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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然不知,隐约之中似乎在冲动之下打了宫归艳一掌。

待我回过神来,已是抱着怀里的人儿,跌倒在庭院内,雨浇在我身上,背脊被冻得生疼。

我半跪在地上,伸出手,抚上她的鼻到唇,颤抖地摸着每一寸,指间碰触到长长地睫毛。

无数个声音在脑海里荡过,扎入耳朵里。

“歌儿以后想过什么日子?”

“找个好人家嫁了,平平淡淡过一辈子。姐姐你呢?”

“我就守在你身旁,看着你每一天过得快快乐乐的,便足够了。”

我望着怀里那张熟悉的面孔,万般悲戚涌上心头。

如今她却闭上了眼睛,再也听不到再也看不到了,只是一具冰凉的躯壳儿。

很冷……

淅淅沥沥的雨水,叫在我的身上。

“歌儿,醒一醒。”我垂着眼帘,攒紧了手,雾气扑上眼,我摇着她。

她卧在泥地里,纹丝不动,雨滴溅在她的眼角,顺着脸颊落了下来,一张脸那般的漂亮,红梅痕已化没了,只剩一粒朱砂,长发湿衣。

她是这么好,这么乖。与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我仍然记得,她说,姐姐,如果还有来生,我还愿你做我姐。

我气息不稳,脑子疼的紧。只觉得心里空荡荡的,疼的紧,搂得紧紧的。

三年前的事,我记起来了。

我是风笛匕,是我害了她。

我害了自己的亲妹妹。

宫归艳猜得差不离,但有一句却是错了。

我与他相识的第一日,并不是在风月比赛场所,那一日我也并没有在额上描梅花。

第三卷情史篇

第一章往事初遇

那一年,我与风笛歌正凑成两只落魄逃犯。

宫归艳刚过二十,江湖地位如日中天。

我们相遇于一处偏僻的山野,大叔繁茂,风暖鸟语又花香,很适合调情。不巧的是——我正在做贼。

其实也怪不得我,实在是有不得以的苦衷。

说到底,身为一双朝廷钦犯的女儿,还背负着一个逃狱身份总归是见不得光。我带着风笛歌一路东躲西藏,别提去救爹爹了,当下这番光景就是连自己都照顾不来。

我不是没想过另谋出路,可卖身给大户人家做丫鬟,人家也不一定会收,倘若一个不小心行踪暴露,害了自己不说,还会连累旁人。所以我大部分的时间都拿个钵蹲在路边,日子过得很凄凉。

但凡行乞过的人都晓得,老弱病残者才讨得多,倘若有一技傍身那得到的打赏也将将能温饱。而一介女流,只有卖身葬父的时候,才有人围观。像我这般蓬头垢面四肢健全的乞儿,自然是留不住人,也没人施舍。因此有东西吃的时候总是不多。

那日,

日头很烈。

出门前,我望着这唯一的妹妹,微微有些发愁。

笛歌因撞见我伤了衙役又纵火,受了些惊吓,待窝在攸州这一处小地方后,身子渐渐吃不消了。

我想若是仍讨不到铜板儿,我就只能把自己卖入青楼。

倘若我还在牢里,最终也是要发配为娼的,就算我在青楼被官府逮到,他们又能奈我何。

我们之中,说什么也得保住一人。

老天很厚道,待我尤为不错。

我在山路小道上瞧见了一辆紫檀木夹纱马车。车厢很华丽,也不知里头坐着哪家的小姐。

马儿低头吃着草,远远地望去车外轻纱雾蒙蒙的,唯独不见马夫。

一个胀鼓鼓的包袱就这么放在轻纱外头。

我一个激灵,趴在离马车不远的草垛旁,在心里掂量了一下。

倘若里头包的是衣裳,兴许还能当几个铜板。

若是细软银锭,那就更好了。

如果是干粮……

想到此刻我脑海里就不由自主地浮现了笛歌。

笛歌身子虚本该大补,可无论日子过得多艰辛,无论我们二人有多饿,她却总掰下最大的窝头给我,我每次默默地接了,啃着啃着,却又忍不住为她心疼。我委实觉得,此刻她能保住了性命才是最最要紧的。孔融让梨行善积德之类的事,待身子骨好了之后再做也不迟。在我这个做姐姐的眼里,笛歌看似柔弱但脾气实在倔得很,又是个死脑筋。不像我这般能屈能伸。

比如当下,我就将卖身的念头给屈入了肚子里,把手伸向了只有小姐却没有下人的马车上,将包袱捉在手里。

突然之间,一道轻笑从不远传来,把我吓得够呛。只闻那人道,“平日不见你有多大方,今日怎就这般纵容了。”

风沙尘土之中,出现了头驴子。一个公子哥儿倒骑驴在驴子上,手握着一卷画,身子裹在真红大袖衣袍内。

我第一眼觉得他干净。

第二眼,便觉得此人妖娆。

漫天黄沙中出现在我眼前的这个人便是宫归艳。

那时候他活的还没现今这般高调,出虽不招摇但也算的是别出心裁。他这一番话是对着马车内的小姐说的,一双细长的眼,带着无数桃花,浅笑地望着我。

古今传奇传记里都有英雄救美人,才子遇佳人这一说法。

荒郊野外,一旦落了单的小姐遇上了小偷,自然也就会有侠士现身了。从方才的搭话之中不难猜出,他们二位彼此之间很是熟络。只可惜眼前这位不像侠士,反倒更像一名风流倜傥身子骨却甚单薄的公子哥儿。

我被他瞧得眼皮一跳,心里头一惊。

偷盗不成萌生了强抢的念头。

宫归艳望了望紧紧将包袱抱在怀内的我,低头抚了抚身子圆滚滚的驴子,“你这般动作形容,莫不是想要打劫?”

我呆了呆。

因为对这一行没什么经验,所以也不打算理他,拔腿就想跑。

“敢问你是要劫财。”宫归艳的那驴子堵了我一堵,画轴在手中一转,笑意盈盈地望着我,“还是要劫色?”

“不劫了,不劫了。”

一番扭躲之中,我终于知道了这男人的可怕之处。

他唠叨。

而且每一步都能算准,堵截堵得讲讲好。

“那可不行。”包袱啪地落在了地上,他捡起放入我的怀内,然后双手把画轴捧在心窝上说,“你怎能半途而废?”

我几欲哭。

觉得被劫色的可能是我。

“小小年纪出来谋生计不简单,不过我得提醒你一句,这车内坐着的人可是不好惹的。你劫我便成了,千万莫打他的注意。”

“为什么不能打本尊主意。”只听从紫檀木夹纱马车内传出一个声音,是个男人的声音,只见他很矜持地说了一句,“这小子可爱,你莫吓坏了他。”

我一惊,如遭雷劈。

“说你是个短袖,果然断得有理由。”宫归艳抱着画卷,扭头诚心地赞了句。

我小虎躯一抖,又一惊。

马车内再没了声音。

“不过说起来,这位脏兮兮的小哥不失灵动可人,认真一瞅来还有那么一些可爱,可爱虽可爱却像一个姑娘,与薛兄平日喜欢的口味相差甚远。”宫归艳脸上有些诧异,“而且……仔细看却也还有些眼熟。”

他像是想起了什么,立马将手里的画卷展开,又瞟了我一眼,对比照了一照。

墨画淡淡的,描得是一个姑娘,正值豆蔻年华,立在荷花旁吹箫。

画中的女子模样很熟悉。

是娘小的时候。

这幅丹青我也是认得的,它是外公最珍爱的宝贝,平日里不舍得拿出来,今儿怎会到了他手里。

我心里陡然一跳,想起来衙役与我说过的话。

衙役说苗氏比试输了,死在宫归艳手里。

“不像。”当下宫归艳只是收回视线,叹道,“不像。记错了。”

他说罢却又仍痴盯着画看。

我虽淡定,但内人翻江倒海一般。

“宫弟,你还要拿着它看多久?”马车内飘出了一句声音,有些慵懒。

“唉,薛兄有所不知。苗氏老爷子临终嘱托我的事,我却一个都没能做成,我很是惆怅。早就听说苗氏爱外孙女如命,我却不知道他外孙女竟长得这般好看。”宫归艳叹了叹,朝马车旁亮了亮,复又把画给卷了起来,“据闻画中的人不仅有如花容颜,还极其精通音律。好可惜我去迟了,这么娇美的人都没救成,茅屋也烧了,人也死了。”

一旁没有马夫的马车竟缓缓前行,与驴子并驾齐驱。

“被你救了又如何,难不成你要告诉她你杀了她外公。又要养她不成?”

“薛兄真是爱开玩笑。”

“对了,薛兄此番前来,莫不是也是为救苗氏遗孤?既然也无功而返,不如住几日,随我看看这风月比赛可好?”

二人离我越来越远。

我望着他们的背影,呆了呆,手紧紧搂住那团包袱,甚通透的再在心里过了一遭,记住了那风月比赛,记住了这个骑驴的少年。

后来我才知道,他们一个是江湖新起之秀宫归艳,一个是令人望而生畏的尊上薛凰寐。

有生之年,在我最落魄的遇上了他们,这两个足以把江湖搅得乱一团的人,真是我的不幸与大幸。

第二章一对璧人

其实,放下恩仇的话,我对宫归艳的第一印象还算凑合。

当时觉得,这位倒骑驴的公子虽古怪了些,又话唠额一些些,但看在他为了救济我,不惜把别人的包袱送给我的份上,姑且认为他人品不错。

包袱很沉,很厚实。

里边没甚特别的东西,都是些沉甸甸的银锭与值钱的贴身物。所以我对这包袱的主人,也就是那马车内大方的断袖兄存了一份好感。

我用那些得来的物什兑了银子,寻了间僻静的宅院安顿了下来,请来郎中,又抓了些补药给笛歌补身子。剩下的便置办了些衣裳、发钗。

余下没能被我典卖的,便只剩一柄白纸扇还有一张帕子。帕子有几行字,出自一个男倌之手,大抵说的是问世间情是何物,直叫生死相许之类的。还附赠一首藏头诗,细细品味后,才晓得藏着薛凰寐三个字。

嘿嘿,在我看来,格外的喜庆。

原来江湖上关于薛凰寐好龙阳,爱养俊秀美人的传闻传得一点儿也不假。混江湖的没有一个不爱面子的,堂堂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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