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少年都集着要开口,李世民向后一举手,三人顿时安静下来,李世民不慌不忙道:“酒楼的损失我们也有责任,所以钱物也就不提了,但你的伙计却平白无故袭击我们,我只希望你能向我们道歉。”
“但你们也惩罚他了,不是吗?我不相信他鼻青脸肿完全是打架的结果。”张铉目光淡然地注视着李世民。
张铉心思敏锐,他知道程咬金很爱惜自己的脸面,就算打架也会护着自己的脸,被打得鼻青脸肿只有一个可能,他双手被束缚住了,当然,也可能是别的原因,张铉说得很认真,但语气又带着一丝试探。
李世民毕竟是少年,哪里能和张铉的狡黠相比,他脸微微有点红了,目光不由自主地迅速瞥了一眼李元吉,是李元吉将程咬金痛打了一顿。
张铉目光何等老辣,他立刻捕捉到了李世民的眼角余光,他也看到了站在一旁的李元吉,这个少年约十三四岁,身材强壮,相貌虽然不算丑陋,但长相却十分凶恶,尤其他一双眼睛十分有特色,眼白多,瞳孔小,这就是俗称蛇眼,显得十分阴冷狠毒。
张铉忽然对这四个少年有点兴趣了,他正要询问对方,就在这时,柴绍骑马返回了客栈,柴绍远远认出了几兄弟,大喊道:“世民,元吉,你们是来找我吗?”
这句话让所有人都愣住了,张铉心中暗暗吃惊,原来他们就是李世民兄弟,眼前这个少年是李世民,旁边那个目光阴毒的少年是李元吉,这个黑炭小子不用说了,赫赫有名的李玄霸。
张铉又忍不住看了一眼李玄霸,实在看不出他身负绝世武功的样子,只是身材比常人高壮一点,完全貌不惊人,倒是李世民的淡定从容的气度给他留下很深的印象。
那还有另一人是谁?张铉向李孝恭望去,看年纪肯定不是李建成,李建成现在瓦岗寨呢!
李世民兄弟也同样吃惊,原来姊夫也住在这里,李世民连忙上前向柴绍行一礼,瞥一眼张铉,低声问道:“姊夫认识此人?”
“我们一起从洛阳过来,怎么会不认识?刚才你父亲还和这位李公子相谈甚欢。”
李世民暗叫不妙,这下麻烦大了,竟然打了姊夫的朋友,他上前向张铉深深施一礼,“世民不知兄台是姊夫的朋友,刚才言语多有不敬,世民诚挚向兄台道歉。”
张铉微微一笑,“这也算是不打不相识吧!在下张铉,和嗣昌同在燕王府为侍卫。”
李世民见张铉不在意刚才自己的无礼,心中欢喜,连忙给张铉一一介绍自己的兄弟,张铉这才知道,原来这个身材瘦高的年轻男子竟然是李孝恭。
“既然都认识了,进去坐吧!”柴绍笑着让他们进去。
虽然李世民很想认识一下张铉,不过他想到了程咬金,要自己向那个家伙道歉是不可能的,而且以元吉的脾气,说不定还会再打起来,算了,避免尴尬,还是下次再说吧!
想到这,李世民歉然道:“玄霸刚回来,我们还要陪母亲去烧香还原,得马上赶回去,下次我再来拜访,或者请张兄去酒楼喝一杯。”
张铉很理解李世民的心情,便笑道:“那就一言为定,等我们从草原回来,我们再好好喝一杯。”
事实上,柴绍也是回来拿行李,妻子还在等着自己,他也不能再耽误,既然双方都不想细谈,那就下次再说吧!
“你们先回去,我等会儿也会回去。”
李世民兄弟向张铉行一礼,便上了马车,马车很快便驶远了,望着远处的马车,柴绍笑道:“我这几个小舅子如何?”
“各有千秋,老二世民颇有领袖气质,将来都不会是寻常者。”
张铉当然知道,历史上的李世民是何等的傲视天下,现在还是他的少年时代,不过也快了。
但不知为什么,前几天张铉还在殚精竭虑地想着如何接近李渊父子,可今天机会就摆在自己面前,他却一点想法都没有了。
“所有认识世民的人都说他非同一般少年,他做的事情你还不了解呢!以后我再慢慢告诉你。”
两人说说笑笑,走进了客栈大院。
........
次日一早,众人再度出发了,在太原呆了一天一夜,队伍又壮大了不少,赵单又买了一批货物,增加了五十头骆驼,连张铉也有了自己的小商队,十五头骆驼和五百匹上等绸缎,这可是草原的抢手货,要靠关系才能进到货,若运气好,能卖出三倍高价。
当然,他的伙计还是只有程咬金一人,程咬金昨天吃霸王餐失手,被人狠揍一顿,颜面丢尽,但张铉丝毫不谈此事,就仿佛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而别人本来就不理睬他,现在更加不理睬。
好在程咬金脸皮足够厚,只尴尬地沉默了不到半天,又开始故态复发,嘻嘻哈哈,一脸不正经起来。
不过变化还是有的,程咬金开始进入伙计的角色了,或许是感激张铉保全他的颜面,也或许是因为太原酒楼的挫折刺伤了他的自尊,他也不想再过吃霸王餐的日子了。
程咬金也渐渐有些变化了,不再像从前那样懒散,开始和别的伙计一样装货卸货,虽然不是很积极,要张铉喊他几次他才慢慢吞吞动手,不过至少肯干活了,连赵单也觉得他可以在队伍中呆下去。
这天,队伍到了一个叫金阳的小镇,时值傍晚,赵单包下了一家客栈,大家纷纷开始卸货,将货物搬进房间,虽然每天装货卸货很麻烦,但这却是必须要做的事情,否则遭遇夜盗,就会后悔万分了。
程咬金刚刚躺下,就被张铉一脚踢在屁股上,“卸货去!”
“让我再歇会儿吧!”
程咬金双手撑着后腰,故作满脸痛苦道:“我感觉自己已经老了,几个月没碰女人居然腰酸背痛。
张铉不睬他的诉苦,又狠狠给他一脚,令道:“少说屁话,快去干活!”
“没良心的东主啊!”
程咬金哀嚎一声,心中千般不愿,万般不甘,但还是磨磨蹭蹭去院子里干活了。
程咬金有力气,效率比一般伙计高得多,他只用一刻钟时间,便将所有货物都卸掉搬进屋子里,又牵骆驼去喂水喂草料。
张铉难得见他如此卖力,便对他笑道:“以后这些骆驼和货物就交给你了,好好做事情,赚到钱后我算你一成的份子。”
程咬金顿时眼睛一亮,“公子此话当真?”
“我当然不会骗你!”
程咬金大喜,心中的小盘算立刻敲了起来,听赵无胆说,这些货物和骆驼一共花了四百两黄金,如果自己有一成份子,那就是四十两黄金。
赵无胆还说走一趟突厥至少是三倍的利润,那自己那一份就变成了一百二十两黄金,可以兑换一千两百贯钱,再加上之前说好的两百五十贯钱,这一趟他就赚了一千四百五十贯钱。
他奶奶的,老子要发大财了!
程咬金顿时喜出望外,他吃够了没钱的苦头,那种发财的美妙滋味,仿佛每一个毛孔都痛饮了一番,他连忙追上张铉,厚着脸皮笑道:“既然我也是小东主了,那咱们能不能再雇两个伙计,负责牵骆驼搬运货物什么的,你看——”
张铉气结,没见过这么脸皮厚的人,刚给他个名份他就摆谱了,他狠狠瞪了程咬金一眼,“要雇伙计也可以,工钱就从你的份子里扣。”
他转身便扬长而去,程咬金挠挠头,如果从自己份子里扣工钱,那还是算了吧!
自从程咬金有了一成的股份后,仿佛完全变了一个人,不再偷懒耍滑,格外卖力干活,居然把十五头骆驼管理的服服帖帖,卸货上货毫无怨言,此时他自己也骑在一头骆驼上,一路吆喝,威风八面。
除了货物增加外,最明显是多了一队人,由李渊堂弟李神通率领的十二名手下,个个身材高大,武艺高强,因为李神通武艺稍弱,所以这十二人其实就是他的护卫。
他们独立于商队,却和柴绍一起跟着张铉北上。
李神通年约四十岁左右,身材中等,长得还算壮实,不是那种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这也和关陇贵族普遍尚武有关,关陇贵族要求子弟文武兼备,所以李神通也练过一点武艺,射箭、剑术多少会一点。
不过李神通的性格不错,低调随和,没有一点官宦子弟的架子,他对手下只说了一句话,一切听从张公子的指挥。
众人离开了太原城,浩浩荡荡向北方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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