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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二章 两把刀,两个人(最后一天二合一!)(1 / 1)

边疆,某个想要去市里就需要走好几百公里的小县城里有一家杂货铺。

杂货铺的老板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

他寡言少语,很少有表情。

夕阳照着他的脸。他脸上的轮廓英俊而突出,但却像是远山上的冰雪塑成的。

苍白的脸色配上有些蹒跚的步伐,让人很难亲近。

他没有朋友。

至少在这里没有。

这家杂货铺也很少有客人。

但今天,这里来了三位客人。

门口悬挂的风铃响起,店主微微抬头。

尔后他瞳孔微缩,冷声道:“你来了。”

“我来了。”

“你怎么会来。”

“我为什么不能来?”

“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可我毕竟是来了。”

“......”

最后的省略号出自刘芒。

前面跟这店主对话的自然不会是别人,就是那个留着两撇小胡子的陆小凤。

店主却没再搭理陆小凤,而是看向刘芒:“客人,想买什么。”

刘芒打量着他。

从他的刀,看到他的手,再从他的手,看到他的脸。苍白的脸,漆黑的眸子。

他的脸色在灯光下看来更苍白,苍白的几乎已接近透明。

但很帅。

刘芒有些不确定:“就你叫傅红雪?”

那店主惜字如金:“是。”

刘芒:“......”

这么帅的男人,起一个这么酷炫的名字,结果却在这边疆小城里开一家几乎没客人的杂货铺?

“你这里有没有什么比较有特色的东西?”

最终,他还是打算先找个话题。

“有。”傅红雪仍是惜字如金。

尔后只见他攥住刘芒的胖手,接着刀光一闪......

刘芒稍有些长的中指指甲瞬间被剪短至刚好合适。

甚至刘芒都没反应过来。

下一刻,他瞳孔猛缩,脱口而出:

“好快の刀!”

这里的环境干燥,楚留香有些不太适应。

他摸了摸鼻子,好奇道:“刘导,您祖籍扶桑?”

刘芒没好气道:“纯正华国人!我祖上十八辈子都是华国人!那只是老方的段子罢了。”

这一路上行程太远。

坐车坐了好几个小时,结果人家说还没出县城......就很难搞。

无聊之下,他只得跟这俩人炫耀自己跟方别的铁哥们关系,以及以前拍摄的一些见闻。

虽然他有些许夸大,但还是让这俩人崇拜的不行。

傅红雪却没在意,而是“努力”的推销起自己的指甲刀来。

“我的指甲刀,很快,而且无痛。价格便宜,只要五块,网上销量已突破二十万,童叟无欺,值得一生典藏。更有黑色哑光款式,炫酷,有个性,年轻人都喜欢。”

“我们不是来买指甲刀的。”陆小凤摸了摸两撇小胡子,笑容轻佻:“是想找你出山拍电影,怎么样,有没有兴趣?”

傅红雪闻言态度立马冷淡了三分,虽然他原本就挺冷淡:“谁会要一个瘸子拍电影。”

其实原本傅红雪是班里混的比较好的那种。

但几年前拍戏的时候因为意外导致他腿受了伤,后面又疏忽了治疗坚持带伤拍戏,结果导致二次受伤。

现在他的一条腿已经有点儿瘸了,也再没有人找他拍戏。

勉强从学校毕业之后,他拒绝了老师帮他申请留校任教的好意,回到了边疆开了这家杂货铺,打算了此残生。

但没想到,今天居然还能见到老同学。

而且还一次来了俩。

他们竟然还要喊自己一起去拍电影?

呵呵,谁会要一个瘸子。

他要是丑的很有特色也就罢了,那演个反派或者丑角也无所谓。

可为什么老天让他瘸了,偏偏还要给他一张这么帅的脸?

但刘芒却有不同看法:“傅老板,你这条件不来演电影可惜了。”

名字这么酷炫,而且气质冷寂,长相帅气。

再加上刚才那指甲刀的速度之快......刘芒已经脑补出一位黑衣黑刀的瘸子刀客了。

不得不说,那哑光黑色的指甲刀,确实让人印象深刻。

见傅红雪不置可否,刘芒又道:“不知老板可曾听说过方别的大名?”

他知道自己名气虽然在业内挺强,但对普通人来说也就那样。

所以还是搬出方别的名头更好用一些。

果不其然,傅红雪果然知道方别的大名。

“客人指的可是那位拍出过《光的影》的方别先生?”

这里地处偏僻,他也就两年前去市里进货的时候顺便看过方别的电影,而他看的正是《光的影》!

那部电影让他印象深刻。

不过这里还是要澄清一点,他进的货里不包括指甲刀。

这指甲刀还真是特产,属于他这边特有的东西。

哑光黑色指甲刀更是只有他这儿有卖。

童叟无欺,网上平台销售二十万也是真的。

不然真以为天天没生意的边疆杂货铺能养活人?

“正是方别。”刘芒又拿出自己跟方别的合照做证明,“方别是我哥们儿,我还能骗你不成?”

他这破地方也没啥好骗的。

总不能整几个指甲刀回去玩儿吧?

那玩意儿零售也才五块钱一个。

傅红雪接过手机仔细端详片刻。

嗯,两个人四只手都出现在了照片内,那就没有额外的手可以P图,所以这照片是真的,没毛病。

傅红雪信了。

信了之后他那颗死寂的心终于有种活过来的感觉。

他自从看过《光的影》之后就成了方别的忠实粉丝。

甚至之后他还上网去查过方别的资料。

然后他发现了一件事,这也是方别最与众不同的一点。

那就是他善于培养新人,而且是一步登天的那种培养。

且他尤其喜欢培养素人选手。

燕双鹰、吉良吉影、陈永仁、叶问、黄飞鸿、方世玉......

这一个个原本无人问津的名字,都在方别的电影中变得熠熠生辉。

那现在方导的电影居然找到了自己......

他已经完全忽视掉是刘芒来找的自己了。

然后傅红雪笑了,居然笑了。纵然他并没有真的笑出来,可眼睛里的确已有了笑意。这已经是很难得的事,就像是暴雨乌云中突然出现的一抹阳光。

他的笑容分外灿烂,分外辉煌。

就好像是冰上的阳光。

这张帅脸,竟让刘芒不自觉眯起了本就不大的双眼。

太刺眼了。

要不是旁边的陆小凤跟楚留香也是大帅比,他最近天天跟这俩人在一起已经习惯,怕是此刻眼睛已经被闪瞎了。

难怪是一个班出来的影视学院学生,真特么一个比一个帅!

刘芒虽然很不爽,但也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

那就是有些人真的是老天爷赏饭吃。

比如这几人。

比如方别。

当然,方别不是帅,方别被老天爷赏饭的是他那无处安放的“才华”。

还有穿越第一天就捡到一个离家出走的超级大小姐的究极狗屎运!

不过无所谓的。

刘芒从方别那里探听到了一点口风,就是这武侠电影到底是个啥风格。

当然方别剧本还没写。

不过按照他的说法,大概思路已经有了。

反正就是最后这群人就只有两个能活下来。

嗯,那刘芒就舒坦了。

让你们长得帅!

让你们装逼!

电影里面全特么给老子死!

傅红雪三人并没有在意他阴暗的心理。

收拾好东西,傅红雪果断关掉了店铺。

坐在他的破五菱面包车上,刘芒疑惑道:“不用带什么行李吗?”

“不用。”傅红雪从兜里掏出一个黑色剪指甲刀:“一人一刀,足矣。”

刘芒:“......”

一阵发动机的轰鸣,面包车离开了这个略显荒凉的小县城。

他们的目标是一千公里外的省会城市。

到了那里,他们才能坐飞机去下一个目的地——关外。

............

“就是这儿?”

关外某个街道办事处门口,刘芒摘掉墨镜:“意思是他在这儿当临时工?”

“是临时工。”陆小凤摸着两撇小胡子说道:“他当初考公务员,笔试第五面试第一,但综合评分第三,只不过人家只要两个人。所以他只好托关系来这里当个临时工。”

“你这个同学有什么特色?”刘芒顿了顿,“我指的是‘帅’之外的特色。”

“唔......”陆小凤思索片刻之后开始介绍,“他家是书香门第,一家子都是公务员,只是到了他这里拉了胯。其实他成绩一样的,之前他家里人考公都是第三名,不过那时候是要前五名,结果到他这里只要前两名。

至于长得帅之外的特色......他喜欢饮酒,而且经常咳嗽身体不是太好。还有他气质有种贵公子的感觉,再加上那儒雅忧郁的眼神,当年在我们学校人称‘忧郁小王子’。

顺便一说,他飞镖特别厉害,曾经拿过‘全国大学生飞镖大赛’第一名。”

“唔,那在电影里说不定可以演一个用暗器的高手。不过武侠电影也没什么主要角色是用暗器的吧?”刘芒摩挲着下巴上的没来得及刮的青茬,“不过这名字是不是有点儿过分?李寻欢?他是不是得罪过他老爸?”

“其实他这名字倒也没起错。”陆小凤嘿嘿怪笑,“就跟老楚一样,这俩人都是当年的风流胚子。现在倒是应该好不少。”

旁边楚留香摸着鼻子苦笑。

他这名字......说实话也挺符合他性格的。

傅红雪冷冷说了一句:“你也一样。”

陆小凤挤挤眼睛:“彼此彼此~”

“......”看着这几个大帅比互相装逼,刘芒酸气冲天,“那他一个一门心思考公务员的人,怎么大学上的是影视学院?”

陆小凤耸耸肩:“因为帅。”

刘芒:“......”

有理有据,令人信服。

他一时间竟找不到反驳的理由。

............

街道办事处内,大家都无所事事。

曾经放荡不羁的长发自来卷已经剪短拉直梳成了背头的李寻欢正含着笑意听着大妈们的唠家常。

因为昨天全市飞镖大赛他帮街道拿到第一的原因,今天领导心情好,倒是没再指派他干这干那。

他也偷得浮生半日闲。

虽然不喜欢大妈们交流的家长里短的内容,但他的性格就是这样,他还是带着微笑边听着边忙活手中的刻刀。

只不过时不时小声咳嗽两声,说明了他的身子骨并不是太好。

“小李,阿姨跟你说的那个女孩你怎么不联系啦?人家对你挺满意的,你身为男孩子要多主动点儿才行!”

果然,到了这个年纪的女人就是喜欢给单身狗介绍对象。

但李寻欢却并不喜欢这样。

他微笑着拒绝:“王姐,我有喜欢的人了。”

就是喜欢的人......已经嫁给了别人。

而那个“别人”,还是他曾经的好朋友。

不过那都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

他现在有个新的爱好,那就是木雕。

街道办的大妈跟姐姐们也时不时会找他帮忙雕点儿小摆件之类的带回去。

他也从来不知道什么是拒绝。

不过到他自己的时候,他从没雕过其他东西。

他只雕女人,而且只有一个女人。

他还不雕脸。

不过很快他今天的清闲日子就结束了。

因为他的面前出现了四个人。

身为临时工,有工作的时候当然是临时工来做。

他就是临时工。

所以需要他来接待。

但这四个人中有三个他都认识,虽然毕业后已经很久没见过了。

“楚留香、陆小凤、傅红雪?”惊讶之下李寻欢竟直呼出三人的姓名,“你们怎会在此?”

“我们是跟着这位导演来的。”陆小凤摸摸自己那两撇小胡子,示意了一下旁边的刘芒。

李寻欢这才看向刘芒:“这位先生是?”

刘芒叹了口气,又特么是个大帅比:“鄙人刘芒,来自方沐影视。这次来是代表本公司(小)老板方别问一句:兄弟,拍片儿不?”

“拍电影......”李寻欢神色一黯便要拒绝,“不,不了......”

因为他过去曾经喜欢的那个女人,还有他的那个朋友,就是电视剧圈子的人。

现在他们也都算是小有成就了吧。

其实他当初报考影视学院不是因为帅。

好吧,其实帅很重要。

但更重要的原因,是他喜欢电影。

所以他才不顾家人反对去报考了尚戏。

但如果进入那个圈子的话,他就会遇到他最不想见的那两个人。

陆小凤还要说什么,却被傅红雪打断。

他淡淡看了眼李寻欢,声音平淡:“带走。”

陆小凤跟刘芒了然,两人架起李寻欢就跑。

别看傅红雪腿脚有点儿跛,他跑的比俩人还快!

楚留香叹了口气,摸摸鼻子对目瞪口呆的几个大妈苦笑道:“几位姐姐,真是不好意思。我们是他的同学,就是想跟他叙叙旧,请几位别去举报他旷工。”

几个老阿姨被楚留香这“师奶杀手”的微笑迷得大脑迷糊,纷纷笑道:“没关系没关系,人你尽管带走,他只是临时工,不会有人知道的~”

楚留香拱拱手,转身也溜得飞快。

他内心苦笑不已。

这都叫什么事儿?

以前用美男计针对的都是年轻漂亮的姑娘,偷东西也都是些文雅字画之类的。

虽然那也是小偷,但也算有点儿艺术细菌吧?

结果流年不利,偷电瓶进局子也就罢了,现在怎么成偷人了呢?

偷的还是个男人!

而且这不算是偷了吧......

这完全就是抢人!

唉,他生平最烦的就是劫匪,真是一点儿技术含量都没有。

............

面包车上,李寻欢苦叹道:“你们就非要拉我去拍电影吗?我还在上班......”

“少废话。”驾驶席坐着的傅红雪冷冷道:“你是方导钦点的演员,所以你必须去演。”

“可我觉得还是上班比较......”

“不要你觉得,要我觉得。”傅红雪一句话把他噎了回去。

然后等楚留香上车之后,这面包车便绝尘而去,丝毫不给李寻欢跑路的机会。

车门都特么给你焊死了!休想下车!

PS:跟别人看电影吃饭,明天应该就能恢复正常两更6000字更新了。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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