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年代阮家小馆");
来店的客人都发现孙红梅换了发型,
新式的港风波浪卷,配着明媚的笑容跟白皙的皮肤,靓丽的让人移不开眼。
“阿姨,
你这头发烫的真好看,在哪里烫的?我回头也带我妈去!”
“我刚刚就想问了,阿姨真好看,保养的也好,
跟小老板在一起瞅着像对姐妹花,
叫阿姨都怕给你叫老了。”
……
自古都是女生对美最有敏感度,孙红梅被一群年轻女同志围着,你一言我一语,特别热闹。
“干脆我们以后就叫你孙姐吧,跟小老板一样有个代号,好几次我看几个年龄大点的,
都不晓得咋喊你过来,
脸硬生生的憋红了,
哈哈!”
孙红梅还真没注意到这个,
但是她也喜欢被人叫姐,“可以啊,喊啥都行!”
于是,
客人间就传开了,
以后可以直接称呼小老板的妈妈叫孙姐,
有人提议让孙红梅做了头发去照张相片,纪念一下。
孙红梅收起碗筷,笑了,“软软昨晚就带我去照了。”
“哇,你们母女俩关系真好,
太让人羡慕了。”
孙红梅幸福的弯了弯唇角,她也觉得跟软软之间的关系比之前好。
周六林桂芝特意来阮家小馆吃饭,顺便找好姐妹聊天,进来一看到孙红梅容光焕发,整个人像是闪着光一样,羡慕的不行。
“我瞅着你这日子过的不要太滋润,跟你站一起,我显得憔悴好多!”林桂芝故意酸的不行。
孙红梅睨了她一眼,“一会儿我让软软给你的汤里多加点醋,反正你也不觉得酸。”
林桂芝嘴硬道:“小馄饨加醋最好吃了!”
说完她挽着孙红梅的胳膊,感叹道:“你这样真比在厂里好太多了,我真想把那些人叫过来让他们看看,你们家的生意有多好,客人都坐不下,门外也排老长的队!”
孙红梅听出她话里的意思,轻笑了声,“没必要,已经没什么牵连了!”
这时有顾客喊了声,“孙姐!我要打包一份小馄饨!”
孙红梅连忙应了声,起身去拿饭盒,顺便收钱。
林桂芝撑着下巴看着好友在桌子之前来去自如,整个人都年轻不少,心里除了很羡慕,也很为好友高兴。
同时她也更加坚定自己的想法,不是非要在厂里干一辈子的,国家大力鼓励私营,她也应该试试。
孙红梅从厨房里端着装有小馄饨的饭盒,送到那顾客手里,“一定要拿好,小心烫。”
等回到座位,才看到林桂芝在走神。她伸手在桂芝面前晃了晃。
“想啥呢?”
林桂芝笑了笑,看了眼厨房,“这么多人的小馄饨,全是软软一个人包的?”
孙红梅点点头,“不仅是包,煮,调味都是她,我就负责端,负责最后洗碗。”
“这么厉害,会不会太累了,我说你们要不再请一个人,看看周围有没有机灵点的。”
孙红梅眼睛时刻盯着饭堂里,有人起身,她就要去收碗,方便下一个人进来吃饭。
“目前还能对付,平时周六日我侄子要是没事也会来帮忙,今天刚好他去做席了,而且主要是软软,她对每份食物的要求都很高,我给她善后还行,其他的我自己都看不下去。”
说话间,厨房门口的小铃铛响了,孙红梅连忙起身朝厨房走去,这也是软软的主意,方便她及时过去。
阮软正在调料,往每个白底汤碗里依次放入一勺虾皮,紫菜,香菜跟葱花,再放点盐,胡椒粉跟香油。
旁边的大铝锅里放着一只鸡跟几根大棒骨吊的高汤,一打开锅盖,扑鼻而来的鲜汤味,笼罩在整个厨房,香气四溢,连在外面排队的顾客都闻到了鲜美的香味。
馄饨皮薄,很容易煮熟,眼瞧着皮在锅里变的透明,漂浮在水面上,阮软就拿着大漏勺搅和两下,然后一碗十个,放入盛有高汤的白瓷碗中。
透明的馄饨皮裹着粉色的肉馅,配着翠绿的葱花香菜,别提有多好看了。
林桂芝看着面前这碗馄饨,汤底清澈,上面漂浮着一层香油跟小虾皮,她都不想破坏美感,可香气一直在往上飘,她最终还是拿起勺子,舀了一勺汤,稍微一尝,太鲜了。
不是鸡精跟味精提的鲜味,她能吃出来,就是食材本身的鲜味。
紫菜,虾皮,高汤,三者加起来,直接把汤底的鲜,突出到极致。
再轻轻咬一口馄饨,嫩滑的馄饨皮包着富有口感的肉馅,依旧是食材本身的味道。
特别鲜。
咬了一半的肉馅,丝毫没有散开,口感很紧实,跟嫩滑的馄饨皮搭配起来,有一种互补的美感。
软软这个丫头,真是太有天赋了。
几口汤下肚,林桂芝的身上已经有些热了,她把自己的薄外套打开,继续喝汤。
小馄饨,喝的就是一口汤,这汤在她这儿,已经是满分。
她平时吃小馄饨最爱加醋,可今天,什么都不想加,就这么一碗原汁原味的鲜肉小馄饨,太享受了。
林桂芝是坐在门边的小桌子,孙红梅平时收钱的位置。
在外面排队的人,靠前的部分,看的一清二楚。
有的都甚至咽起了口水。
沈康也在队伍里,他看到林桂芝吃的太香了,回头给主编示意。
“王主编,你看看,这吃的多香啊!”他上次回去就跟主编说要把阮家小馆报道上去,哪怕只是一个小小的版块也行,没想到主编一听就回绝了。
还觉得他说的太夸张。
百闻不如一见,他干脆就邀请主编亲眼来看。
没想到阮家小馆又有新品了。
王福生自然也看到了林桂芝吃的有多香,“一家不出名的小饭馆都这个点了,还这么多人排队,肯定是有过人之处啊!”
沈康连忙说道:“是的是的,我敢保证,主编你这次来,绝对不虚此行。”
王福生示意沈康把排队的盛景拍下来,沈康连忙走到一旁端起相机开始拍照,有人看到了,闻他在干嘛。
沈康连忙解释,“我是连城日报的记者,想报道一下阮家小馆,顺便拍你们的排队的样子,如果你们介意,我就不拍了。”
排队的人一听,连城日报,那可是家里每天都定的报纸,连忙询问道:“那拍了我们能不能上报啊?”
沈康看了眼王主编,王福生点了点头,他连忙说道:“必须呀,我们来报道阮家小馆,你们是阮家小馆的顾客,那肯定得一起上报!”
大家听了,都十分高兴,纷纷表示不介意,还说家里每天都会看连城日报,要是家人能在连城日报上看到自己,肯定特别开心。
因着大家的配合,沈康多拍了几张,可在看到镜头里的某个人时,他突然睁大了眼睛,赶紧回到队伍里。
“主编,我知道我们这篇报道如何能引起大家重视了!”
王福生有些不理解,“都排这么长的队了,还不能引起大家重视?”
沈康连忙说:“不不不,这只是群众的声音,可你猜我看见谁了!”
王福生看沈康脸上抑制不住的兴奋,他奇怪的回头扫了眼,“谁?”
“连城市工商局局长,季远!”
王福生瞬间不淡定了,“就是那个年纪轻轻都上任工商局局长的季远?他也在排队?”
这家小饭馆难道没有打点工商局吗?
局长都来了,他们还没得到消息。
这要是例行检查弄出点啥,那就尴尬了。
刚好,这就是新闻!
这就是热点!
“一会儿,我们去采访下他,要是采访的好,我给你一个二分之一的版面报道!”
沈康双眼发光的看着王主编,二分之一版面!
他出息了!
要知道之前他都是跟其他记者的报道挤在一起,多一个字,都要被勒令精简文字,如今,主编说,要给他二分之一的拌面!
这实在是个天大的好事!
他一定要好好把握。
终于轮到他们了,沈康跟主编进去,找了一个最外面的位置,方便一会儿跟局长搭话。
排队的时候,不好插队,可吃饭的时候,可以借着拼桌邀请他一起来吃啊,这样不就方便采访。
沈康觉得自己想的办法实在是太妙了。
然而他没想到,他的目标进门后,直直的走向厨房那边的长条桌,在最边上的位置坐下了。
是了,人家是局长,局长能随便跟人拼桌吗?
顶着王主编的眼神压力,沈康看到孙红梅端来了小馄饨,仿佛看到了救星。
“主编,小馄饨来了,采访很重要,可品味道也很重要,不然一会儿跟局长没有方法搭话。”
孙红梅把小馄饨放在他们桌上,“请慢用。”
王福生看着她,突然生起一丝善心,特意小声提醒道,“那边长桌,最左边的客人,是工商局局长,你一会儿表现好点,多做事少说话,拿不准的就说不知道,千万不要乱说话,晓得不?”
孙红梅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眼里浮起笑意,“他是我们家的常客了,小饭馆没开就一直在我家吃,只是看着不好接近,其实人很好,彬彬有礼,一点架子都没有!不过还是要感谢你们提醒,请慢用。”
王福生跟沈康面面相觑,皆在对方眼里看到了震惊。
她们都晓得这是局长,还敢让局长排队,关键是,局长还自愿排队。
这小饭馆的老板到底是什么来头?
可现在他们顾不得想那么多了,因为鲜肉小馄饨实在是太香了。
沈康为了避免再发生上次的意外,赶紧端着相机拍了一张照片,这才开始享用美食。
王福生就没那么多顾虑,他拿起汤勺舀了一勺汤,一送入口中,止不住的点头,“鲜!汤是下了功夫的!”
“写报道时,一定要突出这个‘鲜’汤底鲜,肉馅鲜,记住了没?”
说着,他又喝了一口汤,胃里暖暖的,别提有多舒服了。
沈康没想到小老板手艺会这么好,上次的麻婆豆腐已经让他体会到什么叫人间美食,这次的小馄饨又惊艳了他的早餐时光。
的价格,值了!
一想到天冷的时候,在这儿喝完小馄饨,整个人该有多舒服。
半碗馄饨下肚,鼻子尖已经冒出了小汗珠,可他一点都不觉得难受,反而有种畅快淋漓的爽!
“主编,你说住在这附近的人该有多幸福啊!”
王福生也是这么认为的,他家附近要是有这么好的小馄饨,他肯定天天都来吃。
“你别光顾的吃,想想一会儿采访的事!”
沈康摇了摇头,现在什么事都没有享受一碗小馄饨更重要!
什么局长,不也是跟他一样,沉迷吃小馄饨吗?
天大地大,馄饨最大!
只是嘴上还是要应付下,“在想了在想了!”
又一波客人相继离开,吃完馄饨的林桂芝也加入了帮忙收拾的阵营里。
孙红梅过意不去,让她坐那儿。
可林桂芝执意要帮忙,两个人收拾起来总比一个人快。
两三次后,门外排队的人少了很多。
沈康瞅着那位局长吃饭也太慢了,他们都吃完有5分钟了,那局长还没吃完,难道是他们吃的太快,牛嚼牡丹?
实在不好意思在占位置,外面还有排队的,沈康决定现在就去采访。
王福生叮嘱道:“一定要表明自己的来意,让他看到你的诚心,如果他不想被打扰,你也别太坚持,免得让人家不舒服。”
周六日的,谁都不想好好的休息日被打扰。
沈康连忙点头,只是他刚走一半,眼瞧着一个扎着丸子头的女生从厨房里走出来,熟练的迈向他的目标人物。
这难道就是人人口中的小老板?
“小老板,这汤底是用什么熬的,太鲜了,我回家也想试试!”
阮软莞尔一笑,捡重点的说:“一整只土鸡,再加三根棒子骨,放到大铝锅里一直煮,水第一次就放满,后面就不要在加水了,如果非要加,就加刚烧好的开水,千万不要加冷水!”
“那小老板,你这锅汤熬了多久?”
“从昨天下午5点开始熬的!”阮软丝毫不吝啬,几乎有问必答,如果大家愿意尝试,她只会觉得更开心。
阮软走到季远旁边,看着他一碗小馄饨喝的连汤底都不剩,眉眼浮起笑意,“够不够?要不要在来点?”
季远摇了摇头,把手边一个牛皮纸袋递给她。
“什么东西?”阮软打开上面的线圈,往里一看,里面放着两本最新的化学课外教材,还有一本英语周刊。
她挑了挑眉,看着季远。
“去出差,路过时觉得你会需要。”
原来又去出差了,难怪她上新麻婆豆腐时没见着他人。
“谢谢了,不过,你错过了我的麻婆豆腐,有人还专门为我的麻婆豆腐改了诗句,‘此菜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享’厉不厉害!”
季远闻言,一双静默的眼眸里闪过笑意,“那一定很好吃。”
“不过,这碗小馄饨,也配得上!”
阮软神气的哼了声,实至名归!
“软软,再加8碗馄饨!”
阮软赶紧应了声,回头朝季远晃了晃手里的牛皮纸袋,“我要去忙了,再次谢谢你的资料,下次来我请你吃饭!”
给钱,太俗气了。
不给,显得她太失礼。
阮软不是爱占小便宜的人,但偶尔有些小手段,她还是喜欢使使,毕竟唐僧肉,各路妖怪都想吃。
季远看着阮软进了厨房,透过一旁打开的窗户,他能看到她在里面忙碌的身影,而那些白色的烟雾,更为她增加了几分味道。
人间烟火,大概形容的就是这种画面吧。
“您好,打扰你一下,我是连城日报的记者,我叫沈康,那个我能不能占用您一点时间,采访一下您,是关于这个阮家小馆的,我们刚好要做一期阮家小馆的报道,我觉得您身为工商局局长,又是阮家小馆的长期食客,一定很有发言权,不知道您能不能答应我?”
季远审视着面前的人,包括他拿出来的记者证。
上面的确有连城日报的公章。
“不能拍照。”
沈康连忙点头,他只求采访,拍照什么的想都没想过。
季远点了下头,“那我们出去还是在这里?”
沈康连忙说道:“我跟孙姐打过招呼了,他说可以在店里、”
季远嗯了声,“那开始吧!”
“好,请问你觉得阮家小馆总体给你的感觉如何?”
季远环顾了眼四周,又看到厨房里的阮软,他眸光一动,“很温暖,还有就是,哪里都好,场地有些太小。”
对对对,连局长都感觉到了,这场地太小了,要是场地再大点,他们也不用在门外等那么久!
沈康连忙记在小本本上。
“那你觉得阮家小馆开业至今,哪一盘菜最得你心。”
“每一盘!”
沈康眼神示意季远在多说点,比如每盘都是什么味道啊,都多么好吃啊,只是季远只是淡淡的对他笑着。
沈康不死心,继续问道:“那请问你觉得小老板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季远又看了眼阮软,正好阮软忙里偷闲,往窗外看,俩人的视线又对上了。
季远移开了视线,说道:“很有朝气,有很多想法,很认真,最重要的是,她做的食物,让人吃了很有幸福感!”
多说点,再多说点!
沈康有些激动的奋笔疾书,生怕错过他的任何一个形容词。
……
周日沈康加了个班,特意跟王主编一起编辑了报纸版面,终于在周一凌晨5点,印有阮家小馆的报纸,随着各大邮电局的报纸配送服务,送到了连城市的大街小巷。
“爸!你看这不是软软跟红梅吗?”一大早孙红城拿到报纸,稍微一浏览,立马跑回了家里。
孙老爷子正在熬白粥,一听到儿子的声音,全家的人都停下了手头的事,围了过来。
连城日报生活版面,将近一半的位置都在说阮家小馆。
上面刊登的有阮家小馆的招牌,小黑板,除了一碗鲜肉小馄饨外,还有一张阮软跟孙红梅的照片,照片里俩人站在阮家小馆的招牌旁,带着一脸笑容,眼神坚定的看着镜头。
明明很恬静的两张面孔,却让那个大家感受到一股力量。
孙老爷子颤颤巍巍的戴上老花镜,最后干脆把报纸递给孙绍元,“念念,都讲了什么!”
“深秋街头显奇景,众人排队为哪般?
连城市五三路……不仅如此,在这么多的排队者当中,有一位特殊身份的人,连城市工商管理局局长,季远,据悉,他是阮家小馆的资深食客,从小馆前身还是早点摊时,就已经时常在这里用饭,在他的口中,阮家小馆是一个让人感觉很温暖的地方,不过他也有些遗憾,认为小馆场地太小,跟本记者一样,觉得排队需要太久时间……
另外,阮家小馆的老板,也受到了季远的大力夸赞,据说,阮家小馆的个体餐饮申请书,已被挂在工商局大厅内,成为各行各业申请营业执照的模板,谈到阮家小馆的老板时,季远说道,她是一个很有想法,很认真,敢想敢做的人,正是我们新时代人都需要学习的精神……
无论是口水凉面、红油辣子、豆角焖面、鲜肉小笼包,亦或是让人想起就口舌生津的麻婆豆腐跟鲜到极致的小馄饨,阮家小馆都拿出了百分之百的诚心,小老板说过,食物能治愈一切。
让我们一起期待阮家小馆为大家呈上更多令人拍案叫绝的美食!”
孙绍元念着念着声音都有些哽咽,他念道工商局局长那里,非常庆幸自己上次为这位提供了极致周到的服务。
孙老爷子伸手接过了报纸,看着上面的照片,一连说了几个好字。
“红城,你下班回来时去玻璃厂买个镜框,咱们把这报纸装裱起来!”
孙红城特别高兴的应了,上班路上听到工友们讨论今早的报纸,不少人都谈到了阮家小馆。
他腰板挺的倍儿直,“你们怎么也在聊这个啊,我耳朵都听出茧了,这是我妹妹家的小饭馆。”
此话一出,他身边瞬间围满了人,有人拿报纸跟他比对。
“都说外甥像舅,她们还真是你妹妹跟外甥女啊!”
孙红城清了清嗓子,“那当然,如假包换!”
“红城哥,咱们都是自己人,我们去能不能抱你的名字,不排队啊,这么多人呢!”
“是呀,红城哥,你外甥女做饭真有这么好吃吗?回头我要去尝尝!”
孙红城摸了摸鼻子,“报我名字也没用,插队肯定不行,不过我提醒你们一句,要去赶紧去,趁早去,跟你们一样看到报纸慕名而去的人,只会多不会少!”
所有的人都一阵哀嚎,只有孙红城掏了掏耳朵,哼着小曲去工位上班。
怎么办,谁让这是他的外甥女。
外甥像舅,软软一定是随了他的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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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八十年代阮家小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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