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容欢颜顺着一飞的目光望了过去,突然睁大了眼睛,熟人,可不就是熟人!
“古修业怎么也来了?竟然还带着陆灵!”慕容欢颜似笑非笑地看向尉迟北壤,却发现他和一飞的表情都有些凝重和...古怪。
如果是古修业和陆灵,他们不应该有这种反应。可是在那一边有不下百人,除了古修业和陆灵,她却看不出来还有什么熟人。
“小小姐,慕容家的人!”长刀上前一步站在她身边,压低了声音。
啊?
长刀接着道:“我们都出自慕容家家族死卫营,从那个地方出来的人身上都有一点相同的特质。”
“什么特质?”慕容欢颜皱眉。
没想到这个问题却是难住了长刀,他想了半天不知道怎么描述,慕容欢颜也明白了,这是他们之间好像同类般的感应,不是那个地方出来的人不会明白。长刀悄悄指给她看的有四个人,四个面无表情的青年男子,他们跟在一个中年男人身边,但是长刀他们却不认识那个中年男人。
那四人应该是慕容家的死卫。
长刀觉得很愤怒,什么时候家族死卫这么不值钱了?难道不是保护着家族的人,也能受雇于别人了?
但是慕容欢颜却没有什么感觉,除了长刀十五卫,她对其它的家族死卫都没有什么感情。不过,如果那个中年男人不是慕容家的人。而且是雇佣了那四名死卫,说不定她到是可以找机会给他们添点堵。
而一飞发现的熟人肯定也不是这几个人,尉迟家和慕容家并没有深交。慕容家的人不足以成为他们口中的熟人。
她拉了拉尉迟北壤的衣摆,他转过头来,握住她的手,带着她转身走到另一边,低声道:“尉迟家的人也来了。”
慕容欢颜转过头去望着那些人,问道:“哪个?是什么人?”
尉迟北壤声音低低,道:“那个女人的儿子。尉迟长天。他身边带了八名死卫。”
慕容欢颜愣了一愣,脑子里转了转才想明白他所说的那个女人是谁。尉迟北壤的母亲死后。他父亲重新娶了二老婆,据说,他们这一代的子女都称她为枫姨,枫姨本名白素枫。她的儿子也就是尉迟北壤同父异母的兄弟了。不过,按理说白素枫是二夫人,她的儿子应该尉迟北壤的弟弟才对,但是那个人却比尉迟北壤大了两岁。
这也是尉迟北壤很恨他父亲的其中一个原因。在他母亲还没有他之前,他父亲已经跟白素枫有一腿,并有了个儿子了。
但是慕容欢颜这却是第一次听到那个男人的名字。
尉迟长天么......
她再次转过头去,这一回终于看到了那个男人,认出他,是因为他跟尉迟北壤长得有两分相似。可能是尉迟家有这个基因,尉迟长天也是极高,身材很是高大。这么看去。也是一个很是英俊的男人。
可是,还是她家男人最帅,那男人的脸只有两分相似,远不如她家男人长得俊,只是看身影还是有些像的。
“遇到他要小心点,尉迟长天是个小人。”尉迟北壤心情明显不怎么爽。没想到这个地方会遇到这么讨厌的人,“虽然他在尉迟家的地位不如那一个。但是也是白素枫的儿子,那女人护短是出了名的。”
那一个,就是养着他上回杀了的那女人的。那一个才是尉迟老太的心肝。
“难道你就不护短吗?”慕容欢颜嘿嘿笑了笑,跟他说了慕容家那四个死卫的事,“或许这一次寻宝,我们会有不小的收获呢?”
看着她那模样,尉迟北壤心头的阴云散了去,捏了捏她的脸,笑道:“你说得对,既然来了,不做点什么岂不是对不起那么贵的机票?”
慕容欢颜黑线,对他来说,机票算得上贵吗?
望了一眼黑鸦鸦的人,她猜想也许还有会些熟人夹在其中,只是现在没有发现罢了。不过这样也好,既然是寻宝,热闹一点更好玩不是吗?
慕容欢颜有点儿兴奋起来了。
不一会,法瑞克带着米娜来到他们身边,对他们说道:“我们再往前开一段再进沙漠,我刚跟其他队的几个队长说好了,在找到宝藏之前如果哪一队遇上了危险,其他几队要伸出援手。所以我们几队最好不要离得太远,现在准备出发。”
他的计划尉迟北壤他们也明白,相信其他的队伍也会有暂时合作的,毕竟这么大的沙漠里危险重重,大自然的威力他们就得小心着了。但是到时碰到一起,或是有什么利益冲突时,这种结盟应该也会很容易崩溃。
米娜跟着法瑞克转身之前看了尉迟北壤一眼,那个眼神热烈得让人无法忽略。
司三少走了过来,笑着道:“尉迟,可得小心着点,看来米娜小姐对你还是有心的啊。”
“多谢三少提醒了!”尉迟北壤沉下脸。其实,早知道会来这么多人的话他们没有必要跟着法瑞克一队。
“边走边看好了,有机会我们自己脱队离开。”慕容欢颜抚额说道,不止是米娜,她有预感,如果古修业看到他们应该会想跟他们一起走,而他身边可还带着一个陆灵。真不知道这样的地方带着娇滴滴的陆灵来做什么,可是她相信自己不会喜欢跟他们同行就是了。
他们跟另外的四个队伍重新上了车往前又开了几百米,这才下了车整理行李,一起向沙漠进发。
慕容欢颜他们走在这一队伍的最后,看不到那些所谓熟人,心情还是多少放松了一点的。
冬日的沙漠其实很漂亮,现在是早上八点,天气还好,没有城市的高楼大厦割分,抬头就能看到一大片一大片的蓝色的天空,很蓝,很清澈,远不是城市里可以看到的美景。
这个季节来沙漠应该说是很好的时候,冬天的沙漠气温低,风沙小,最重要的一点是人体所需要消耗的水量比夏季要少很多很多。
但是沙漠很干躁很干躁,这对于两辈子都生活在中国南方的慕容欢颜来说首先就是一项不适应的地方。好在她每天喝金叶汁,皮肤足够水润,但是在进沙漠之前她还是很奢侈地用了两片金叶汁给自己和尉迟北壤抹了脸。
其他人就算了,她撇嘴表示,都是大男人,脸干点就干点吧,显得有男人味不是。
不过,刚进沙漠,慕容欢颜的心还是有点儿雀跃的,谁让她只是一个二十岁的女孩呢?前世就没去过什么地方旅游,更别提离h市那么遥远的沙漠了,所以她走在尉迟北壤身边拿出手机来拍了不少照片,还让一飞给她跟尉迟北壤拍了不少合影。
“回去之后我就买一本厚厚的相册,以后我们每去一个地方都拍些照片留下来,老了就可以坐在阳台,晒着冬日的阳光,捧着相册回忆当年。”
尉迟北壤笑道:“我没想到你这么想跟我白头到老。”
慕容欢颜瞪他:“难道你只想着随便过几年就分了?”
“怎么可能,”尉迟北壤道:“如果说人有下辈子的话,下辈子,下下辈子,我都缠着你。”
慕容欢颜掩嘴直乐,觉得说这种话的男人还是傻得可爱的。
但是在走了一天之后,慕容欢颜就觉得有点儿审美疲劳了,一直都是看到大片大片的金黄色的沙子!一直一直都是那样的天空。
一脚踩下去,沙子能陷到小腿,好在他们准备充分,在她的背包和空间里备了很多的防沙套,如果没有防沙套的话,沙子进到鞋里会把脚磨破皮。
而他们的鞋子也都是买的很专业的沙漠行走的靴子,鞋底不会太软。
米娜在傍晚的时候终于忍不住跑到他们身边来,像是很有经验地教给慕容欢颜在沙漠中如何行走才能节省体力的小窍门。除了鞋子,防沙套那些,她还拿着双杖,看着慕容欢颜目光有点儿不屑。
“我们进沙漠不可能只是一天两天就能找到宝藏,说不定要在沙漠里走大半个月甚至几个月,你们准备得不充分,知道吗?你们要学会用双杖走路,我们要带很多东西,所以算是负重在沙漠中行走,在松软的沙丘上下翻越,对膝盖构成很大的压力,很容易造成损伤。用双杖行走能减轻膝盖的压力,也能节省很多体力。”看着慕容欢颜他们这些人都没有双杖,她皱了皱眉,接着道:“尉迟先生他们看起来都是很厉害的人,也都是男人,我相信他们的体力和能力,但是慕容小姐你不同,你可是一个娇滴滴的女孩子,我可不希望你一个人拖累了整个队伍。”
慕容欢颜的空间里其实是有双杖的,但是她现在还不觉得很累,准备等明天或是后天累了再用,但是被米娜这么指出来她是队伍中最弱的所在,她还是有点儿哭笑不得。
“看来米娜小姐不是第一次进沙漠。”
米娜微抬起下巴,说道:“我十三岁就跟着叔叔进沙漠了。不过,慕容小姐可以跟着我走,我会照顾你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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