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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一十五章 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1 / 1)

后台,走廊过道上。

不打烊乐队的五位成员聚集在这,都有些紧张和忐忑的在踱步。

“这第二轮,我们必须赢下来啊,不然只能是季军,肯定会被网友骂死的。”

“我都已经想到那些自媒体的标题了,【不打烊乐队的滑铁卢之战】”

“【黑马最终不能一黑到底】”

“【不打烊乐队名不副实?】”

“想想都有些头大。”

京博安眉头紧锁,十分担忧的在那喋喋不休着。

叶未央摇头失笑,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宽慰道:“放心,虽然话说的有些难听,但是栗圆这轮真的打不过我们的。”

他对《晴天》的信心可是非常十足的,这首歌可算是周杰伦最最知名的代表作之一了,他的天王位格都是靠这首歌彻底奠定的。

放在《我是唱作人》的舞台上,《晴天》简直可以说是沙皇炸弹了,不可能干不过栗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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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能晋级到第二轮,其实都是取巧了,真论作品实力,和《山海》都不能比,更何况更厉害的《晴天》?

所以叶未央的心态其实还是比较好的,只是有一点点马上要表演的紧张感。

“不打烊乐队,准备上台了!”拐角处,一个戴着耳机的工作人员小跑过来提醒道。

叶未央点点头,拉住其他成员。

“走吧,准备登台了。”

“加油!”

“欢迎回到《我是唱作人》冠军巅峰夜的现场,我是主持人周辽。”

刚趁着休息时间去解决了一下个人卫生的现场观众们,都很给面子的送上了欢呼声。

“哈哈,大家的欢呼声很热情啊!”

周辽笑着说道:“看起来大家非常期待接下来的竞演啊,那我也不多说废话了。”

“冠军巅峰夜第二轮竞演,正式开始!”

“让我们欢迎第一组竞演嘉宾,今夜不打烊乐队!”

热情到足够掀翻录影棚天花板的掌声和欢呼声响彻全场。

楚秋一边拍着掌,一边也有些兴奋的说道:“第一轮不打烊乐队没拿到第一名也不是什么坏事嘛,至少这样可以多听一首他们的新歌!”

话语间,他好像丝毫不觉得不打烊乐队会输给栗圆,绝对能晋级最后的决赛。

不只是他,大部分大众评审心里其实都是这么想的。

不打烊乐队多竞演一轮好像也不是坏事,至少他们可以多听到一首好歌了。

反正栗圆是构不成什么威胁的,几乎不可能有机会能打败不打烊乐队。

这倒不是他们盲目的支持不打烊乐队,而是事实就是如此,甚至此时正在后台准备的栗圆,心中都是这么想的...

实力相差太悬殊了,真的没啥绝地翻盘的希望。

后台,在周辽报幕结束后,叶未央五人就踩上了升降机。

“不打烊乐队!!”

“啊啊啊!!加油!!”

“你们是最棒的!!”

伴随着现场观众的呼喊身,五人登上了舞台,迅速在各自的位置就位。

“大家好,我们是今夜不打烊乐队!”

这场的舞台,有一点特殊。

在叶未央的身后,立着一把很高的高脚凳。

他和观众打了个招呼后,就往后一蹦,才坐上了这个高脚凳,随后,一个工作人员就走上来给他送上了一把民谣吉他。

对于一个乐队来说,主唱坐着唱,这还真的是很稀奇的。

一般只有大民谣乐队,才会是这种情况。

不少专业的大众评审都小声的嘀咕了起来。

“这是要唱民谣?”

“不打烊乐队好像从来没有挑战过民谣风格吧,他们这是要在栗圆最擅长的领域击败她?”

“这有点他托大了吧!”

“这是虾仁猪心啊!”

台下的议论声准确的传递到了还没把耳返戴上的叶未央耳中,他轻声笑了笑,修长的五指在弦上划过,试了下音后,就抵着话筒用他比较有少年感的音色说道:“一首《晴天》,送给大家。”

他轻拍了一下吉他面板后,低头轻轻拨弄着琴弦,非常简单但是却又很抓耳的清脆吉他声响彻整个录影棚。

【LaDoSolDoFaLaFaDo……】

简单的吉他分解和弦前奏一出来,在场的所有大众评审都眼前一亮。

当鼓点和主节奏吉他一起加入到伴奏中时,原本很简单的旋律,却产生出了一种让人耳目一新的感觉。

非常的清新,但是却有一种淡淡的忧伤感,虽然叶未央还没开口,不少懂行的音乐专业人士都已经有想法了。

这应该是一首写青春的歌!

所有人都期待的看向了叶未央。

而他也不负众望,开口就将大家的思绪,拉回到了青春时代。

没有什么大雪纷飞,四季如春这些空洞的歌词,也没有故作深沉的唱腔,更没有只为彰显逼格的炫技成分。

简单,甚至有些平淡的歌词,但是却不知为何,非常轻易的就将每个观众的情绪都带着走了。

大家眼前都浮现出了一个画面,年少时的自己,荡着秋千,看着满天花瓣掉落的场面。

叶未央就那么简单的坐在舞台中央,轻扫着和弦,半眯着眼睛,用一种缅怀的情绪,淡淡的唱着。

轻快的节奏和优美的旋律,叶未央却用着无比失落的语调,让人一瞬间就产生了一种追忆过去的感觉。

两个一天,瞬间就将台下的楚秋,拉回到了高中时代。

那是一个阳光四溢的午后,他赖在操场的草地上,和那个像晴天一般的女孩。

想起她的笑容,一些尘封已久的记忆,突然如同走马灯一般不停的在他眼前穿梭。

她的笑有当年阳光下的青草香味,让他嗅到记忆的味道。

她的笑有微风拂过的感觉,把他吹回了当年。

那年的高中,一个晴天的午后,一条连接两栋教学楼的走廊,偶然遇见暗恋的女生,心动不已,都知道彼此喜欢对方,却从未有过表白。

印象中的场景还有在大扫除的教室和洁癖到偏执的班主任。

只不过时过境迁,还是没机会为她翘课。

最后,勇气和那个下雨天一起消失。

听到这首歌后,楚秋突然领悟。

原来我们输给了时光,败给了唇红齿白的自己。

这首歌,写的是每个人的青春啊。

你会不会有一个在广播体操转体运动那一节时,眼神固定会飘过去的一个方向?

你会不会和朋友坐在操场边貌似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其实真实目的是看某个女生打羽毛球?

或者看某个男生一遍又一遍带球过人跳起灌篮?

你会不会在夏天的某一堂课上,盯着暗恋的女孩后背整整40分钟?

你会不会故意搞怪的捉弄暗恋的女孩,只为了引起她的一些注意?

这就是《晴天》啊!

歌声还在继续,继续扎着每个听众的心。

好像人类都是这么奇怪的动物,在失去之后,总是会不断的自问,如果那时我····会怎样?

要是我没有····,现在会不会不一样?

好希望可以再····,也许我就能拥有你了。

当时我如果勇敢一点点,会不会拥有不一样的结局?

但是人生没有彩排。

歌声中的自问,每个听众心中都有了答案。

舞台上,叶未央手上的扫弦速度越来越快,电吉他和鼓点的声音也更加激烈。

所有的情绪都在此刻释放。

我们的故事,犹如昙花一现,花期短暂又深刻。

分手那天,没想到失去后挽回的勇气我还留着,但你还是离开了。

好不容易正月初五又能多爱你一天,我试着把你约出来,介绍给我朋友认识,制造更多回忆,但故事的最后,你还是说了拜拜。

还有多久,我才能再回到你身边?

画面感极强的一段副歌,直接就让无数观众破了防。

副歌的情绪逐层推进,渐渐从缠绵到不舍再到留恋和最后的无奈,此般情感的宣泄,引起的共鸣极其强烈!

那些年我们都年少,都曾小心翼翼却真挚热烈地捧出自己的感情,能得到好结果的却又寥寥。

无人不懂这首晴天。

对很多人来说这首歌不单单是一首简单的情歌那么简单,这首歌勾起了太多太多单纯美好或者无奈苦涩的记忆。

这首歌虽然歌名叫晴天,但是整个故事都在下雨。

情窦初开的年岁

高中紧张又忙碌的日子

少男少女终归会在闲暇时分无限憧憬

有那么个人

住进了心底

但迫于学业

又偏偏无法一诉衷肠。

淡淡的遗憾

也只会停留在那个青葱的岁月中。

要如何评价这首《晴天》?

楚秋想了很多,但是最后只有一个想法。

这就是青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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