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润用朱砂换来了半辈子的衣食无忧。
从此他再也不会为了衣食住行而发愁,可是他也少了那个跟在他身后叫着“哥哥”的小姑娘。
十五岁的朱砂失去了童贞,失去了父母,失去了相依为命的表哥。这个世道终于向她展现出了吃人的一面,却在刚打一个照面的时候就把她嚼得连骨头都不剩。
她被赶出来后流落街头,却不敢回家,也没有家可回了。
有一天黄昏的时候,看着街上的车马人流,她来到了上海滩最著名的歌舞厅前面。
百乐门。
她看着衣着光鲜的男女从门口出出进进,个个披貂带毛,男人们脸上带着不可一世的神情,女人们脸上带着阿谀谄媚的笑容,挽着他们的手臂,踏着羊皮的小高跟,摇曳生姿,而他们身后的世界歌舞升平,醉生梦死。
那一天百乐门的领班看见了衣衫褴褛的朱砂,走到她面前,用手指抹开了她脸上的灰土,捏住她的下巴,“啧”了一声“好漂亮的小姑娘。”
朱砂看着她,惶恐地不知所措。
领班拍了拍她的脸颊,笑了一声“是处女吗”
她顿时白了脸,不敢看她,生怕别人看穿自己的秘密,却不知道自己早在拙劣的隐瞒下原形毕露。
“那就不是了,”领班摇了摇头,有些可惜。
谁知道她话锋一转“不过这么漂亮的美人,不是处女的话也没有关系,只要你足够好看,那一层膜在不在都无所谓。”
朱砂不懂她在说什么,只能诚惶诚恐地点了点头。
领班看着她的样子,微微笑了笑,理了理卷起来的头发“要留下来吗”
她听着领班身后隐隐约约的歌舞声,又摸了摸自己的脸庞。那一刻的她完全已经自暴自弃了。
朱砂失去了生命中所有重要的东西,活着的自己也不过是一具行尸走肉。自己最爱的人将她推进了没有底的深渊,而她现在依旧在掉落,在一片黑暗中永远碰不到地,连摔死的资格都没有。
她点了点头“我留下来。”
领班拍了拍手,仿佛知道她会这么说“你叫什么名字”
“朱砂。”她低下头,安安静静地说到。
“朱砂”领班想了想,“还不错,暂时不用改名字了。”
从那一刻起,她就成了百乐门的交际花。
讽刺的是,她虽然曾经是富家小姐,可是却对于阿谀奉承、婉转柔媚等一系列本事都无师自通。
她天生仿佛就好像是吃这一碗饭。
跳舞她跳得最好,唱歌她的喉咙最为一鸣惊人,她是百乐门最有潜力的新星。
曾经天真骄纵的千金小姐早已经在被柳润送上别人的床时死了,三年过去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满身风尘、名噪上海的交际花朱砂。
那时候的她也才十八岁。
这期间她爱上了一个人。
她跟了一个男人。
他的名字是庞征,是上海巨富庞德安的长子,也是百乐门的两个老板之一。他对她还算可以,一个星期七天晚上总会有三四天与她见面,而她已经跟了他两年了。
这两年内,她没有见他有过其他的女人。
有一次他说他们是在处朋友,而朱砂相信了他。
既然他这么说,她也就暂且先将他们当作一对爱人好了。
其余的,以后再说吧。
她只愿意沉迷于这一刻的欢愉。
庞征是一个无情人,她知道。
他也长了一幅无情的容貌,眉眼深刻,鼻梁高挺,唇瓣天生就薄,是老人所说的寡情的相貌。
冷酷沉默,薄情寡义。
可是他给了她一个安身之处。
除了她的父母,从来没有人这么对过她。
他送给了她一套房子,沉香路323号,也是他们两个人见面的地方。
朱砂每个星期五傍晚去百乐门,唱到深夜,之后一人回家,与庞征见面,然后翻云覆雨。
其余时候,她就在沉香路323号等待着他临近的脚步。
她知道庞征不爱她,她知道,可是她还是飞蛾扑火一样地沉沦了,爱上他不经意间施舍的一抹柔情。
有很多人为她着迷,甚至倾家荡产只为听她唱一首歌,可是她不敢相信那些人。
自从柳润之后,对她好的人她都已经不再相信,她更愿意靠近庞征般对自己冷漠的人。
至少他们不会害她。
庞征的出现虽然不能说抚平了柳润带给她的伤害,可是却给了她希望。
一个可以有人想着她的希望。
从此之后,不管她去哪里,她总是知道有一个人会在那个房子中等着她,或者换她等着他。
你可以说她贱,说她水性杨花,可是这些朱砂都已经不在意了,她只想要一个有可能会爱着自己、关心自己的人。
她是那么卑微地爱着庞征。
他代表着她这一世触不可及的美梦。
有的时候他会在鱼水之欢后点一根烟,站在窗前,看着漆黑的夜,沉默而冷淡地吐出嘴里的烟雾,橙红色的烟头忽明忽暗。白雾笼罩着他深刻英挺的脸庞,让他看着格外英俊。
这个时候,她就会趴在被褥之间,沉迷地看着他的背影。
如果他能爱她,那会有多好啊。
可是他不爱她,只当她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发泄用的玩物。
不过她不在意,只要她能留在他的身边,那就好了。她都已经想好了,如果他日后喜结连理,有了太太,有了儿女,那她就带着这几年来挣来的钱,找一个小城市平安度日,再也不去打扰他。
她只想要他幸福,就算这种幸福不是她给予他的。
关山月看着朱砂的记忆,叹了一口气。
痴儿啊。
她摇了摇头。
从现在起,她就是朱砂。
她重新回到了歌舞厅,收拾了自己的衣物,然后在路上拦了一辆黄包车。
那个拉黄包车的小伙子看上去很年轻,不过二十出头。天色昏暗,他只看得清一个身子窈窕的姑娘上了车,却因为头上裹了一层丝巾而看不清楚脸。他看她是从百乐门方向来的,于是开口问到“姑娘是不是百乐门的人”
他看见那个姑娘点了点头。
小伙子憨厚笑了一声“我听说里面最有名的姑娘叫朱砂,唱的歌特别好听,就像黄鹂鸟一样,你认不认识她”
那个姑娘又点了点头,低低咳了一声,仿佛嗓子有一些不舒服“怎么可能不认识,她不光唱歌好听,长得也是最好看的美人。”
那个小伙子脸上浮现出了红晕“我在这里挣钱,就想见她一面,听她唱一次歌,你觉得可以吗”
她好像是笑了笑“当然。”
那个姑娘让他在沉香路323号停下。她下了车,拿出一个大洋递给了那个小伙子,却见他没有接,只是愣愣地看着自己。
她摸了摸脸,发现自己的丝巾不知道什么时候掉了下来。
在不知道谁家的灯火照耀下,他面前的姑娘眉似远山,本来应该是清淡的长相,却天生一副媚眼,尾角带红,睫毛纤长,脸庞素白,肩膀削瘦,身姿婀娜。她一双眼睛在灯火的照耀下发出深邃幽暗的光,仿佛可以勾魂夺魄。
这个姑娘穿着淡红色的旗袍,不像是百乐门的姑娘,仿佛到像是江南水乡拐角处,持着伞,在雨帘中抬眼看你的少女。
她是一个毫无疑问的美人。
小伙子看着她,仿佛魂都没了,还是那个姑娘将大洋递到了他手心中,这才回过神来。
她身上带着一种很淡的幽香,在夜幕中却那么明显,让他的心一下又一下地跳了起来。
他听见自己问“姑娘,你叫什么名字”
可是那个姑娘却没有回答他,只是偏头冲他弯了弯嘴角,然后便隐身消失在门后。
沉香路323号。
只留下那个小伙子怅然若失地站在路旁,只有自己的影子为伴。
朱砂回到家中的时候,看见有一个人影靠在了沙发上,指尖捏着一支忽明忽暗的雪茄。
这幢房子的玄关处挂着一盏琉璃灯,她将它打开,琉璃灯泄露出来的柔和光芒顿时点亮了整个房间。
沙发上面的男人是庞征。
他身着西装,脚上套着黑色的牛皮皮鞋,上面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衫,领口处被他胡乱地扯开,本来应该看起来有一些衣衫不整,却多了一种颓废的英俊。
庞征抽了一口雪茄,转头看向朱砂“回来了”
她点了点头,娉娉袅袅地走到他的身边,依偎进他的怀里“大少”
朱砂从包中也抽出了一根女士香烟,夹在双唇之间,凑上前去,用庞征的雪茄点燃了自己的烟。她们两个的额头靠在一起,看上去格外亲密。她深深吸了一口气,又吐了出来。
她享受地眯了眯眼睛,像一只猫一样。
在白雾之中,她的侧脸妩媚得惊人。
他没有回应她,却看着窗外。
两个人就这么静静地呆着,直到庞征回头看了她一眼。
他用眼睛描绘着她娇媚的容貌,若有所思。
这时,庞征忽然掐掉了手中的雪茄,将它扔进茶几上的烟灰缸中,俯身上前。他抽掉了朱砂手指之间的香烟,看着她迷离细长的眼睛,不发一言,低头深深吻了下去。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除夕好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