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林亦步亦趋地跟在他的身边,根本不敢打扰他,天空不知何时下起了雨,落在岭南王黑亮的发丝上,他的衣袍上,他丝毫不在意,只是用手指继续挖下一个洞。
岭南王花了整整三个时辰,才把所有的香樟树苗全部种好,他这才站起来,因为蹲的时间太久,身体不由自主地踉跄了一下,也不要莫林扶,他“看”了莫林一眼:“冰儿若是回来了,便会看到这样满院的香樟树苗了……”
说着他也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皱起眉头:“也不知道她喜欢不喜欢。”
“不管你信不信,我总觉得她还活着,她只是在生我的气。”
莫林突然觉得眼睛一热,不仅扬起了头,他心中暗骂自己,怎么也像个娘们了,可心里真的好酸。
龙一突然跑过来:“禀爷,白小姐要来见你。”
岭南王脸上露出了冷酷的神色:“不见!”
“二哥,你为何不见我?”白锦快步走过来,之前她见到岭南王离开,便急不可待地让手下的人去打探岭南王去了哪儿,如今伤口好了一些,便急急地赶了过来。明知道岭南王此时看不到她的样子,可她也是精心做了打扮,手挽粉色烟纱,逶迤拖地,纯白胜雪软裙的裙裾边缘用蓝色丝线绣着片片青色如水滴形状的孔雀翎羽,闪耀紫铜色光泽,裙角下方还附有覆羽,五彩缤纷、光彩夺目。
岭南王背对着她:“既然你能下床了,你就回白家去,我不想见到你!”
白锦神色一凛,望着面前的岭南王这样冷酷地对着她,几乎咬碎了牙齿,接着一双杏眼里露出凄苦的神色,豆大的眼泪一颗颗地从她的眼眶中落下:“二哥,纵然锦儿做了什么对不起的事,那也是因为—锦儿喜欢你!”
“住嘴!”
“当年娘亲去世时,拉着你的说,睿泽,以后锦儿就拜托你了,当时你是应了的!”白锦的声音越发悲切,“我娘的遗愿让你好好照顾我,你答应了,二哥你分明就是答应了的。”
岭南王胸口剧烈地起伏着:“你给我滚!”
“我娘待你如同亲子,如今我娘才离世七年,你便不将她的话放在耳中了吗?”白锦的眼中闪过一抹恼意,“只要我嫁给你,你才能真正的照顾好我!只不过如今双目失明,以后就由我照顾你可好?”
莫林不由抚额,这女子怎么如牛皮糖一般摆脱不了,正想着便见岭南王的神色越来越难看,眉头紧紧粗气,他捂住胸口,硬生生地吐出一口血来,他再也压抑不住自己,厉声道:“莫林,你把她给我扔出去!”
“二哥!二哥,你不能这样待我!我爹爹……”
莫林顺势捂住了白锦的嘴巴,把她拖了出去,手上还被她的利爪抓了好几道,此时他十分头疼,如果可以,他真不想搅这淌浑水里。想着当年的白锦根本不是这个样子的,不过几年不见,怎会变成这个样子,连一向云淡风轻的岭南王都被气得吐血。
岭南王等到身后终于清静了,情绪才慢慢平复下来,他一直以为白锦如白夫人那般温柔善良,没想到是他错了,他识人不清,所以才瞎了眼。
他凉凉一笑,唇边的血迹将他苍白的脸衬得妖娆无比,所以这就是报应吗?
自白锦上次被莫林扔出去之后,再也无法见到岭南王,他的别院原来根本没有护卫,如今整整两圈的护卫轮流守夜,连只鸟都飞不进来,像个铁桶,更别提她!
她冲进去一次,却被人丢了出来!
“放肆,我是白将军的女儿!”白锦的脸上露出恼怒的神色,“是岭南王昔日最好的朋友,你们怎么不让我进去!”
“白小姐,我们奉王爷之命,谁都不能放进来!”
白锦双手握成,指甲几乎断在掌心里,真是不甘心!
她与岭南王相识那么多年,而他与香怡冰才认识多久,他为了一个外人居然如此对待他,连面都不愿意见她,之前甚至还踹了自己一脚!她真的不甘心!
幼时,他也是极疼自己的呢,当初自己看中他父皇赠给他的美玉,他可是想都没有想就给了自己,自己想要饲养他养得那对大雕,他虽不乐意,到最后还是会依了她!
如今,似乎不一样了!
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香怡冰!
现在她的伤口还是很疼,可她不甘心这样回到白家,这次出门之前她还与家人说过,她要成为岭南王妃的!
若是被人知道,她被岭南王嫌弃,这样回去岂不是很丢人?白锦回到之前修养的小院子,屋内的摆设简约大方,处处透着一股子的清雅,这里连个伺候的人都没有,只有萧非夜偶尔来了给她煎碗药,可她就是喜欢这里,这里有岭南王的气息,她喜欢坐在他坐过的椅子上,用他用过的茶杯。
白锦坐了一会儿,只觉得有些乏了,便想躺回内室休息,她睡不着,睁着眼睛打量周围的东西,眼睛突然撇到角落里的一个小盒子。
这是一个用香樟木制成的胭脂盒,紫罗兰颜色,描绘着金边,盒上细细的刻着精美的图案,一看便是价值不菲。
一看就是女人用的东西,想必这个是香怡冰留下的吧,白锦心中好奇,起身打了开来,却发现里面放了许多瓶瓶罐罐,她随手拿起来看了看,并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不过有大半都是女人用的胭脂水粉。女人天生喜欢涂脂抹粉,白锦虽是将军之后,却也不例外,她不禁伸手将其中胭脂盒打开,只觉得一股清香扑鼻而来,更显心旷神怡。
这种淡淡的香味别于往日里的胭脂,味道并没有极浓,带着一种清幽雅致,颜色也十分好看。白锦拿着胭脂盒,心里百转千回,这是香怡冰用的胭脂吧,虽然她记不真切她身上的味道,不过隐约就是这种。
现在岭南王看不见,若是闻到熟悉的味道指不定会怎样呢。
白锦望着镜子中的自己,鹅蛋白玉般的脸,两瓣润红的珠唇,腮凝新荔,目若秋水,肌肤莹透,引人遐思。
她的唇边露出笑意来,若是自己找了法子混进岭南王的别院,岭南王闻到她身上的味道,以他这般对待香怡冰,定是会亲近自己的。到时候自己只要不说话,等到岭南王把持不住自己,生米煮成熟饭,看他还怎么不理自己。
即便是他不理自己,爹爹也定然会达成她的心愿。
最好一举得男,这样她在王府里的地位也便有了!
白锦越想越美,只觉得自己这等法子是在是高。便对着镜子,用指尖沾染了些脂粉,慢慢地涂在脸上,这种胭脂着色很好,很快地就在脸上晕染开来,为了能将香味涂得重一些,她还特地多抹了一些。
再见镜子中的自己,妩媚动人,若是岭南王现在看得见自己,恐怕也会被自己吸引住吧。
白锦的脸上浮现出一抹得意来,眼中笑意越浓。不过一个时辰之后,白锦觉得脸上难受得很,只觉得脸上一片火辣辣的烫,她不由自主地抚上面孔,入手便是凹凸不平的疙瘩。白锦不可置信地碰了碰,接着便疯了一般地跑到镜子前往里面看去,只见自己白皙的脸上如今一片通红,长满了一粒粒红色的疙瘩,她的两腮还肿了起来,几欲裂开。
镜子中的丑八怪是谁,她几乎认不出自己了!白锦不可置信的看着镜中的自己,一颗心突然尖叫出声,伸手将镜子打翻在地,怎么会,这怎么会?
她不过是往脸上擦了下午拿来的胭脂啊,怎么会这样?
胭脂,香怡冰,又是香怡冰,都是香怡冰,都是她害的!
白锦从手中缓缓抬起头,一双眼睛中尽是仇恨的毒火,神情很是狰狞:“这个贱人,连死不放过我!”
此时凌风从外面进来,半跪在地上:“小姐,香怡冰、香怡冰跑了!”
“跑了?”白锦心中大怒,一张布满了疙瘩的脸上,露出浓浓的戾气,她望着凌风,扬手给了他一个巴掌,“也就是说、她、还、活着?你怎么会被她跑了?”
“小的该死,还有……”凌风抬起头,瞧见白锦那张布满了疙瘩脸,心中大骇,还是迟疑道,“黑子和阿褐都死于她的手下。”
“砰—”白锦大怒,面容几乎扭曲,说着她便将手里的茶具重重地扔在地上,茶具瞬间便四分五裂了开来,“一群废物,继续寻找她的身影,若是找到了必将她千刀万剐。若是杀不了她,你就提着脑袋来见我!”
“属下遵命!”凌风快速地离去。
此刻,白锦几乎都要崩溃了,现在每一件事都令她烦心!她得不到岭南王,香怡冰没有死,她的脸长满了疙瘩!
不过现在更重要的是,是先将自己的脸治好,本来黑子精通毒术,必定能治好她的脸,可他居然被香怡冰杀死了!白锦现在又不能找萧非夜治疗,若是他将自己毁容的这件事告诉岭南王,指不定他会不会更加厌恶自己!
白锦在临睡前,服了一颗平日里都带在身边的解毒丸,只等着第二日或许有法子消下去。却未料到,第二日醒来后,脸上的疙瘩丝毫没有好转,甚至有个别的还流了脓,散发出腥臭的味道。
天!她现在着急得疯掉了,连眼睛都熬得通红,不论任何代价,她都要医好自己这张脸,绝对不能让香怡冰如愿。
白锦不知道的是,香怡冰平日里研究这些瓶瓶罐罐,这瓶新治的胭脂,是准备有机会换到皇后娘娘的宫里的,若是香怡冰知道白锦用了这盒胭脂,指不定有多诧异,多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