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逸岑看着消息,又看了眼外卖,心里滋生一股暖意。
小女朋友总是会给他制造惊喜,这种感觉很微妙,就像是一个孤独垂钓江边的老翁,终于等到了鱼儿上钩。
他也等了很久,终于等到愿上勾的她。
他打开外卖,一股焖鸡的味道飘来,香嫩有滋味。
这是他最喜欢吃的一道菜,但自他母亲去世后,他再也没碰过这道菜。
他犹豫了半晌,终于拆开了筷子,不为别的,只为小女朋友那句“要好好吃饭喔”,是她送上的,所以他都愿意接受。
宋逸岑有些颤抖的夹起了一小口菜,尝了起来。
和记忆中的味道还是有些偏差,但是吃下那股暖意与从前无二。
手机屏幕亮起,宋逸岑点开看。
【小女朋友】“好吃吗?这是我超级喜欢的一道菜喔,我决定了,我学会后亲自做给你吃”。
宋逸岑看着屏幕,眼眶有些酸涩,他母亲是个厨房杀手,可是她却愿意为了他去学他最爱吃的焖鸡,这也是她唯一会做的菜。
时隔多年,他已经快忘了这焖鸡的味道,他不敢去尝试与她有关的味道,与她有关的事都被他封尘与心底。
他一直不敢揭开,他以为揭开就是满身伤害,可是,再次尝着这陌生又熟悉的味道,心里竟是美好。
他翻开母亲的相册,对着相册里那个笑厥如花的女人释怀的笑了笑。
他想,她一定会为自己开心的。
他滑动屏幕,点开和乔依的聊天记录,回了句:“嗯,我等着小女朋友的焖鸡”。
顿了顿,他又落了几字“我一定会很喜欢的”。
乔依吹干了头发,拿起放在一旁的手机,看到男朋友的回复。
脸蛋不自然的烧红,她捏了捏自己满含胶原蛋的脸蛋,暗叹自己真是没出息,一两句话就被他撩得不要不要的。
她红着脸回复“不好吃你也喜欢啊?”
宋逸岑看了秒回:“只要你做的,不管是焦的、糊的我都喜欢”。
乔依看到他的回复,原先的温情脉脉早已消失了,因为她被“焦的、糊的”四字给成功转移注意力了。
她回了他两个微笑的表情,继而又觉得不足以表达自己愤怒,她又回了“那我以后就做焦的、糊的给你吃”。
宋逸岑看着这回复,笑了笑,小女朋友的关注点真的很容易跑偏。
想了想还是得安抚好女朋友,他回道:“只吃你做的焦的、糊的菜”。
乔依看了这句话,脸蛋又红了,她走到梳子抬,看了镜子里眼泛桃花,魅色欲滴,又羞又躁的脸蛋,嘀咕道:“自己和男朋友果真不是一个段位的”。
再撩下去,她估计今晚要失眠了。
她回了宋逸岑“要去护肤了”,然后就退出微信了。
宋逸岑又翻看了和小女朋友的聊天记录,眉梢全是暖意,所以,小女朋友这是被他撩得落荒而逃了?
……
他吃完东西,坐回电脑边整理病例,然后就有人敲门了。
他说了句请进,抬头一看始杨欣怡,继而又盯回了电脑。
半晌,他见杨欣怡没说话,就停下来问了一句:“有什么事吗?”
杨欣怡拿起刚打包好的盒饭递给他,柔声说:“一看就知道你忙于工作,忘了吃饭,这是我给你带回来的?”
宋逸岑看了她一眼,说:“我已经吃过了”。
杨欣怡有些诧异,她侧身看向垃圾桶,确实看到了餐盒的包装袋。
她尴尬的举起餐盒,忍下酸涩:“你…已经吃过了啊”。
宋逸岑上次听见几个护士说她喜欢自己,可是她没明着说,他也不好拒绝。
再者,他是知道程景业对她有那方面的意思的,也觉得该避下嫌。
他点了点头:“嗯,已经吃过了,我女朋友订的”。
杨欣怡听了后,脸色有些惨白,拿着餐盒的手有些抖,她有些恍惚的说:“这样啊。看来这盒饭是要浪费了”
宋逸岑轻声“嗯”了下,想起什么似的继续开口:“景业今天好像值班,应该还没吃饭,你给他送去他一定会吃的”。
杨欣怡觉得自己浑身发冷,就如掉进一月冷冬的湖里一般,快没了知觉。
没有什么比自己喜欢的人口中说着外一个女生,并且还要把她往外推更绝望的事了吧。
明明已经绝望到快要停止呼吸,她还是强迫的麻痹自己,不是这样的,一定是想多了。
她艰难的点了点头,“好,那我先走了”。
看着她有些萎靡的背影,宋逸岑终是忍不住开了口:“欣怡,我们几个是朋友,我希望你可以珍惜眼前人”。
杨欣怡燃起的希冀的瞬间消失得无隐无踪,她停下脚步,再次站直,抬头挺胸,像只高傲的孔雀般离开。
离开了四楼,她整个人就像木偶般,丧失了力气,她倚着墙角,滚烫的泪珠忍不住划落。
她自嘲的看了看手中的餐盒,摇晃着走到垃圾桶,把它忍到了进去。
她乘着电梯,走到天台。
看着皎皎明月,洒在大地上,显得清冷无比。
她蹲下来,抱着手止不住的颤抖。
“想哭就哭出来吧”程景业看着她的模样,满是心疼。
杨欣怡红着眼看了他一眼:“你来干什么?看我笑话吗?”
程景业无奈的摇了摇头,蹲下去,从包里掏出纸巾递给她:“我不是来笑话你的,只是想告诉你,遇到再难过的事,哭出来会比憋着好很多”。
杨欣怡盯着他看了半晌,抽泣了一会,突然抬起头看着无边月色,涌起了一股倾诉的欲望。
“你知道吗?我其实不是在斯坦福大学认识他的,我很小就知道他了。
我小时候比较怯弱,在小伙伴中总是被欺负,也不敢告诉爸妈,我以为我的童年都会在欺凌中度过。
直到有一天,我被几个小孩带着他们家的欺负到了墙角,就在我绝望的时候,是宋逸岑他出现了,他帮我把那几个人赶跑了。
他告诉我当别人欺负自己的时候一定要学会反抗。
当他向我伸出手的那一刻,我觉得他就是我的白马王子。
那天他陪我在社区公园玩,那是我最开心,最幸福的一天。
我问他明天可以来陪我玩吗?
他明明答应我了的,可是他再也没有出现。
直到我上了高三,再次遇上他,我跟他打招呼,他却漠视着从我身边走过。
他以前明明是一个温暖阳光的人,可我看到的他却变了,变得冷漠又孤独。
后来我打听到他是岑教授的外孙,我就一直关注着他。
我本来的愿望是成为一名画家,可为了靠近他,我在家人的反对中修改了志愿,报了医学。
我知晓他学医成痴,为了让他注意到自己,我大一就出国,努力学习医术,就是为了某天可以和他比肩。
得知他去了斯坦福大学,我又眼巴巴的跟着去,后来成了他的师妹,可他还是对我很冷淡。
直到回国,我厚着脸皮的和你们待在一起,得来的就只有一句我们是朋友。
明明我该满足了,可我却非常的不甘心。
我这样的人是不是太贪心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