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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改的不错!(1 / 1)

叶未央这么突然一升华,搞得布丁一愣一愣的。

咋这首歌背后还这么有故事呢?

她只是单纯的感觉歌词有一种好渗人的感觉,明明词中好像是在描述结婚的场景,但是却阴深深的。

现在一听叶未央这么说,立马就明白过来了,原来是“冥婚”!

怪不得“野猫都跟了几条街”还“上树脖子歪”,“村里也怪”呢。

只不过这歌词里的王二狗又是什么人,官人和王二狗以及歌词中这位“新娘”之间的关系又是个什么情况?

她的疑惑更多了,但是却没再继续问,要是再细问下去,恐怕这部分也不能播出了..

“女声部分是哪里,主歌的念白和方言戏腔部分吗?”布丁问起了她更关心的事情。

叶未央希望她可以做第二主唱,但是词要怎么分。

“对,念白和戏腔部分你来唱,其他以第三人称视角的歌词则我来唱。”

“对了,我记得布丁你是江浙人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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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丁点点头说道:“嗯,怎么了?”

叶未央笑了笑,满意的说道:“这段戏腔的韵脚是用江浙方言压的,专门为你准备的,到时候要用江浙方言来演唱。”

戏腔部分,如果是用江浙方言,能够更加为这首歌添加一些轻阴的感觉。

一方面是因为吴语本来就比较轻柔,再加上如果用戏腔的方式,刻意再拉高声线,那声音就会有一种“诡异”的感觉。

再搭配上高亢的唢呐,简直绝了!

“好吧,但是我不是很会戏腔啊。”布丁有些苦恼的说道。

“没事,学校不是有专门教民族唱腔的嘛,我和陈主任说一下,请一位老师来教一教你,戏腔部分一共也没几句,而且也不是专业的戏曲,应该不会很难学。”

流行音乐中的戏腔,和真正专业的民族戏曲里的戏腔其实是两码事的,两者根本不能相提并论。

流行音乐中的戏腔大多只是一种模仿戏曲的唱腔而已,只要求形像,不要求意同的。

学真正的戏腔,没个几年的童子功肯定是学不好的,但是流行音乐中的戏腔,稍微模仿模仿,针对性的练一练,还是很简单的。

更何况《囍》里的戏腔,真的要求不高,还没《牵丝戏》的戏腔难呢。

“好吧,我试一试,那念白呢,也用江浙方言嘛?”布丁又问道。

“念白还是用普通话吧,而且念白的语气,要与方言唱腔部分反过来,念白的语气要强硬一些,而唱腔则轻阴一些,这样才能有反差感。”

念白主要是以第三人称的角度来讲述故事,而戏腔部分则更多是以歌曲中“新娘”的视角来唱,所以两者最好区分开来,这样听众能直观感受到歌词的不同层次。

布丁紧皱着小脸点点头,心里徒增了几分压力。

这次居然要她和叶未央一起唱,一下子在舞台上从配角成为了副主角,这压力能不大嘛。

叶未央在和布丁讨论完之后,一转头就看向了对面沙发上正拿着曲谱窃窃私语的另外三人说道:“你们仨也别闲着,接下来几天努力努力,编一个摇滚风格的编曲出来。”

“好好想想,怎么将唢呐与摇滚融合在一起。”

杨霄兴奋的点点头,大手一揽:“包在我们身上了,我已经有想法了。”

“三天,不,两天!两天内我就能搞定!”

叶未央眉毛一挑,笑着点头道:“行。”

两天后,杨霄就如约交给了叶未央一份摇滚风的编曲。

还别说,确实很赞。

杨霄的编曲思路,基本上和他前世在网络上看过的一版犬舍乐队改编的摇滚版《囍》差不多,都是以劲爆的快节奏电吉他和贝斯作为主音。

特别是副歌时唢呐一响,极具重金属感觉的贝斯和电吉他便紧随其后切入,高声部和低声部同时炸裂,确实很燥,很摇滚!

改编版的《囍》要比原版燃多了。

如果说原版听起来感觉到的都是新娘的无奈和凄凉,以及村里亲友对这场冥婚的冷漠,那么杨霄的摇滚改编版则将这种无奈下的怒火给放大了一百倍。

就像是原版中那个被配了冥婚的新娘,愤怒的从坟里爬出来,想要对世界控诉和复仇的感觉。

赞!

其实原版《囍》中歌词讲的故事,是一对从小有婚约的青梅竹马的故事。

两人从小就有婚约,但是却没有爱情,女方并不喜欢男方。

后来男方去赶考了,在这期间,女方和王二狗好上了,两人不顾世俗的议论,偷情了。

再后来偷情的事被曝光了,女方就不堪村里言论的谴责,自杀了,但是怕死的王二狗却没有什么表示,甚至连祭拜都不敢去祭拜女方。只敢半夜偷偷来灵堂看看。

但是新郎却回来依旧履行了他们的婚约,与新娘办了冥婚。

叹青梅竹马,等一玉如意,一酒桶寻醉。

女方也很后悔,所以才笑着哭,哭着笑,笑王二狗薄情,哭自己傻。

被新郎执意冥婚所感动了。

这算是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吧。

所以副歌的唢呐部分包含了激烈的情感,痛彻心扉的悲伤,撕心裂肺的哭喊。

但是对于冥婚这种陋习,叶未央是坚决抵制的,才想要用摇滚进行二次的改编。

在摇滚改编版中,虽然歌词没有一点变化,但是整首歌的意境完全变了!

摇滚版中,新娘的愤怒被放大了,传达出来的感觉就像是新娘在控诉狗日的王二狗只敢睡,不敢担责,自己死后连祭拜都不敢,更别说殉情了。

副歌部分充满了新娘死了都还要与那位新郎配冥婚的无奈和愤怒。

好像她要从坟里出来一榔头敲死王二狗一样。

不错,这才是新时代女性该有的性格!

叶未央就喜欢这种!

凭啥指腹为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就一定要遵守,哪怕双方没有一点爱情,也要嫁给自己不喜欢的人?

凭啥不能没有自己追求爱情的权利?

凭啥一切的错都是女方承担,那个无情的王二狗却逃避了一切的罪责,最后还能在冥堂上给她送点心?

这个故事里,那位按照约定履行婚约的新郎没有错,为了追逐爱情,最后落得自杀的新娘也没错!

错的只有一个人,那个无情的王二狗!

这首歌就应该这样改!

将新娘的这种愤怒和恨放大!

杨霄改的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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