立一块厂牌,转成制作方,自负盈亏。

所以……也就是说,真正落到彭向明音乐工作室这个制作方兼版权所有方口袋里的,只有销售额的25%。

假定一首单曲,收歌、请歌手、录音室录制、后期修音,这全套流程走下来,假定是花掉了15万块钱的制作成本的话,那么,不考虑财务成本的前提下,这首歌至少要卖出去60万块,才能做到回本。否则就要赔。

如果考虑财务成本,考虑资金回笼的时间太慢,要靠漫长的销售期来回本的话,甚至可能需要卖出70万,或80万,才能算回本。

就按照60万计算,不考虑音乐APP会做特价促销,也不考虑他们会给自己的会员们有固定折扣,同时假定一首歌定价3元,那么,需要卖出去20万份,才能做到回本。再往上,才有得赚。

当然,现在各大APP都有自己的点播试听模式,一般都是点播一次5分钱,会员4分钱,年度会员之类的3分,这部分当然也是有收入的,而且据说收入不低,但那就是另外一码事了,不太容易合并计算。

对这些,词曲作者也好,歌手也好,从头到尾,都会跟着吃分成,只会存在赚多赚少的问题,但不会承担任何的风险——风险都在投钱的版权所有方身上。

在过去,从彭向明主动找上《三国》剧组至今,包括《凤凰于飞》在内,他拿出来的四首歌,都是属于出售的模式,拿钱,后期拿分成,但没有版权。

所以,歌做好了就不操心,等着分钱就行。

《三国》那三首歌,属于影视公司了,《凤凰于飞》的版权,属于周宇杰了。

而现在,彭向明自己开工作室,很显然就是一步迈进了制作方的行列。这样固然是把版权留下了,但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赔本风险了。

而这个时候,很显然,单是使用权的销售,就已经回笼、并且是已经真实到账了140万的《大宋风云之平娘传》的三首歌,就成了彭向明开办这家工作室的一块大大的压舱石。

八首歌,只要稍微控制下成本,就算是理论上不可能的做出来一首都卖不出去的情况,彭向明也已经不至于会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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