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你没事吧?”十一紧张得上前询问。
“不碍事!”焰华擦掉血渍仍了一粒丹葯在嘴里。紧锁眉头看着阵中变化,红原阵内的阴气少了很多。焰华舒了一口气,总算顺利得完成了,只是他不知刚刚是谁暗地里助了血相老祖一把,那人的实力应该和血相老祖不相上下。不过让他倍感疑惑的是那人却突然收了手,不然他也不会只是吐血这么简单。
那背地出手的人倒底是何居心?似乎不像是血宗的人,难道说是魔宗的?如果真是那样,只怕这凡世间会劫难不断。
可这世间如何又与他何干?焰华定了定心神,从方信那里借来了七彩莲台,抛入红原阵内。莲台本身就有驱邪避凶的作用,入阵以后,只见七彩霞光一闪,以莲台为中心形成一个巨大的漩涡将,阵内剩余的邪气吸食,慢慢得在莲台上方形成一个巨大的黑色圆球。圆球不停得旋转,越转越小,越转越小,最后结成一颗黑色的圆珠,最后这颗圆珠落入莲台之内,被一片莲花吸收。
起初看见那片莲花变成黑色时方信吓了一大跳,虽说七彩莲台跟天宵的云舟一样基本上都是代步的工具,没个实力不错的弟子都有那么一个,但是乘了这么久也算有些感情。如果坏了,他拿啥东西飞来飞去?如果把乘骑的工具比作车,那七彩莲台无疑是车中“别摸我”,学称就是宝马。(汗~)
能挡风能遮雨,时速超过千万里。能坐还能躺,比御剑飞行强,而且比御剑飞行拉风,最主要它是身份的象征,别人一见七彩莲台就知道:哦,这人的师门是忒牛b门派星云宗。站上莲台吹个小风儿,弹个小曲儿。绝对能引得无数少男少女星星眼。居家旅行逃跑赶跑,泡妞耍帅可得靠它,怎么能坏呢?
莲台兄似乎听到了方某人心中的呐喊,它也不舍得离开这么英菌(错字是故意的)的主人,于是霞光一闪,变黑的pp(片片)又白了回来,然后欢快得跳入方某人的怀中,继续幸福美好的生活。(有没被雷到?故意地)
焰华手指一点,飞出一根细针。射入阵眼的那滴魔血中,魔血瞬间膨胀炸得粉碎。红原阵被彻底瓦解。焰华心中纳闷,照理说就算他挡了邪气,有血相老祖在要破阵也要费些功夫,刚刚那样子血相老祖明显没有操作阵法,难道前面还有什么陷阱?焰华挡手,让大家慢慢前进以防有诈。
等一路通行无阻来到大厅时,发现白千水被钉在了壁炉之上,双目怒瞪。右拳紧握,血水沿着壁炉流了一地,而血相老祖早已不见踪影。焰华翻查了一下他的尸体,得到一个结论:白千水是血相老祖杀的。难怪他死前一脸愤怒和不甘。
没了血相老祖,修魔者们失去了主心骨,顿时溃不成军。很多开始四处逃散,被先知先沉的蒙奈秘书沿途拦截。留一个下来也会对华夏今后造成莫大隐患。
今天有太多人见识到了修真者的厉害,华夏因为灵气稀薄的关系没有修真者,焰华本想将在场各位的这部分记忆除去,但各家家主一再承诺会严守密秘,若有谁将此事宣扬出去必遭严惩。其实各家主也有自己的考量。存着这份记忆去进三界说不定机缘之下说不定还真能入道。
焰华等人虽然没说来自哪里,但是家主们都是成精地老狐狸,蒙奈的秘书他们是见过的,如果猜不出这种神奇力量与《三界》有关,这几十年也就白活了。只恨当初蒙奈上门对他们说游戏有对修为有益时个个都不以为意,要不这会儿说不定已经有人超脱凡体。
像陈硕那样御剑腾空他们很是羡慕呀。
得到各家保证焰华点点头,带着方信等人回头驰援轩墨他们。家主们的那点心思哪能瞒得住他?他轻笑一声和众人没入地下,剩下的事就交给蒙奈的人还有各家家主去处理,反正无非就是些利益瓜分的锁事。他没兴趣。
等方信等人赶到袁家过后,发现轩墨等人正对着碎裂的传送阵发呆,除了房子里随处可见的打斗痕迹证明确实刚刚经过一番激烈地争斗以外,哪里还看得到修魔者的身影。
整个第三公馆早已人去楼空。
“怎么会这样?”方信问轩墨。
轩墨收了剑。理了理被砍掉一大块下摆的衣服讪讪得说:“你问我。我问谁去?”
方信直接白了他一眼,跳过他来到方越面前。在他旁边方云山正坐在地上调息,似乎受了些伤。“外公,舅舅没关系吧?”不远处方翩翩也睁着双大眼睛焦急得询问里,眼里隐隐泛着泪光。
“放心吧,不碍事,一会儿就好。”
听到方云山没事,方信和方翩翩都舒了一口气,“外公这是怎么一回事呀,真杀光了吗?”他记得人数可多呢,没道理会杀得这么快呀。
方越一听,马上苦笑,要是都杀光了那还好说。
“杀什么杀,都他妈跑了。”蒙奈啐了一口,也不管地上有没有血径直坐在地上,两腿一伸颇有点想睡觉的味道。
又跑了?这血宗未免也太虎头蛇尾了吧?他们来华夏的目的为何?为何又突然撤去?方信可不认为对方是怕了他们。就是这样才越让人想不通。
“我想这次撤退并不在血宗的计划之内,像是突然接到了什么指示。无量老头儿在撤之前神色也有些诧异。”轩墨总算说了句有用地话。他打了个哈欠,捏了个法诀把传送阵炸得粉碎,然后又用神识扫了一下袁宅,在确定没有残余的修魔者以后,拉着方信就往外走去:“走吧,人都不在了留在这里还有什么意思。”
接下来的俗事与他们无关。
这架干得很郁闷。特别是方信在得知他将连续一周没有嗅觉和味觉以后。他就说嘛,明明第一次离开第三公馆的时候他就恢复了嗅觉为什么到了白千水那里那么重的血腥味居然没有闻到。没嗅觉就算了,可为啥连味觉都没有?吃饭如果腊嚼也就算了,喝酒居然也跟喝白开水没区别?天啊,人生还有什么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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