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章清朝官兵恋脚癖
吴椣这时候十分沉着冷静。反正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了,自己所督的军队里出了这样的事,康熙将对他要查要撤,都不是他所能避免的了,但是如果还不尽力补救,那就是要杀要剐的事情了。
对于凌啸的提醒,他只是点点头,“镇守鄂州的是苏克济的抚标、巡守大江的水师,属于提标,由你没见上面的湖北提督陈倬所统帅。他们和督标之间都不太往来。如果侯爷还不放心,就请侯爷前往督阵吧。”凌啸知道他所说的不太来往,应该就是相互矛盾重重,抚标和提标的人应该不会轻易放行郑勇一行,但是也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啊。
就这样,凌啸和吴椣分头行动。
凌啸和金虎率领着五百督标骑兵出得城门的时候,北和东两条路需要他们的选择,北就是要顺江而追,赌郑勇走水路。凌啸对这清朝的路径和形势不是很熟悉,尽管他曾经是这里人,于是直截了当地问金虎,“金虎,如果你是郑勇,你会选择水路还是陆路?快点,猜对了,本侯举荐你直接升参将!”
“当真?”金虎兴奋地把脱口而出的陆路忍在了口中,抹去涨红的脸上汗油,开始慎重起来。
要知道官场之中流行着几句俚语,“从七正七,姨妾变妻,从五正五,奴仆成主,从三正三,草民当官”说的就是宦途中几个关键的关坎,过去了海阔天空,挡住了望天兴叹。
从七品的州判,只有升了正七品,才能真正成为一方父母官,否则就只能做一辈子的僚属,难有自己说话算数的治所。从五品的知州类似于今日的省直辖市市长。亚地厅级,只有上到正五品地同知,才有机会成为他日顺位接班的真正知府大人,否则就只能老死在一州之隅。而从三的参政道台,只要能进入正三品,就是一个标准的方面大员,和主管一省法司的臬台平级了,这样才有真正做到封疆大吏的可能。
金虎虽是武官系统。但是道理是一样的。从三品游击的他只有进入了正三品地参将,就像现在的省辖军分区司令,才能够真正成为统帅一营的长官,才能在他日成为掌管一协的副将,进而总兵、提督。多年蹉跎早已灰心的他忽然听到凌啸的承诺,没有当场心肌梗塞,还多亏了他多年行伍打熬出的好身体。
他看着这个于他有救命之恩的年轻侯爷,知道自己遇上了一生中最重要地贵人。拿捏了半晌,金虎一咬牙,下马一个半跪军礼扎下,“如果末将是郑勇,定然会走陆路。我们应当向东直接猛追到葛店抚标大营。”
凌啸点头鼓励他道。“好,你讲讲理由。”
“郑勇带着一个影印海捕的要犯,有几十的亲兵,如果乘船顺江而下。有三个不利。第一,他们都是步骑兵出身,不善水战,一旦被发现,将很难脱身,连一拼之力都没有,而陆路不同,还可且战且逃。第二。郑勇的督标中营常常欺负提标水师,彼此之间的矛盾很大,而葛店地抚标则不同,两标主官同处武昌城,关系还算融洽,通融放行的可能行高一点点。第三,水师盘查是一船一船地查验,检查要苛严的多。”金虎越来越缜密。
“水师为何比陆路上检查得严苛?”凌啸不解其意。那后世走私船、偷渡船上可是到处都是暗格可以藏人啊。
金虎有些羡慕地道。“我的侯爷您可是不知道啊,水师平日里就负责水上征收商税。还有查缉私贩盐茶地职责,那可是肥得流油的差使啊,这次缉拿要犯简直是一次借着军令合法地发大财的机会,还不把吃奶的力气拿出来搜查啊?可以这么说,平日里连五六斤私盐都翻得出来的家伙们,还查不出百十斤的大活人?况且大江在此处向北弯了一个大弯,我们如果在葛店没见到郑勇,可以立刻派人赶往鄂州江边的水师大寨,请他们严加堵截。”
凌啸恍然大悟,大手一挥,一拽马缰,青花大马猛窜往东疾驰。金虎连忙领军跟在他的后头,远远听到凌啸哈哈大笑道,“金虎,看来你是无论水陆,都不放过郑勇了!但是你给本侯记住,甘大必须活地!”
五百人马蹄翻飞,顶着最后一丝黄昏晚霞,赶到葛店的时候,已经稍稍晚了些。
前方官道上的木栅栏关卡被人掀翻在一旁,余下上百的抚标官兵气急败坏地混乱一团。号角响起处,地上是七八具兵士的尸体,官道东头,是几十名绝尘而去的骑兵。
凌啸马不停蹄地奋起直追,大声吼叫,“和老子玩骑兵,找死!兄弟们!玩死他们一个,赏银百两,抓住郑勇和要犯,老子提他当千总!”
“哇――呀―――”凌啸的赏格一出,身后迸着振奋的怪叫连连,蹄声大震。一匹马从凌啸身边窜向前去,凌啸刚想看清这熟悉地背影是不是金虎,又一匹马窜过,接着两匹三匹十几匹几十匹上百匹。凌啸看着前面这么多地马屁股在奔腾甩抖,正在想象这算不算丰乳肥臀,危险猛地降临,后面一匹马撞来,接着又是一匹,装得他七荤八素的时候,他开始觉得不可思议了。
有人扯着嗓子吼骂,“哪个苕姆妈养地苕货!跑这么慢,挡老子发财!”和者如云,一片谩骂声里,凌啸更是挨了两马鞭子,肺都气炸了的凌啸正要发飙,身后却是“得儿打得儿打”地弛出了上百骑。
天色渐黑,凌啸孤零零地打马前追,这才发现只剩下了他一人在落在后面了,想不到这一百两的悬赏竟是这么迷人。凌啸觉得自己很丢脸,早就在北方把骑术练得炉火纯青的他怎么都不敢相信,自己居然比不上一群江南骑兵?
黎明,空忙一场的吴椣回到总督衙门,第一件事就是瘫坐在太师椅上搓揉太阳穴。
回来的路上,他沮丧中带着恐惧。仔细回想了很多遍郑勇的履历,每次的提拔都少不了他地影子,他的确赏识这个福建汉子,谁叫他曾经救过自己幼子的性命呢?只要他立下功劳,哪怕是剿杀十人左右的小股土匪,自己都力排众议地升他一级,不过五年时间,就把他提到了正三品上。引为心腹,执掌自己的中营。想不到,为了一个要犯,郑勇竟然会弃官而去,他就没有为自己这个总督想一想吗?吴椣真想当面问问郑勇,难道知遇之恩就这么不值钱吗?
只是,当郑勇被带到吴椣面前的时候,他已经不能和吴椣讨论知遇之恩价值几何了。一个失去了身躯的头颅是不能出声的。
凌啸进到衙门大堂,指着吴椣就是一通质问。吴椣看到这位钦差大人地模样,心里就翻腾起两个字,狼狈!看来和郑勇的战斗十分的激烈,连侯爷的脸上都还有几道伤痕。青紫青紫的放亮,但是同情归同情,凌啸的话他可不认同,因为他听不懂。“万生平等的道理,制台不懂吗?母马怀孕了就应该放它产假!”
原来,夜色中白白误挨了两马鞭的凌啸,根本就没能够赶上战斗。
直到座下地青花马越来越慢的时候,他才想起这是吴椣专门送给他的坐骑,下来看了看这匹喘着粗气的马,弯腰一拍额头,“日你妈的吴椣。怀孕地母马能骑吗?”他理解吴椣的苦心,不想让自己这钦差冲锋陷阵,问题是,如果老子万一打了败仗要逃命的时候,岂不被这应该说成是两匹的马给害死了吗?
无可奈何之下,凌啸只得顺着官道慢慢追下去,谁知道前面又出现了岔道,夜色里看不清马蹄印地他只好孤家寡人地傻等。前面的手下跑远了。后面的抚标应该会追来吧。
果然。当一条火龙蜿蜒由西而来的时候,凌啸就见到了抚标参将夏荣富。谁料到。凌啸不亮字号还好,一亮字号,那夏荣富竟死活不肯借马,只是好话奉承地拨出两百人团团保护住他,岂可随便让钦差观风使大人犯险?
金虎怒马血衣地回程碰到了凌啸他们,兴奋得胸口的一处伤口不停地飚血。郑勇被砍掉了头颅,那些个他的亲兵也被砍掉了头颅,除了哪个甘大被绑得像个粽子似的外,没有一个是带着躯干被抓回来的。抢到了头颅就别在腰上地士兵们围着凌啸晃荡,他们不敢当场向凌啸要赏银,但是晃一晃来提醒凌啸的胆子还是有的。
令凌啸大呼变态的是,敌人只有三十多个,可是晃荡在他身前的竟有近百人。除了三十多个兵丁别着敌人脑袋外,还有六十多个兵丁一人拿个脚掌在他眼前晃来晃去。难道后世那种“恋脚癖”在清朝集体暴发?就算如此,可也不能都恋上男人的臭脚吧?
金虎正等着凌啸的夸奖,虽然五百杀三十不值得一提,但是谁叫凌啸当着众人开了赏格呢?正想向凌啸详细禀报的时候,凌啸问了他一句,正问到他心窝窝里了。
“本侯说地是杀一人赏百两,砍头当然算杀了一人,难道砍一只脚也能算要人一命?”
“侯爷,一只脚掌当然不值得一百两,但是有着这两个字地脚掌就值了!”
金虎抢过两只脚掌在火光下递到凌啸的面前,凌啸恶心地连连呕吐,要是他说得出话来,一定会问个清楚。
“不就是纹有个无字和知字吗?难道无知两字这么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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