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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4章好奇害死猫(1 / 1)

南宫鼎一拍脑门,说道:“难怪大人刚才一直蹲在地上,看地上那一小束稻草。原来那时候大人就已经怀疑凶手是孩子了。”

云燕说道:“那我们现在马上到火场去把所有十二三岁的孩子和这么高的成人全部都带来审查。”

卓然摇头说:“那不行,因为我们没有进一步的证据,我们只是推断。就算把他们抓来了,万一抵死不认,我们就没有证明犯罪的手段。而且就算他承认犯罪了,我们也没有相应的证据来证明他的犯罪,除了他的口供,所以会比较冒险。至少对于我来说,我破案还是要讲证据的,不能轻信口供。”

卓然的这个习惯是三个捕头已经深有体会的。都一起点头,云燕说道:“那咱们怎么办?”

“先把符合条件的人划入嫌疑人范围。查清楚他们是哪家的孩子。然后从外围调查,这孩子在起火的时候在什么地方?以及他以前有没有什么劣迹。”

三人都一起答应,马上别各自带人前去布控调查。

等他们走之后,花蕊儿来到卓然身边说道:“怎么样,有头绪了吗?”

卓然说道:“有了一些推测,但愿是对的,我们正在部署甄别嫌疑人。”

花蕊儿歉意的对卓然说道:“很抱歉,我没有想到总舵才建立的第一天就有人来放火。是不是有人对总舵开在我这里不满呢?”

卓然笑了笑,说道:“你别多心,这种可能性很小。因为据我们推测,放火的这个人很可能只是出于寻衅滋事,闲得无聊想惹点事出来,是针对你,更不是针对总舵。否则他就不会在你这放了火之后,又跑到客栈的马厩去放火了。”

云燕说道:“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就放心了。否则我还真要反省一下自己,到底什么地方做错了呢。”

云燕、南宫鼎和侯小鹰以维持秩序,保护群众不进入火场,免得被伤害为由在对来瞧热闹的人群和参与救援的人进行了近距离的观察。现场来瞧热闹的半大的孩子有十几个,云燕先把这十几个人相貌都记住了,然后挨个的抓着问叫什么名字,住在哪,父母是谁,有没有在场?

如果父母在场的话,云燕就会叫他把父母叫来,然后叮嘱他跟着他父母,别让孩子乱跑,万一伤到了那可不得了。

孩子和父母都十分感激,心想这捕快对百姓如此关爱,以前是没有的。应该与新来的那位提刑官大老爷的调教有莫大关系。

等到这十几个孩子都找到了他们的父母,并确定了他们的家庭住址之后,云燕和南宫鼎,侯小鹰便分头行动,找到了这些孩子所在的街道的里正进行调查。其中有些孩子是住在同一条街的,这就相对要简单一些,一并进行调查。

调查结果很快反馈到了卓然这里,因为卓然要求他们不要打草惊蛇,先进行外围调查。所以只是对里正进行了询问,并叮嘱里正不能把调查孩子的事告诉孩子和他的家人。

很快外围调查的结果便反馈到了卓然这里,调查的结果是这十几个孩子基本上都是没有发现什么劣迹。也不知道是里正对孩子不够了解,还是害怕衙门捕快说他不尽职尽责不了解管辖百姓而故意随口乱。因为没有进一步调查,不得而知。

汇报完毕之后,三个人都瞧着卓然,等着他做下一步部署。

卓然对这个结果似乎已经料想到了,也想到了后续的侦破手段。他对三人说道:“你们派人着便装,盯着这十几个人,如果是他们,则很可能还会再犯。同时对外宣称火场失火这个案子已了结,以麻痹这放火的人,不要进行任何的外围调查了。”

“同时你们暗中要对这附近的其他的草料,马厩摸清情况并派人蹲守,当然要乔装躲在暗处。因为假如我们推测是对的,这个放火的人是为了追求刺激,寻衅滋事,纯粹是图热闹的话。只要他觉得安全,没有被人发现,特别是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他一定会再次实施的。但是这个时间长短不好说,而我们现在又没有锁定具体的嫌疑人,只能用这种方法守株待兔,等着他再次上钩抓个现行。如果抓到了现行,那证据当然就不成问题了。”

所有人都觉得虽然这个方法相对比较笨,但是成功的可能性比较高。云燕问道:“我们是不是只埋伏附近的草场?要不要扩大到全城?”

卓然摇头说:“那范围太大了,我们没有那么多人手,只能从最可能的地方着眼。如果是孩子,图好玩放火,那不可能离家太远。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活动范围就是在家附近,当然不紧挨着,可能会有一定距离,但这个距离不会太远的。”

“所以我们把重点就放在草场失火点附近,先前的那十几个孩子也全都是附近的孩子,他们才会跑来看热闹。如果是远离火场的,其他城区的孩子就算看到这边失火了,深更半夜的家人也不可能让他们跑到这来看热闹的。”

云燕点头说:“还是那句话,从最可能的地方下手。”

第二天中午。

客栈的火熄灭之后,那腿部有伤的客人被活活烧死在大通铺里,尸体从废墟中被找到了。这情况报到了卓然这里。

卓然脸上变得严峻起来,先前还只是放火,烧草料损失不大,就算烧掉了一个通铺院落房屋倒也还好办,可是现在烧死了一个人,情况就一下严峻起来。

假如最终破案,证实凶手真的只是一个半大的孩子的话,结果可能会有重大的影响,因为宋朝的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跟现在刑法相比,有一个重大不同,就是他没有刑事责任年龄这样的概念。也就是说理论上在宋朝就算是婴儿犯罪,同样要受到处罚的,只不过以十六岁为界,十六岁以下的少年犯罪可以减轻处罚。

但是如果犯了十恶重罪,或者作奸犯科,杀人放火等重大犯罪的话,同样是可以判死刑的。这跟卓然现代司法理念是不一样的。

受到现代司法理念影响,卓然不可能对一个十二三岁的孩子判死刑,虽然他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放火烧死了一个人。但是在现代刑法中,未满十四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是不承担刑事责任的,这种思想跟宋朝的法律规定不一致。

假如说这个孩子只是放火烧毁了草料场和一间大通铺,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卓然完全可以按照现代司法理念,责令其父母严加管教,而不会动用刑法,当然他父母赔偿损失是肯定的。

但是如果说烧死了人,而自己却不处罚这个孩子的话,监察御史绝对会弹劾自己的执法不公,而这些难以向皇帝和其他人做解释。

放火的孩子几天后便落网了。

抓住他的两个捕快穿了便服,蹲守在另一家客栈的马厩里面。

这家客栈距离前面被烧毁的马厩的那家客栈不太远,也是深夜时分,这孩子蹑手蹑脚的进来了。四下张望之后,点燃了手里的一把稻草,然后举起来引燃了马厩稻草的屋顶。可是火刚刚引燃,后面忽然哗的泼过来一大桶水,直接将房顶上的火跟他手里的一起浇灭了,连带着孩子也被淋了一身。

这孩子吓一大跳,转身一看,见后面站着两个人。一人手里拿着一桶水,正面目阴冷的瞧着他。

两个捕快亮明了身份,那孩子吓得不停的哭,断断续续的供认了,他放火点燃先前那家客栈和花蕊儿家后院的草料堆的事。

果然如云燕他们所料,他是从那狗洞钻进去把草料点燃的。他曾经想钻进去偷点东西,发现里面有一大堆草料。而他又不是院子里的人,便突然有一种恶作剧的念头,想把这草料点了看着大火烧起来。

他以前曾经见过那种映红了半个天空的熊熊大火给他心里造成的震撼,一直像烙印一样烙在他的心头。每次想起他都觉得格外的兴奋,所以才会有这个念头。

他把火点燃之后,从狗洞钻了出去,然后跑开了,远远的看着火烧了起来,映红了天空。不过因为这那堆草料相对比较小,燃起来的火并没有他印象中那样雄壮。

而这时他发现在客栈很多伙计客人跑出来瞧热闹,客栈里空了不少。而客栈后面马厩旁就有一大堆的草料,他趁着兴头又进去。他本来想点那堆草料的,但是发现草料场不远处有个伙计还在切草,离得比较近,生怕一点燃那人发现他了,马上追上来把火扑灭,并把他抓到。

于是他从草料堆抽了一把草,走到马厩的另一头,才把另外两间马厩的茅草屋顶给点燃了,然后逃出了客栈。他原来是在不远处瞧热闹的,看着大火映红了天,非常的兴奋。但是他很快发现衙门捕快来了,还到处在打听失火的情况,他害怕了,便跑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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