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七四章英雄所生非其时
因为火墙的出现,金人的第一次全力攻击终于被击溃了,但在崩溃的同时,金人的又一轮攻击开始。
在用百姓消耗掉对金人威胁最大的火炮之后,伊喇哈布就知道,自己胜券在握,攻破青龙堡,只是时间问题。对面的宋将很稳重,但是毕竟缺乏经验,火炮武器的时代来临了,可是这同时对于后勤配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几年来,宋人利用火炮几乎无往而不胜,他们被胜利冲昏了头脑,反而没有金国将士这样努力地总结火炮的优劣。
杜遵终于潜入了军营之中,按着军中的规矩,随意乱走当被斩杀,不过他一身金兵服饰,又极是小心,对军营甚为熟悉,竟然未曾被发觉。
一队队金兵开了出去,没有多久,整座军营为之一空,除去少数留守者还在巡视外,金营算是向杜遵彻底敞开了大门。
努力回忆在流求时教官教学时的提示,杜遵借着帐幕的掩护,一点点向后营摸过去,他强迫自己不去看城头的战事,而是专注于眼前。他心中非常兴奋,从流求受训回来,潜伏回故乡,寻找时机为大宋效力,他没有想到自己的时机来得这么快。
在他的身上,装备着一些奇怪的东西,而他所学的潜入、暗杀、隐藏技巧,也是超过个这时代数百年的东西。他知道自己在这边若是能成功,那金人攻城的压力便会大减,他的机会只有一次,故此不得不小心谨慎。
伊喇布哈也未曾想到,早在金兵进入宋境之前,他所驱赶的百姓中就已经有宋人的细作。眼见着自己的消耗战术接近成功,他心中终于感觉到了喜悦,但看到城下堆积如山的尸体时,他又觉得甚为难过。
只是攻打一座青龙堡罢了,损失便如此之巨大,若是面对更大、物资更充沛的徐州时,究竟要用什么代价才能攻下?
想到此处,伊喇布哈忍不住向自己军营回望了一眼,自己还有一样杀手锏未曾用出来。在攻打青龙堡时,他宁愿用人命去填宋军的炮火,就是要将那样杀手锏留到徐州城下,留着给宋人一个“惊喜”。
秦大石仍是那副不动如山的神情,火炮暂时失去作用,仿佛并未让他受到影响。金人上一轮攻城,使得他们的器械受损严重,但前波未尽后波又起,望着远处金人呐喊着冲来,秦大石目光闪烁了一下。
毕竟是统治了中原百年的王朝,最后的垂死挣扎还是有几分气力的,搅得人不是很好过呢。
“不过也就到此为止了。”
想到这里,秦大石将那面赤色的旗帜举起,在空中摇了三摇。
“掷弹兵,准备!”见了这旗帜,城中正军校郑冠群开始大喊,一队沉默的军士从藏兵洞中起身,收拾自己的装备,等待上城的命令。
因为金人开始大量使用攻城器械,特别是抛石车的缘故,除去少数人外,在金人近战士兵抵达城下之前,近卫军都躲在坚固的藏兵洞中,听得命令才上城头。郑冠群喊完那一嗓子之后,咳了一声,咒骂道:“这嗓子,都喊不出声来了!”
他在大宋陆军学校经过半年进修之后,又调回流求,接受掷弹兵培训。台庄大战之后,如何让那些地雷在未曾预设雷阵的战场上发挥作用,成了敖萨洋研究的方向之一,在他的研究成果出来并在赵与莒指导下改良之后,“掷弹兵”这一种新的兵种出现在近卫军序列里。炎黄三年五月的时候,接到了“红雷”密报之后,赵与莒便将两支新兵种从流求调出来,掷弹兵被派往徐州,而秦大石则把他们带到了青龙堡。
秦大石敢凭借为数不多的大炮坚守青龙堡,最初没有在意火炮消耗,一个重要因素就是这些掷弹兵。在秦大石想来,这些掷弹兵就是一个个小型近程火炮,而且因为行动便捷的缘故,当他消耗敌人有生力量、保证后方撤退时间的目的达到之后,那么带着这些掷弹兵撤退,也远比带着重炮撤退要方便。
无论是军事参赞署还是秦大石这个前线指挥官,都没有把决定胜负的战场放在青龙堡,而是选择在经营了数年的徐州。虽然这样一来徐州受到一些损伤破坏在所难免,但也只有在徐州城下,才便于彻底解决入侵的金人。
此前掷弹兵也曾经出过一次手,但当时只是试验性质地派出一小部,现在金人的最后攻击就要到来,秦大石便不再保守,将自己最重要的战力也拿了出来。
因为是试验性质的部队,故此掷弹兵如今还是单独编制,在经过实战之后,才会考虑与其余兵种混编。
除了掷弹兵外,秦大石也还留有一着后手,他看了看天,天上的阵云还密集如凑,但是风已经止住了。
“这应该就是青龙堡之战的决战了,此次前来的不比昨夜的百姓,都是精锐劲卒,若能破之,金人必退,便是要再战,也得休整些时日了。”罗安琼有些讷讷地说道。
这一战打得他与秦大石都没面子,故此说话的时候,他神情有些不安。
“唔。”秦大石点了点头:“安琼,你下去准备,若是时机成熟,你们便要上了。”
“是!”罗安琼这才精神一振。
三面城墙数万人齐奔攻击,锋矢如寸,乱石四射,烟火蒸腾,喊声冲天。积累了一天力气的金国人拿出了他们的主力,他们以最快的整度用土填平了壕沟和火焰,用尸体垒成前进的斜坡。他们竟然不用云梯与其余登城器械,只凭此前战死的尸体便铺就了踏上青龙堡的通道。
郑冠群听着城外的喊杀声,听着自己人与敌人都在不停控弦射箭,一块抛石机上飞出的石头敲在他所藏身的藏兵洞上,发出沉重的呻吟,顶上掉落的沙石尘土让他险些睁不开始眼。他咒骂了一声,摸了摸自己的头盔,从上边刷下一片细砂。
“正校,准备老久了,怎么还不让咱们出去?”一个士兵忍不住问道。
“莫急莫急,直娘贼的,老子呆在哪儿都是被围攻!”
郑冠群骂了句,然后展颜一笑:“不过不管是被土人围攻,还是被乱民围攻,老子都活下来了,而且事后都升了职立了功……喂,那狗贼,说你呢,头盔给老子系好,保不准何时便能救你一命!”
那顽皮的士兵将头盔戴好来,然后讪笑道:“郑正校,听闻你曾在纺织厂里干过活儿,那边的小娘子们个个都是如花似玉的,又能做工赚钱,又懂操持家务,还会管帐算数儿……郑正校,你有没有拐着两三个去?”
郑冠群面色微微一红,瞪了那士兵一眼,懒得去理会他。他的经历也算是近卫军中一奇,故此名声极响,他手下的士兵大多知得一二,人多口杂传来传去的,弄得他仿佛成了近卫军第一淫人般。
“正校怎么不说了?”那士兵却不放过他。
“狗贼,再说老子便喂两个铁瓜与你。”郑冠群咆哮了一声:“你就不能象高良宝那样闭着嘴么?”
众人看向一个极年轻、只有十六七岁模样的士兵,那士兵一声不吭,面上有几分紧张,见这么多人都看了过来,他晃晃悠悠地摇了摇脑袋,然后说道:“正校,马上打仗了,我有件事情……有件事情不知能不能问?”
“你胯下没长东西么,和个女人一般忸忸怩怩,老子看了就不爽。”郑冠群又骂道:“说吧!”
这些年他跟着李邺和李一挝,别的没有学到,满口粗话倒是学得烂熟。那个叫高良宝的小兵咽了口口水,脸突然红了起来:“说了你别骂我。”
“骂你?再不说老子还要抽你!”
“正校……你在纺织厂呆了,必是常见着那些女人的身子,能给我说说女人的身子是什么模样么?”高良宝微仰起脸:“我从来没见过……听说新兵在战场上死得多,我担心这辈子还没见过女人身子便死了,你给我说说吧!”
郑冠群微微一怔,再看向自己其余的部下,大多数年轻的士兵脸上都有几分不安。他咆哮道:“老子说有什么用,打仗的时候当心些,回去后你自己去看去摸才是正理!”
藏兵洞里微微沉默了会儿,郑冠群在心里骂了声,面色还是如同开始一般,心情却多少有些紧张了。
城墙接二连三地巨颤,这是攻城器械再次撞击城墙造成的,郑冠群舔了一下唇,竖起耳朵听着外边的声音,终于,他听到了期盼已久的号声。
“轮到老子上阵了!”郑冠群做动员很简单:“你们都听着,好好做,回去后纺织厂漂亮的小娘子,要多少老子给你们介绍多少!”
“轰!”
仿佛是回应他,又一块巨石落了下来,砸在他们兵洞的半边门口,只留了小半空地让他们进出。郑冠群第一个冲了出去,他脖子上挂着一个布包,左手拎着柄枪,右手抓着颗铁瓜,闪身便向城上飞奔过去。
城头上早就打作了一团,金兵凭着养足了的锐意与充足的精力,竟然直接就冲上了城头。
“狗贼,老子来了!”郑冠群咆哮着道。
他一边说一边将手中的铁瓜火弦拉开,然后扔了出去,“砰”的一声,那铁瓜落入一堆金兵之中,应声炸开,那堆金兵刹那间哭爹喊娘地倒了一片。
因为工艺与配方的缘故,这种铁瓜手雷的杀伤力并不是十分大,但对于密集人群还是有很强的破坏力,足以穿透一般的铠甲,被炸着的金兵中死者居少,但身子里嵌了块铁片的、被削去肢体皮肉的,足够让他们失去战斗力。郑冠群从胸前布包中又掏出一颗来,寻找下一个投掷目标的时候,就听得自己四周乒乒乓乓炸声不绝,他的部下也冲了上来。
冯元朗咬着唇,他原先的盾早就破碎不堪,如今换了一只更大一号的巨盾。他目光里都是血色,早就杀红了眼,瞪着包围他的近卫军,似乎欲择人而噬。
这是他第二次登上城头,上回虽然他悍勇无比,却还是被近卫军挑下了城,幸运的是他摔在尸体堆上,青龙堡的城墙又不算高大,在地上滚了几滚后,他便伏在地上歇息,直到这次攻击再开始。
“杀,随我杀!”他发出野兽一般的咆哮,另一只手中的战斧也换成了大号的。他武艺精湛,兼之力大无穷,在当初花帽军中便是了不得的勇猛之士。战阵之中一对一的情形之下,他还从未退却过,虽然此刻他身被十余创,自己的、同僚还有近卫军的鲜血都沾染在他身上,让他整个人都成了暗红之色,但他还是勇猛无比。
若不是近卫军以小队配合牵制住他,只怕这一段城墙上的近卫军将士都被他杀尽了。也正是因为他这般一个猛将在,这段城墙才显得危在旦夕。
伊喇哈布眯着眼,又离得青龙堡近了几步,他亲眼见着冯元朗的勇猛,见着在他的带领下,越来越多的金兵抢上城墙。禁卫军穿的是墨绿色战袍,而金兵穿的是蓝色,那段城墙上,蓝色人影渐渐多了起来,而墨绿色从最初的一连片,变得只占据三分之二,然后是一半,三分之一……
“刑天舞干戚,猛志固长在。”伊喇哈布不由得赞道:“那冯元朗果然是我军之关张,万夫莫当之勇,得此猛士,我大金……”
他话还未说完,便见着城头那一片墨绿色中有一人绰枪突入,在旁边几个近卫军掩护下直刺冯元朗心口,那人速度奇快,使枪也甚为娴熟,显然也是武艺高强之辈。冯元朗被其余禁卫军牵制,竟然是未来得及用盾格挡,也来不及彻底闪开,那枪生生刺入冯元朗体内,冯元朗右手中的斧脱手落下,紧紧抓着刺中自己的长枪,身体僵直在城头。
“啊呀!”伊喇哈布跌足叹息。
却又听得暴雷般的一声怒吼,冯元朗不但未曾倒下,反而将那员宋将手中之枪生生折断,半截枪插在他身上,他也不理会,横身过去就是一盾,那员宋将见他折断长枪原本就目瞪口呆,未曾防备下被他拍得飞了出去!
“谁敢再来?”冯元朗杀了伤己之敌,只觉心中快意,怒吼着喊道。见他如此悍勇,便是心志坚定的禁卫军也不禁退缩,向后连让了几步,不敢再靠近他。
“好,好!”
远远见着冯元朗身上插着一杆断枪,背上背着至少三枝弩箭,兀自威风凛凛,伊喇哈布又欢喜地叫好:“关张之勇,莫过于此,有此猛士,何愁……”
他称赞冯元朗的话终究未曾说完,就在这个时候,刚登上城的郑冠群见到这边吃紧,毫不犹豫地将第二颗铁瓜手雷扔了过来。“砰”一声响,冯元朗被一团浓烟罩住,他只觉得象是有数十只利刃穿过他的身体一般,他垂下头看了看,只见自己执盾的那只手臂紧余得一片皮肉还连着胳膊,而胸腹间虽然有铁甲护着,却仍然感觉到血不停地向外涌去。
冯元朗“呃”了一声,盯着郑冠群,残存的那只手指了过来:“小辈,来与大爷单挑!”
他如今被炸得全身血肉模糊,脸上连块好皮都看不着,声音也嘶哑难听,郑冠群见他受伤如此之重,犹自屹立不倒,心中既有几分钦佩,又有几分不屑,他毫不犹豫地扔来第三颗铁瓜手雷,轰的一声响,冯元朗身体被炸得倒飞,到得城垛上才勉强稳住,他也彪悍,犹自手指郑冠群:“此非英雄……”
接下来的话便被从喉间涌出的血堵住了,他晃了晃,从城头掉了下去,此时硝烟微散,伊喇哈布只见得他身影在城上僵直了下,便消失在城下的火焰之中。
郑冠群来到垛口处向下望了一眼:“傻瓜,时代已经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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