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承欢看得一点没错,以司马风云几十年的打拼,没点头脑和手段,恐怕早就横尸街头了。
这盘棋下到现在,眼看着一盘死局,就因为精妙的一步,全盘逆转。
姜还是老的辣!
姓孙的再有本事也逃不过如来哥哥的法掌。
现在他明白,为什么当初司马风云能一手建立龙都最大的黑社会社团黑金会,在折戟沉沙后又在短短十年内东山再起,这种人可怕之处就在于,不是他适合这行,而是本身就是为这行生的。
龙都那些个大大帮会大哥,在他面前,简直都是屁!
徐芳华死灰着脸,连连后退,“这不可能,这绝对不可能!沈东泽呢,你给我出来!”
“别浪费嗓子,那子比猴还精,一看势头不妙早跑了。”叶承欢道。
“你怎么知道”
“你们刚才的对话,一字不落我都听见了。傻瓜都看得出来,沈东泽根本不信你这个玩火的女人能干成,更不信司马风云能败在你手上,所以暗地里早就向司马风云买好去了。徐芳华,你还别人自作聪明,我看你才是,你自以为能掌握一切,可你偏偏把赌注压在沈东泽身上,你不输谁输。还有,你和丧尸都是司马风云最亲近的人,没人比他更了解你们,风云会经营多年,到处都是他的耳目,你和丧尸暗地里搞破鞋他会不知道唉,你要是找个奶油生还能理解,偏偏找丧尸这种人,长得丑也就算了,还是个榆木疙瘩,除了宰人根本不懂用脑子。你以为靠他就能买通风云会所有人么,起码有几个就不会。”他对木水火三位堂主努努嘴:“喂,你们呢,别装13了。”
三位堂主脸色一变,全都抽出手枪,对准徐芳华和丧尸。
司马风云眯着眼,暗暗惊叹,全盘计划只有他自己清楚,叶承欢怎么一板一眼都猜对了,就好像这些事都他都经历过似的!
他拍了拍手,“叶承欢,真有你的。没错,你的都对。这个婊子是什么人我最清楚,她想参与帮会事务已经不是一两了。自从来到龙都,她对我加倍殷勤,丧尸这混蛋也经常神秘消失,我就觉得奇怪,派人一查,两个人果然有事。包括这婊子暗中在帮会上下活动,深夜造访沈公馆,自以为做的滴水不漏,其实这些我早就知道了。直到昨,我宣布这场鸿门宴的计划时,这对狗男女竭力推荐要金堂的人上马,我就全都明白了。”
其实叶承欢明白,司马风云还有一点没,他一直都在试探,用这样的场景,来试探风云会的忠心。
在场的人万万没想到,从头到尾,司马风云才是真正掌控一切的人,徐芳华耍了他们,但她何尝不是被司马风云耍了
“你……我……不可能,不可能……”徐芳华支吾了一会儿,忽然扑通一声跪了下去,一把抱住司马风云的腿,哭着求道:“会长,放了我吧,我跟了你这么多年就算不是夫妻,也有点夫妻情分吧,看在我精心伺候你的份上,你饶了我,我以后一定不敢了……”
司马风云一脚把她翻在地,“我司马风云是什么人你不会不知道,背叛我的人是什么下场你也清楚,你还想有以后么。”
徐芳华的哭声顿住了,她当然了解背叛他的下场,她曾亲眼见到叛徒被司马风云丢进狼群里,那几声嘶叫至今还记忆犹新。
丧尸冷森的看着一切,淡淡的道:“婊子难养,这话一点没错。活该我丧尸鬼迷了心窍,才落到今这步田地。不过,司马风云,你别得意,就算今我们活不了,你也别想活。这里都是我金堂的兄弟,大不了大家同归于尽算了!”
他的一点不错,岸上的人虽多,可远水解不了近渴,司马风云就算有通的本事,也不可能从几十把枪下逃脱。
可司马风云一点不慌,阴翳的目光在人群扫过,金钟般的声音道:“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告诉这个叛徒,你们是谁的人!”
话音刚落,有一多半枪手放下枪,跪地道:“誓死效忠会长!”
声音洪亮,震的脚板都发麻。
连叶承欢都啧啧感叹,人算不如算,何况丧尸这个莽夫,他自以为金堂的人都听他的,可他忘了那是在赢的前提下,眼看大势已去,谁愿意给他陪葬
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不忠于他,起码还剩二十几个死士心甘情愿保护和丧尸共存亡,好歹没算让他太折面子。
而且二十个人已做好了随时开枪的准备。
在这种时候,拼的不是人多,而是枪多!
扳机下沉,弹簧松动,枪机等待装机底火的声响,略过所有人,准确的送进叶承欢耳鼓。
“趴下!”叶承欢叫了一声,包括司马风云在内的这些老到的江湖人还没搞懂他的意图,全都本能俯身。
同时,叶承欢这一嗓子也吸引了所有火力点,枪口瞬间调转,枪声响彻一片,怒吼的火舌带着灼热的子弹,犹如疾风骤雨般向他所在的位置舔了过去。
他的人已如离弦之箭弹射出去,他的速度不一定快过子弹,但对预射的判断,还有这种由极静到极快的启动度,已超越想象!
那些人都是训练有素的枪手,面对高速启动,本能的射击**调动起来,尤其面对这么一个难以击中的目标。
枪口迅速一晃,朝着他冲出的轨迹扣动扳机,伴随“砰”的一声,心里暗道:得手!
谁知叶承欢就在距离枪手预测距离的咫尺之前,猛的停住了,来了一个绝对静止的急刹车。
接着一猫腰,又飘忽而去!
叶承欢用自身的一切告诉人们,子弹,是杀不了人的。
又是牢牢的锁定了目标,叶承欢忽然一个低姿,手指已经扣了下去,“砰”的一声,三颗子弹又打空了。
枪口微微上调,趁着他刚刚直身的机会,又是一枪。
叶承欢不可思议的做了个前空翻的动作,身体在空中卷成了一团,缩了最能受到射击的面积,弹雨在他下方呼啸而过。
枪手们心里开始急,他们感觉瞄准的好像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只已经熟知自己心意的妖灵。
他们的射击感,手感,运动轨迹预测感,在这里全都失灵。
他们忽然有一个感觉,根本不可能打中他。
一个优秀的枪手如果连开三枪还没有击中对手的话,那这个枪手的精神就会崩溃。
何况一群枪手,又何况不止三枪!
叶承欢双脚稳稳的落地后,陡然加速,子弹在他脚边划出一道长长的火炼,飞溅的火星刺得人睁不开眼。
枪手们咬了咬牙,再次瞄准,射击!
又一片弹雨射了出去,但都被叶承欢以假动作骗过。
他忽跑忽停,运动和静止之快,好像机器一般精准。
更可怕的是,在他身上,竟然找不到“惯性”二字!
等这两个字有所显现的时候,叶承欢已经到了丧尸面前,对着那张白铁皮般的脸颊扬起嘴角,了声:“借你用一下。”
丧尸手里一空,那支汤姆逊微冲已到了对方手里。
还没等他生出抢回的念头,后背好像被无数马蜂蜇了般,其实打在身上的却是自己兄弟的子弹。
丧尸一贯杀人,从来没试过被杀的感觉,所以他的反应迟钝了些并不奇怪。
子弹,削藩身体的感觉,还没传遍脑神经,他的身子就一阵筛糠似的抽搐,伴随猩红,伴随骨裂!
可悲的是,削藩身体的是自己人的子弹。
丧尸一身烂肉倒下的瞬间,叶承欢已经到了几米外的空间。
同时,伴随芝加哥打字机一阵悦耳的敲击声,子弹飞泻而出,以手术刀般的精准,没进每个人的咽喉,而且,还是扫射!
枪声止息,空气中只剩刺鼻的血腥和硝烟味,叶承欢还完好无损的站着,可是对面那二十来人,正逐一倒地。
叶承欢懒得数,也懒得看别人的脸色,他更关心的是那位便宜岳父,随意等他把手里的微冲丢给司马风云时,他的表情已相当难看。
他想的更多的是,自己在叶承欢面前,好像是个马戏团的丑,一切铺垫都是为了他那拉风的一瞬。
多少年的人生阅历,多少经验积累,就那么被他一梭子子弹打成不堪的零碎!
该结束的总要结束,只不过这种结束对于黑帮分子来,都过于血腥了点儿。
本该到手的一切都没了,徐芳华崩溃的瘫软在地,连哭的力气都没有。
司马风云并不急于处置她,其实此刻在他眼里,那女人已和死尸没什么区别。
现在让人他感兴趣的只有一个人,聂青。
因为只有她一个人没有签字,那就意味着在妥协和对抗之间,她选择了后者。
论人数,论规模,论声望,青红帮甚至是超越烟雨堂的存在,聂青在龙都黑道的地位不言而喻。
要想让风云会在龙都站稳脚跟,就不可能绕过这个女人。
可要想让这个女人低头,很难。
聂青知道这么做意味着什么,可她一点不在乎。
脑袋掉了碗大的疤,这种狠话她从没过,一个人够不够狠,不是靠,是靠做!
“聂青,你是不打算和风云会做朋友了,是吧”司马风云慢悠悠的道,整个场面都在他控制中,他没理由着急。
“我从来没有朋友,更不会和你这种人做朋友。”聂青一字字道。
司马风云皱了皱眉,“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干掉你,丁香在坐馆选举的时候就少了个劲敌,至于青红帮么,你死了剩下一帮废物,收拾起来并不难。”
黝黑的枪口对准了聂青,只需一秒,这个桀骜的女人就将为她的桀骜付出代价。
“等等!”丁香忽然叫了声,起身走来。
司马风云一皱眉,随即宽慰的一笑,“香香,你是不是要亲自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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