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布帕丽斯。”
罗伯特校长站在讲台上,挨个点名发放着毕业证书。
“秦寿。”
“谢谢。”秦寿接过证书微笑道,看着一旁格温焦急询问的眼神,秦寿试图用眼神告诉他“人在后面,不用担心。”,但显然两人的默契远没有达到可以用眼神交流的地步。
秦寿眼睛都快拧抽了,格温也依旧一脸懵逼的样子。
罗伯特向礼仪性的秦寿点了点头,继续叫道:“彼得帕克。”
无人回应,罗伯特只好再叫一遍:“彼得帕克。”
话音还未完全落下,就见彼得背着书包慌慌张张的赶来。
“对不起。”彼得接过证书,对格温说道,接着他便当着全校的面,一把搂住格温,一吻而下,顿时引来了全校的欢呼和起哄。
吻完下台的时候还骚包的跟罗伯特击了个掌,对此罗伯特也只能露出尴尬而微妙的笑容,心中恐怕已经不知多少次暗骂这个臭小子。
台下,感受着身旁芙兰炽烈的目光,秦寿有些脸红的挠了挠鼻子……明知故问道:“看我干嘛?”
这大庭广众的,他才不要那样子。
见自己的男朋友居然毫无表示,芙兰直接将手伸向了秦寿后腰的软肉上,轻轻的捏起,然后一圈,又一圈……
秦寿依旧面无表情,只是额头明显冒出了一层细汗。
“真是的,亲一下又不会死……”芙兰一脸不开心的小声抱怨着,“听说布兰克街有家牛排做的不错。”
“有我做的好吃?”
“我不管,我要吃。”
“好吧……”秦寿无奈道,然后搂住芙兰的肩膀,看看四周,犹豫了一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她的小脸上‘吧唧’了一口。
……
没过多久,典礼结束后,大家来到学校的草坪上,与家人同学合影留念,聊着未来人生的规划,或是今晚去哪里聚餐。
乔治也抽出了几分钟的时间来和格温留念,不过只是照了张相后便急急忙忙的走了。
这一世因为秦寿的存在,让纽约的治安大好,因此乔治对彼得和格温的感情也并没有太多反对,毕竟纽约那些真正有能力报复蜘蛛侠或者乌鸦的组织,如今基本已经不复存在。
虽然多少还是有些不喜,但综合考量之下,为了女儿的笑容,他还是勉强默认了这段关系。
不过如今他对秦寿就是乌鸦这件事还并不了解,只是多少有些猜测,之前给他写推荐信,更多的也是因为他曾见义勇为的功绩。
而秦寿之所以没有说出真相,其实也只是一种玩乐式的恶趣味罢了,他就是想看看乔治什么时候才能发现自己就是乌鸦的事实。
虽然这也没什么实际意义,但好玩啊……
毕业的离别虽然让人伤感,但一想到至少三个多月,而且没有作业的假期,秦寿心中就乐的发颤,其他那些乱七八糟的情绪全都被抛之脑后。
家庭聚餐之后,秦寿就什么也不干,宅在公寓里,吃着外卖打着游戏过了三天猪一般美好的生活。
这才是当代恶臭青年应该做的事情!
另一边的彼得就没那么好过了,忙着复习act考试的同时,还找了一份为报社拍照的兼职,每天靠卖装13自拍维持生活。
也不知道彼得是怎么想的,以他的天赋和能力,找什么工作不好,偏偏去做记者,哪怕和格温一样找个科技公司打工也比这个强啊。
难道,卖装13自拍挣钱很爽吗?
好像是挺爽的……
……
下午两点,布兰卡街。
几天的放纵生活后,秦寿终于带着芙兰来到布兰卡街的牛排店,至于为什么两点才来……因为芙兰没起,秦寿在打游戏。
很正常的事情嘛。
牛排秦寿还是比较喜欢吃的,不说味道怎么样,至少做为一个肉食主义者,那种大口吃肉的快感还是很不错的。
一个年轻的华人服务生将食物放在桌子上,礼貌的说道:“你好先生,您的全熟牛排好了。”
嗯?
听着那颇具华夏地方特色的英语,秦寿不禁一愣,犹豫了一下问道:“朋友,你是河南的吧?”
那服务生明显愣了一下,然后惊喜的说道:“咦,老乡,恁也是河南的?”
“不是不是,我不是河南的。”秦寿连忙摇手道,他只是听出了口音而已,毕竟河南也是人口大省,大多华夏人多少都能听懂一些河南话,甚至说两句也不是问题。
“不是河南的?哦……”那服务生明显有些沮丧,不过紧接着便说道:“那也莫事,在这儿,只要是华夏人,那就都是老乡!自我介绍一下,俺叫李山。”
秦寿笑着点了点头,对李山的话表示赞同,然后自我介绍道:“你好,秦寿。”
“咦,老乡,恁咋骂……哦,对不起,对不起,秦老哥,你看看我这嘴笨的。”李山满脸歉意的道,同时心中为秦寿默哀的一秒钟,随即岔开名字这个话题说道:“老乡,恁是那人呐?来美国旅游来了?”
反正这个点,饭店也没什么人,李山干脆就和他们聊了起来。
没有理会一旁已经笑抽了的芙兰,秦寿尴尬的笑了笑道:“我山西人,在这上学。”
“咦,你也是来上学的,我也是哩,我在纽约大学读研究生,老哥恁在那个大学?”
“叫我老弟就好,我高中刚毕业,也准备上纽约大学。”
秦寿的sat分数已经出来了,考了2299分,虽然距离目标分差了一点,但纽约大学是没跑了。
就在这是,秦寿突然想起了什么,心中一震,对李山问道:“老哥,冒昧问一下,您在国内,是那个大学的?”
“我呀,说出来怪不好意思的,俺是北大的。”李山有些羞涩的说道。
至于秦寿,他已经快被震傻了,看李山的眼神更是不自觉的带上了敬意,甚至,敬畏。
河南人……
北大……
纽约大学研究生!
秦寿心中已经不知该用什么词语去描述了。
要知道,河南那个鬼地方,能从那千军万马中杀到一本就可以堪称是人形牲口了,而这老哥,居然一路从河南杀到北大,然后又杀到了纽约。
这简直就是英雄般的人物啊!
放在玄幻小说里,那就是妥妥的主角啊!
“老哥,啥不说了,我服了!”
“不敢当,不敢当,这有啥,你看看你这弄的人怪不好意思的,哈哈哈哈哈。”李山挠了挠头,又与秦寿拉起了家常:
“咦,你说说米国人这地方,也是日怪多哈,哎老哥,你听说过蜘蛛侠的莫有,就那个穿的身红秋衣红秋裤,在大楼上晃荡来晃荡去的那个,还有那个乌鸦,也不知道为啥,叫个这名,跟个黑舍会老大似的,不过听说人不错。
还有还有,你知道不,这前段时间啊,这地方还出了条大蜥蜴,还是人人变的,多可怕你说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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