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永贵按照西洋老爷的指示,赶往了良乡县,朱舜也去了一趟良乡县,让三叔赶紧停下生产把水力纺纱机拆干净,存放到京城里租的库房。
女真人即将翻越喜峰口的消息,朱舜本来想传遍北直隶,刚在黄村把这个消息散播开,就被沉默寡言的总旗朱忠义阻止了。
饶是以朱忠义见惯了生死的性情,还是被这件事吓了个半死。
老百姓有两件事千万不能干,一旦做了,就是抄家灭族的大罪。
私藏火器铠甲,散布谣言。
老百姓买来一些刀剑放在家里,只要不明目张胆的拿到大街上,没有多少问题。
唯独火器和铠甲,只要是被发现了,不管是谁都逃脱不了一个死字。
散布谣言就更严重了,这可是造反者的惯用伎俩,谁敢散布谣言,谁就是想要造反,三族都不灭了,直接夷灭九族。
朱舜站在黄村的石桥上,看着以里长为首的一部人还是不肯离开这里,藏到安全的山上去。
也没说什么,带着家人们离开了这里,朱舜已经仁至义尽了,他们自己找死那就没办法了。
家里人在京城里安顿好,朱舜了却了一桩心事,继续两耳不闻窗外事的编教材。
科学一共分为七大基础学科,朱舜现在编写的第一科教材,就是七大基础学科里最重要的数学。
其中包括了几何学、运筹学、泛函分析、拓扑学等等,这一科教材又分为初中部分和高中部分,大学部分暂时还用不上,就没编写,等以后再说。
朱舜刚把最后几页写完,总旗朱忠义就走了进来,交给朱舜一封信:“曹总旗的信。”
曹总旗?朱舜可不认识什么曹总旗,很随意的打开了信封:“二叔,哪个曹总旗。”
总旗朱忠义的口气,也是很随意:“曹文诏。”
朱舜的手指头突然抖了一下,信封差点掉在地上,这位可是明末第一猛将,真的做到了七进七出的主儿,而不是演绎话本里的故事。
拆开信封,看了一眼里面的内容,说是感谢朱舜的军袄和燧发枪,让他带着兄弟们完成了深入女真腹地三百里的壮举。
朱舜看完手里的信,真的是忍不住震惊了,这个深入女真腹地三百里可不是夜不收的单打独斗。
而是在没有给养的情况下,率领数千人深入,在女真鞑子疯狂的反扑下,最后还能保持八成的人数退回来。
朱舜不得不感叹了一句:“曹总兵真是写的一手秀气八分书。”
曹文诏这样在刀口上舔生活的武夫,会写字就不错了,朱舜没想到曹文诏竟然会写八分书,还那么的秀气。
字迹秀气,为人一点也不秀气的曹文诏,正在粗暴的打扫战场。
“总兵——总兵——”
大风呼啸的旷野上。
曹文诏刚刚拿刀剁下一名商队护卫的脑袋,一名总旗兴奋的跑了过来:“总兵,我抓了一个叫做金之俊的汉子,他说自己是朝廷的正五品郎中。”
“总兵,这可是主管一司的大官,换你一壶酒没问题吧。”
其他总兵操练麾下的军士,都是在校场上一板一眼的劈刀射箭,曹文诏练兵只干两件事。
一是斩杀关内的流寇,二是斩杀关外的晋商。
曹文诏进攻的这支多达数百人的商队,就是一支走私鸟铳的晋商,可惜不是粮食,要不然曹文诏又能让兄弟们在战死以前,多吃几顿好的了。
曹文诏的眼睛一瞪,走到总旗面前,瞪着他拖过来的一名士子。
还没等金之俊开口说话,曹文诏一刀砍掉了他的脑袋,嘴里骂骂咧咧道:“他要是郎中,老子就是兵部尚书,这种骗人的鬼话你也信。”
曹文诏表面上骂骂咧咧的,心里却在偷乐,又能省一壶酒了。
金之俊要是知道了曹文诏心里的想法,就算是还活着,也会被气死过去。
他金之俊堂堂一司最高长官,在曹文诏眼里竟然还不如一壶酒,还是他娘的边疆劣酒。
总旗挠了挠脑袋,想想也是,不过他实在是馋酒了,这才听信了别人的瞎话。
赶紧堆起笑脸,谄媚的说道:“总兵,我前几天可是一对一,亲手杀了一名牛录额真。”
要是一名官宦子弟,凭借斩杀牛录额真的军功,少说也有一个千户的封赏,毕竟牛录额真可是统领着三百女真鞑子。
这名没有任何背景的总旗,却只想换来一壶劣酒,能不能换来还另说。
要是被多尔衮听到,估计也能气昏过去。
多尔衮也正在因为这件事火气上涌,去年他好不容易凭借军功,与兄长一起掌管正白旗,分了十五个牛录。
还没捂热乎,就被人干掉了一个牛录额真,换了任何一个贝勒也咽不下这口气。
皇太极知道自己这个军事才能最为出类拔萃的弟弟,在想些什么,扔给他一根羊腿:“十四弟,这次让你打头阵。”
多尔衮听到自己打头阵,胸中火气瞬间就没了,在长城的南边,有着无数的庄子田地,而在这里庄子里,有着数不尽的财富。
粮食像山一样高,银子像山一样高,白白嫩嫩的中原女人堆起来也像山一样高。
其他的贝勒贝子终于从可汗嘴里听到了这句话,大帐内彻底沸腾了,瞬间点燃了大帐内的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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