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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社鼠 (八 下)(1 / 1)

第四章社鼠(八下)

这一晚上到底喝了多少酒,王洵自己也数不清楚。只记得自己稀里糊涂地被封常清拉着把整个安西的地形地貌,完完整整地过一遍。哪里可以屯兵,哪里适合扼守,哪里适合主动出击,诸多他这个级别根本不需要记住的军事概念,随着葡萄酒一起,带着几分炽烈,一盏接一盏灌进了他的肚子里。同时,他还稀里糊涂地被封常清逼着说了很多豪言壮语,许下了很多自己可能永远也不会履行的承诺,然后稀里糊涂地醉去,人事不省。

醉梦里,偏偏又回了长安,还是像当年那样,终日声色犬马,无忧无虑。然而朝廷却终于发现了他的才干,派他去做一个守门将领。王洵领了印信得意洋洋地走马上任,爬到敌楼之上,却猛然看见长安城已经被包围了,门外黑压压地,一片骑着骆驼的人潮。

“我还没学会怎么打仗呢?!”到了此刻,王洵才豁然发现,自己在白马堡大营中学的东西居然一点也都没记住。想要把责任推脱掉,城上城下,却又无数道期待的目光看过来,汇流在一起,重若千钧。

“二郎,小心!”关切的声音来自白荇芷。她背后,就是崇仁坊内的祖宅,已经传了整整四代,雕梁上的彩漆都日渐斑驳。

“你是我的男人啊!”恍惚间,他走入了自己的睡房。丫鬟紫萝打来热水,对着镜子喜滋滋地替他整理头发,丝毫没把外边震天的喊杀声放在心上。

“二郎,你祖先相如公当年只有十八岁,却已经带着五百绿林草莽,硬对上了大将军卫文升的五千铁骑!!”头发没等梳理完,镜子内又出现了云姨的面孔,担忧当中,略带几分恨铁不成钢。

“不用替他担心,我封常清看好的人,绝不会差!”矮个子封四叔走在云姨身后,手按刀柄,豪情万丈。

周啸风、赵怀旭、李元钦,苏慎行,一个个安西军的将来陆续出现,静静地看着他,让他感觉到自己肩膀上沉重无比。“你们都错了,我真的什么都不会啊!“王洵大声喊叫,眼前的人却瞬间烟消云散。他依旧孤独地站在城门上,门外是滚滚而来的大食黑潮。

“我真的不行啊,不行啊!”大叫一声,王洵翻身坐起。额头之上,冷汗淋漓。是在做梦,好可怕的梦!长安城怎么可能会被大食人围困?即便对方举倾国之兵东来,还有安西挡四镇在前面呢!

正迷糊间,眼角处突然瞥见了一缕刀光。“谁!”王洵立刻清醒了过来,翻身滚下床榻,同时将手探向了挂在床头的横刀。

刀不在了,只剩下了一个空荡荡的皮鞘。刹那间,所有酒意从王洵身体里消失,所有肌肉都紧紧地绷了起来。好在持刀者的反应还算及时,“我一个!”回答的声音坚硬且古怪,一听,就不是出自中原之口。

王洵戒备地提着刀鞘,定神细看,这才发现自己平时读书的地方,坐着一个身材矮小,四肢却非常结实的中年人,正拿着一块白布,不紧不慢地擦拭着自己很少用到,也很少打理的那把横刀。

“十三,是你,你怎么还没走…….”他迟疑地问。迷迷糊糊地想起,昨天晚上,就是这个人将自己扛回寝帐的。只是没有料到,此人将自己送回来后,居然在寝帐里守了一整夜。

“将军您忘了?十三从昨天起,就已经是您的人了!”放下横刀,十三膝行上前,冲着王洵再度施礼,“从今往后,就请主人多多关照!”

“我的人?你怎么会是我的人?老子要你一个胡子拉碴的大男人什么用?赶紧出去,该到哪忙活到哪里忙活去!”王洵气得差点没晕倒。这是哪跟哪啊,喝一顿酒,居然喝出了这么多麻烦来!

十三吓得向后缩了缩,委委屈屈地提醒道:“将军大人昨天亲口说过的。从昨天晚上起,十三就算您的人,可以跟着您一道做官,做大官!您是天朝的将军,不能出尔反尔,封节度当时在旁边听见的,他可以替十三作证!”

“喔!我记起来了!”被对方如此细致的一提醒,王洵终于约略想起了些具体情况。昨天晚上有人把十三搬来劝阻封四叔继续狂饮,而封四叔却突然想到自己此番出使葱岭以西诸国,身边正缺少一个得力侍卫,就将十三转送给了自己。

当时这个叫十三的家伙好像还不很情愿。直到封常清许下给他落大唐户籍,并且升他做大唐的旅率,才终于改变了主意,欢天喜地的答应了下来。

见王洵终于肯认账,倭人十三扬起脸来,不依不饶地补充:“十三既是您的属下,又是您的族人。当然要守在您的身边了!况且您昨晚又没给十三分派寝帐,十三不在这里,还能到哪里去!”

“好了,好了,我喝醉了,行了不?”王洵自觉理亏,丢下刀鞘,用手指轻轻按摩自己的太阳穴。葡萄酒味道虽然好,蓄醉之后,头却疼得非常厉害。视线之内,很多东西都是斜的,来来回回不断晃动。

十三见状,立刻乖巧地站起,走到王洵身边帮他按摩头顶的穴道。一边拍着马屁,一边低声请求道,“十三既然算是唐人了。是不是该有个姓氏?否则,大人您终日十三,十三地叫着,肯定也不顺嘴!“

“哦!”王洵的神智还是不太清醒,顺嘴回应,“那你准备姓什么?”

小心翼翼地看了王洵一眼,十三给出了一个早已准备好的答案,“属下,属下准备,准备姓王!”

这个倭人在其本国出身极其寒微,所以连姓氏都没有。此刻既然跟了王洵,改做王姓也理所当然。只是在王洵的印象里,此人的想法应该没有这么灵活才对?怎地刚刚做了唐人,思路就变得如此清晰?

“姓王啊。不错!可我这个姓氏,并不算怎么尊贵!”带着几分玩笑的口吻,他试探着询问。

十三果然上当,立刻得意洋洋地说出了内心真实打算,“昨天晚上十三想了一整夜到底该姓什么才好!今天突然想起来,将军大人姓王,十三也可以跟着姓王。日后回了故乡,十三就跟人说,这个姓氏来自大唐的一位贵族将军。谁再敢欺负十三,就是跟大唐过不去,就是蔑视整个天朝……,”

“扑哧!”没等对方把话说完,王洵已经憋不住笑意。低下头,用手指着对方的脑门数落道:“好你个十三,肚子里居然藏着这么多花花肠子。亏得封四叔一直把你当个老实人!说,你还打着什么歪主意,还不给我从实招来!“

“没歪,没歪,都是正经主意!”王十三跪在地上,满脸堆笑,“您这么年轻就做了四品将军。日后肯定还能再升官。十三现在是旅率,日后说不定也能借您的光再升几级。到那时十三就向您告两年假,租一艘大船回故乡去。穿一身将军铁衣,挎一把横刀……”

毕竟是化外蛮夷,十三虽然唐言说得日渐利落,却还没学会如何掩饰心中的野望。被王洵一问,就如同竹筒倒豆子般,将自己的梦想一一托出。王洵听着听着,心中便也涌起了几分豪气,将手臂一挥,大声打断,“租什么租,看你那点儿志气。要买,自己买一艘三层楼高的大海舟,直接雇人开回家门口去!让你当年的同伴看看,我王十三,又回来了!”

闻听此言,王十三登时两眼放光,“对,买,要买的!要买的!十三有自己的俸禄了,立了功还有赏金可拿。攒上两年,肯定就能买得起!”

“到时候我也去你家乡逛逛!”王洵笑着伸手,将十三从地上拉了起来,“别跪着了。赶紧到伙房去要些吃的来,咱们一起吃早饭!”

“我?”十三还没有完全适应自己的新身份,犹豫着问。猛然间,想起自己已经是安西军的旅率了,不再是那个被送来送去的倭国奴隶,立刻喜得眉开眼笑,“将军大人稍等,十三这就,不,属下这就去给您准备早点。不,属下立刻去吩咐人,把您和属下的早饭端进来!”

说着话,他整个人已经窜出了帐外,手脚灵活得宛若一只猿猴。

“这家伙!”看到对方那欢天喜地的模样,王洵心里也有几分高兴。昨天晚上的那些醉话可以先不去想,反正封四叔身体还健康得很,没有十年八载,无需考虑安西军的权力交接。况且王洵到现在也无法相信封常清在说那些话时,神智是否还足够清醒。毕竟眼下安西军看起来人才济济,无论怎么轮,也轮不到自己一个后生小辈来掌管大权。

倒是西行前的一些准备,需要抓紧时间去做了。他王某人现在已经不是老哥一个,随时可以来去自由。那些活着到达安西的前飞龙禁卫,那些不小心卷入他与杨氏之间漩涡,有家归不得的民壮,还有那些曾经与他为敌,后来又主动投效到他麾下的部落战士,都指望他来谋取前程。从某种程度上而言,这些人已经围绕着他形成了一个小圈子,日后将随着他的升迁而身价倍增。亦会随着他的失败而瞬间落魄。

趁着王十三去传早饭,此刻无人前来打扰的功夫,王洵强迫自己打足了精神,将最近需要做的事情一一谋划。大伙刚刚分到手的田产和牧场是不能没人管的,虽然这些土地远不及中原肥沃,无奈数量足够多。若是打理好了,有的人将来即便不幸因伤退役,也可以在疏勒河畔做个小地主。守着几百亩良田和数头耕牛过好日子。而继续跟在他王某人鞍前马后的弟兄们,也会因为名下的土地、牧场产量充足,减少几分后顾之忧。

此外,对于属下一众部落武士的训练,也需要更加抓紧。虽然这些武士个个在马上都是好身手,然而行军打仗毕竟不是赛马打猎。跟李嗣业麾下的陌刀队、段秀实麾下的斥候营相比,这些部族武士简直就是群乌合之众。与前两者一对一单挑,绝对不会落于下风。双方各出一伙人对战,则十场中至少要输掉七场以上。若是一旅对上一旅的话,根本不用打,王洵麾下的那些武士会被人虐得连北都找不着!

还有就是关于嫡系队伍训练、补充和军官的选拔问题。眼下不止是安西军,整个大唐各军镇,都存在着将多兵寡的麻烦。以王洵目前中郎将的身份,理论上说至少可带足一府兵卒,麾下设两个别将,四个校尉,八名各司参军以及旅率、队正若干。校尉以下各级军官,只要他举荐,上面便会一概照准。根本不会做任何干涉。而事实上,他麾下的兵将加在一起,才勉强能凑够一个团。(注1)凡是识得几个字,在弟兄们中略有人望者,如民壮头目魏风、朱五一等,都直接做了军官。但大部分军职却依旧空在那里,根本找不到合格人选。

带着这样一支缺兵少将的队伍出去,沿途若是遇到大麻烦,肯定应付不过来。即便路上不跟马贼、大食人的哨探或者地方豪强的家丁起冲突,到了出使的各个目的地,也会给大唐脸上抹黑。所以,要么将他们留在军中,一个都不带。要么就抓紧出行前最后这些天,打造出一伙精兵强将来。

想到这些事情,王洵立刻连饭都吃不出味道了。将十三带着亲兵辛辛苦苦传来的饭菜随便划拉了两口,就又急匆匆地去找几个好朋友商议。私下里,大伙都把西去出使当作一个难得的建功立业机会,故而也就不做任何保留,全心全意地替他谋划。众人拾柴火焰高,再加上有薛景仙这个官场老手于旁边指点,很多隐患迅速得到了解决。只有兵力问题是个真正的麻烦,但在封常清的刻意关照下,周啸风、李元钦和赵怀旭等人,都强忍着“肉疼”,从各自麾下割了几十名精锐并入了王洵的嫡系部曲。虽然依旧不能足额,但勉强将两个团的架子给搭了起来。

有了这群精锐的加入,王洵在白马堡学到的本领也就找到了展示机会。在方子腾等飞龙禁卫的帮助下,照搬当年的练兵手段,很快就将两团人马操演得有模有样。虽然对上李嗣业、段秀实等人麾下的精锐,肯定依旧会被打得毫无还手之力。然而吓唬吓唬外行和沿途马匪,却已经绰绰有余了。

人一忙起来,日子过得就快。大半个月之后,薛景仙终于找不到借口继续于安西军中逗留,只得起身回长安覆命。封常清也按照先前的私下约定,顺水推舟地点了王洵及其所部两团兵马,负责护送钦差大人东返。至于护送到何处为止,何时回安西军中缴令,一概听从钦差大人的安排,任何将士不得擅做主张。

见到下手的目标距离自己越来越远,老太监边令诚也觉得十分无奈。他跟王洵本来没什么不共戴天的大仇,置对方于死地也不过是顺应某个大人物的要求。既然王洵在封常清的庇护下躲离了他的势力范围,也就不能算他没尽力办事。况且薛景仙这厮明显是仗着背后有太子殿下撑腰,护定了王洵。作为一个聪明人,边令诚实在没有必要为了给朋友一个交代,把自己日后的出路也给堵上!

终于到了离开的这一天,安西节度使封常清、监军边令诚两个,亲自带队给钦差薛景仙送行。临别之际,封常清跳下坐骑,走到王洵等人面前,将他们身上的武将常服一一扯整齐。然后望着大伙,郑重叮嘱道:“前路山高水急,诸君多加小心。无论走到哪里,记得,你们都是我安西军的弟兄!”

王洵笑了笑,郑重抱拳施礼,“节度大人保重。诸位将军保重!我等走了,咱们后会有期!”

大多数弟兄都不知道此行的真正目的,然而作为安西军的一员,他们却隐隐感觉到了一股异样的离愁别绪。跟在王洵身后,冲着大伙肃立长揖,“节度大人保重。诸位将军保重!”

“去吧!”封常清笑着挥手,花白的头发在朝阳下显得格外清晰,“老夫带着这数万将士,就站在你们身后!”

“四叔你……”好端端地,王洵突然觉得眼里有股温热的东西在涌动,想说几句叮嘱的话,张了张嘴巴,却发现根本找不到任何恰当的言辞。来安西军,并非他的主动选择。离开安西军,也不是他自己情愿。冥冥中,仿佛有一双大手在推着他走,一步步远离长安,远离故园,远离一切他自己所依恋的地方。

到底哪里才是终点,只有老天知道!今后还有哪些磨难在路上等着他,知道答案的,也只有老天。从两年前的那个秋天起,王洵就像做了一个长长的梦。总不相信遇到的事情都是真的,却始终无法从恶梦中醒来。

“走吧,看你那点儿出息!”封常清又慈祥地笑了笑,宛若在看着自己即将出门历练的嫡亲子侄,“既然生为男儿,就别婆婆妈妈。记住,有些责任与生俱来,无论怎么逃,都是逃不掉的!”

“侄儿记住了!”王洵轻轻点头,将涌到眼角的泪水憋进了鼻孔。“四叔保重。”

说罢,转过身,冲着弟兄们奋力挥手,“上马!”

“上马——!”王十三扯开嗓子,用极不标准的唐言,将命令传了出去。

两个团的将士迅速跳上坐骑。跟在中郎将王洵身后,护住钦差大人,缓缓向东走去。渐行渐远,将无数双关切或者憎恨的目光,远远抛在了背后的群山深处。

队伍前头,有数面猩红的大旗高高地挑了起来。“安西”“大唐”“中郎将,王”。宛若数团跳动的火焰,点燃了整个秋天。

第三卷破阵子终

注1:唐代一团兵马为三百。由一名校尉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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