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战,前后加起来也不过半小时,真没有耽误太长的时间,林枫回去之后,这一觉睡得很香。
不知道是不是年纪大了的缘故,他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这种宁静无为的生活,昨天夜里舒舒服服的睡了一觉,直到日上三竿才起来,真他妹的爽。
如果日后自己能天天过这样宁静的日子就好了,不过想想又觉得不太可能,自己被戴上了华夏战神的枷锁,并被全华夏的人类寄予厚望。
华夏哪里有事,所有人想到的第一个人便是自己,好像自己如果撒手不管,便是对不起全华夏的人民。
这一世,已经很少有人能够威胁自己了,按理说自己也可以过无忧无虑的生活了。
事实却是残酷的,自己成了一个劳碌命,哪里有事哪里便需要自己去解决,今天人类内讧了,明天丧尸来攻了,后天变异怪兽挑衅了,这一切都需要自己。
林枫很想大骂老鬼的娘,老鬼身为第一太阳纪,地球上第一个高等异次元空间的强者,连自己的重生都能造就,难道还搞不定人类纪元上这些打打杀杀的小事吗?
但他却躲了起来,把华夏的安危,毫不负责的压在了自己身上,原来那些高等级异次元空间的强者,都是一群白使唤人的老狐狸。
突然之间,林枫有些怀念起这座荒山来,如果自己与刘琴,紫依儿三个人在荒山中过一辈子,也是一件很恰意的事情。
自己躲在山中的话,闲来无事打打猎,晚上则拥着两大美女大被同眠,日后生一堆的孩子,天天陪着自己的孩子玩耍。
虽然说如今食物越来越短缺了,但自己的战斗城堡中储存的食物,完全可以供自己吃一千年,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刘琴与紫依儿做的饭太难吃了。
如果自己再有美妇人那样一个厨娘做饭吃,一切就完美了。
这也是林枫随便想想而已,荒山外面还有琪琪,还有自己最敬重的王烟花,还有自己的未婚妻蓝小蝶,还有许许多多把牵挂自己的女孩与朋友。
如果自己像高等级异次元空间里的强者一样不负责任,势必会伤了他们的心,自己出了荒山,几年之内,休想有安稳日子过了?
首先天机丸的推广就是一件难事。
虽然天机丸是一件对人类好,对丧尸好,对这个世界好的公益事业,说不定依然会有很多人反对这件事情。
如今食物日益紧缺,人类直之间已经争夺的很激烈了,如果上亿的丧尸变成人类,大家共同争夺有限的资源,说不定会发生大问题。
林枫虽然不把人类与丧尸之间的区别太放在眼里,但他还是看出,丧尸与人类之间存在深深的隔膜。
想要使他们和平共处,也是一件十分艰难的事情。
一想未来的事情,林枫就头疼不已,干脆他不再去想那些烦心事,车到山前必有路。
在离别的时候,美妇人给他们准备了一块很大的腌肉。
林枫虽然没尝过,但从腌肉的色泽上看,就知道美妇人所做的腌肉,比自己做的腌肉要好上好多倍倍,如果与紫依儿刘琴的手艺相比的话,只怕要好上一千倍。
紫依儿立即两眼放光,恨不得把林枫手中的腌肉一口吞掉,在将要离开的时候,小男孩的脸上露出了依依不舍的表情。
林枫心中一动,将衣兜里的十几个生命果送给了小男孩,男丧尸也是识货的人,他立即看出那些红色的果子不是凡品。
小枣大的红果里面,隐隐有巨大的能力隐藏,仿佛要撑破小红果的果品,从里面冲出来,这样的果子如果吃下去,必然可以大幅提升他们体内的力量。
林枫叮嘱美妇人与男主人说道:“这个地方你们不能再待了,昨夜死的那个人,一定是血盟里的重要人物,虽然现在,他死亡的消息还没有散播出去,但他如果长期不回去的话,血盟势必会派出人来这一代寻找他们,说不定会寻上你们......”
“你们也不必急着离开,至少在半个月,这里还是安全的,你们可以趁着半个月的时间,搬到别处去,并将蛟龙肉转移走,嗯......凤凰城很快就要研制出一种可以破解尸毒的药丸,你们也可以去购买,那样的话,你们以后就可以摆脱嗜血的日子,变成人类了.....”
紫依儿白了林枫一眼,林枫真是越来越无耻了。
他盗了天机老人的天机丸配方不说,还把天机丸的研制成果据为己有,那可是天机老人三年以来,一千个日日夜夜的心血呀?
如果天机老人现在没死的话,听到林枫的话,也会被林枫给活活气死,他的所有努力,被林枫一句话便揽到了自己身上。
男主人与美少妇还是第一次听说世上还有破解尸毒的药丸,这颗药丸居然是恶魔林枫所在的凤凰城所研制出来的,难道世上当真有这样的药丸吗?
男主人沉吟道:“这位朋友,按理说我不该问,但你救了我们一家,我与我的妻子依然想问一下恩公的尊姓大名,也知道曾经是谁救了我们一家......”
“一定要知道吗?”
“还请恩公明示。”
“我叫林枫,来自凤凰城。”
小男主人与美妇人身体剧震,小男孩更是失声叫道:“原来你就是暗黑传说中的恶魔林枫?”
林枫摸了摸小男孩的头顶说道:“我是林枫,但我不是恶魔林枫,事实上,只有那些做了坏事,担心报应的人才把我称作恶魔……你们其实可以把我叫做救世主。”
换做别人被人称作恶魔,也许会恼羞成怒,林枫两辈子的脸皮,似乎都长到这张小白脸上了,他不但不以为意,还对小男孩吹嘘自己是救世主,比起自卖自夸的卖瓜老头,可以说更胜一筹。
男主人斥责了小男孩一句,他心中更是紧张到了极点。
林枫抚摸他们的孩子的头顶,不知道下一刻他会不会抓破他们的儿子的脑壳,并吃掉里面的脑浆呢,好在这样血腥的事情最终也没有发生。
虽然他早就猜到,林枫是人类中的大人物。
可他依然没有想到,眼前这个人会是暗黑传说中的第一恶魔林枫,那个传说中一天杀一万名丧尸,吃掉一百名丧尸脑浆的恐怖存在。
像林枫这样的绝代强者,全华夏甚至全世界只有一个。
那样的人,只应该出现在传说中,但他今天却活生生的出现在了他们一家人面前,并与那个传说中吃人不吐骨头的恶魔融为了一体。
虽然知道林枫不会伤害他们,男主人与美妇人的眼中还是露出了恐惧之色,一个能使整个暗黑世界都颤抖的人,他们怎么能不害怕呢?
听林枫说起凤凰城开发出了可以解除他们身上尸毒的灵药,一开始他们一家人还不敢相信。
暗黑世界的强者们研制了这么多年,都找不到破解尸毒的办法,难道凤凰城就有办法,是不是眼前这个人信口开河呢?
当他得知眼前这个人是林枫的时候,立即相信了他的话,末世中,还没有听说过林枫说过谎,这些年,林枫只要说谁死,还没有听说哪个人活下来。
如今他说研制出了破解尸毒的灵药,想必这件事情是真的,早就听说林枫这人不但凶残,还极其贪财。
为了发财,据说他什么事情都敢干,甚至冒着全人类的反对,与暗黑世界做血晶生意。
如今血晶越来越少,又有不少希望之城加入到这个行业中,使得血晶的利润大幅下降,他才研制破解尸毒的灵药,想通过这种药发大财。
男主人叹道:“如果真有那种药的话,我们一家人就算倾其所有,也要购买那种药,那种药如果能消除我们身上的尸毒的话,我们一家人就能活的更久一些.......”
林枫当然明白男主人这话是什么意思,世上的任何丧尸,只要一周之内不吸食鲜血的话,就会全身腐烂而死,随着末世越来也残酷,一周抓不到猎物的情况也变得越来越普遍。
最近半年,因为捕捉不到猎物,得不到鲜血而死亡的丧尸也变得越来越多,因为没有吸食鲜血而死掉的丧尸,甚至比人类与暗黑世界爆发冲突的时候死的丧尸还要多。
如果这一家人可以解除身上的尸毒的话,完全可以在末世中活得更久一些。
林枫又对这一家人表示,那种药丸并不算很贵,他们如果去凤凰城,他还可以给个友情价,更便宜一点。
男主人也表示,他们愿意购买那种药丸,不过就算他们解除了身上的尸毒,也不愿意再次融入人类社会。
这几年,他们基本上与人类社会完全隔绝了。
林枫倒也没有说什么。
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走什么样的道路的权力,自己喜欢做战神是自己的事情,这一家人喜欢与世无争,也是他们一家人的事情。
两天后,林枫,紫依儿,刘琴返回了凤凰城。
王烟花带着城里的女儿军,亲自出城欢迎林枫回归。
琪琪,赵苗苗,穆青青等平日里难得一见的大美女尽数亮相,叫围观的士兵与自由战士大饱眼福,凤凰城多美女,果然不假。
看到身旁美女环绕,林枫如同进入了群芳之国。
郑胜利,张彪,鸿钧等军方名将,以及盘古大陆的金桑宇也来了。
林枫随即把刘琴介绍给了王烟花等人。
琪琪以前也认识刘琴,她早就知道,自己的老哥在学校里的时候就暗恋美丽的校花刘琴,如今更是不知道使用什么通天的手段,硬是把刘琴从茫茫人海中找了出来。
看来这一次,他们是再也不会分开了,她的性质一下子低落了起来。
王烟花虽然心中也有些酸酸的,但她是一城的总司令,也算心胸极为开阔的女中丈夫,对刘琴的到来,她也表现出了热情的一面。
赵苗苗,穆青青几名女孩却有些沉默不语。
回到凤凰城之后,林枫找到了负责科研后勤的穆青青,叫她放下手头的一切工作,全力攻关天机丸。
林枫手上虽然有天机丸的研制配方,但采购那些炼制药丸的材料,也是一件很费心很消耗精力的事情。
经过两个月的准备之后,所有的材料终于准备就绪。
又过了两个月,穆青青终于按照配方,生产出了第一批天机丸,随后,凤凰城又在附近抓了几千名丧尸,并用他们做实验。
事实证明,这些药丸研制的很成功。
那些丧尸在一周的时间内,再次变成了人类,只是他们的身上带着丧尸特有的阴冷气息,站在人群中,依然可以被人一眼认出来。
林枫打算把天机老人的研制成功据为己有,并想通过这件事扬名天下,这种药丸自然不能再叫天机丸了。
林枫又给这种药丸取了一个全新的名字:天命丸。
既然凤凰城是天命所归,凤凰城研制的药丸,自然要叫天命丸。
林枫如约将第一批的药丸,通过雁之坞,运到了神域城楚江南,中州城花解语的手上,价格是十万纵横币一粒,反正这个价格也是天机老人定的,不得不少,这个标准要的。
而林枫运到百花城珍珍手上的天命丸,却只有五万纵横币,这叫楚江南与花解语大骂林枫重色轻友。
他们也不得不羡慕,林枫这小子握有天机丸的配方,马上就要发达了,全华夏五六百个希望之城都向他采购天机丸,这厮想不发财都难。
不过林枫也够无耻的,居然把天机丸改成了天命丸,完全夺了天机老人的版权。
雁之坞的日常工作,林枫则全面交到了刘琴的手上,刘琴以前在天机城,经常与暗黑世界的人打交道,她做这件事,比郑胜利更胜任。
况且郑胜利心中始终对丧尸有种阴影,林枫索性给他放了大假,天命丸这样赚钱的生意,林枫自然要安排自己的女人去打理。
虽然郑胜利不是贪财的人,但见了堆积如山的纵横币,难保不会中饱私囊,刘琴以后反正也是自己的女人,就算她贪一点,以后嫁给自己的时候,不还是当嫁妆送给自己吗?
林枫在离开天机城的第五个月,他开始在全华夏范围内推广天命丸,由于雁之坞人数与网络太少,林枫便把大部分的天机丸交给了长安城。
林枫提出的合作条件很苛刻,那就是天命丸的分成,凤凰城占七成的利润,长安城只占三成。
一开始长安城说什么也不同意,林枫索性不理他们,并通过雁之坞大肆贩卖天命丸,长安城见到雁之坞的生意越做越大,才慌了手脚。
凤凰城有雁之坞这个庞大的商业网络,因此林枫并不像天机城那样迫切的需要长安城的帮助,在据理力争之下,双方达成协议,按照六分之四的比例分成,凤凰城拿六,长安城拿四。
林枫倒也答应了长安城的要求,不过他的附加协议则是,有蓝小蝶负责天命丸的全权推广工作,林枫已经知道,蓝小蝶已经怀上了他的孩子,都快六个月了。
虽然蓝小蝶是未婚先孕,但她却是自己的未婚妻。
如果蓝小蝶负责天命丸的销售的话,说不定会贪污一大部分纵横币,并在将来来凤凰城的时候,给自己的孩子当奶粉钱。
南方的武汉城也得到了消息,至于要分一杯羹,替凤凰城贩卖天命丸。
合作可以,但在利润分配上,林枫却丝毫不让步,三七分成,凤凰城拿大头。
夏秋彤仅仅说了一句,我是您的女人,林枫就全面败退,把利润分配改成了五五分成。
又三个月,天命丸终于推广到全华夏。
暗黑之城里的丧尸,更是全部变成了人类,不过暗黑之城这些庞大的组织却没有因此解散,反而相互联合,形成了更加庞大的地方势力。
暗黑世界的丧尸虽然变成了人类,但他们却并不相信希望之城里的人类,由于他们总体实力要低希望之城一个级别,因此那些暗黑之城也加快了相互之间的联合。
最叫林枫意外的是,珍珍与花解语的暗黑之城合并在了一起,她们还在与楚江南密谈,打算组成一个更大的暗黑之城。
虽然楚江南将他与珍珍花解语秘密会谈的事情提前告诉了林枫,但林枫心中还是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暗黑世界与希望之城之间的隔膜变得越来越深,难道已经变成人类的暗黑之城与希望之城,在以后的日子,还要相互争夺地盘与有限的资源,并为此相互厮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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