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千雪的车速不快,慢悠悠的带着秦小乐兜风。
夜晚的魔都,实在是美的不像话。
街边的美女,高楼大厦,霓虹的灯光,宛如一个不夜城,是那么的吸引人,让人伫立不愿意离去。
魔道的外来人口很多,之所以能够吸引许多外来人口,或许,这就是它作为大城市的魅力吧。
只有真正来过这个城市的人才知道,这里究竟有多美,又有多么的纸迷金醉。
这里,是有钱人的天堂,是打工人夹缝生存的地方。
望着窗外的风景,秦小乐幽幽的叹了口气。
车子驶过一个桥洞。
秦小乐看到,一个年轻人手里拿着吉他,带着棒球帽,在路边深情演唱。
来往驻足的人不多,但是年轻人似乎一点都不在意围观的群众有多少,仿佛沉浸在了自己的生活。
一个人的生活,有音乐的陪伴,有美景的衬托,是那么的完美无暇。
“先别回去了,找个地方停车吧。”
秦小乐忽然开口。
慕千雪一愣,好奇的道:
“怎么了?”
“我想听听那个年轻人唱歌。”
说着,慕千雪顺着秦小乐的目光看向了窗外,看到那个站在桥洞底下唱歌的年轻人。
“好!”
慕千雪也没拒绝,道了声好,驶出桥洞之后,找了个附近的地方停车。
下了车,旁边是一家便利店,秦小乐笑呵呵的道:
“我有点饿了,走,先去买两桶泡面,咱们边吃边听。”
吃泡面?
说实话,慕千雪已经很久没有沾这种东西了。
毕竟这种垃圾食品,她几乎从来都不吃。
不过,既然秦小乐说了,慕千雪也不会拒绝。
她点点头,脸上绽放出了一丝笑容:
“好!”
其实相处这么久,慕千雪也发现自己好像是被改变了许多。
之前的她,是一个原则性很强的人。
吃泡面,或者是外面吃垃圾食品这种压根就不会在她的字典里存在。
但是,为了秦小乐,她一次次的修改了自己的底线。
不过!
慕千雪没有很不舒服,反而和秦小乐一起做这些事的时候,她感觉很开心。
没错!
爱一个人,为他改变都是自己内心心甘情愿的。
在超市里,买了两桶泡面,用超市里的热水泡好,又买了两根火腿肠。
两人手里捧着面,来到了桥洞下。
那个年轻人手里抱着吉他,眼神中满是赤诚,没有一丝杂念。
此刻的他,就像是一个热爱音乐的纯粹歌手。
这比那些人在乐坛,但是都是为了追名逐利的人好多了。
这样的年轻人,才是真正的热爱音乐。
秦小乐和慕千雪两人在他的对面找了个地方直接席地而坐,也不关心地上脏不脏。
一边吃着泡面火腿肠,一边安静的听着年轻人唱歌,在霓虹的桥洞下,一切是那么的有诗意。
慕千雪和秦小乐两人对视了一眼,相视一笑,从彼此的眼神中看出了一丝的温暖。
这样的感觉,都是他们两个第一次经历。
说实话,很有意境!
“小乐,你说他唱的是什么歌啊,我好像没听过。”
“不知道,也许是他自己写的歌吧,我也没听过。”
“emmm,好像是哦,不过好好听啊,尤其是那句:雪下的那么深,下的那么认真。我感觉好好听。”
“我也觉得,我感觉他以后肯定可以成功!”
“嘿嘿,我也觉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