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家客栈一楼大堂里之前还有一个客人,现在一个都没有了。品書網魏无羡和蓝忘机迈了进去,拣了张桌子坐下,半天都没人来招呼。魏无羡不得不用指节轻轻叩了叩桌面,唤道“劳烦!”
伙计这才慢腾腾地过来。兴许是长期倦怠惯了,有生意做也打不起精神。魏无羡对着墙的菜牌点了几个菜,他仍是一副爱理不理的模样。蓝忘机拿起茶杯看了一眼,杯底还不如那家小客栈洗的干净,又默默放下,不再去碰桌的任何东西。
点完了菜,魏无羡道“请问你们这二楼是做什么用的?”
伙计耷拉着眼皮道“门外写着了。一楼酒食,二楼住宿。你不识字?”
魏无羡随口道“你说对了,我真的不识字。那怎么锁住了?”
伙计不耐烦地道“爱住住爱不住不住,问那么多干啥。”
蓝忘机道“住。”
他一开口,那伙计像是吞了块冰,登时一个哆嗦。
蓝忘机又压了一锭银子在桌,冷声道“要一间房。”
魏无羡忙道“别呀,咱们不住。收起来收起来!”
他说着去压那银子,却不小心压到了蓝忘机的手,两人同时一缩。蓝忘机垂下手,袖子掩住了手指,见状魏无羡一颗心往下一滑,那银子掉到地,伙计立刻捡起来,道“房间不退!”
他收了钱,楼开锁,清扫走廊和房间去了。魏无羡调整了下表情,状似无事地道“何必?”
蓝忘机道“待会儿总是要去的。”
魏无羡道“是要去的。不过我们可以从窗户走,从屋檐走,又不一定非要从这扇门走。省着点花吧,不是我的钱我都替你心疼。”
这时,点的菜也来了。因为客人只有他们两个,的才快。魏无羡夹起盘一条青菜,闻了闻,竟然真的闻到了一股令人作呕的焦糊肉味。他对蓝忘机笑道“我算是知道了。本来在闹凶,房不能住,菜不能闻,伙计还跟吃了炮仗似的。这样生意也能好才是天理难容。你怎么看?”
一谈正事,两人立刻自然起来。蓝忘机道“大火。”
魏无羡道“还有?”
蓝忘机道“烟花之地。”
据那老板娘所说,衣行老板一家经历的异象是房子里到处都能看到赤|裸着抱作一团的人,什么地方会是这样的?烟花之地。后来住进客栈的人晚会做房子着火、焦尸翻滚的噩梦,说明这个地方曾起过一场大火,烧死了不少人。
活活烧死,是极为痛苦的一种死法,因此,时隔多年仍留着一部分死者的残魂在影响此地。那老板娘是八年前搬来这座城的,她来时首饰铺子老板弃店离去,然而她并没提到这场大火。这火起的要更早,恐怕还远在首饰铺子开张之前,至少有十几年了。
这都是显而易见的事。魏无羡道“所见略同。还有,不光是烟花之地,还是个挺风雅的烟花之地,一楼大厅里总是有人弹琴,弹得还相当好。二楼用来,嗯,办事,所以衣行老板一家看到的搂抱人影都在层。”
蓝忘机道“猜测。仍需验证。”
魏无羡道“那是。不过找谁验证?那老板娘八年前来了,尚且不知道大火的事,否则她肯定一股脑全说了。问这伙计也肯定是不行的。”
正在这时,一个弯腰的人影迈进客栈来。随眼一看,又是白天那名布衫老者,魏无羡心道“这人还真捧这客栈的场。”
谁知,那名伙计并不领情,一见他进来,翻了个白眼。
蓝忘机道“他。”
魏无羡也随即想到了,这名老者年纪够大,若是本地人,必然知之甚多,多半能问出点什么来。
那布衫老头在附近一张桌子坐了,道“要一壶茶。”
因为魏无羡和蓝忘机要了二楼的房间,伙计刚才开了锁,临时匆匆打扫了一番,刚做完事,满心不快,假装没听到。那老者又道“要一壶茶。”
伙计道“没有茶。”
那老者愠道“怎么没有?”
伙计讥笑道“没有是没有。每次都要一壶茶坐着喝一整天,我们这儿的花生米不要钱很好吃是吧!”
那布衫老者正是因为贪这个便宜才来的,脸色一阵红一阵白,又怒又窘。魏无羡忙道“这里有这里有,老人家您到这边来,我们请你喝茶。”
那伙计瞅他们一眼,不敢再说什么。布衫老者得了个台阶,立刻顺着下了,坐到这边桌,叹气不止,感谢他们。魏无羡搭讪套话的本事娴熟,往来几句,很快打得热络,问到重点。那布衫老头也拿起了筷子,全然不嫌弃菜里的焦尸气味,边吃边道“我?我在这条街都住了三十多年了,谁我更熟悉这里的事?”
魏无羡和蓝忘机对视一眼,精神都来了。他立刻道“三十多年?那可真是够久的。这间客栈都没三十多年吧。听说这里开过首饰铺子,开过衣行,这么说您都见过了。”
布衫老头道“它最风光的样子我也见过哩。”他压低声音,道“你们是不是要在这里住?我告诉你们,别。之前二楼了一把锁你们看到了吗?”
魏无羡也压低声音“看到了。那到底怎么回事?”
老头道“十几年前,这个地方起过一场大火,烧死了不少人。只怕是都还留在这儿呢。”
和他们的推测完全一致。
魏无羡道“起火的是什么地方?”
老头道“思诗轩。”
这名字乍一听,还以为是吟诗作对、咏云赋月的风雅之地,怎料想是勾栏之所。魏无羡故意道“思诗轩?书画阁吗?”
老头道“不是!是妓坊。原先不叫这个名字的,不过后来出了两个大红的姑娘,用她们的名字凑在一起,改了个新的名字。一个叫思思,一个叫孟诗,合起来是‘思诗’。”
听到这里,蓝魏二人都是目光一凝。
魏无羡道“孟诗?这名字像是有点耳熟。”
布衫老者道“那是当然。孟诗当年在云梦也是红过几年的,弹琴写字画画,还会作点诗,冲她名声来的人多得很,有些管她叫做‘烟花才女’。”
果然!
金光瑶是云梦人,他是在自己母亲死后才北投奔金光善去的,之前随母姓,姓孟。虽然经过金光瑶刻意的磨灭痕迹,大多数人都不清楚那位烟花才女的全名,但一听到姓孟,有所怀疑了。没想到竟然真是她!
布衫老头说完,看了看魏无羡,又摇头道“不对,也不像。孟诗红都是二十几年前的事了,也没红得透出云梦去,现在也没什么人记得她了。你年纪不大,应该不知道她。”
魏无羡信口胡诌道“我知道。我有个伯父,当年仰慕过孟诗姑娘,如痴如醉,天天跟我们讲她的事。后来她嫁了人,那伯父喝得大醉,那叫一个伤心。”
布衫老者果然钩,道“谁说她嫁了人?”
魏无羡道“没有吗?那我怎么听我伯父说她连儿子都生了?”
布衫老者道“她倒是想嫁,遇到那个男的的时候她都二十多岁了,年纪不小了,再过几年肯定不红了,所以她才拼着被责骂也非要生个儿子,不是想脱身。可那也得男的肯要。”
魏无羡道“怎么,那男的连儿子都不要?”
布衫老者把一盘菜都吃完了,道“我听说那男的是个修仙世家的大人物,家里肯定有不少儿子。什么东西多了都不稀罕的,怎么会留心外头的这个?孟诗盼来盼去盼不到人来接他,只好自己养了。”
和莫玄羽的母亲莫二娘子如出一辙的想法、如出一辙的命运。天底下有多少女子都把希望寄托在儿子身,指望母凭子贵。与其呕心沥血花那诸般心思,还不如多关注自己。然而魏无羡想不明白,纵使金光善不愿意把孟诗带回金麟台,但给一个烟花女子赎身,给她一笔钱养儿,对他而言是很容易的事情。为什么连这举手之劳都不肯做?
他道“嗯,那倒也是。这孩子聪明么?”
布衫老头道“这么说吧。我活了这五十几年,还没见过小孟更聪明伶俐的孩子。孟诗也是有心教好他,把儿子当富贵人家的公子养,教他读书写字,什么礼仪,送他学,还到处买一些剑谱啊秘笈啊给他看。大概还是不死心吧。”
如此说来,他们现在身处之所,前身是当年金光瑶长大的地方。
布衫老者接着道“小孟十一二岁的时候,孟诗还想效仿一个什么典故,给他换个地方住,好好学。但是她卖身契还在思诗轩,只把小孟送到书馆里住。但后来小孟又自己回来了,说什么都不肯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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