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梁喜春出身贫苦山村,但她在大城市里混迹多年,整个人从内到外已经和城里人没什么两样。精致的妆容,高档的定制套装,香水是香奈儿的,腕表是卡地亚的,俨然一位生活优渥的都市小资女郎,如果不明说,没人会认为她来自一个曾经人均年收入还不足一千块的穷乡僻壤。
再加上她正卯这劲儿的试图勾引萧晋,所以对于个人的清洁卫生极为在意,身上绝对没有一丝不该有的味道,因此,她的鞋子自然是不会臭的。
然而,这根本就不是臭与不臭的问题。王博超之所以会主动来向萧晋道歉,是因为萧晋的国安身份,因为不想在如今这个节骨眼儿上节外生枝。作为一名一向高傲的军二代,他连董雅洁都不放在眼里,又怎会看得起萧晋?
打个简单的比方:如果他自认为自己是贵族的话,那么萧晋在他看来就是一个有钱有能力的平民,而平民的佣人是什么?只能是贱民了。
现在,他被迫要用一个贱民的鞋子来喝酒,可想而知会有多么的屈辱与愤恨。莫说梁喜春只是中上之姿,就算美若天仙,他也不会甘心!
屏住呼吸,他用极快的速度往鞋子中倒了三次酒,连喝三口之后就将鞋砸在了对面的墙上,强抑住胃里翻腾的呕吐欲望,咬牙问:“萧先生可还满意?”
萧晋却不理他,只是远远的瞅瞅那只已经断了后跟的鞋子,就一脸宠溺的对梁喜春说:“哎呀!你的鞋子不能要了,待会儿先生给你买双新的,好不好?”
尽管知道他是在演戏,可梁喜春已经顾不了那许多了,机会难得,必须好好把握。双臂蛇一样的勾住他的脖子,她腻着声音道:“如果可以的话,喜春倒希望永远都没有新鞋子穿。”
萧晋哈哈一笑,手指点点她的鼻尖,半真半假地说:“你个贪心的小浪蹄子,爷儿可只有两只手,永远这么抱着你,还怎么抱别人?没鞋穿你就光着脚走路吧!”
“萧晋!”梁喜春噘起嘴刚要再撒撒娇,就听王博超突然一声大吼,“你到底还想怎样?”
萧晋抬起眼皮轻蔑地瞅着他,脸上的表情玩味儿十足。
“王大公子,是不是觉得很委屈、很想杀人?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会儿你心里应该正转着将来有机会该怎么折磨我才解气的念头。另外,你肯定也很奇怪,我只是一个小小的国安调查员而已,区区少校军衔,虽然占着理,但你已经降尊纡贵的主动寻求和解了,我为什么不抓住这个机会?又凭什么敢这么羞辱你呢?”
说到这里,他冷冷一笑,将梁喜春另一只脚上的鞋也脱下来丢在桌子上,然后就那么抱着她站起身来。“王博超,醒醒吧,你在爷儿的眼里就是一个屁!爷儿之所以会答应你的宴请,为的就是要当面好好的玩儿你一把。
和解?笑话,狗咬了人让狗道歉是什么鬼?有资格跟爷儿提那两个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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