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冲冷笑,这的确是一招狠棋,只是我薛冲既然能够知道你的命令,就不会中你的毒计。
吱嘎。
一声嘶哑的叫喊出现在薛冲藏身之地,薛冲本能的驾驭照妖眼离开。
这是一次暗袭。
当薛冲感知到攻击来临的时候,已经距离自己身体三百步的距离。
暗袭薛冲的是一只金色的大雕,嘴角尖利,眼睛如电,薛冲一眼看过之后就觉得自己的心中很不舒服,有一种被偷走了什么东西的古怪滋味。
这只大雕其实并非很大,双翅伸展开来,只有两三个人长短,可是这雕的叫声怪异,一声声嘶鸣犹如是金铁撞击,发出怪声。
薛冲虽是随便看了一眼,但是这只大雕两只利爪倒是让薛冲十分的震惊,漆黑如铁,似乎其中蕴含了无穷的力量。
这和它全身的金黄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有王者气象。
“又是一只神鸟!”薛冲在心中由衷的赞叹。
此时的薛冲已经距离那只偷袭自己的大雕保持了一万步的距离,薛冲连自己都感觉十分满意,居然就能在这样的袭击面前逃脱。
一个全身金盔金甲的男子很快出现在大雕的身边,眼中充满奇怪的神色:“金冠雕狼!你为什么忽然对这棵树进行攻击?”
薛冲心中一阵骇然,金冠王子。
这是狼天仇诸多王子之中最厉害的高手,至少江湖传闻是如此,不久之前,还临时监国,名声震动朝野。
他怎么会攻击自己?
“这里刚才有敌人潜伏。”
薛冲听到这个回答,心中有一种心惊肉跳的感觉。
我的乖乖,这是什么东西。如此厉害?
这还是薛冲的心灵力厉害,能够读懂鸟兽性语,否则的话,薛冲还莫名其妙。
老龙的声音适时的响起:“你没有听到吗,这就是金冠雕狼。我告诉你。这种鸟和你身上的胡胡相同。都属神鸟之列。只是他这金冠雕狼似乎比胡胡还要略胜一筹。”
“我不相信。世上还有什么鸟可以我身上的胡胡媲美?”
“小子,你是坐井观天啊,金冠雕狼不仅具有雕的飞行能力,还具有狼特有的嗅觉,不管是用作追踪还是攻击敌手,都是绝佳的神物,胡胡现在还小。就当下而言。当然比不上对方。”
薛冲的声音有点颤抖:“它真的可以发现我?”
“当然。其实不用金冠雕狼,金冠王子也是可以发现你的。只是他不想那么做而已。”
薛冲嗤之以鼻:“老龙,在这样的节骨眼儿上,你又何必再和我逞口舌之利,他要是自己能发现我,何必派出一只鸟儿对付我?”
“错之极矣!小子,他并没有发现你,也没有追踪到你的气息。否则的话,你已经是个死人。金冠王子武功高深。若是我看得不错,他已经是长生境界之中第二重不灭境界的高手。一旦你被他盯上,存活的可能性极低。他是正宗的狼族王子,一旦感受到你的气息,以他本能的嗅觉,追踪之下,你焉有命在?就更不用他身边还有金冠雕狼啦。”
这几句话搞的薛冲有点绝望:“靠!按你的意思,我必须得离开啦?”
老龙回答:“是的,现在地底魔族戒备森严,九宫无极玲珑阵使得薛冲没有任何不惊动地底魔族高手救走纳兰忆君的可能。狼天仇、祖黄泉,还有这个神秘的金冠王子,也正在到处寻找你的下落,你难道以为你在地底魔族之中还可以轻易的露面?”
薛冲坚定的摇头:“这一次,就算是死,我也不会听你的。你不必在我面前危言耸听,形势虽然危险,但是我只要小心在意,未必没有成功的可能。”
薛冲如飞飞出去的时候,老龙充满了叹息。薛冲若不是如此愚蠢,我还真以为他已经修炼到了人道的巅峰,以后无论是谁也不能欺骗到他,也不能让他受到任何的伤害。
薛冲跟随金冠王子进入了养心殿之中。
就这极短暂的时间里,薛冲在心灵力的帮助下,已经感受到了来自于养心殿之中的一切。
再次靠近。
金冠雕狼虽然厉害,可是它的气息已经被薛冲在不知不觉之中感知到,并且一路的模仿,顷刻之间,薛冲已经可以暂时的用自己的办法迷惑金冠雕狼的感官。
金冠雕狼最厉害的是嗅觉,所以薛冲立即用魔香洒在自己的身上。
一点点,虽然仅仅是一点点,但是薛冲的气息立即和外面盛开的芍药、玫瑰、牡丹的香气混合在一起啦。
这只鸟儿是一个可怕的存在,薛冲已经在考虑该如何结束它的生命了。
有它在一日,自己就得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
这种滋味非常的难受。
“孙儿狼金冠,给姥姥请安啦!”完他普通一声就跪了下去,脸上的神色,是难以想象的荣宠和激动。
“起来吧!你不在家中好好练习武功,跑到这里来干什么?”信母君的声音之中露出少许的不耐烦的意思。
“姥姥,父皇已经同意我去对付薛冲啦!我现在是特意来向姥姥辞行的。”金冠王子一改平时日里冷漠无比的面容,有点像是一个小孩子。
而且他的年纪也的确不大,以薛冲的猜测,不到两百岁。
以两百岁的年龄而成为长生境界之中不灭的高手,可以算是天才中的天才,绝世天才。
薛冲的心中立即升起一种敌意,这小子也太幸运啦吧,父亲是狼天仇,姥姥是信母君,恐怕从一出生开始,就已经注定是一个传奇。
金冠王子出来活动,还只是这一两年的事情,想不到在众多王子之中的排名,居然是一路攀升。来到这恐怖的第一名的宝座。
谁都清楚,只要能长时间的保持这第一名的位置,以后就会顺理成章的成为太子,成为下一任的魔帝。
每一年,地底魔族之中都会举行王子大考。考核武功和文才。
在这样的乱世之中。最主要的考核。当然是武功。
金冠王子以前毫不起眼,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却在后来的考核中连续两次夺取武功和文才第一的名号,成为整个地底魔族炙手可热的最佳继承人。
薛冲是地底魔族的大敌,曾经也创造了传奇一般的事迹。
可是他的修为实在是太低,金冠王子得到这个机会的时候,心中无比的兴奋。
“好孩子。难得你有这份孝心。晴雪,给我一块绿豆糕,我要亲自喂我的孙子。”
“是。”顷刻之间,绿豆糕来到了信母君的手中,只见她满脸的慈祥之色:“孙子,来,奶奶喂你。”
金冠王子得意之极的吃下绿豆糕,砸了砸嘴巴:“多谢姥姥。我这就去啦!”
他的脚步有点急,这可是立绝世之功的好机会。薛冲不仅侮辱了父皇。侮辱了飘香君和祖黄泉,还侮辱了姥姥信母君,一旦自己抓住了他,恐怕仅仅是这样一个功劳,已经可以使得自己稳坐太子之位。
退一步来,就算太子之位还不稳固,他自己无疑已经处于绝对有利的位置。
可笑以前的狼雄伟、狼雄信还有狼沧浪,为了太子之位争夺得不可开交,结果被自己一鸣惊人,远远的甩在脑后。
“等等。”信母君的声音响起,犹如是一声钟鼓。
金冠王子愕然止步:“姥姥还有什么吩咐?”
信母君就道:“你肩上的这只畜生居然在我养心殿的门前随意啄人,是什么意思?”
“回禀姥姥,不是这样的。这只畜生非常听话,在本府之中已是规规矩矩,何况在姥姥这里,它刚才想必是察觉到有人在这里偷窥,所以才出手相啄,但是隐藏者显然十分高明,不知道用什么办法躲避开了金冠雕狼的追击。”
“哦,你身上这只鸟儿叫金冠雕狼,的确是十分的不一般。连姥姥我都不能发现那里有人埋伏,它是怎么知道的?”
“回禀姥姥。这金冠雕狼乃是一种太古神鸟,据我们狼族远古的祖先曾经和一只神雕相爱,结果结婚生子,产下了这种神鸟,既具备狼族天生的灵敏嗅觉,也具备鹰族灵敏的眼睛以及强悍的飞行能力,不管是攻击对手还是追踪敌手,都是最厉害的高手。”
“这真的是神奇。让奶奶看看。”信母君的眼神之中露出十分的欣喜之色,心中想的却是:我这个孙儿有如此强悍的气运,能得到这样的神鸟,倒是值得培养。
要知道,地底魔族之中,即使是魔帝狼天仇的儿子,也是数百近千人。每一个儿子最初都只能得到基本的培养,然后再按照资质的高低来决定对其耗费多么大的资源。
地底魔族整个的资源虽然庞大,可是也不是可以浪费的。况且顶级的资源永远都是抢手货。
金冠王子将手中的金冠雕狼恭敬的呈上:“姥姥,请看。”
信母君摸着这只鸟儿身上犹如一般人皮肤一般的羽毛,啧啧称奇:“好鸟!”
“给你,孩子,你出去吧!”
金冠王子不接:“姥姥既是喜欢这只神鸟,孙子愿意孝敬给姥姥。”能从无数的王子之中脱颖而出,在短暂的一二年间就成为最炙手可热的地底魔族继承人选,他察言观色的本事,何等厉害。
信母君笑笑:“姥姥用不着,还是你拿回去吧!你有这份孝心,姥姥高兴着呢。”
金冠王子又坚持再三,但是信母君又推辞再三,最后,金冠王子叹一口气,收起金冠雕狼,行礼作别,前去捕杀薛冲。
人类狩猎地底魔族,杀无数的禽兽,称为试炼;同样的道理,地底魔族也派出弟子到人族所在的地方狩猎。
看着金冠王子的背影消失在门外,信母君露出满意的微笑:“晴雪,你怎么看这小子?”
风晴雪的脸色一下子红了:“回禀姥姥,晴雪对金冠王子殿下没有多少了解。不过就从这一两年的了解来看,他从以前一个默默无名的王子一下子成为连续两年武功文才第一,算是一个厉害的人物。”
“既然如此,姥姥如果把你派到他的身边做丫鬟。你会同意吗?”
“我,我当然同意,姥姥对我恩重如山,您要我做什么,我就会做什么。”
“这才是好孩子呢。不过我看你的表情。似乎是不乐意。可是金冠王子是极有可能继承地底魔族大位的人选,你跟了她,将来也许就是后宫第一人。姥姥我现在虽然是要你以奴婢的身份服侍他,其实是为了增进感情,一旦到时候你们男欢女爱,姥姥就会以隆重的礼节将你册立为后宫之主,为你们举行大婚。你是最听话的孩子。你告诉我。你心里是怎么想的?”
风晴雪的脸色羞红,如是者三次,终于冷静下来:“姥姥,奴婢欢喜还来不及呢,只是想到以后就要和姥姥分开,不能随时服侍您老人家,我这心里一下子就,就十分的难受。姥姥,我不想出嫁。也不想服侍除了您之外的任何人,您就让我留在您的身边,一直的服侍你吧!”
信母君的神色欢愉:“你这孩子,原来是这个原因。金冠这孩子英俊潇洒,武功高强,名满天下,配得上你的,好好的服侍,不要辜负姥姥的一片心意。”
“是。”
薛冲心中冷笑连连,这婆娘,看你长得倒是冰清玉洁,但是想不到骨子里却是这样的低贱。
以后,我就跟着这丫头,看她是怎么魅惑金冠王子的。
金冠王子的府邸坐落在魔都城东的大马栏城。
这里是整个魔都成年王子们府邸的聚居地,大约有前朝和本朝的王子三千人,商业繁盛,酒馆妓楼遍地,更是王孙公子和读书人必须来的地方。
呵呵,以前来过很多次地底,都是战战兢兢,无暇欣赏这里的风景,但是想不到的是,这里居然如此繁荣,比得上神兽宫山门外的大冶城。
虽然不如天桐城那样的繁盛,可是三教九流之士却也十分之多。
送风晴雪的一行轿子穿行在人群之中,开路的是大内侍卫,所有人一见到这阵仗,心中就是咯噔咯噔的打鼓。
因为所有的人都明白,在魔都城,甚至是在整个地底,天骊山信母君的标志更能使人感觉到震慑!
薛冲心中冷笑的想:看来信母君的本意就是要渲染风晴雪,否则一个丫鬟到金冠王府之中去服侍金冠王子,却也完全用不着如此大张旗鼓。
薛冲留下来的目的当然是要先杀了金冠雕狼,之后,自己才能去救纳兰忆君。否则的话,实在太危险了。
还有一点。夜深人静的时候是先天无极玲珑阵最为虚弱的时候。
所以薛冲必须等到那个时候去救,才有成功的可能。
跟随这些人,薛冲没有丝毫的压力。他索性就先进入了金冠王府,找了一处隐秘的所在,首先进行勘察。
好个金冠王子,果然是实力超群,光看这王府的规模,已经可以是大气磅礴,更不用薛冲的心灵力随意挥洒之间,已经感受到府邸之中强悍的气息。
人。这才是一个王子厉害与否的标识。
能够网罗到这么多的高手,实在是一件苦难的事情。薛冲甚至发现,金冠王子府邸之中,除了他本人之外,还有两位长生境界的高手,就是他的两个随从。
一直寸步不离的跟着他。
金冠王子本来冷漠的脸色忽然之间露出笑意:“刘公公,是什么风把你吹来啦?”
刘公公的笑容充满谄媚:“王子如此话,真的是折煞奴才啦!姥姥命令奴才先行到贵府上,就是要告诉您一个天大的好消息,风晴雪小姐要来伺候您啦!”
“啊哈真的吗?”金冠王子倒是始料未及。自从兰月容跟随薛冲离开地底之后,关于最美丽的女人的话题,已经不可推卸的落到了风晴雪的身上。
当初兰月容在的时候,风晴雪自然无法匹敌。毕竟公主的身份在那里摆着,两人美貌又是相当,自是高下立判。
金冠王子虽然自命风流,武功高强。可是从来不敢对风晴雪打什么主意。倒不是他没有这个资格,而是他知道,这样的女人,碰不得。
魔帝狼天仇已经不知道多少次要勾引信母君座下的四大弟子,这已经不是什么秘密。天下人早就在传诵。金冠王子再不要命。也不愿意和自己的老子争女人,除非他想找死。
可是现在这主动送上门来的买卖,自己岂有不高兴的道理?
反正,即使到了那个时候,父皇知道了,喜欢这个儿媳,那也没有什么。奉送就是。不过自己却可以得到这女子的初-夜。这是一件惬意的事情。
他和风晴雪之间当然不上爱,可是他要的就是这种荣耀,这种只有以后的太子才能享有的殊荣。
只有名声响亮了,前来投靠自己的人才能更多,人才也更多。
像是长生境界的高手,自是多多益善。
“王子殿下,小的有几颗脑袋,这么大的事情敢骗您?风晴雪姑娘坐着轿子已经快到了。还请殿下看在姥姥的面子上,好好迎接!”
这刘公公也是一个久在宫中混熟的人。关键之处自是一点也不含糊。
“好的,好的。本王子理会得。”
随即吩咐道:“来人,给刘公公一行送上区区薄礼。”
当下有家人拿出一个又是一个的红包,分发给刘公公等人。
几个太监称谢退下,刘公公打开红包,脸色忽然之间就变了:“一千万血印丹!”
作为刘公公这种人,经常出入的都是宫廷和王宫贵人之家,但是却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大的手笔。这已经不是送礼,而是送金山。
其余人的薄礼也非常的可观,一个个都称颂金冠王子的功德。
薛冲暗暗冷笑。刘公公,你以为,金冠王子是白白送你这些东西的吗?他是为以后打探消息做好了铺垫。
这个金冠王子,他的武功自己虽然不知道高到了何种地步,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他为人处事的手腕,还的确是值得称道。
在刘公公这样的人面前,没有丝毫的架子,实在是难得。
一般的王子都是高高在上,呼来喝去,卖弄权势,仗势欺人,刘公公这种人虽然是太监的头儿,但是实话,在王爷面前也就是奴才而已。
“风姑娘,你来啦?”金冠王子彬彬有礼的话,同时使眼色让手下的人分发礼物,招呼一众从天骊山中前来送行的姐妹。
风晴雪盈盈的下了轿子,深深一拜:“奴婢风晴雪见过金冠王子!”
好美!
金冠王子不话,眼睛发直,就这样一直不停的看着面前的女子。
薛冲心中冷冷一笑:好色之徒,又不是见不到,以后就是你的人啦,却故意装出一副如此急色的样子,显然就是在拨弄女人芳心。
这点伎俩,对于薛冲这种已经将人道修炼到了极深境界的高手来,那就是一眼就看迫的事情。不过风晴雪显然有点迷醉。
今天的场面不算大,但是也绝不算小。她是用信母君的侍卫护送到金冠王府的,此时肯定早已经轰动全城。
隆重的迎接仪式上,还有不少的歌舞相扑,另外还有不少的酒席摆开。
大肆庆祝是不行的,可是在金冠王府之中庆贺,却是必不可少的。
风晴雪坐在金冠王子的身边,美丽的容颜低垂,连眼睛也不敢抬起来一次,竟然十分的羞涩。谁都明白,让她做丫头伺候金冠王子,只不过是得好听,摆明王子的高贵地位而已。
哼,这傻瓜货!薛冲在心中暗暗恼怒,风晴雪似乎是对这金冠王子有几分倾慕,不然何以显露出这种羞涩。
薛冲当然明白,一个女人对男人有没有意思,看她的态度绝对可以看出来。
薛冲有点无聊,心灵力萎缩,开始尝试进入胎息的奇妙境界。
现在的薛冲,离成就心灵力胎息之境也就只差了一点点而已,所以薛冲十分期待能够早日突破。一旦真的到了那个时候,越级挑战的感觉,想想都觉得兴奋。(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