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姜漫依下班回到了家,情绪高涨地对姜雨道:“小雨,今晚咱们出去吃饭,妈妈请你去寰球中心吃大餐!咱们好好庆祝一下。”
系着围裙的姜雨从厨房出来,手里还端着一盘香喷喷的蒜苔回锅肉。
“妈,没诚意啊,请客不早说,我这都做好饭菜了。”
“我还有口福能吃到我女儿亲手做的饭菜呢!”姜漫依放下包,看了眼桌上的汤菜,夸赞道:“手艺不错嘛。”
姜雨走过来,坐在她身边,捏着她的肩:“妈,这些年你辛苦了,我长大了,以后换我来照顾你。”
“得了吧,你还照顾我,你别让我.操心就行了。”
姜漫依拿起筷子,正要夹起红烧肉,姜雨偷偷打开了电视,播放几年前程野出道十五年的纪念演唱会。
听到他的歌声,姜雨神情掠过几分不自然:“怎么放这个?”
“我随便放的。”
姜漫依拿起遥控器,说道:“那我调电视连续剧了。”
“不用吧。”姜雨夺过了遥控器:“程野的歌,挺有气氛的啊,我一直都很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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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漫依没有勉强,默然地吃着饭。
程野的演唱会非常热闹,他也很有巨星范儿,无论是笑容还是歌声甚至动作,都能引起台下观众的阵阵欢呼惊叫,属于典型的气氛组选手。
姜雨漫不经心地问:“妈,你觉得程野怎么样?”
姜漫依敏感地反问:“什么怎么样?”
“这位明星,应该属于你们这个年代的歌手吧,你喜欢他吗?”姜雨观察着她的表情:“我是说,喜欢他的歌吗?”
“我听得不多。”
姜漫依用筷子捣着碗里的米饭,情绪似乎有些低落。
“我记得你以前也挺喜欢唱歌的,以前咱们去KTV,你总是霸占着话筒呢。”
“嗯。”
“你觉得程野到底怎么样嘛。”
姜漫依放下了筷子:“你总提他做什么?”
“我挺喜欢听他歌啊,就随便闲聊。妈,你这么敏感做什么?”
“我哪有敏感。”
姜漫依望了眼舞台上那个光芒万丈的男人,然后迅速抽回目光,低头吃饭:“他声域很广,各种类型的歌都能轻易拿下,但这些年主打流行歌、情歌,其实他最好的...还是摇滚,当年是以摇滚出道,可惜后来放弃了。”
“是啊,毕竟流行歌才是主流。”
“人要坚持自己的初心和梦想,是很不容易的事。”
电视里传来了熟悉的旋律,那是程野的主打情歌,也是当年出道的时候,让他一炮走红的歌曲。
他不止一次在演唱会毫不讳言地说起,这首歌,送给他今生唯一的初恋,也是他最爱的女孩。
姜漫依想到今天那通无人回应的电话。
她后来查到,那通电话是从海城打过来的。
姜漫依再度望向电视屏幕前的男人。
是他吗。
怎么可能是他...
怎么多年了,他那样的身份,怎么还会联系她。
姜漫依低着头,食之无味地嚼着米饭。
姜雨观察着姜漫依失神的表情,心下更加确定,姜漫依跟程野之间肯定有关系。
如果程野说的都是真的,姜漫依真的是他的初恋,并且一直没有再谈恋爱。
那么程野就是她的爸爸!
姜雨看着电视里的那个男人,他在舞台上又唱又跳,整个人散发着无与伦比的魅力。
她有爸爸了,程野就是她的爸爸...
姜雨眼眶微微有点红,她假装去厕所,关上了房门,用力擦掉了眼角的泪水。
这么多年,她不止一次地问起过关于爸爸的消息,但是姜漫依总骗她,说他去深圳打拼,说他可能都结婚了,说他不知道她的存在...
爸爸没有再婚,爸爸还想着她,还想要找回她。
姜雨打开水龙头,用冷水轻拍了拍脸蛋,然后摸出了手机,给裘厉发了一条短信——
“阿厉,这几天你有空吗?”
裘厉:“7月之后,找了一份家教兼职,怎么?”
姜雨:“毕业旅行呀!有兴趣吗?”
裘厉:“去哪里?”
姜雨:“海城,去看演唱会。”
裘厉:“没兴趣。”
姜雨:“那你想去哪里?”
裘厉:“珠穆朗玛?”
姜雨:......
“6月27号,海城有一场程野的演唱会,我要去看。”
裘厉:“程野是谁?”
姜雨:“一个我从小就很喜欢的歌星,我听他的歌长大。”
裘厉:“男的?”
姜雨:“你不会连明星的醋都吃吧!”
裘厉:“......”
“不想去。”
姜雨:“那我一个人去了。”
裘厉:“哦。”
姜雨:“我一个人去坐飞机,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演唱会,看完演唱会一个人回酒店...【可怜】”
裘厉:“要住酒店?”
姜雨:“总不能露宿街头吧。”
裘厉:“那我来订房间。”
姜雨:???
晚上,姜雨告诉姜漫依,这两天要和男友一起去海城毕业旅行。
姜漫依欣然同意,帮她收拾整理着行李箱,感叹地说:“真是羡慕啊,年轻真好,可以轰轰烈烈地谈恋爱,不用考虑太多其他的事,妈妈在你这个年纪,也喜欢过一个男孩。”
姜雨见姜漫依主动提及这个话题,自然是不会放过机会,赶紧问道:“是我爸爸吗?”
姜漫依见她开口几句话便离不开她爸,很是无奈。
但是她不可能告诉姜雨,她不是她的亲生女儿,她的亲生父亲是谢渊。
她索性将错就错,说道:“是啊,就是你爸爸。”
姜雨坐到姜漫依身边,挽住她的手,问道:“妈,你和我爸是怎么认识的?”
“你问这个做什么?”
“就很好奇啊。”
姜漫依看到小姑娘眸子里闪动的好奇心,索性放下手里的衣服,对她说道:“那时候,妈妈年纪跟你差不多,傍晚的时候,在大学城外面卖唱挣钱......”
因为念书的机会被妹妹剥夺了,姜漫依只能早早地离开家乡小镇,来到了北城打拼。
很年轻,也没有任何技能,只有一把天赐的好嗓子,所以就在大学城外面的酒吧歌舞厅驻唱。
后来,一次无意的机会,学校里举办中秋文艺汇演,姜漫依去给闺蜜步檀嫣送健力宝,然后看到了程野那家伙...
学校的中秋文艺汇演,大广场坐满了领导和学生,舞台上表演着一个又一个符合中年人审美的歌舞节目。
而程野的乐队,在文艺汇演舞台的对面摆好了架子鼓,一帮烫头摇滚青年,直接和中秋文艺汇演打起了擂台。
霹雳乓啷的摇滚重金属、嘶吼的呐喊、还有少年们如火燃烧的青春和激情...成功地将所有年轻学生吸引过来。
他们纷纷离开了大广场,跑到了程野的乐队这边,欢呼叫喊了起来。
学校领导脸色特别难看,立刻让保安把程野的乐队赶走。
那是姜漫依第一次看到舞台上的少年,如摇滚一般狂野叛逆,脸上挂着恣肆的笑意,大声地叫嚣着——
“你们不让我上台,是不是怕我抢你们的风头!”
“摇滚乐凭什么不能上正式演出!”
“摇滚不死!青春万岁!我去你玛德!”
架子鼓一声声重击的鼓点,深深敲击在姜漫依的心头。
从小到大,她在家里承担着长姐的责任与义务,照顾家里的弟弟妹妹,凡事且忍且让,没有抱怨过命运的不公。
直到她听到架子鼓里敲击出来的狂野摇滚乐,见到那个敢于公然和权威叫板、叫嚣着青春无敌的叛逆少年...
沉睡了十多年的困倦灵魂,仿佛一夜间,苏醒。
她开始叩问命运:凭什么?
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姜漫依不再给家里寄钱,不再帮着父母养育弟弟妹妹......
她已经为家庭牺牲了自己念大学的机会,再也不愿意被家庭拖累,毁掉自己的人生。
于是,姜漫依开始自己挣钱自己花,开始买化妆品学着打扮,开始让自己过得更加舒心和自在,也常常去艺术学院的音乐系做旁听生。
同时,也从周围同学和步檀嫣的口中,认识了艺术学院的所谓“超级大反派”——程野。
这家伙可是学校的大名人,首先,放眼整个艺术学院,他的颜值气质,校草肯定没跑...
其次,这家伙的叛逆性格和不羁的行为,让整个学院领导头疼不已。
那时候艺术学院的女孩,对待像“程野”这样的坏男孩,简直疯狂地迷恋着。
姜漫依也是一样,她对程野几乎可以说是一见倾心。
他的每一场乐队演出,无论是在酒吧、广场还是地下通道,她都去,默默地看在人群中,难掩兴奋地远远看着他。
浑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在为他欢呼呐喊。
后来,有一次演出结束之后,程野竟然叫住了她:“喂!你叫什么名字?”
姜漫依看看周围,让后指了指自己:“你问我吗?”
程野笑了,露出两个挺可爱的虎牙:“这里还有其他人?”
他的演出,每次观看人数不超过十个,面前这女孩每次都来,他当然注意到她了。
“我...我叫姜漫依。”她脸蛋一下子红了,仿佛是被爱豆临幸了一般,结结巴巴道:“我是你的歌迷,我就...就挺喜欢你的...歌。”
“野哥,走了啊。”身后有贝斯手叫他。
他点了根烟,回头道:“你们先走,我跟我歌迷说几句话。”
说着,他走到了姜漫依面前,望了望滨江广场对面奔腾的江流:“一起走走?”
姜漫依僵硬着脖子,点点头:“好哦。”
程野叼着烟走在前面,姜漫依跟在他身后,心脏砰砰直跳。
他偏头望她一眼,笑着说:“你很热吗?”
“没、没有啊。”
“脸都红透了。”
姜漫依摸摸自己的脸,暗骂一声不争气:“我...就是...”
“听说你喜欢我?”
“谁说的!”
“我们学院那只小天鹅,说她闺蜜喜欢我,让我给个机会。我问她,你闺蜜是谁,她说我慢慢就会发现。”
程野望向了姜漫依:“果然就发现了,每次演出都有你。”
姜漫依差点让自己口水呛死,脸颊羞红,恨不得直接跳江里死了算了!
她是喜欢程野,但是她绝对不愿意被他知道啊!
步檀嫣是大学生,程野也是大学生,可她...她算什么,高中毕业就辍学了,现在打工维生。
学校里那么那么多优秀的女孩喜欢他,她姜漫依有什么资格...
这份卑微的喜欢,只能深深地藏在心里,不可以被发现啊!
“对不起,我以后不会了!对不起!”
说完,她用衣袖擦掉眼泪,转身就跑掉了。
那是两人的第一次聊天。
她为自己这半年的喜欢,向他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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