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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一章城破(1 / 1)

实战证明,成熟的热兵器与冷兵器之间的战斗是具有压倒性优势的。

尤其是在迅捷军这种全新战法,全新的指挥体系,全新组织结构之下,这简直可以叫做屠杀。

迅捷军总是能用强大的火力来压倒镇戎军的抵抗,总是能用巧妙的战术来摧毁宋军多年引以为傲的军阵。

宋军奉行的战术和战法就是军阵稳固既是“无敌”,只要能保持军阵,那就算地动山摇也难以撼动一分。

且无论战损有多么的严重,只要还能维持基本的阵形,大军就不会全面崩溃。

这是一套大宋王朝总结多年,且有着相当不错战果的军事思想,当然也是这个时代绝大多数强悍帝国通用的战法。

只不过这一切都必须满足在一个前提之下,对方和你站在一个等级上。

虽说游牧民族的骑兵与大宋的汉家步兵战法不同,但汉家这套战法就是为了对付骑兵而生的。

但当这套战法同样用来对付迅捷军时,那便是捉襟见肘,难以招架。

火器对传统军阵有着碾压性的优势,就算盾牌可以抵挡部份火药弹的冲击,但能抵挡住接连不断投射而来的火药弹?

就算盾牌能够抵挡火枪,但能抵挡住几发?

打到后期,迅捷军的投掷手甚至直接将火药弹扔在了镇戎军的阵前,强大的爆炸威力甚至能将镇戎军手中的盾牌给掀翻甚至是炸碎。

只要失去盾牌的保护,火枪手便举枪射击,而镇戎军的兵卒则是如同麦子般的倒下,有且兵卒甚至将地上的尸体举起来抵挡火枪的射击。

随着迅捷军的推进,很快双方就如潮水般的撞在一起,而此时的镇戎军已几无排矟,只能依靠士兵身上的甲胄进行抵挡。

当面对黑洞洞的火枪时,有多少人能从容应对的?

无知者才无畏!

镇戎军上下都知道河西的火器厉害,眼看看迅捷军的士兵用火枪瞄准自己,哪有不惊恐慌乱的?

而迅捷军这边也吹响了冲锋号,急促的号声被吹响,迅捷军上下几乎都在大叫一个词:“上刺刀!”

“上刺刀!”

“冲锋!”

长长的三棱刺被装在了枪口上,几乎所有的迅捷军都在向前发起冲锋,队形也开始显著变化,变得更加紧凑,但三三制的模样并没有改变。

三个人,六个人,九个人,互相之间都有配合。

镇戎军后面的弓弩手无法进行抛射,而上了房屋之后便又会成为迅捷军的活靶子,迅捷军中总会有火枪手时刻注意高处,他们的任务就是保证战友在拼杀时,不会被暗处射来的箭矢所伤。ωω

迅捷军立功心切啊!

这么多年的准备,这么多年的磨砺,让他们积攒了无数想要证明自己的欲望,他们在训练场上吃了多少苦,被人怀疑过多少次?

这些不服气和不服输的劲头里一直在支撑着迅捷军。

都是河西的子弟兵,绝不能落了湟州的名头,何况他们成军出战,这一战必须拿到军功,否则回家如何交代?!三个营的战力就让镇戎军胆寒,后面还有不断涌来的援军,三个营只不过是迅捷军一个团的战斗力而已。

看着人数远少于自己,却战力彪悍的迅捷军,南培兴只觉得两腿发麻,口干舌燥,他只能投入中军更多的士兵前往助战。

战场已经从城墙边打到了城头巷尾,不时出现的爆炸声让人提心吊胆,火枪的声音更是从来都没停歇过。

双方都有死伤,只不过镇戎军的死伤要远比迅捷军多的多,但就算如此,迅捷军也被打急眼了。

三团一营指挥杜海瞧见跟随自己多年的亲兵倒在血泊之中,在临死之前居然微笑着点燃了身上的火药弹,随着嘭的一声爆炸响起,继而引爆了更多的火药弹,而原本的亲兵以变成了一堆碎肉,从天空中抛洒下,至于包围他的那些镇戎军,也同样变成了碎肉……

此时杜海哪里还有顾及,冲着对面颇为顽固的军阵大叫道:“给老子上炸药!不管了,给老子上炸药!”

炸药与火药不同,虽然都是火器,但炸药存在的目的为的是爆破建筑,而不是以碎片杀伤敌军。

所以在攻城前的战术讨论阶段,迅捷军上下是不打算使用炸药的,一来毁伤效果不一定有火药弹好,而来避免对房舍,平民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可现在已经杀红了眼的杜海却管不了那么多,自己手下的士兵正在折损,无论折损多少,都是他所不能承受的。

“指挥,没有投掷机!”

身旁的亲兵焦急的回答,而杜海看着炸药也不管这些,大喝一声:“掩护我!”

在一营将士的掩护下,他一人抱着炸药包便往军阵前冲,待靠近前线立刻点燃引信,在四周将士惊骇的目光中快速转了两圈继而把手中的炸药包给投掷了出去。

这一投力量奇大,炸药包在空中冒着烟火划了个完美的弧度落入对面的军阵之中,继而便是一阵雷鸣响起,地动山摇。

河西的炸药包非常重,这不是黑火药而是黄色炸药,足有五十斤,其爆破威力也相当惊人。

原本是用投石车进行投射的,没想到却被杜海扔进了敌方军阵中,这一击直接将镇戎军的军阵中干出一片空白,四分五裂的残肢断臂被炸的到处都是,极大的刺激了镇戎军士兵的心理防线,于是在各种惨叫与哀嚎声中,镇戎军的防线崩溃了……

杜海带领一营将士乘此机会发动猛攻,很快便将镇戎军一侧的防线击穿,而那些崩溃的镇戎军兵卒已经开始推搡着溃逃。

一时间一点破,一面破,杜海率领的一营影响到了整个镇戎军的防线,也使得迅捷军迅速突入。

当南培兴发现自己无法约束住镇戎军的时候就便知道大势已去,此时的他才领教到迅捷军的厉害。

刚刚还在中军的时候他便用观兵法粗略的算了下,迅捷军不到五千人便将近一万人多的守军击溃。

诚然其中有一部分昭化军不堪一战,但镇戎军中却有不少的精锐,没想到还是被迅捷军轻松击溃。

眼下城破,他作为守将已经尽力,总比那提前逃走又被送回的刘兆明要好。

唯一让他不满的便是此时的刘兆明非但不跟自己撤走,居然还要拉着自己投降迅捷军!

这人要愚蠢到何种地步才会做出这种事,且不说这两面三刀的行为就算迅捷军也不耻,单是他作为大宋的边州知州,家眷可是还在国朝,这种投降行为便是至一家老小与不顾啊!

看都不看眼前的刘兆明,南培兴翻身上马便率领亲兵前往东城,那里城门通畅,是唯一能离开兰州城的所在,同时也能在那里收拢一部分逃兵。

只不过在骑马路过刘兆明时,南培兴灵巧的伸手一探,手中的铁枪便不做痕迹的划过他的脖颈。

一道鲜血飚出,却没有一个士兵惊诧,甚至是不屑的往他的身上啐一口浓痰。

这种人死了活该,也不会有人知晓他是被南培兴杀死,唯一了可惜的是这怂货的丑行无法宣示天下,只能让他“战死”兰州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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