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玲在卫生院住了一个多礼拜才回去。
期间村支书带来了慰问品,还叮嘱她不要怕。
支书说,现在不是那旧社会了,人人生而平等,就算是捡来的孩子那也不该受委屈。
徐桂枝就在旁边听着。
养母干笑着点头附和,目光却淬了毒般朝她扫来。
金玲吃着白糖水儿,陶醉地眯了眯眼睛。
她能理解这些手下败将的痛苦。
“五好家庭”这煮熟的鸭子飞了,作为奖品的一百斤大米也就跟着飞了。
一百斤啊,在这个年代,差不多是一个人一年的口粮!
而且还是大米,不是难以下咽的杂粮!
这还是肉眼可见的利益,隐藏的利益更不用说。
拿了“五好家庭”就有机会去市里参加进一步评比,这要是在市里再拿了奖,奖品的级别又不一样了。
再者如果拿了“五好家庭”,一家人就可以大摇大摆横行村里了,现在?
现在听说一家人只要出门就是冷眼。
刘慕梅就更是了。
自从发烧后,她就有些神神叨叨的了,这种时候也敢一口一个“有鬼”地到处说。
惹得村里人见她一次就要拿公安吓她一次。
家里有小孩的,最喜欢当她的面叮嘱孩子不要跟她玩。
甚至她出门溜达,要是离哪个孩子近了,人爹妈抱走孩子的同时,反手就扇她一个巴掌。
刘慕梅是准备继续被人仰视的,现在却成了个笑话,于是愈加疯癫。
她经常是不睡觉的,天天说床头有鬼。
村民们更是好笑。
没见过这么点大的孩子吓疯了的,真是自作孽不可活!
徐桂枝没办法,其他亲戚都不愿意和她家牵扯,于是她只得把刘慕梅送到了隔壁村外婆家。
自己的亲女儿自己不能陪着,还得看支书的眼色,天天过来服侍金玲。
但金玲知道,其实刘慕梅外婆家现在也是愁云笼罩。
徐天明偷人内裤被他爹打断腿的事在十里八乡传遍了,在镇中学更是出名。
他俨然被传成了个流氓,被孤立、被笑话、被打压,自己扛不住,灰溜溜退学了。
徐家还有个女儿本来是等着说对象的,弟弟得了这么个“好”名声,连选对象的底气都弱了。
这位小姨反正也是每天埋怨徐天明糊涂,埋怨爹妈平日里惯着弟弟。
总之两家都是鸡飞狗跳,只有金玲每日吃了睡、睡了吃,把刘家的医药费流水一样花。
她还没见到那个人,所以就算吃着喝着,也没心情给徐桂枝好脸色。
不过徐桂枝也不是吃素的。
只要来探视的人一走,她就骂金玲是白眼狼、讨债鬼。
金玲不理她,倒是想起来一件事。
原身是个弃婴,被捡到的时候手腕上有亲妈给她的一副红缎编的手绳,上面挂了颗金铃铛。
这也是徐桂枝愿意养她的原因之一,那可是金子啊!值钱!
原身的名字也是这么来的,只是上户口那人错写成了刘金玲。
后来这金铃铛就被徐桂枝拿走了。
金玲打算把东西拿回来,顺便把户口从这家移走。
和这帮蠢货在一起,她倒是不怕自己被带蠢。
但她以后是不会继续落魄的,她不想给这家人以后吸她血的机会。
这事她已经跟王红说了。
王红惊讶极了,还说她是异想天开。
毕竟是人家养了十一年的,哪有养女提出要分家的道理?
政策上的困难就不说了,更重要的是,别人会怎么看她?
她不被乡亲们的唾沫星子淹死才怪呢!
金玲想到这里,把小脑袋从搪瓷缸里抬起来,眼睫一眨后,神情急转直下,惨兮兮问村支书:“支书伯伯,我真的和他们是一样的吗?”
前几天她听人说支书那五岁小儿子这两年都咳嗽气喘,找不到原因,去卫生院打针吃药也没用。
金玲便告诉他,带孩子去找专门看鼻子的医生看看。
这一看,好家伙,居然是鼻后腔有只死的甲壳虫,都已经化了,只剩下一层壳,和鼻腔的肉长一起了!
这鼻子和咽喉又是一起的,刺激咽部,可不就要咳嗽嘛!
那东西拿出来当天,孩子就不咳嗽了。
支书对金玲感恩戴德,所以分外照顾。
支书方才还见金玲原本喜滋滋喝糖水。
金玲长得好看,那张恢复些血色的小脸精致出挑,飞扬的凤眼和粉嫩的嘴唇又那样灵动。
支书越看越喜欢,却见她现下露出这种三分憧憬,七分的害怕样子,顿时心疼得要命!
他心想,要不说徐桂枝夫妇是棒槌呢,这么漂亮又懂事的孩子,进他们家是他们走了狗屎运,他们俩偏就不待见!
村支书极尽疼惜地摸了摸金玲的脑袋:“是的,你是个好孩子,不比别人差。”
金玲眸中泛起泪花,一双小手紧紧绞在一起:“既然是平等的,为什么弟弟妹妹他们都有亲妈疼,我却没有呢?”
说完小猫似的抽泣一声,抱着村支书的腰,也不敢大声哭,就那么让眼泪无声濡湿他的衣裳,瘦削的小肩膀微微动着。
村支书的心再次软成浆糊,一边摸她黑亮的头发一边安慰:“桂枝就是你妈妈呀!”
说完又皱了皱眉,看向已经拿起扫帚一脸凶相的徐桂枝。
这母老虎配吗?
不怪他这样想。
那天他和村民一起把金玲送过来,医生给她检查身体,才掀开衣角,就冲他们发飙了。
“怎么搞的这孩子?浑身上下没一处好肉!是不是虐待?我们要报公安了!”
结果公安真来了。
要不是许桂枝死不承认,再加上金玲帮着说好话,她就进去了。
但经过这事,谁还看不透?
可怜的小金玲,因为不是亲生的,平日里不定挨了多少打呢!
连她二妹都敢起弄死她的心思,她以前的日子得多苦!
可怜这孩子善良,还帮她养母说话!
想到这里,支书瞪了一眼拿扫帚准备打金玲的许桂枝。
徐桂枝被他一瞪,放下扫帚,一屁股坐到地上,撒泼打滚起来。
“哎哟我这苦命的人哟!好心好意养了个白眼狼哟!天天给自己孩子吃米汤,给她吃大米饭,她还编排我不是她亲娘,要去找亲娘哎!”
村支书不理她,只警告她别再欺负金玲。
这时过来打针的小护士一脚踢在她屁股上:“吃饱了撑的坐地上干嘛,平白挡人道。”
见徐桂枝瞪她,又翻了个白眼:“医院禁止喧哗,吵到别的患者要你赔!”
徐桂枝当即没了声。
护士又说她:“扫帚放回去啊!”
虐待个孩子算什么本事,呸!
许桂枝彻底没了脾气,乖乖把那扫帚放回原位。
金玲倒不是不舍得这人进局子。
徐桂枝结婚好几年没孩子,非常焦虑,那时每天跟更年期似的,日子也不好好过。
是捡了原身之后,又有了金子傍身才有了底气,能打起精神好好生活了,还生了刘慕梅姐弟三个。
本来应该至少把原身当人看吧,谁知她被刘慕梅稍稍一挑唆就变了脸,对原身非打即骂,还不忘打击她的自信心,把她害成了个逆来顺受的包子。
要不是有幸站在了时代的风口,就原身这处境和性格哪可能翻身?
但因为这事真让徐桂枝进局子也不现实。
就算原身身上有养母打的痕迹,这年头信奉棍棒底下出孝子的多了去了,那徐天明被他爹打断了腿,也没见说要报官的啊!
加上她毕竟喊许桂枝一声妈,公安同志大概率把这事当家务事处理。
所以她是故意帮许桂枝说话的。
既然不能送人进去,还不如在村民和支书那里挣一波好感,给自己个加成buff,指不定哪天有用呢。
好在不管怎样,支书已经同意帮她搞定政策上的问题了,现在就只看某人会不会继续作死了。
几天之后,金玲痊愈,坐着运谷子的车回了村。
北沟村此时正是最活力四射的时候。
头茬水稻已经成熟,金黄稻浪随微风延去。
金玲沿着大路进了村,见王红已经在村头柿子树下等着她了,手里还捧了碗什么。
她对这个二婶还是挺佩服的,一个寡妇,却不妄自菲薄,善良又坚强。
只可惜……
算了,反正她来了,既然已经占用了原身的皮囊,就会帮原身护住这位二婶。
她远远朝王红挥了挥手,一张小脸笑得明亮极了。
她妈转头过来剜了了她一眼,跳下车一个人气冲冲回家了。
金玲不管她,下车冲王红继续笑得甜蜜:“二婶!”
王红看着这个可怜的女娃。
一张五官清秀的小脸,皮肤白得跟水豆腐一样,眼睛细长上挑,没来由让人觉得贵气。
尤其是那对瞳孔,藏着一汪泉水一样,被这夏日清晨的光一照,闪闪亮亮的。
连右边眼尾一颗小小的红痣都就像是在发光。
鱼入水,春花开,女孩儿那样鲜活,看一眼,能把一天的辛苦都忘光。
再想到这娃平日里的乖巧贴心,王红更是又欢喜又心疼,把那碗凑到金玲嘴边:“这是婶子一早上山给你捡的野菇子,放了点地瓜粉做了汤,你趁热喝了吧!”
说完摸了摸她的脸:“婶子没用,买不起肉,还得挣工分、带爱文,也没法在卫生院陪着你。”
金玲仰脸朝她一笑:“婶,我不喜欢吃肉,我就喜欢蘑菇汤。”
王红抹抹眼角,多懂事的孩子啊,怎么就这么命苦!
金玲低头去看那汤。
莹白的汤汁上浮着棕黄的菇帽。
菇帽本就自带一层晶莹粘液,加上那汤汁又用地瓜粉勾了芡,整个一碗稠稠的。
上面洒了绿白葱花,还没端到嘴边就闻出一股水灵灵的清香,喝一口,绵软柔滑。
那鲜味,比鸡汤还要浓!
她前世是娱乐圈顶流,什么山珍海味没吃过?
但原身是个愁吃又愁穿的,再加上这个年代物资匮乏,这几天就算是住院,她也仅仅能吃米饭配个咸菜,加个把鸡蛋而已。
就连支书伯伯拿了的慰问品也只是红枣、桂圆、白糖之类的。
她到这里几天,觉得自己简直是在渡劫。
每天都是胃粘膜自己磨自己,连看到地上的草都想拔起来往嘴里塞,做梦梦到的都是前世吃过的东西。
这会儿,她突然吃到山珍,寡淡许久的舌头触到那比肉还要鲜美的滋味,可想而知她有多激动。
再加上这个年代山好水好,那菇子的品质是后世不能比的,心里就更是幸福满溢了。
汹涌而来的满足感让她又想起那个人。
那个人在那人如草芥的年代,到底是处于怎样的心思,把自己的一切奉献出来的呢?
金玲那满是纸醉金迷的心里,突然涌起一股鲜活的情绪。
像一条金色的的河流,高贵又灼热。
就在她被蘑菇汤的热气熏得眼睛有些涩时,突然,一个身影从树梢蹿下:“不许吃我的东西!不然我打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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