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彬和陈乐乐简单向赵一二分析了此时的情况,和准备调查伴娘胥子仙和化妆师艾蕊欣的这个情况。当然,他或者他父亲有可能是凶手真正的目标这块他们还是没说。免得引起不必要的恐慌,到时赵一二莽撞行动反而中了敌人的诡计就不好了。
决定好目标之后,准备开始行动。赵一二给胥子仙打了个电话,约了第二天一早见面。这个事还是越早越好,陈乐乐居然想到直接晚上约出来,雷彬制止了她的任性,那样反而问不出什么结果。大晚上的一个大男人,约亡妻的闺蜜,这不太好吧!
第二天一早,雷彬和赵一二便前去约好的咖啡厅见面。陈乐乐就不方便去了,她和胥子仙在婚礼上见过,最重要的是胥子仙知道她是警察。在这种场合下见面,又不是在警局审问,有职业警察在场,胥子仙的说话一定有所保留。所以陈乐乐只能在远处待命,若真像陈刚他们分析的那样,有凶手向赵一二袭击,自己还可以作为外援给予雷彬协助。
他们坐在靠窗的位置,雷彬故意选择这个位子,方便观察外面的情况。无论是真的凶手来袭,还是警察这边、陈乐乐这边的动向,他才能第一时间掌握,好争取时间采取最佳的行动。
他们各自点了喝的,胥子仙开门见山,直接问道,“你找我来,是为了婷婷的事吗?”
赵一二向胥子仙引荐了旁边的雷彬,“这是我的朋友,也算半个侦探。我总觉得婷婷这事有蹊跷,所以特意请他来帮我。”
不等赵一二说完,怕他受情绪影响而言多必失,雷彬抢道,“胥妹妹你好,我叫雷彬,不过你可以随意叫我什么,只要你觉得叫着顺口就好。而且我们在婚礼上见过了,就是那个趴着闻新娘,差点被这小子揍的那人。”说完用手臂勾了勾赵一二的肩膀,证明他们关系很铁。
胥子仙本来被赵一二的介绍搞得有点紧张,但见雷彬是个很善言语,爱开玩笑的人,顿时又安心下来。眼前这人的印象也逐渐清晰起来。
雷彬接着说道,“我们一起分析了一下这事,觉得婷婷姑娘的死应该不是个意外。我们眼下有几个问题想…”
“你们什么也别问我,我什么都不知道。”胥子仙突然紧张叫道,然后起身要走。
雷彬赶紧拉住她,“胥妹妹你误会了,我们只是想问你,身为你们闺蜜的另一人,那个化妆师艾蕊欣的事。”
胥子仙起初以为他们是怀疑自己,所以很生气,但也很害怕,因此准备离开。但听到不是自己,真是虚惊一场,于是又坐了回去。
“你们找蕊蕊。我还想找她呢。前天发生了这事,下午她就失踪了。我昨天联系了她整整一天,不是关机就是不在服务区。咱们三姐妹感情那么好,婷婷就这样走了,她到好,不声不响就这样玩消失,搞得跟什么一样。”听得出来胥子仙是很气愤,当初婷婷和自己怎么就瞎了眼和这种人交上朋友。
赵一二是最大受害者,现在听到胥子仙这样一说,更是恼怒。他便一口咬定艾蕊欣就是凶手,恨不得把她揪出来,让她碎尸万段,以祭亡妻李婷婷的在天之灵。
眼下只有雷彬保持着最清晰的头脑,旁边两人虽然情绪异常,但还在可控范围内,没有多大肢体上的出格,自己还算勉强能应付得过来。
“胥妹妹,你能说说你们三人具体的关系和彼此的情况吗?我想这对寻找艾蕊欣有所帮助。”雷彬既是转移两人注意力,也是想具体了解了解从胥子仙口中说出的化妆师艾蕊欣是个怎样的人。
但无论胥子仙怎样叙述艾蕊欣,都只能听取一部分信息。此时的胥子仙是带情绪的,女人之间,尤其闺蜜之间,这情绪化的叙述一个人,是要大打折扣的,甚至会颠覆这个人的一切信息。
而且雷彬相当注意其中一点,为什么他们刚一开口,为了调查死者李婷婷而要询问她时,她就那么紧张?还直接就要离去!她在不知道咱们问话内容的情况下,先入为主的以为我们是针对她而约的她,所以她起身要走。那也就说明她在回避这个问题,那她到底在掩饰什么?意思她知晓全部或部分内情?再或者,她就是凶手?咱们这趟运气好,误打误撞瞎猫碰上死耗子,直接就把凶手给撞到了?如果是凶手,那此时赵一二不是很危险?
短短几秒钟,这些问题像流星一样一颗颗穿过雷彬脑袋。还是要听听看她怎么说,之后再来逐一证实她的每一个字就能解决问题了。
胥子仙开口道,“咱们是高中的同班同学。因为那时家都住一块,所以上学放学都一起,逐渐就玩到一块了。大学后虽然聚多离少,但还是经常聚会。这次婷婷结婚,知道艾蕊欣在婚庆公司做化妆师这个工作,还特意支持她工作,找她来处理的这事。你说这人…”
雷彬怕她又情绪化,万一把赵一二这炸弹点燃就麻烦了。所以干涉了她,“你大学在哪里读的?学的什么专业?”
“我嘛~一个三流大学,严格上讲只是大专卫校,出来就是个护士而已。”胥子仙自嘲地介绍着自己。
“那李婷婷呢?”雷彬继续问道。
不过这个问题被赵一二抢走回答了,“婷婷是医学院,学医的。”
胥子仙接着道,“嗯,比我高级,婷婷出来就是医生。”
突然一个单词闪过雷彬大脑!氰化钾!学医的!卫校!也就意味这李婷婷和胥子仙是相当清楚这个氰化物的厉害了?从专业角度上来讲,胥子仙也有构成杀害李婷婷的可能。她是伴娘,离新娘最近,接触的时间最多。利用专业知识来处理氰化钾的可能性也很大。
这个案件看似简单,其实很难!这难,就难在每个有可能和婷婷接触的人,都可以有完美的犯罪。可具体是谁,具体是哪一种方式,却不得而知。更不要说什么证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