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听实话?”肖蒙看着我,带着她对我那种一贯的很鄙视的笑来,说:“你不怕知道的东西更多,引来的麻烦更大吗?”
我立刻就鸦雀了。对我来说,多一事不入少一事历来就是我的人生哲学。我向来没有过剩的好奇心,也缺乏对事情寻根问底的习惯。尽管我觉得我恐怕又有一个弱点会被肖蒙这个妖精抓住,不过,她要抓就抓吧。除了告诫自己依然要保持清醒,不要对她心存幻想之外,我已经想不出更好的办法来对付她。
我只能长叹一声,说:“我确实也不想知道过多,是不是陪你找过宋旭东,就再也没我什么事了?我觉得我要跟你说实话,我很怕麻烦,而且我很胆小,而且我这个人可以说没有什么长处,别人随便动一个小指头,我就很难应付了。所以,你就当可怜可怜我好了。”
肖蒙哼了一声说:“婆婆妈妈的,不过你说的倒是大实话,我也是没办法。我打听到宋旭东家住在朝阳区,开车过去都要一个半小时,让我一个人去吧,那边我从来没去过,人生地不熟的。怎么说我也只是个小女生吧?而这件事呢,我又不想让别人知道,我想不管我找谁陪我去他都会有让我心烦意乱的疑问,而你这个人尽管一无是处,但至少不会问东问西的让我烦。你放心,真要有什么危险呢,我让你先走好了。我也知道,你一定做得到丢下我一个人跑。啊,还有一点,就是我觉得你这个人安全。不是安全感,而是你够挫。”
她补充最后这句话的时候一点也没有开玩笑的意思,我知道那就是她的真实感受。换句话说,她相信就算我们到了四下无人的荒郊野外,我也没胆量强奸她……这,恐怕是事实。
我不想再跟她讨论下去了,我的为数不多的自尊心已经被她践踏得支离破碎,我承认我是很挫,行了吧?我只能问:“什么时候去?现在去的话,到那边至少10点钟,以老人家的作息时间来判断,人家应该睡觉了。”
肖蒙想了一下说:“不管怎么样,先去把人找到了再说。都怪你,要不然现在我都可以回家睡觉了。”
既然已经到了这一步,我也没办法再拒绝和拖延,去就去吧。反正有事我就跑,我很认真的说。
出发的时候肖蒙让我开她的207CC,一辆只有临牌的新车。车身是红色的,配她倒是十分的合适。这车不算贵,当然,对我来说就非常贵了。我猜想这是她家里给她买的,她要钓凯子的话,至少也要钓个敞篷宝马什么的,不会是这种档次的车。她的家庭,我猜想就算不是豪门大户,也绝不会用得着她自己拼命奔事业。想不通啊。这里面肯定有别的原因。
朝阳区我也没去过,那是本市的一个郊区,在南面,途中要经过光阴河和中兴大桥。我只知道那是一个老工业区,曾经是本市最辉煌的地方。后来很多国企倒闭,还有很多厂矿又因为环保问题被强制迁走,现在那里最多的我估计除了下岗工人,就是外来务工的民工兄弟了或者上访找不到地方落脚的人,因为据说朝阳区一带的房子是全市租金最便宜的。要不是太远,没准我都会在那里租一套房。当年宋旭东负责的女工自杀案发地红星机械厂原址也在那边。
朝阳区没有朝阳的希望,也许叫它夕阳区会更合适。
肖蒙在我开车的时候从后座拿过她的戴尔笔记本,不停的在搜索什么。
我忍不住就说:“为什么不用联想呢?我们要支持国货。”
肖蒙头也没有抬,只是哼了一声说:“把车开稳点,我都要看不清屏幕了。”
靠,她要求还真多,刚才还要求我开快点。可是过了中兴大桥再往南出了城区,路面就不大好了。又要快又要稳,你干嘛不自己开?
“你见过这个图案吗?”肖蒙把笔记本抬起来,我首先看到的就是那双总是在我背后色迷迷的盯着我的动物的眼睛。那眼睛是绿色的,一看到它我就浑身不舒服,手上一打滑,207CC就在路上画了一个S。肖蒙被惯性带得撞到了我肩上,她手中的笔记本也掉到了她脚下。大概是砸到了她的脚,痛得她尖叫了一声。
不要随便乱叫好不好,你又不是不知道你的叫声会让我荷尔蒙分泌增加的。
等肖蒙坐直身子,我已经把车停在了路边。
肖蒙弯腰捡起笔记本,那机器因为震动到了电池而自动关机了。她试图重新开机,很难得的是,竟然没有一句抱怨我的话。
“你见过这个图案。”肖蒙这一次没有用疑问句。她的笔记本还在开机,但是开了一半死机了,然后她强制关机,再开,到了一半还是死机。
我就说:“跟你说了用国货。”
肖蒙没有跟我讨论这个问题,而是把头转过来看着我,说:“你没有跟我说,你看到过这个图案。”
我只能说:“难道我学过如来神掌也要告诉你吗?”我看见她的眼神非常不友善,就说:“那份民国档案就有,你既然去过史志档案馆就知道,我又何必对你说。”
肖蒙说:“史志档案馆的那份民国档案没有这个图案了,我看到那份卷宗的最后一页被人撕掉,如果你没有说谎,那就是刚刚才被人撕掉的。”
我说:“那不可能,我送去的时候还看到的。”
肖蒙说:“我是过了几天才去史志档案馆查这份档案的。”
我看着她,问:“那你又是在哪见过这个图案的。”
“这你别管。”肖蒙问我:“你觉得它像什么?”
“蛇,或者蜥蜴。它们是同一类动物。”我说,我讨厌爬虫类动物,在看到这个图案以前就讨厌。但是我不讨厌吃蛇肉。
肖蒙说:“是一种蜥蜴,但是在目前我们的生物学教材里找不到它的属类。我在一个英国的生物学家的着作里看到过它,但是那位生物学家用大量的证据证实这种蜥蜴早在三万年前就已经绝种。”
我不明白她干嘛跟我讨论起生物学来,只是觉得灵光一闪,说:“是不是这个图片说明咱们市还有这种动物?那要是我们找到这种动物的话,也许会发一笔大财?”如果我发现了一种被认证在三万年前就灭绝了的古生物,那我岂不是会很出名?出名了来钱就快,据说都有人请芙蓉姐姐去拍广告了,我总比那动物更像人一些吧?
肖蒙说:“如果你真的发现这种动物,那我不介意去为你订一块墓地。这种动物带有剧毒,能在一秒钟之类杀死一头猛犸象或者剑齿虎。”
我说:“据我所知,你所说的这两种生物生活在冰河时代,貌似那时候爬行动物的活动是很少的。”我的生物学知识并不丰富,我也不知道我说的对不对,但是我觉得她比我更有可能信口开河。
肖蒙瞪了我一眼,说:“不管怎么样,我想告诉你,这种动物带有剧毒,而且极富攻击性,它们的攻击很多时候根本就不是出自自卫或者猎食。你要是想抓它们来发财,我看最好就只能发阴间的财了。你不要老打岔我,除了那份交给了史志档案馆的民国档案之外,你还在哪里见过这个动物的图片?”
我要不要告诉她宋旭东办的那个案子里就有呢?或许,那是宋旭东自己拍的照片,他发现了这种动物,我可以找到他,然后和他一起闷声发大财。可问题是,这鬼东西和那些自杀案件又有什么联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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